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法律反思与构建
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完善
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完善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食品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近年来不断加强,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的建议,以期能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完善。
一、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虽然越来越完善,但仍然存在不少空白和漏洞,不同地区的监管标准也存在差异。
2. 监管体制不完善。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缺乏协同配合,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监管效能不高。
3. 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欠缺。
在消费者心态方面,大部分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低于从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平台的普及和消费者自身比较懈怠。
以上三点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二、改善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善: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将食品安全法的法规系统健全起来,完善每一项细节,使其自我检验的规定更加严格,监管更加完整。
2. 建立统一的监管协作机制。
通过统一食品安全监管管理部门,加强不同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协作机制,实现多个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反馈。
3.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和传播。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强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机制,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加以重视。
以上三点是改善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建议。
只有从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舆论宣传多方面发力,才能够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
三、结语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安全。
对于当前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到表面的问题,要深挖其根源,从人的心态、制度法律、技术道德等改进方向全面入手,才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案例的分析与反思
食品安全监管案例的分析与反思引言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而食品安全监管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对监管体系的质疑与反思。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案例,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反思和建议。
案例一:某地塑化剂超标风波某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抽检过程中发现餐馆使用的菜籽油存在塑化剂超标问题。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分析与反思:首先,该案例反映出监管部门在食品抽检中的不完善之处。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检力度,确保市面上的食品安全。
其次,塑化剂超标事件的发生也揭示了食品生产环节中的不法行为。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承担起责任,加强自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公众对塑化剂超标事件的高度关注也反映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监管部门和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案例二:某厂商销售过期食品某厂商被曝出销售过期食品,引发了消费者的愤怒和抵制行动。
监管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并对该厂商进行了严厉处罚。
分析与反思:首先,该案例暴露出企业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不到位。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其次,监管部门的迅速介入和严厉处罚表明了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然而,该案例中监管部门的被动介入也凸显了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最后,消费者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应当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选择可靠的品牌和渠道购买食品,同时为食品安全问题提供线索,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案例三:某企业添加非法添加物某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非法添加物掺入食品中。
这一事件被曝光后,消费者的信任度大幅下降,相关企业也面临严重的声誉危机。
分析与反思:首先,该案例揭示出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采取的不道德行为。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关于食品安全的总结反思(精选10篇)
关于食品安全的总结反思(精选10篇)关于食品安全的总结反思篇1~年__县__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和“放心肉”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今年来,县__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__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
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__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
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__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__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4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一)监管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监管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确,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其次,监管标准不统一,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导致各地监管标准存在差异。
此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存在法律空白和漏洞。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忽视食品安全管理,甚至存在违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行为。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劣质原料,严重影响食品安全。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只关注价格和口感,忽视食品安全。
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缺乏辨别真假食品的能力。
三、对策与建议(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 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2. 制定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统一监管尺度,提高监管效率。
3.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填补法律空白和漏洞,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溯。
2. 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
3. 鼓励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三)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1.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2.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辨别真假食品的能力。
3.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结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足和完善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足和完善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足和完善摘要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它不仅关系到人类的健康生存,还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发展。
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迅速,食品领域不断拓宽,但是食品监管的能力还相对薄弱。
由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不严密,许多食品问题和食品法律、法律与标准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和平衡,食品安全问题仍在不间断发生。
建立的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法律体系,以法律调整的手段达到食品相对安全已是当务之急。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现状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由食品生产、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安全屏障。
1995年10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这部《食品卫生法》相对以上的法律法规,技术性强,表现出直接授予强制性较强的行政权,明确了各级政府卫生行政机关是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主体,强化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责任。
这部法律在当时实施后,一是对食品卫生准入实施较为全面的安全监控。
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环境。
对食品的来源、源头及食品的流通环节未进行系统性规范,调整范围过于狭窄,内容单薄且协调性差,难免从源头上就出现漏洞,产生连锁性的食品安全问题。
而且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的新法和老法,地方法与国家法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差异,有时经常发生冲突,导致大多数不法分子冒着有利可图的风险,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有"机"可乘。
(二)《食品卫生法》滞后于时代发展进程和临时调整法规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大部分集中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期,由于出台早,受立法宜粗不宜细思想的影响,造成可操作性差,如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或因过于笼统难以执行,或因标准欠缺难以执行。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论文]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摘要】“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危。
近些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保证食品安全,必须依靠法律规制。
然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尚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完善对策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6-00037-01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以预防或消除对人们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危害。
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我国颁布施行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其目的是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在经过长时间的改革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并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
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农业法》等基本法律为核心,以有关食品安全技术标准等基本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个省以及各个地方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重要补充的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食品供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严格控制,否则就会对食品安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通过建立从农场到餐桌的监督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就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来看,我国尚没有真正建立起针对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专项性法律法规,仅仅是关于食品的投入品、生产的过程、生产的方法和流通过程的单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多的。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我国有关食品安全问题规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的数量是非常多的,往往分布在很多的行业领域,并且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由于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的部门非常多,不同部门有着不同的制度规定,这势必造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当今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种类繁多,来源复杂,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构建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加强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食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与不足1.监管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监管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但部分法律法规仍存在漏洞,对一些新兴的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做到有法可依。
3.监管力量薄弱。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监管能力有限,难以覆盖庞大的食品市场。
4.企业自律意识不强。
部分企业为追求利润,忽视食品安全,篡改生产日期、使用违禁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生。
5.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1.明确监管职责。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3.加强监管力量。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监管人员能够应对各种食品安全问题。
4.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引导企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5.保障消费者权益。
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法制环境的检讨与反思
20 年 6 , 市机 构 编制 委员会 发 文颁 布 < 于本 09 月 北京 关
l 3号) 。该文件对于北京市食品安全 监管职权进 行原 则性 的 规定 : 即质监部 门负责食 品生产加 工环节 的监管 , 工商 部 门负
食品安全监管 的组 织 网络体 系、 责任体 系 和检测体 系 。20 节的监管。在此基 础 上 ,0 9年 9月 , 京 市又 转发 了市食 03 20 北 年l 2月 , 北京 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成立 ,05年 8月 , 品办< 20 关于进一步 明确部分领域 食品安 全监管 职责 的意见 > , 北 京 市 食 品安 全 领 导 小 组 更 名 为 北 京 市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由 该< 意见》 初步 划 定 了 区县政 府 、 市食 品 办 、 业 、 农 园琳 绿 化
包括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务 院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放 ( 解 林业 ) 质监 、 商 、 生、 、 工 卫 商务 、 管等 部 门的 职责 , 部 门 城 各 军 总后 勤 部 卫 生 部 在 内 的 1 成 员 单 位 组 成 。 为 顺 应 体 制 的 职权 范 围 , 于 各 部 门积 极 开 展 监 管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 9个 对 变 化 ,0 7年 北 京 市 在 全 国 率 先 制 定 < 京 市 食 品 安 全 条 20 北
的相继实施 , 对北京市食 品安 全监管执 法的外 部法 制环境 产 安全监管权的切分规则 , 使从 全 国范 围看存 在多 种不 同 的 致
生 了深刻影 响 , 总体而言 , 种影响对 于构建北京市食 品安全 分权模 式。在部 门立 法方 面 , 取得 了积极 进 展 ,09年 7 这 也 20 监管 的基础性 制度 框架是积 极而 有效 的 , 但是 在微 观制度层 月 , 国家工商总局 颁布 实施 《 流通 环节食 品安全 监督 管理 办 面和运行过程 中还存在 着许 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
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思考
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思考摘要:本文简单介绍了当下中国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并着重分析了食品领域在政府监管层面所出现的问题,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完善的方面进行了剖析。
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体系和监管经验,综合考虑到中国的基本国情,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想法。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管理体系;改革建议中国人从来没有像过去几年这样害怕过吃。
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人的手机上流传着一则短信,充满了让人心酸的自嘲: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
没有人把这段子当成笑话来听,从那一张张触目惊心的图片中我们感受到了这个高速发展的国家背后的痛。
这种现实,使三聚氰胺、苏丹红、孔雀石绿、吊白块、硫酸铜等等一大堆过去闻所未闻的化学名词令国人闻之色变,进而耳熟能详;使各种原本远离民众生活的相关化学知识以一种荒诞的方式在中国实现了最深入最广泛的“科普”;使“民以食为天”变成“何食心安”!每每看到这类新闻在各种媒体上铺天盖地,作为一个食品人,想到自己未来应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时,便觉得自己的肩头沉甸甸的!一个人在面对很多危险的时候都可以选择避开,但是人要生存却回避不了食物,就算一个掺假的人不吃自己造的伪劣的东西,他也必须要依靠别人生产的食品才能生存,不管人们在粮食里,蔬菜里水果里,动物身上,土壤里,水里添加进什么,作为食物链的最顶端的人类也只能自食其果。
所以我们别无选择,无权逃避未来我们能吃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上取决于我们今天做些什么。
“药物是人造的,食物是神造的”,这是课堂上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
对于神造的食物,当下中国一些无良商人缺失了对于食物的敬畏之心,而市场和政府政策失灵时,那些普通大众所面临的潜在危害谁来保证?诚然,这是一项浩大的过程,有企业自律、法律制度方面、技术制约和消费者自身等等各方面因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机制的法律思考
“ 三定 ”方案 初步 理清 了各监 管环 节
监管 主体及 其 职责 。首先 , 生部 取 卫 代 国家 食 品 药 品监 督 管理 局 承 担食 品安 全综合 协调 职能 , 强 了综 合 协 加 调职 能的力 度 , 避免 了 国家食 品药 品
监督 管理局 因级别 较 低“ 合协 调不 综 能” 的尴尬 局面 。其次 , 卫生部先前 负 责餐 饮 业 和食 堂 等 消 费环 节 的 监管
律监 管的角度 , 思考如 何建 构 中国食
品安全监 管的有效机制 。
一
的监 督 管理 的 同时 ,取 消 了食 品生
产 、流通 环节 的卫 生许 可证 的发放 , 避 免 了有关 职 能 部 门 因发 放许 可 证 检验标 准 、 检验 标 准不统 一或 检验 标 准陈 旧问题 。 今 年 9月 2日国务 院批 准 通 过 了卫生部 “ 三定 ” 方案 (卫生部 主要职 《
lHபைடு நூலகம்cI
责食 品流通环节 的监管 。国家食品药
完善我 国食 品安全
口 赵 江
品监督 管理局 负责 餐饮 业 、 食堂 等消 费环节食品安全 监管 。卫生部 承担食 品安全综合 协 调 、 组织 查处 食 品安 全
重大 事故的责任 。
机 的 律思考 制 法
与 先 前 的 监 管 体 制 相 比较 , 该
品安 全一线实 时监 管
律 规范 的缺失 , 也可 避免 因法 律的稳 定 、 象和滞 后属性 给不 道德会 员行 抽 为 留下 的漏洞 , 特别 是消 除政 府各 职 能部 门监管 中的盲 区 , 法律 监管 的 是
能交 叉 的可能 , 除 了同一事 项监 管 消
政府 食 品监 管 各 职能 部 门 职 责是 有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改进
浅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改进论文摘要:文章章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现状,剖析了食品安全法律存存在的问题。
论文关键键词:食品食品安全食品品安全法目前我国食品品安全问题不断凸现,有的食食品安全事件让人触目惊心。
分析食品安全法律立法现状状,剖析食品安全法律存在的的问题,进而从法律上遏制住住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成为我我国目前的一项亟待完成的迫迫切任务。
一、食品安安全法律立法现状完善善的法律体系是食品安全的有有效保障。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律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目前前已经初步构筑起我国食品安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化法》。
该法于1988年112月29日由七届全国人大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9年4月正式实施。
该法法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工业产品品标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相关职责及法律责任均作了了明确规定。
2.《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物检疫法》。
该法于19911年10月31日由七届全国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通过。
该法对进出境动植物物及其产品的检疫进行了规定定。
3.《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该法于于1993年2月22日由七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月1日正式实施。
2000年年7月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该法进进行了修改。
该法确立了国务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方人民政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的监督管理体制。
同时还对产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产品生产产者、销售者、检验机构、认认证机构的行为及相关法律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业法》。
该法于1993年77月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02年12月28日由九届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会议进行了修订。
为确保食品品安全,该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措施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量,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系、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度、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农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对对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法实行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缺陷与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缺陷与完善摘要:食品安全问题是影响人类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所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规范。
文章通过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探索,目的在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以期达到保障食品安全、质量、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社会稳定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引言:要建设健康社会,健康中国,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就必须保证食品安全,这也是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
当前是构建和谐社会、科学管理、有效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关键时期。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监管体制,在食品安全的环境下,食品安全监管必须与时俱进,通过对以前的监管模式进行剖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加以改进,严格执行,确保食品安全不被打破,让人民吃得放心。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缺陷(一)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法律是监管体制行为的基础,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数量众多,但却造成了许多标准得多、某些方面的法律条文上的漏洞。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的品种日益增多,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日益增多,对生产的需求也日益提高。
对原料、加工、贮存等各个环节的品质要求均有明确的规制基础,而国内法规则多是对产品品质的规定。
目前,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还不严格,存在着分散、重复等问题,有的地方还存在一些自相矛盾的规定。
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中也有许多空白区域,使得一些法律条文不能满足当前食品安全发展的需求,必须进行适当的调整。
在具体执行监管体制时,对工作人员的行为需求也没有完备的法律制度[1]。
(二)有关部门行动的不合理有关部门的监管体制具有多而复杂的特点,在各个环节都设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导致了部门之间权力、权力、责任的分配不合理,从而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管理上的漏洞,从而导致了产品质量的下降。
食品生产的全流程是统一的,监管机构的分开也使各环节之间的制假机会增多。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现状与反思
安全 的信任 , 对于外出就餐, 甚至是家 庭餐桌都 存在着不信 才 能 构建 科 学 合 理 、 安 全 可靠 的 食 品安 全 监 督机 制 。 在 食品 安 任感。 食品安全本应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最低限度的保证 , 但 全 领 域 真 正实 现 防 患于 未 然 、 源 头 治理 的途 径 就 是 制 定 并严
在的漏洞提 出相关建议 , 以期为解决日 趋严重的食品安全 问题提供参考。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 监 管体制 现状 反思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现状
的监管应 当是一种全方位 多角度的监管, 既包括事前的监管, 也包括事后的监管。 但 是我 国目前 的食品监管却体现出一种强
近年来 , 我 国 食 品 安 全 问题 层 出 不 穷 , 引发 社 会 广 泛 关 烈 的无 力 感 , 往往 是 食 品安 全 事件 曝 光 后 , 才会 溯 及食 品监 管
可 以大致 梳 理 出我 国 目前 食品 安全 监 成了十分敏感 的问题 , 只要曝光一例, 必然产生波及效应 , 严 品安 全法 》的相 关 规 定 ,
重地影响整个行业。 所造成的直接恶果是伤害消费信心, 消费 管 体制 的 脉络 。 者陷入了整体失望 , 觉得只要 涉及食品安全领域, 什么都无法
其二, 食 品加 工行 业 危 机 四伏 , 形 成企 业乃 至行 业 株 连 的 展 的副 作 用。 我 国大 大 小小 的食 品安 全事 故 均体 现 出我 国食 品
情形。 近几年的食品安全 问题一旦曝光, 不仅危及出问题 的企 安全标准 “ 散”、“ 乱” 、“ 差” 等特点。 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涉
燕、 毒馒头、 毒豆芽等等。目前,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 出现 的各类 任感 。
不 良事 件 , 已经 极 大 地 影 响 了公 众 对 于 食 品安 全 的 信心 , 这 种 现 状 主要 集 中体 现 在 以下三个 方面 :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国民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然而,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暴露出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问题,以期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现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主要由《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组成。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要求,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现有法律法规对某些食品安全的细节问题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监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困难。
2. 执法力度不足。
部分地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细的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3. 监管机制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的具体分析(一)法律法规的完善性针对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细化法律法规。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明确各个环节的监管要求,增强可操作性。
2.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二)执法力度的提升针对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 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三)监管机制的优化针对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2. 引入社会监督力量。
鼓励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对策引言食品安全是我国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近年来,由于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权益,我们需要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1.1 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彼此之间存在重叠、冲突的情况,法律的执行和监管体系仍然不够完善。
同时,一些法律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无法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1.2 监管部门职责分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众多,分散在多个部门间,造成了监管职责不明确、协调不畅的问题。
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不够紧密,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1.3 监管手段滞后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食品安全问题也在不断变化。
然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技术相对滞后,无法及时识别和解决新型食品安全问题,给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1.4 信息公开不透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相关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了解度较低,造成了监管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应对策略2.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大对食品安全环节的监管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2.2 统一监管体制建立食品安全的统一监管体制,整合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协调合作,提高监管效果。
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网化的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2.3 强化监管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手段的研发和应用,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4 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公开水平,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增加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足与完善
对避 免监 管 的重 叠和 漏洞 ,将起 到重 要 的作 用。但 笔者认 为 ,此种 体制设 置还 存在 某些 不足 ,应该 进 一步 完善 。 [ 关键 词 ] 食 品安全 监 管体 制 不足 完善
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食 品安全监管体制概述
食 品安 全监 管体 制 主 要 有 两种 模 式 ,即集 中管 理模 式 和分 段
食品 链 ,造成 了监 管部 门职 责不 清 。事实 上从 食 品的生 产到 流通 消 理 的职 权 。作 为最 高的 统一协 调机 构在 整体 上对 全 国食品 安全工 作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不足与改善措施
精品文档在线编辑优质范文精品文档在线编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不足与改善措施导语: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保障。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和国家形象造成了巨大影响,也引发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因此,必须认清和明确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适当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从而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化建设,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同时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吃饱”,更要“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但是,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突出表现为食用农产品的化肥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或其他违禁化学制剂的违规和超量使用问题、水土污染导致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劣质原材料的使用问题等。
目前,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困扰人们的生活难题,而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欧美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现今已经基本建立起一套相对较为完善和成熟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应当看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不仅与国家的发展阶段有关,而且也与监管方面尚不够完善的法律制度有关。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食品安全问题错综复杂,完全解决任重道远。
一、食品安全监管概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首先应当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基本问题。
以下从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化的历史沿革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在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先厘清食品安全的概念。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精选5篇)
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精选5篇)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精选篇1__年,__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3月23日,我县召开了__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__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镇)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__县__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__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二、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
此次活动中__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二)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
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推荐8篇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推荐8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本次工作总结旨在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为今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随着食品安全法的不断完善和实施,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监管格局。
同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2. 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各级监管部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3. 专项整治成效显著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4. 科普宣传取得新进展通过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仍需进一步提升,现代化监管手段仍需进一步推广应用;三是企业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社会共治格局仍需进一步构建,公众参与度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二是提升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水平,推广应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和技术装备;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四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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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87名孓口艮日日安全监管体制的法律反思与构建马淑芳(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000)提要: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繁衍、国家安危、社会发展的重要的问题。
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再次证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重大缺陷。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法律体系不完善,食品质量标准冲突,缺乏权威的检测技术,执法不严,监管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混乱的主要因素,是市场失灵和缺乏有效监管的必然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对如何建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机制进行了法律思考。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法律反思;法律构建中图分类号:D928.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637【2009)06—0187—0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苏丹红辣酱”、“红心鸭蛋”、“瘦肉精”、“敌敌畏金华火腿”等一系列事件的接连发生,已严重地危害了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08年发生的国家驰名品牌、免检产品“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引爆的中国奶品行业食品危机风暴更是让世人震惊。
广大民众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了质疑,屡屡发生危害人们生命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属偶然事件还是必然事件?是个别企业的个别行为还是背后隐含的监管缺失?食品安全问题也前所未有地引起了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其不仅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关系到中国食品声誉和国家形象,不仅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能力,而且关系到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更关系到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在中国逐渐迈进法治经济的道路上,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已是刻不容缓。
一、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理性反思(一)缺乏规范、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早在我国法制建设尚处于刚刚重新起步的1982年11月19日,我国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其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的状况,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约21部,国务院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法规约40部,各部委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颁规章约150部,应当讲,我国已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由一系列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食品安全法律框架。
…但是,为何仍然编织不出一个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法网呢?其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不够严密,且分散、重复甚至出现冲突,同时又有很多安全法规的空白地带,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
具体来说,存在的缺陷主要有: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体系缺乏统一性、系统性,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国家整体指导和精心规划。
因此,长期以来,不同位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内容交叉重复,不协调,甚至存在着矛盾。
不能体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以生猪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为例,养殖业不属于《食品卫生法》调整,自然无法对其规制,《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对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又没有明文规定,未能将养殖源头污染问题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旧。
虽然,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作了许多创新性的规定,并且废止了《食品卫生法》,但《食品安全法》对于许多制度建设问题只作了原则规定,各种配套规章的清理、修改与协调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习惯于崇尚细则、虚置法律的实务部门依然感到无所适从,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的形成,任重而道远。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职责不清,监管效率低下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诸多环节,任何一家监管部门都难以单独承担安全监管的重责大任。
在“一个部门管不了”的情况下,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被迫选择了多家部门分段监管的思路。
其中,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
分段监管体制虽然有188甘肃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助于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避免“一个部门管不了”的现象,但也出现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弊端。
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着监管重复,也存在着监管盲区。
在“田问”到“餐桌”的各个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似乎都有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重兵把守”,但有毒有害食品仍在市场上泛滥成灾。
三鹿事件堪称这一监管体制弊端的经典脚注:作为三聚氰胺源头的奶源收购站就不属于上述任何部门的监管范围;而在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后,相关部门之间要么缺乏信息互通,要么相互推诿。
再如,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不属于任何一个环节的事项,由哪个部门负责并不明确,客观上又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问责不清的严重问题。
由于职责分工不清,有些部门在小集团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了“有利就抢着管,无利就让着管”的实用主义思维,必然削弱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甚至贻误最佳监管时机旧-。
这种政出多门、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现象,不仅导致政府的监管成本高,监管效率低下,而且充分暴露了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巨大漏洞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严重缺失,严重损害了民族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混乱,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科学依据充分的标准是判断和控制食品安全性,保护人民健康,推动国际公平贸易,维护国家利益不可缺少的技术支撑。
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构成,其中,我国食品国家标准又分为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分别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则分别由农业部及各行业部门负责制定,而具体的监管事务又分别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农业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结果是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甚至互不承认,失去了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由于我国标准的制定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在实施中难免暴露出不少问题,标准之间的矛盾问题尤显突出。
一是标准不统一,甚至矛盾的问题。
例如2004年11月发生的巨能钙事件,农业部的检验结果是双氧水含量严重超标,卫生部的检验结果是双氧水含量符合卫生标准。
又例如:茶叶中的氰戊菊酷农业部早已禁用,但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2763中茶叶中氰戊菊酷的限量使用标准居然是2ppm;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允许面粉中添加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酞,但米麦面制食品标准却规定不得检出苯甲酸等H]。
以上矛盾比比皆是,不仅让消费者甚感困惑,而且也让企业感到不知应遵守哪一个标准,失去了标准应有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二是标准水平偏低,缺乏先进性。
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颁布的食品标准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食品标准水平明显偏低,许多指标低于国际标准,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铅的限量、食品添加剂限量等就超出国际安全标准。
且不少限量标准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20年不变,我国1995年以前制定的标准中未修订的占50%以上,而国外规定的是3_5年修订。
另外,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也很低,采用国际标准的还不到一半,采用国际标准比率太低。
而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的国际标准已达80%,日本更是超过90%[5J。
这不仅长期对我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影响到中华民族的繁衍和生命质量的可持续性,而且使我国在当前进出日食品贸易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可是,我国许多外贸进出口企业和一些学者,却经常“愤怒批评”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采取“绿色贸易的保护主义”,但缺少对本国食品安全现状的深刻反思与改进。
(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地方保护导致监管缺失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
从许多案例分析研究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
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
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只发证不监管。
行政监管领域中,发放许可证、执照这些审批行为,都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一些根本不能达标或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却证照齐全。
行政执法权却往往变成谋取部门利益的手段,造成“无利可图难办事,见利枉法乱办事”的不良风气。
二是地方保护。
中国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不仅在于这一个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出来的表象,往往这种表象后面有经济发展观的误导。
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误区,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
可以说地方保护主义是某些地区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最大的“护身符”。
不少地方政府认为,造假者也好,造假的企业也好,似乎正在给这个地方创造财富,似乎正在给这个地方增加税收,似乎正在给这个地方创造就业机会,对明明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过分的发展主义取向、普遍的短期行为以及对普通民众的漠视,将会严重扭曲政府的角色与职能【6]。
三是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擅自越权执法,甚至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有的以违规收费,多次抽检谋取部门利益;有的消极执法、行政不作为,还有的不懂法,想当然随意执法,以罚代法。
事实上,无论是数年前的“阜阳毒奶粉事件”、“毒泡菜事件”,还是“毒金针菇事件”,还是后来发生的“三鹿毒婴幼儿奶粉事件”,其所暴露出来的并不仅是一个立法方面的问题,而更是一个执法方面的问题o7J。
二、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法律思考(一)以《食品安全法》为统领,完善法律体系的科学性、统一性、完整性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之所以不力,从根本上是因为我国缺乏完善和系统的食品安全法规,政出多门、标准不一。
由于当时我国经济相对落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工作重点是解决温饱法学189问题,因此,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以发展经济为目的,“食品安全”一度没有被明确定为立法的整体性目标。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所涵盖的法律法规并不是以食品安全为中心构建和筹划的,导致我国在食品安全立法上还比较落后,已有的法律法规大都属于食品卫生的范畴,并且法规体系缺乏完整性、协调性和严密性,标准体系也不尽完善,许多标准过低,与国际不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