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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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评价体系
建立金融产品评价体系主要是为客观公正地反应评价金融产品的设计、研发、管理、营运质量。本评价体系主要对投入市场营运半年以上的金融产品进行评价,评价体系包括营运效益、产品质量、风险水平、战略作用等四大类指标,并对其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百分制综合评价。
基本框架
前提假设
1、金融产品投入市场后6个月才开始对其进行评价,6个月后每3个月对评价进行更新和
调整优化;
2、金融产品投入后预期N个月达到目标营运效益
3、金融产品预期最终目标营运效益已事先确定
(一)营运效益(40分)
主要评价评价期内的金融产品对营业部客户的佣金率、周转率、资产开发等方面的提高所带来的利润效益。
总营运效益=资产*佣金率*周转率-营运成本
△营运效益=△资产*佣金率*周转率+△佣金率*资产*周转率+△周转率* 资产*佣金率-△营运成本
评价期:金融产品投入市场后m个月
基准期:金融产品投入市场前12个月
自变量解释:
佣金率:基准期总佣金/其总成交量
△佣金率=评价期总佣金/其总成交量-基准期总佣金/其总成交量
周转率指标:基准期(总成交量/总资产)/(可比资产总成交量/可比资产总资产)△周转率指标:评价期(总成交量/总资产)/(可比资产总成交量/可比资产总资产)-基准期(总成交量/总资产)/(可比资产总成交量/可比资产总资产)
周转率:(基准期(总成交量/总资产)+评价期(总成交量/总资产))/2
△周转率:△周转率指标/周转率指标*周转率
(*注1:由于周转率容易受到行情变化而变动,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是基于评价对象与可比对象的周转率的比值是稳定的,△周转率也进行相应的调整)
(*注2:可以选择营业部部分资产为可比资产,也可以选择以沪深市场总资产为可比资产)
资产:评价期初评价对象的总资产
△资产:评价对象的评价期末资产-评价对象评价期初资产*(1+指数涨跌幅)
△营运成本:为进行该金融产品投入市场所新增的营运成本
营运效益评分=max(min(营运效益/(目标效益/N*m)**100,100),0)*40/100
(*注:营运效益评分即完成最终目标效益的百分比评分,但评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二)可开发效益(30分)
可开发效益=可开发资产*预期佣金率*预期周转率-资产*佣金率*周转率-营运成本-△预期营运成本
可开发效益评分= max(min(营运效益/预期最终目标效益**100,100),0)*2 0/100
(*注:金融产品的目前效益不一定代表金融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可能由于产品的定位、宣传、营销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期营运效益不佳,可开发效益评分主要是对其可开发空间进行评分)
(三)产品风险(15分)
产品风险评价主要包括收益的波动性、可预见性、匹配性
波动性:
说明:波动性主要是以产品收益率的波动性计量,波动性越大则风险越大
指标:选择与大盘指数的贝塔系数为指标
评价区间:金融产品上市后至当期评价期末
评分(5分):4/(4+贝塔系数)*5
*注:贝塔系数越高表示波动性越大,评分越低,贝塔系数为1时表示与大盘波动性一样,此时评分为4分
可预见性:
说明:可预见性主要是以对未来一定时期收益率的可预见性及其可规避性
指标:收益曲线回归的相关系数R方
评价区间:金融产品上市后至当期评价期末
评分(5分):R方*5
匹配性:
说明:匹配性主要是指产品对客户的风险收益匹配性
指标:夏普系数
评价区间:金融产品上市后至当期评价期末
评分(5分):产品夏普系数/大盘指数夏普系数*5
*注:夏普系数越高,则说明产品的风险收益性越高,当产品和大盘指数夏普系数一样时评分为4分。
风险评分=波动性评分+可预见性评分+匹配性评分
(四)战略作用(15分)
战略作用主要是指金融产品的投入本身并不一定的直接产生效益,但可能是未来新产品投入或其它战略实施的初步尝试必要。
战略作用评分主要是专门小组评分或问卷调查形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