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选拔要求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暂行办法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形成一个全面发展、学以致用、严于律己、朝气蓬勃的良好风气,特修订《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暂行办法》。
一、评选表彰范围凡在我校注册统招的本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凡在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当选为优秀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作风正派,敢于批评不良现象,在形势政策、军事训练中考查成绩优良。
2)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得体、仪表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在社会实践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文章等。
4)学习刻苦、勤于思考,自觉遵守课堂及考场纪律,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列本班前15%内。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良好。
6)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凡在校、院(部)、党团班组织、学生会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含小组长)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其条件如下:(1)具备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有热情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好自己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或不完全具备优秀学生条件,但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选,除具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1)思想政治素质好。
三好、优干等评选细则
生工学院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细则第一条“三好学生”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X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和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搞好寝室卫生,从不参加院、班级活动者一票否决。
5、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成绩名次在同学年同专业30%以内,上学年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6、无校外住宿史(校外住宿者一票否决)。
7、遵守课堂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二、评选办法按照两种方式选出,最后综合评选。
1、由班内学生共同选举推出“三好学生”,取票数最高的前三位学生。
2、推选出的前三位学生提交上学年的获奖材料,根据获奖情况由该班辅导员或班主任任选出该班“三好学生”。
(1)学生投票加分:1分/票(2)奖学金(不包括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3)参加活动(文体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4)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等)并获奖:国家级:一等奖4分/次、二等奖3.5分/次、三等奖3分/次;省级:一等奖2.5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5分/次;校级:一等奖1.5分/次、二等奖1分/次、三等奖0.5分/次。
(5)英语(425分以上)(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六级2分四级1分三级(专科)0.5分(6)计算机(按最高分值计,不累加)省三级2分国家三级1.5分省二级或国家二级0.5分(7)社会实践并获奖:省级2分/次校级1分/次(8)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2分/篇(多名作者按6:3:1分配)一般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增刊):第一作者1分/篇(9)得分相同者,以得票高者当选。
Xx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Xx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及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政治思想好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等活动,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作风的腐蚀;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服从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谦虚,作风正派,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热心为大家服务。
2.学习好
为振兴中华发奋学习,刻苦钻研,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富有进取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在实验、技能、实习,军训等活动中成绩显著,学年内考试科目全部及格,且取得较好名次者。
3.身体好
坚持上好体育课,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具有健康的体魄。
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积极肯干,踏实认真,在工作中能主动想办法,克服困难,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有突出成绩。
3.能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敢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能与其他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并能广泛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
1.思想政治工作好。
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规定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的评选办法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同时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和程序如下一、参评对象:我院2013级和2014级全体在校并取得学籍的学生。
二、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名额:评选比例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26人,比例2:1,优秀班集体3个。
三、申报条件:(一)三好学生申报条件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
热爱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综合测评成绩优异。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面发展。
4、严于自律、品格高尚。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5、综合测评成绩突出,测评由学期内必修课(考试、考察)成绩和素质教育成绩组成(学业成绩占70%,素质教育成绩占30%),在一学年内必须连续两次获得(二个一等奖,或一个一等奖和一个二等奖,或一个一等奖和一个三等奖,或两个二等奖等级)学校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关注时事政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服务大局,甘于奉献。
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不计个人利益得失,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局、创建和谐校园而积极开展工作。
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实施情况,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个人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二、评选对象集体荣誉称号:普通专科2-3年级、五年制高职2-5年级、中专2-3年级全体班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全校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的专科、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学生。
三、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每个年级班级数20%三好学生:学生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数的6%四、评选时间每年9月组织进行上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五、评选条件(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有一个坚强、团结的班委会、团支部,班干、团干密切配合,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2.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爱护公物;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3.树立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4.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上课迟到、早退现象少,课堂秩序好,无旷课现象,学习刻苦认真,学习成绩良好,专业技能扎实,考试无作弊,无留级生;5.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班级全年无严重违纪事件;6.能积极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卫生,在学校各项抽查和检查中,成绩在全校排名较前;7.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类参评班级前25%。
(二)“三好学生”条件: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积极参加教育和学习。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办法(修订)为奖励先进、树立典范,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更好地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勇拼搏,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创建良好的平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专业奖学金评选第一条奖励对象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籍注册学生。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三)自觉参与集体和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第三条具体要求(一)专业一等奖学金:1. 按照名次先后等级从班内综合测评10%以内评选;2. 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3. 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单科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二等奖学金:1. 按照名次先后等级从班内综合测评25%以内评选;2. 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3. 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单科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评选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评比→学院(系)初审→学生处复审并公示→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名单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第五条奖励对象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在籍注册学生干部。
第六条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学习成绩良好;(三)热心学校和集体的工作,积极完成学校、院系和辅导员布置的工作任务,并以身作则、成绩显著;(四)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热心帮助和善于团结同学,能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学习和心理情况,能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班级(社团)同学中口碑较好、威信较高;(五)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和较高的奉献精神。
第七条具体要求(一)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时间至少满一年,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二)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分;(三)上学年所修各门课程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四)校团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征求学生所在学院(系)意见;(五)学院(系)根据评选比例推荐初审名单;(六)校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校团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选比例推荐初审名单。
优秀班干部评选方法
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学风、班风、校风,发现和培养热爱祖国、学习刻苦、团结同学、品质优良的优秀学生,结合《皇台底中学5A学生评比标准》及《皇台底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特制定皇台底中学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定条件: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占参评总数25%)2、热爱班级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能独立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工作大胆,认真负责,能取得较好效果。
3、协助班主任开展各项班级集体活动,搞好各项班级工作。
完成班级的各项管理。
4、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能深入细致地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团结和带动广大同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定期召开班委会议,讨论落实班级活动,指导、督促班委开展工作,筹备、组织并主持班会及重大班级活动,协助班级整队参加学校或年级集体活动。
6、及时传达学校及班主任老师对班级活动的要求,并组织同学将要求落到实处。
班主任老师在校时,及时听取班主任对班级管理的意见;班主任不在校时,代行班主任的责权7、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一学年内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积极带头锻炼身体。
二、评选办法:1、依照评比办法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每学期末结合学期小结进行初评,学年末结合学年成绩总评。
由班级推选,年级初选并提名,上报政办室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核实平衡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三、奖励办法:1、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审定批准后,由学校授予“优秀班干部”称号,召开全校大会颁发证书及奖品,填写学生授奖登记表存入学生档案。
2、获得优秀班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给予推荐县市“优干”的权利。
邢台县皇台底中学2014.1.20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
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一、引言为了进一步激励、表彰和奖励我校理工学院的优秀学子们,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相关要求,制定本《理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奖励办法》。
二、评选对象本评选办法适用于理工学院全体在籍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评选的标准如下:•心理健康、品德端正,尊师守纪,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成绩优秀,课堂表现积极,完成学业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
2.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标准如下:•具备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学生相关工作;•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好评。
3.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标准如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在社会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院教师、学生组织和学生个人均可提名评选对象。
提名应提供被评选人的基本情况、表现事实材料等,以便评委进行评审。
2. 评审和筛选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院教师和优秀学生代表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材料进行评审和筛选。
3. 公示和投票评审委员会将在学院内公示评选结果,并组织学生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4. 最终评选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投票结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最终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名单。
五、奖励措施1. 三好学生奖励被评选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获得荣誉证书;•获得奖金或奖品;•被推荐为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科研项目等机会。
2.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被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获得荣誉证书;•获得奖金或奖品;•被推荐为各类学生组织干部候选人。
3. 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励被评选为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学生将获得以下奖励:•获得荣誉证书;•获得奖金或奖品;•获得相关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加分。
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023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引言市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树立优秀学生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全市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规范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1. 优秀学生评选对象:全市学龄段学生(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的在校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全市中小学、高中、大学干部岗位的在任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1.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学校的各类学科竞赛中有突出表现。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4)身心健康,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同时在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等方面有出色表现。
(2)积极参与学校团体活动,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3)在任期间为同学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和协调关系。
(4)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评选程序1. 优秀学生评选程序:(1)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
(2)学校初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鼓励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终评,综合考虑初评结果和社会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名单。
(5)公示表彰,学校将优秀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发布评选结果。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1)学生干部推选,根据干部岗位的特点,各班级经过班会推选出候选人。
(2)学校初评,根据各班级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和干部的任职表现,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公示,接受社会评议。
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并鼓励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学校终评,根据初评结果和社会评议情况,最终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首都航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
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统考课程全部通过。
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在全院学生干部中倡导良好的学习生活风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学院决定每年四月和十月对二、三、四年级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进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一、参评条件:思想品德好。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践行公德;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关心他人。
学习好。
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研创新的能力;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 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40%以内。
身体好。
能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规定的指标,体育考核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工作好。
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能以身作则,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所创新,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正,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二、评比比例及奖励:“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不超过在籍学生干部数的20%,评比上的同学综测可以适当予以加分。
(当年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者不参加每年十月的院级评比)三、评比步骤:1.评比动员阶段:针对本学院特点,认真研究,精心部署。
向学生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办法等,使大家统一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总结经验,发挥优势,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上一学年曾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2.推荐评比阶段:①班级学生干部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上报学院;②在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由所属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参加评议;以上名单经学院汇总初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再由学院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③所有推荐名单及登记表须经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院党委公章。
3.审批表彰阶段:学院根据评比条件及比例进行审核,由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公布表彰名单,颁发相应证书。
附表:南京师范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_____ 年级_____ 班学号___________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上学期担任职务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上学期学习成绩情况(年级填写)单科最低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 /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中比例()%辅导员签名:_____年___月___日上学期工作成绩等级□优秀□良好□一般□差推荐部门负责人签章:_____年___月___日学院审定意见______年___月___日此表归入本人档案。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4篇)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小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中的典范,他们是学习优秀、品德高尚、责任心强、积极向上的学生代表。
评选出这些优秀学生,不仅能够激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更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为了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我们制定出了以下的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1. “三好学生”评选对象:全校小学生,包括一年级至六年级的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学校各班级担任班干部,包括团支书、班长、副班长等岗位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1.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1)学习成绩优秀:要求在本班成绩名列前茅,积极参加各类科学活动和竞赛。
(2)品德高尚:要求遵守学校和班级的纪律,尊敬师长,关爱同学,乐于助人。
(3)身心健康:要求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迟到早退,不缺席。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1)组织能力:要求在班级活动和学校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
(2)服务意识:要求积极参与各项班级和学校活动,关心同学,帮助老师,为集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3)纪律遵守: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1. “三好学生”评选程序:(1)初选阶段:各班级班主任从本班学生中初选出3-5名候选学生,并逐个通知家长。
(2)评定阶段:学校组织评定小组对初选出的候选学生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其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
(3)公示阶段:将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4)表彰阶段: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将被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和奖品。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1)班级推荐:各班级班主任根据学生在班级工作中的表现推荐1-2名候选学生。
(2)评定阶段:学校组织评定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其组织能力、服务意识和纪律表现。
(3)公示阶段:将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学生干部奖励制度
同学干部嘉奖制度1. 引言同学干部是学校中的紧要角色,他们承当着管理和组织各项学校活动的重任。
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同学干部,促进同学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育,我校特订立了同学干部嘉奖制度。
2. 嘉奖标准2.1 职务嘉奖同学干部职务嘉奖是依据同学干部的职务级别和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的。
实在嘉奖标准如下:•优秀班干部奖–评比对象:班级同学干部–评比条件:在校规校纪、班级管理、组织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极高的责任感和组织本领–嘉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干部奖–评比对象:各同学组织干部–评比条件:在组织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和活动效果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良好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嘉奖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级同学干部奖–评比对象:在校级同学会、同学组织中担负紧要职务的同学干部–评比条件:在学校事务协调、带领团队和服务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呈现出杰出的领导才能和奉献精神–嘉奖等级:校级优秀同学干部奖、校级杰出同学干部奖、校级优秀同学会干部奖2.2 嘉奖内容同学干部嘉奖内容包括荣誉称号和奖金两个方面。
•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是对同学干部的表彰和激励,可以呈现在学校内、同学干部个人档案和证书上。
依据同学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完成情况,可以获得以下称号:优秀班干部、优秀组织干部、校级优秀同学干部、校级杰出同学干部、校级优秀同学会干部等。
•奖金–优秀同学干部还可以获得肯定金额的奖金,以资助他们的学习和成长。
奖金金额依据同学干部的职务级别和评比结果确定,范围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3. 评比流程3.1 奖项申报同学干部嘉奖的评比工作由学校同学会和相关老师共同负责。
同学干部可以自己愿意申报或由班级、同学组织推举。
3.2 材料评审学校同学会和相关老师对同学干部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其职务级别和任务完成情况,评比出符合嘉奖标准的候选人。
3.3 投票评比依据评审结果,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并进行公开投票评比。
投票可由全体同学或特定组织成员参加,以确保评比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8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办法
曲靖财经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办法为了加强班集体、学生会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品行端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4.刻苦学习,自觉完成各科作业和实验,学习成绩在班上前十五名,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前二十名之内;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6.严格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坚持“两操一课”。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中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作用,并能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4.担任学生干部的动机纯正,敢于声张正义,工作务实创新,责任感强,成绩显著;5.为人正直,乐于奉献,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品行端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7.刻苦学习,自觉完成各科作业和实验,学习成绩在班上前十五名,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前二十名之内;8.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9.严格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10.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坚持“两操一课”。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中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作用,并能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4.敢于声张正义,工作务实创新,责任感强,成绩显著;5.为人正直,乐于奉献,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品行端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7.刻苦学习,自觉完成各科作业和实验,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班上前十五名,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前二十名之内;8.严格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坚持“两操一课”;10.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11.工作开展有步骤、有方法、有结果、有特色,成绩显著。
职业院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X X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院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选条件第一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一)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学习好: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宽;学习成绩优异。
(三)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体魄。
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综合素质得分排名在班级前30%,且本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必须为合格以上。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具有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二)热心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学院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学,顾全大局,在各项工作中均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威信较高。
(四)综合素质得分排名在班级前40%,本学年必修课不超过1门不合格且体育必须合格。
第三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一)具有良好的班风。
爱国、爱党、爱校,关心国家大事,团结友爱,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
8三好、优干评选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2010-201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单项奖评选办法一、三好学生1.评选指标:按各学院参评学生总数的10%评选推荐,各学院应结合班级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合理调配。
2.奖励:颁发“三好学生”荣誉证书,奖金200元3.参评条件:(1)在校学习一年以上,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热爱集体,关心帮助同学,群众基础好;(2)学习成绩总平在80分以上,无补考、重修;综合测评总分在小班前20%;教学实习认真,成绩优良。
重视实践环节,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4)讲究卫生,学年内宿舍、寝室综合考评结果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1.评选指标:院属学生干部和小班干部在本学院参评,学院按参评学生总数的4%评选推荐,学院应根据学生干部分布情况和工作实绩,对指标进行合理分配;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按认定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其它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组织所属学生干部的评优,由业务指导部门提出方案,报学生处核定。
2.奖励: 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金200元3.参评条件:(1)担任学生干部(含党、团干部)一年以上,履行工作职责好,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作风好,表率作用好,群众认可度高。
综合测评、学习成绩达到“三好学生”条件。
工作积极主动,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或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总平成绩可以放宽至78分。
(2)学生团体的负责人,所负责团体履行章程好,遵守学校有关团体管理的规定,在上一学年中开展了具有较好影响的活动,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者,由学生团体联合会推荐,经校团委认可,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3)因失职、渎职或失察,导致学生班级、寝室、社团等学生组织成员发生群体性违纪事件或其中成员发生严重人身伤害和意外伤亡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参评。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一、评选条件1、凡在校担任班委,团支委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同学,工作考核称职的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影响,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德育测评分在全班前20%名以内。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所学课程(指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有不及格者、以及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旷课等不良记录者不能推优。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任劳任怨,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在校、学院、班的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种不良现象,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于斗争。
6、积极协助组织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经常对学生工作提出各种建议。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选程序、比例1、在班级中任职的学生干部由班导师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每班一人,院系学生干部可由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推荐,原则上每院系推荐一名。
2、校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团委推荐,并组织全体“三会”干部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三会”干部的25%。
3、校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评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负责填表登记,并经团委书记签署意见。
各院系评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各院系负责填表登记,并经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所有登记表均报学生处审核批准。
4、各班、学院和校“三会”在当学年度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不能重叠。
三、奖励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学校一次性奖励200元,颁发荣誉证书并张榜公布,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时间每年九月上、中旬进行。
五、附注每年5-6月在毕业班开展的评优,需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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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凡在校担任班委,团支委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同学,工作考核称职的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影响,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德育测评分在全班前20%名以内。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热爱所学专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良好,所学课程(指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有不及格者、以及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旷课等不良记录者不能推优。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任劳任怨,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在校、学院、班的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种不良现象,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于斗争。
6、积极协助组织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经常对学生工作提出各种建议。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标。
二、评选程序、比例
1、在班级中任职的学生干部由班导师负责组织推荐候选人每班一人,院系学生干部可由各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推荐,原则上每院系推荐一名。
2、校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的学生干部由学生处、团委推荐,并组织全体“三会”干部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三会”干部的25%。
3、校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评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负责填表登记,并经团委书记签署意见。
各院系评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各院系负责填表登记,并经院系领导签署意见。
所有登记表均报学生处审核批准。
4、各班、学院和校“三会”在当学年度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不能重叠。
三、奖励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学校一次性奖励200元,颁发荣誉证书并张榜公布,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时间
每年九月上、中旬进行。
五、附注
每年5-6月在毕业班开展的评优,需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