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自由的脚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追寻自由的脚步
[摘要]人生而自由。随着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人对自由的认识也不断的深化,实际上就是人对自身以及客观规律的认识过程,也是对自由的认识和追求的过程。古代西方人的自由就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自由。近代西方人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个体自由”。现代文明社会所提倡的自由主义,往往会受到具体社会问题的冲击而变得不切实际。
[关键词] 自由整体自由个体自由博弈
引论
“自由(Liberta)”一词的含义是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古希腊,“自由”与“解放”同义。现代西方人大多认为所谓自由就是一种能力,即不受外力阻止的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现代西方人认为的一种权利。古希腊赫拉克里特(Heraklit)提出了“火”这个概念。火是能被肉眼看见的,所以它不是无定形的,但是这种定形不是外在的力量赋予它的,而是它自身给自身定形,它是能动的并且是主动的,就像人给自己立法一样,是自己主动的通过自身的内在而为自身的外在设定限制。因此“宇宙并不是上帝造的也不是人造成的,它过去是,现在是,而且将来也是一团永远活生生的火,它按照它自己的规律燃烧和熄灭。”[1]因此可以说,火的跳动,燃烧还有它的熄灭,都是火自身的自由。同时,“最干燥的灵魂是最优良的灵魂。”[2]所以赫拉克里特认为火就是生命就是人的灵魂。同时也是自由。
柏林在其最著名的专著《自由论》中把自由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类型,即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和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而消极自由所要回答的就是“主体(一个人或人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的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3]这也就是“免于......的自由”(liberty......from)。就是讲人在什么范围之内或在多大的限定条件之下,可以不受干涉的,自由自在的行动。实际上就是人的行动的范围的大小问题。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比较宽泛的环境中,受到的控制也是宽松的,人的活动的范围大,活动的自主性高,则表明他是很自由的;相反的,如果一个人的行动处处受到外力的限制,人被限定在一个很小的空间之中,他就是不自由的。而柏林讲的积极自由则是要回答“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是决定某人做这个,成为这样而不是做那个,成为那样的那种控制或干涉的根源?”[4]也就是“做......的自由”。当然,柏林积极赞同消极自由的。而消极自由中所涉及到的那个限制,就是国家或者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一、古代西方社会的自由
“古代人的目标是在有共同祖国的公民中间分享社会权力;这就是他们所称谓的自由。而现代人的目标则是享受有保障的私人快乐;他们把对这些私人快乐的制度保障称作自由。”[5]古代西方人的生活处在一种整体性状态之下。这个时期的人们首要的要求就是安全,而也只有城邦才能给与人安全,城邦是安全的唯一保障。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悲剧家埃斯库罗斯(Aischulos),为歌颂抗击波斯人的雅
典将士写下这样的诗句:去吧!赫拉斯的孩子们!去保卫祖国的自由!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妻子,要保卫自由![6]因为战争是时常出现的,人们为了生存,为了能安定的生活,就需要团结在一起组成一个共同体来共同的抵御外敌的侵略。这种共同体在古希腊时期就表现为城邦,在古罗马时期就表现为共和国。在这种共同体之下,“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7]人的一切是以国家(政治共同体)为重,“人身上无一毫自主。身体属于国家,有保护国家的义务。罗马服兵期直至四十岁,雅典及斯巴达且至终身。城邦若需要钱,他可令女人献她们的珍宝,债权人让出他们的债权,橄榄树种植者无偿地让出已制成地油。”[8]古代西方人的自由就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自由。贡斯当又说:“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9]战争构成了古代人生活的主要内容,当然还有宗教意义上的祭祀。
二、近代西方社会的自由
近代西方人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个体自由”。洛克认为:“一切政府都是绝对的君主制;他所根据的理由是‘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 [10]因此君主制的政治强权以及君主个人的专断独裁,必然就会损害人们的天赋自由,而如何保障人们的自由不受到此类强权的危害,则首先是要求一个“民主的,三权分立的”政府。[11]这种分权式的政府组织模式能够有效的遏制强权与独裁。此外洛克强调,个体享有自由的基础是要拥有财产。财产是个体的人自身保存的基础因而也是个体自由的基础。奴隶之所以是奴隶而不得自由,就在于他不但没有财产而且其本身还是别人的财产的一部分。密尔主张经济自由,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讨论)自由。密尔从具体的自由来论证个体自由的范围和自由的具体方面。具体的说就是个人在什么状况下是自由的,个人自由的限度是什么,什么样的限度对个人的自由是合理的等等。在谈到思想和言论自由的时候,密尔认为“凡在立宪制的国度里,都不必顾虑政府—无论它是不是完全对人民负责—会时常试图控制发表意见,除非当它这样做时是使自己成为代表一般公众不复宽容的机关。”[12]在谈到个人自由时他主张“作为一个人,到了能力已臻成熟的时候,要按照他自己的办法去运用和解释经验,这是人的特权,也是人的正当的条件。”[13]人之为人,就是在于他能够独立的依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处理自己的事务,人必须要有这个自由,这样才是个体意义上的人。在密尔的思想中,对个人干涉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种政府统治下得人们也是最自由的。每个独立的个体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要求,不与去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和矛盾,他就是自由的。“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14]
三、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的博弈
越来越多的人都认为,西方的资本主义是建立在经济自由的基础之上的。当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制度,无不受到西方古典自由思想的影响。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充满活力,而其有活力的根源在于自由的竞争,在于政府的最少干预。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然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09年的那场金融海啸的爆发,让人们看到了自由的市场经济的问题。市场经济需要自由,但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容易导致混乱和无序。这是一个悖论。因此现代社会的思想家对古典自由主义做了修正,以完善自由主义的缺陷。其代表人物就是罗尔斯。罗尔斯独创“差别理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