陕西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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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城区发展规划方案

商洛城区发展规划方案

商洛城区发展规划方案一、引言商洛市作为陕西省的重要城市,位于黄河流域和秦巴山脉交汇处,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资源禀赋。

为了进一步加速商洛城区的发展,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下述商洛城区发展规划方案。

二、宏观经济发展1. 继续推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减少传统产业的比重,增加现代化产业的比重来推动商洛城区的经济发展。

重点发展的产业包括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

2. 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引导,提供优惠政策和创业支持,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人才招聘和市场开拓等困难,促进商洛城区的创新创业环境,培育更多的优秀企业。

3. 提升商洛城区的投资环境,建设现代化的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搭建良好的商洛城区经济合作平台,打造全省重要的区域物流中心。

三、基础设施建设1.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等。

规划建设通达性良好的道路网络,改善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性。

2. 加大水资源开发和保护力度,完善水资源利用体系,确保市民用水的安全和可靠性。

加强供水设施的建设,增加储水池和供水管网的容量,提高供水保证率。

3. 发展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通过建设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城市环境改善1. 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公园、绿地和花坛的数量和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

2. 打造文化名城,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址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推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规划,提升商洛城区的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

3. 加强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社区服务和居住环境。

建设健全社区设施,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促进社会活动和邻里交流。

五、教育和人才培养1. 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监控和评估。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5•【字号】陕政发[2006]67号•【施行日期】2006.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陕政发〔2006〕6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省人民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省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

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同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四个约束性指标的责任直接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从专项规划、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4•【字号】陕政办发[2005]84号•【施行日期】2005.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8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的意见省供销合作总社为进一步增强基层供销社的活力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在服务“三农”和繁荣农村市场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组织。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省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不断加快基层社、社有企业、联合社、经营网络“四项改造”步伐,积极兴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搞活农村商品流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省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还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当一部分基层供销社改革滞后,债务和人员包袱沉重,经济实力薄弱,全省有近20%的基层供销社处于亏损状态;一些地方对基层供销社的作用认识不足,扶持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将基层供销社一卖了之的现象,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困难大、任务重。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基层社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心和支持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三农”和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5•【字号】陕政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的通知(陕政发〔2010〕2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陕西省卫生城市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有创建卫生城市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推动市、县联创,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工作。

2.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落实,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3.市、区爱卫办行政列编,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人员(市级行政人员5人以上)、经费和工作条件。

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和各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4.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病媒生物防制和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活动。

5.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和病媒生物防制、控烟、卫生先进单位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6.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康教育1.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设备、经费落实,能够承担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职责,全市三级网络健全并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得分≥85分,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教活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6•【字号】陕政发[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较快,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政策框架基本建立,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促进群众健康、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和《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陕政发〔2007〕67号)精神,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辖区卫生资源状况,按照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服务站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应有明确的服务区域和服务人口,不应重叠设置。

中心覆盖的地方不设站,中心不覆盖的地方,一般以中心下设站为主,业务上实行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列入民生工程。

对率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标准化改造的,应优先安排建设立项。

全省各地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规费,特事特办,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新建和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土地由区级政府无偿划拨。

对租赁业务用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级政府通过划拨、购买、支付租金、以租代购等形式予以解决。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30•【字号】延政办发〔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30日延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3号)要求,加快建成具有延安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市级发布《延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支持政策。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制定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管理机制。

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具体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13•【字号】市政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西安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13日目录第一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环境第一节规划范围第二节发展基础第三节发展环境第二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第一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第三节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第四章构筑人口均衡发展格局第一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第二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第三节优化儿童发展环境第五章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第一节实现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二节培养高素质职业化技能型人才第三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第四节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型城市第六章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体系第一节大力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第二节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第三节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第四节全面促进就业服务保障第七章完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第一节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第二节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第三节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第四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八章筑牢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第一节健全社会福利服务网络第二节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保障能力第三节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第四节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第九章健全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体系第一节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第二节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第三节促进文化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第四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第十章构建居民休闲服务体系第一节加快居民休闲制度建设第二节优化居民休闲空间第三节创新居民休闲产品和服务第四节营造健康有序的休闲市场第十一章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第一节落实全民健身战略第二节提升体育运动综合实力第三节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第四节大力弘扬体育文化第十二章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第一节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第二节加大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住房改造第三节加快生态移民整体搬迁第十三章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第一节强化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节促进社区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第三节构建新时代新型社区第十四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措施第一节创新服务供给第二节强化资源保障第三节推进实施评估西安市“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第一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环境第一节规划范围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加强公共服务各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5•【字号】延政发[2007]32号•【施行日期】200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延政发〔2007〕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逐步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与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三)工作目标到2007年底,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65%;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区内基本建立起布局基本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带动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一)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紧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省城市基础设施规模逐步扩大、功能逐步完善、水平逐步提高。

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规划统筹,以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为核心,以10个中心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83个县城(市)及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质量,努力创建生态、绿色、宜居城市;要科学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建设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陕政办发[2007]65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安排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加大,全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仍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特别是系统化公共服务匮乏,基层民主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成为影响当前农村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是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当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国家和省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二是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渴求提供就近、便捷、系统化的生产生活服务,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基本建立并显示出积极的政治优势,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持。

但由于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之我省农村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开展此项工作首先要加强调研,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出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和途径,有序推进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2013陕西省社区专职人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陕西省社区专职人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每题1分,共70分)1。

2012年6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目的是( )。

A.保障和改善民生B.调整经济结构,实现转型发展C。

强化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D.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

2012年5月,中共陕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下列属于大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的是()。

A。

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9%B.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比2011年力争翻一番C.振兴陕北革命老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D.基本形成关中创新、陕北持续、陕南循环的区域发展格局3.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我国自行研制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目前已覆盖全球B。

“嫦娥一号"卫星完成绕月探测任务后在控制下成功撞击月球C.“神州九号”与“天宫一号”实施了我国首次载人空间交会对接D。

第一代中继卫星系统已建成,为空间科学实验提供了测控通信保障4.关于陕西省的气候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陕北为湿润区B.陕南属于中温带气候C.全省冬季总特点为气温低、雨雪多D。

全省年平均气温自南向北、自东向西递减5。

下列关于陕西省境内主要河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泾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流经宝鸡峡进入关中平原B。

陕西省境内的河流以秦岭为界,分属黄河、淮河两大水系C。

汉江发源于陕西省汉中市,是中国中部区域水质最好的江河D。

丹江中上游的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的水源6.陕西饮食以品种繁多、地方风味各异、古色古香古韵而著称.下列关于陕西饮食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臊子面在唐代又称长命面,是皇亲国戚庆祝寿辰的寿面B。

陕西菜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是我国八大菜系之一C.锅盔是最晚出现的饮食品种,但也有着400余年的历史D.石烹源于汉、唐,关中石子馍保留了这种烹饪遗风7。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在城市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社区服务中心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提高社区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设立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建设一个高效、规范的社区服务中心至关重要。

二、建设目标1.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2. 加强社区管理能力: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3. 促进社区和谐发展: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三、建设内容1. 设立服务窗口: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提供各类咨询、办事服务。

2. 建立信息平台:建设社区网站或APP,方便居民了解社区动态和服务信息。

3. 开展社区活动:定期举办文艺、体育、健康等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

4. 提供便民设施:在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便民设施,如自助银行、超市等。

四、建设步骤1. 确定建设时间表:明确建设计划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2. 制定建设方案: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和布局。

3. 开展招投标工作:进行招标工作,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竞标。

4. 开展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时间表进行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

5. 完成验收工作: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社区服务中心达到规定标准。

五、建设保障1. 资金保障:确保建设资金到位,按计划使用。

2. 人才保障:引进专业人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3. 设备保障:选择优质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六、建设效果1. 居民满意度提升: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增加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

2. 社区和谐发展: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增进社区和谐发展。

3. 社区服务水平提升:提供更多样化、便捷的服务,满足居民需求。

七、总结社区服务中心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对于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建设,将社区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服务居民、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平台。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发文字号】延政办发[2012]171号【发布部门】延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10.08【实施日期】2012.10.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8日延安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56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延政办发〔2012〕15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我市共有12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3386个村民委员会、90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十一五”期间,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一是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截止2011年底,中、省、市、县累计投资1.3亿元,新建1个市级社区服务网络平台,新建、改扩建9个县级社区服务中心、3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 9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70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45%。

二是社区服务的内容不断拓展。

在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广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并积极创建和推广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方便了居民生活,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主体多元、功能完善、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2.05.15•【字号】陕民办发[2012]72号•【施行日期】201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发〔2012〕72号)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十大领域”总体规划部署和“十二?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规划要求,为做好全省2012年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类型2012年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省级安排4大类,分别是:新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新建社区示范性室外活动广场、新建或改扩建社区服务站和县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行试点项目(原则上每个市安排1个)。

二、项目申报要求(一)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做到与当地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好项目规划方案,做好项目编报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各地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每个项目的建设资金不得留有缺口,真正做到在保证配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提出项目申报方案。

(三)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陕西省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四)县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原则上安排已建成县级社区服务中心的县、市级平台,区级平台由市级平台辐射带动。

三、项目申报材料(一)民政部门的申报报告(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报告(三)项目的设计草图(四)当地规划部门立项批复(社区服务站除外)(五)申报表(附后)请各地民政部门按照规范格式进行项目的申报(申报表格附后),上报的项目必须由各设区市民政局统一进行汇总,表格部分要以文本和电子表格两种形式上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9•【字号】陕政办发[2009]90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9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陕西省卫生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卫生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交给市场中介组织。

(三)将进口涉水产品、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的技术评估交给事业单位。

(四)将化学品毒性鉴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技术评估交给事业单位。

(五)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厅。

(七)增加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八)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

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拟订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贯彻国家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我省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依法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社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以增强他们的幸福感。

本文将探讨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

一、建立多层次的社区服务网络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居民,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社区服务网络。

首先,要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医疗、教育、文化等。

其次,要加强专业性的社区服务,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培训等服务。

最后,要鼓励社区居民自我组织和服务,建立互助、共建、共享的社区文化。

二、培养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一个良好的社区服务体系离不开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

应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同时,要激励和吸引优秀的社会工作者加入社区工作队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

三、强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必须与社区治理体系相结合,共同推进。

要通过建立社区议事机制、加强社区居民参与和自治能力培养,推动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同时,要加强社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提高社区服务的效能。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新的可能性,可以有效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方便居民获取各类服务信息。

还可以借助手机APP等工具,实现在线预约、申请和咨询等功能,提高居民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文化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文艺活动、文化交流,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

可以邀请专业艺术家和文化团体到社区表演、授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

同时,要注重传承和弘扬社区的传统文化,营造符合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

六、加强公民意识和社区责任意识培养要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还需要培养和加强他们的公民意识和社区责任意识。

社区应该开展相关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醒居民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

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知识精华——社区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推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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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

②行政区域划分:(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一部法律,在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21号令公布)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6•【字号】市政办发[2008]187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65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以村委会所辖村落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农村社区力量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完善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过程。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广大村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要求。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农村基层;有利于完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有利于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对于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完善农村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和方法,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30•【字号】陕政办发[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和问题截至2010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09.3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80-89岁老人56.72万,90-99岁老人3.67万,百岁老人538名。

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比较明显,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各地也先后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按照“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兴办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社会化进程。

2011年省民政厅下发了《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陕西省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对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级评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通过经常性检查指导和年度审查,使养老机构制度、管理不断规范,推动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咸政发[2007]51号【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7.23【实施日期】2007.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咸政发〔2007〕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现将《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咸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为了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整合、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咸阳市辖2区1市10县,市区秦都区、渭城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共有16个街道办事处,85个社区。

截至2006年9月,全市已建设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可覆盖42万城镇居民,54个社区。

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564人,多数从业人员未经过全科医师正规培训。

现有的医务人员中71.6%的人员为初级职称,高级职称仅占4.7%。

二、存在问题(一)社区卫生服务供给不足。

全市58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54个社区约42万人口,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40%,卫生服务供给与居民基本卫生需求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二)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不合理。

市区内大中型综合医院布局不合理,数量较多,但总体利用率偏低,共享性差。

(三)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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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来源:陕西民政时间:2012-06-04 16:51为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和《陕西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服务网络。

目前,我省有1224个乡镇、199个街道办事处、26899个村民委员会、1988社区居民委员会。

“十一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截止2011年底,全省公共财政投入多亿元,新建、改扩建1777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和11个市(区)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33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48%。

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广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广大社区志愿者在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科普咨询和法律援助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方便了居民生活。

“爱心超市”、“慈善超市”等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推广,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主体多元、功能完善、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三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全省目前有社区居委会干部13578多人、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1854人。

社区干部队伍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全省有30多万人从事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成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

各地依托县级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服务站,开展“一站式”服务。

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相结合,大力推进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普遍建立了集党群和自治组织活动阵地、科技服务室、文体活动室、卫生计生室、警务调解室、图书阅览室、便民超市等为一体、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公共服务基本配套、活动形式灵活多样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

五是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展开。

各地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2009年我省25个单位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但总体来看,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失衡的问题尤为突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亟待加强。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

一是社区服务内容亟待丰富。

随着我省城镇化和老龄化快速发展,社区服务群体日益增多。

目前,全省城镇人口1707万人,占,乡村人口2028万人,占。

有大量的低保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他们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最迫切、依赖程度最高。

同时随着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社区服务内容日益扩大。

城乡社区除承担大量的治安、卫生、计生、就业、社会救助、优抚、养老文体等传统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外,还要承担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社区养老、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商业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家政服务等新任务。

二是社区服务设施严重短缺。

在城市,仍有195个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达不到300平方米,7个县(市、区)、58个街道未建社区服务中心。

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33个,覆盖率仅为15%,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三是社区服务人才短缺。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偏低、缺乏上升空间,难以吸引众多优秀人才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目前,社区居(村)委会成员的文化水平大专以下仍占绝大多数,现有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培训,对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热情不够,手段和方法不多,群众认可度不高,结构亟待优化,素质亟待提高。

四是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

社区服务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政、分散投入的问题较为突出,资源整合不够,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社区服务工作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资金缺口较大。

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社会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村(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村(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村(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村(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村(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百姓、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统筹城乡,整体推进。

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局面。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事业。

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

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既要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既要把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性特点,又要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实施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完成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覆盖率达到80%;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完成70%的乡镇社区建设任务;基本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形成省、市、县、街道、社区五级互联互通信息连接网络,基本建立起覆盖全体社区居民群众,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

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全省各市建成市级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所有区县建成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基本实现社区信息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和服务质量的标准化。

社区服务内容不断充实。

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服务队伍日益壮大。

拓宽社区工作者的选拔渠道,推进社区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素质,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者等社会优秀人才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落实好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做好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加强对进驻社区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共驻共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区规范化管理。

力争“十二·五”末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基本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社区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通过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组织,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间的合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

力争“十二·五”末80%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每个社区至少拥有3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一)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社区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服务需求。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

——发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配备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社会保障卡、社会服务信息落到社区。

——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逐步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及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等服务。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广泛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全省所有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都建立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中心,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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