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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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烧: 75.22元 3.09元 用:3.66元 住:4.62元 服务:7.90元 穿:6.89元 教育:6.5元 总计:120.88元 医疗:13.00元
根据以上计算,上海有关方面提出上海市1993年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20元。 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 调整的原则:每隔一年或二年调整一次,采用小步快调法,一次调整的 幅度不宜过大。 调整考虑的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 居民必需消费品价格指数的变化; 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4年,山西阳泉市建立试点。 1996年,民政部在三地建立试点。 1997年开始,有条件的地区开始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1年,27个省的2037个县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助人口344 万,占农业人口0.4%。 保障对象:四类。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保障方式:现金和实物结合。现金由乡镇通过村发放,实物由村发放。 发放时间:每季或半年,个别地方是每月。
计算实例:下面我们就以上海1993年开始实施生活保障制度时确定的标准 线为例,说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方法:
上海有关部门以城市调查队提出的10%最低收入户的日常消费数据为基 础,列出 吃、穿、住、用、烧、医疗、教育、服装等8个方面的生活 必需品的清单;再根据市职工物价总局提供的1992年市场商品价进行计 算;然后根据总工会对9户贫困职工家庭为期一年的跟踪调查得到的数 据进行修正,最后得到的每人每月最低消费平均为:
七、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现状 1、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现状 截止到2002年2月底,中国有近2000万人符 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全国领取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已达1300多万。其中, 大部分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下岗职工、 退休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2.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
各地不一样:2002年为例,深圳344、南昌143、地级市一般130、县级市一 般100.中东部104中西部68 国际上通常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采用四种方法: (1)市场菜篮法,又称标准预算法; (2)恩格尔系数法。国际粮农组织认为,恩格尔系数在59% 以上的属于贫困,所以用这个数据求出的消费支出即为 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3)国际贫困标准。它实际上是一种收入比例法,经济合作 组织提出,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收入或平均收入的 5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就 是最低生活保障线; (4)生活形态法,亦称之剥夺指标法。从人们的生活方式、 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确定计算指标。
分析: 首先,小明应该向所在街道的社会保障所提 供书面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申请; 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即开展社会 救助调查,以确认小明家的经济生活现状已 经达到了申请社会最低保障线的标准; 如小明家确实无生活来源,即可领取当地的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如小明爸爸重新就业, 但全家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小 明家可以领取小明爸爸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 的差额。
(1)目前制度的实际覆盖面仍然有限。 (2)人为选择被保障对象的传统救助影响仍然
存在。 (3)各级财政分担的比例极不合理。 (4)各种救济基金多头管理,重复救助及得不 到救助同时存在。
对策:
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的标准。
第二,经费来源要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第三,改革管理体制,并实行政策配套。
第6章 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 社会福利
第1部分 社会救助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节 农村五保制度 第五节 灾害救助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救助的概念和含义
1、社会救助的概念 所谓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在不能维持最低限度 的生活水平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和社 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 金和实物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整 个社会保障网络体系中处于最初级、最基本的层次。
庭成员共三人,无其他生活来源。小王所在 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是每人每月 120元,小王找到街道领导,街道领导说,你 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不能申请低保。请 问,街道领导的回答对吗?
不对。 2)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从上述情况看,小 王一家人均生活费不足120元,可以按规定申 领最低生活保障金。 3)按规定,可差额领取。也即全家人可每月 领取:360-260=100元。
制度分类: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贫困地区扶贫制度;低 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失业救助 制度。 特点:以无偿救助为基本特征,主要由民政部门实施。 从1999年国务院发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开始, 全国普遍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代了原有的 的失业救助制度。 现行社会救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乡村贫困救济、农村五 保户制度、灾害救济和特殊对象的救助。部分地区试行住房 救助和医疗救助等。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一、社会救助的分类
1.按照救助内容分: 生活救助、灾害救助、失业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等。 2. 按照救助的手段分: 现金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以工代赈。 3.按照救助的时间分: 定期救助、临时救助。
二、社会救助的对象
各个国家不尽相同,中国主要包括三类;
2、社会救助的含义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社会救助所保障的对象,往往是处于生活底层 的最困难群体; 社会救助是公民应得的权利。基本生存权利这 是《宪法》所赋予的; 社会救助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其财政来 源主要是税收。另外还有慈善机构提供的慈善 基金、各级各类单位组织的帮困基金、信贷扶 持、国际援助等等。 3、社会救助与社会救济区别与联系:覆盖面不同、 理念不同。
分析: 该案例涉及的是社会救助享受的资格条件,
对社会救助实施财产调查制度本身不存在任 何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社会救助享受的 资格条件。这一案例说明了我国目前现行的 财产调查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难 以掌握实际财产、量化的指标如何确定等等。
第四节 农村五保制度
农村五保户制度
五保:吃、住、穿、医、葬。 对象:三无、残疾和未成年人 内容:基本生活所需 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健 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3)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证改革 与发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4)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 和进步的需要。
三.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适用范围:“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 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2、最低生活标准的基本原则 生存保障原则 普遍性原则 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联系原则 维护受助者尊严原则
二、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市场经济下因下岗失业致贫、因病致贫等推
动。93年在上海率先实施,1999年在全国普及。 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6月至1995年5月,试点阶段。 第二阶段,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推广阶段。 第三阶段,1997年8月-1999年底,普及阶段。1997年8月,
国务院颁布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1999年底,中国已经有668个 城市和1638个县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10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走上法制化。
意义 (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
我国各大城市主要采用第一种方法。
步骤: 第一步是统计,即对本市居民特别是贫困居民的生活状况进行详细的调 查了解,掌握贫困人口数量、家庭结构、居民最低生活消费情况和物价 上涨指数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步科学测算,就是根据生活必需品和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计算出每 月人均消费金额; 第三步合理确定标准,就是根据计算结果,再按当地财政承受力和资金 来源情况,规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领程序
障金
案例:家住上海的中学生小明,最近家里接
连遭受了一系列的不幸,先是爸爸因为企业 经济效益滑波而下岗,接着妈妈又得了不治 之症,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贫困的境地。小 明为帮助父母减轻生活的压力,准备放弃参 加高考,提前参加工作。街道干部知道情况 后,建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请问:小明申 领最低生活保障线,需要经过哪些手续?
一是“三无人员”: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 二是贫困人口: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 三是灾民: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 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
三、救助标准及其确定方法 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 最低生活标准 最低生活标准的影响因素
(1)三无对象,即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 民;
(2)家庭中有在职人员,因赡养、抚养系数高或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差,收 入而生活困难有居民; (3)失业保险期满仍不能就业而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居民;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低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其他居民。
如何理解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
确定最低生活标准的方法
市场菜篮子法
恩格尔系数法
国际贫困标准法 生活形态法
四、社会救助管理 社会救助管理模式
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型 地方政府分散管理型 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层管理型
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及其基本原则
1.最低生活保障的含义 定义:是指维持城市居民中无收入或低收入 人群最低生活的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制度作为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 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 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 的社会保障制度。
保障线?
《条例》规定: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
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享受”。
案例分析: 小王下岗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60元。家
三、社会救助的特点:
(1)最低保障性。
(2)权利和义务的单向性;在我国,社会保障以“社会扣除”的形式将一 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到政府预算,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一些特殊成员的基 本生活需要;
(3)社会救助一般是短期性的; (4)社会救助的全民性; (5)社会救助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四、社会救助的功能 缓解贫困问题 推动社会公平和社会文明进步 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
二、社会救助的发展进程 是最早产生的社会保障形式 社会救助是从传统的贫民救济和社会救济这 一对范畴中演变而来的。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之前,所有的社会 救济行为无不具有下列特征:恩赐性、惩罚 性; 现代意义的社会救助制度产生于20世纪初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我国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当时称 社会救济,1996年正式改称社会救助。
案例:某市职工王某妻子下岗、女儿在外地上大学, 家中还有一个多病的老母亲,生活十分艰辛。前二 年为了方便与外地上大学的女儿之间的联系,借钱 装了一门电话,但基本是只接不打,最近所在企业 效益下降其收入也大幅度减少,为此他向所在街道 申请要求给予生活救助,街道在受理了申请后,即 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最后以家中装有电话不符 合申领救助的条件为由,拒绝了要求救助的要求。
根据以上计算,上海有关方面提出上海市1993年最低生活保障线为120元。 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 调整的原则:每隔一年或二年调整一次,采用小步快调法,一次调整的 幅度不宜过大。 调整考虑的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 居民必需消费品价格指数的变化; 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4年,山西阳泉市建立试点。 1996年,民政部在三地建立试点。 1997年开始,有条件的地区开始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1年,27个省的2037个县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受助人口344 万,占农业人口0.4%。 保障对象:四类。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保障方式:现金和实物结合。现金由乡镇通过村发放,实物由村发放。 发放时间:每季或半年,个别地方是每月。
计算实例:下面我们就以上海1993年开始实施生活保障制度时确定的标准 线为例,说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方法:
上海有关部门以城市调查队提出的10%最低收入户的日常消费数据为基 础,列出 吃、穿、住、用、烧、医疗、教育、服装等8个方面的生活 必需品的清单;再根据市职工物价总局提供的1992年市场商品价进行计 算;然后根据总工会对9户贫困职工家庭为期一年的跟踪调查得到的数 据进行修正,最后得到的每人每月最低消费平均为:
七、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现状 1、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现状 截止到2002年2月底,中国有近2000万人符 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全国领取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已达1300多万。其中, 大部分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下岗职工、 退休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2.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
各地不一样:2002年为例,深圳344、南昌143、地级市一般130、县级市一 般100.中东部104中西部68 国际上通常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采用四种方法: (1)市场菜篮法,又称标准预算法; (2)恩格尔系数法。国际粮农组织认为,恩格尔系数在59% 以上的属于贫困,所以用这个数据求出的消费支出即为 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3)国际贫困标准。它实际上是一种收入比例法,经济合作 组织提出,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收入或平均收入的 5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就 是最低生活保障线; (4)生活形态法,亦称之剥夺指标法。从人们的生活方式、 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确定计算指标。
分析: 首先,小明应该向所在街道的社会保障所提 供书面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申请; 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即开展社会 救助调查,以确认小明家的经济生活现状已 经达到了申请社会最低保障线的标准; 如小明家确实无生活来源,即可领取当地的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如小明爸爸重新就业, 但全家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小 明家可以领取小明爸爸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 的差额。
(1)目前制度的实际覆盖面仍然有限。 (2)人为选择被保障对象的传统救助影响仍然
存在。 (3)各级财政分担的比例极不合理。 (4)各种救济基金多头管理,重复救助及得不 到救助同时存在。
对策:
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的标准。
第二,经费来源要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第三,改革管理体制,并实行政策配套。
第6章 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 社会福利
第1部分 社会救助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节 农村五保制度 第五节 灾害救助
第一节 概述
一、社会救助的概念和含义
1、社会救助的概念 所谓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在不能维持最低限度 的生活水平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和社 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 金和实物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整 个社会保障网络体系中处于最初级、最基本的层次。
庭成员共三人,无其他生活来源。小王所在 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是每人每月 120元,小王找到街道领导,街道领导说,你 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不能申请低保。请 问,街道领导的回答对吗?
不对。 2) 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从上述情况看,小 王一家人均生活费不足120元,可以按规定申 领最低生活保障金。 3)按规定,可差额领取。也即全家人可每月 领取:360-260=100元。
制度分类: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贫困地区扶贫制度;低 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失业救助 制度。 特点:以无偿救助为基本特征,主要由民政部门实施。 从1999年国务院发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开始, 全国普遍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代了原有的 的失业救助制度。 现行社会救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乡村贫困救济、农村五 保户制度、灾害救济和特殊对象的救助。部分地区试行住房 救助和医疗救助等。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
一、社会救助的分类
1.按照救助内容分: 生活救助、灾害救助、失业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等。 2. 按照救助的手段分: 现金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以工代赈。 3.按照救助的时间分: 定期救助、临时救助。
二、社会救助的对象
各个国家不尽相同,中国主要包括三类;
2、社会救助的含义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社会救助所保障的对象,往往是处于生活底层 的最困难群体; 社会救助是公民应得的权利。基本生存权利这 是《宪法》所赋予的; 社会救助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其财政来 源主要是税收。另外还有慈善机构提供的慈善 基金、各级各类单位组织的帮困基金、信贷扶 持、国际援助等等。 3、社会救助与社会救济区别与联系:覆盖面不同、 理念不同。
分析: 该案例涉及的是社会救助享受的资格条件,
对社会救助实施财产调查制度本身不存在任 何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社会救助享受的 资格条件。这一案例说明了我国目前现行的 财产调查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难 以掌握实际财产、量化的指标如何确定等等。
第四节 农村五保制度
农村五保户制度
五保:吃、住、穿、医、葬。 对象:三无、残疾和未成年人 内容:基本生活所需 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健 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3)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证改革 与发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4)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符合社会发展 和进步的需要。
三.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
适用范围:“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 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2、最低生活标准的基本原则 生存保障原则 普遍性原则 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联系原则 维护受助者尊严原则
二、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市场经济下因下岗失业致贫、因病致贫等推
动。93年在上海率先实施,1999年在全国普及。 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3年6月至1995年5月,试点阶段。 第二阶段,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推广阶段。 第三阶段,1997年8月-1999年底,普及阶段。1997年8月,
国务院颁布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1999年底,中国已经有668个 城市和1638个县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9年10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走上法制化。
意义 (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
我国各大城市主要采用第一种方法。
步骤: 第一步是统计,即对本市居民特别是贫困居民的生活状况进行详细的调 查了解,掌握贫困人口数量、家庭结构、居民最低生活消费情况和物价 上涨指数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步科学测算,就是根据生活必需品和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计算出每 月人均消费金额; 第三步合理确定标准,就是根据计算结果,再按当地财政承受力和资金 来源情况,规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六、最低生活保障的申领程序
障金
案例:家住上海的中学生小明,最近家里接
连遭受了一系列的不幸,先是爸爸因为企业 经济效益滑波而下岗,接着妈妈又得了不治 之症,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贫困的境地。小 明为帮助父母减轻生活的压力,准备放弃参 加高考,提前参加工作。街道干部知道情况 后,建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请问:小明申 领最低生活保障线,需要经过哪些手续?
一是“三无人员”: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 二是贫困人口: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 三是灾民: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 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
三、救助标准及其确定方法 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 最低生活标准 最低生活标准的影响因素
(1)三无对象,即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 民;
(2)家庭中有在职人员,因赡养、抚养系数高或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差,收 入而生活困难有居民; (3)失业保险期满仍不能就业而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居民;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低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其他居民。
如何理解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城市最低生活
确定最低生活标准的方法
市场菜篮子法
恩格尔系数法
国际贫困标准法 生活形态法
四、社会救助管理 社会救助管理模式
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型 地方政府分散管理型 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层管理型
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及其基本原则
1.最低生活保障的含义 定义:是指维持城市居民中无收入或低收入 人群最低生活的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制度作为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 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 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 的社会保障制度。
保障线?
《条例》规定: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
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享受”。
案例分析: 小王下岗后,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60元。家
三、社会救助的特点:
(1)最低保障性。
(2)权利和义务的单向性;在我国,社会保障以“社会扣除”的形式将一 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到政府预算,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一些特殊成员的基 本生活需要;
(3)社会救助一般是短期性的; (4)社会救助的全民性; (5)社会救助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四、社会救助的功能 缓解贫困问题 推动社会公平和社会文明进步 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
二、社会救助的发展进程 是最早产生的社会保障形式 社会救助是从传统的贫民救济和社会救济这 一对范畴中演变而来的。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之前,所有的社会 救济行为无不具有下列特征:恩赐性、惩罚 性; 现代意义的社会救助制度产生于20世纪初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我国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当时称 社会救济,1996年正式改称社会救助。
案例:某市职工王某妻子下岗、女儿在外地上大学, 家中还有一个多病的老母亲,生活十分艰辛。前二 年为了方便与外地上大学的女儿之间的联系,借钱 装了一门电话,但基本是只接不打,最近所在企业 效益下降其收入也大幅度减少,为此他向所在街道 申请要求给予生活救助,街道在受理了申请后,即 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最后以家中装有电话不符 合申领救助的条件为由,拒绝了要求救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