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违规现象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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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绿通车辆自查自纠报告

收费站绿通车辆自查自纠报告

收费站绿通车辆自查自纠报告为确保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政策落到实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决定集中开展“绿色通道”自查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惠农政策,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的种类及符合“绿色通道”免费通行车辆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收,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一)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二)对利用惠农政策牟取私利的内部人员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核验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对绿色通道车辆未经查验私自放行,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如水箱式、集装箱式的车辆)查验是否规范。

(四)绿通管理制度及相关台账完善情况。

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活动从2021年6月份开始,到2021年9月底结束。

具体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阶段(6月上旬)。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部署动员。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下旬)。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净化运营环境,深入开展打击假冒绿色通道偷逃通行费活动,对各站报送的影像资料严格审查,不定期对各班组进行稽查、通报和处理。

(三)明察音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至8月)。

对照“回头看”工作要求,完成对职责范围内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自我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9月)。

我公司将指导各班组进行专项活动经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紧贴整改建制度,创新机制堵漏洞,建立整治活动长效机制。

四、工作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更好开展京秦高速迁安支线“绿色通道”自查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明确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迁安支线收费处办公室。

组长:成员:由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及通报等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作用,并密切与稽查处、公安、交警等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改活动顺利开展。

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相关免费政策

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相关免费政策
“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相关免费政策
一、关于“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的规定
根据交公路发【2009】784 号文件规定:对整车合法装 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哪些车辆不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1、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 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 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 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不享受“绿色通 道”政策。
核果类
桃、李、杏、杨梅、樱桃
浆果类
葡萄、提子、草莓、猕猴桃、石榴、桑葚
新鲜水果
柑橘类
橙、桔、柑、柚、柠檬
香蕉、菠萝、龙眼、荔枝、橄榄、枇杷、椰子、 芒果、 热带及亚热带水果
杨桃、木瓜、火龙果、番石榴、莲雾
什果类
枣、柿子、无花果
瓜果类
西瓜、甜瓜、哈密瓜、香瓜、伊丽莎白瓜、华莱士瓜
鲜活水产品 (仅指活的、
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 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订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 录》。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 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 量或车厢容积 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 行。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 度不超过 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 行。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 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 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新鲜的)
活的畜禽
新鲜的 肉、蛋、奶
备注
其它水产品
家畜 家禽 其他
鱼类、虾类、贝类、蟹类
海带、紫菜、海蜇、海参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字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字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

字数:1000左右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障鲜活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但是这些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存在很多困难。

本文将围绕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及对策建议进行探讨。

一、政策落实情况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的管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1.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体系,优先保障鲜活农产品的运输;2.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体系,实时掌握农产品市场信息;3.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4.制定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但是实际运用中,这些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农村地区交通不便,道路条件较差,物流运输成本高,导致许多鲜活农产品无法及时运输到市场。

此外,由于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担忧加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

二、存在困难1.交通不便。

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条件较差,加上路途遥远,物流运输成本高,导致运输时间延长,鲜活农产品容易变质,影响产品的质量。

2.市场监管不足。

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担忧加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有效监管。

3.标准不一。

不同地区的标准不一,导致农产品质量难以统一,消费者难以识别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信息不对称。

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民无法得到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降低农民的收益。

三、对策建议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物流运输效率。

在农村地区加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物流运输效率,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信心。

浅谈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的困难与对策

浅谈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的困难与对策
三. 应对 “ 绿色通道 ” 管理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办法
-i ) 效率 ,降低产 、销 、运各 个环节成本 ,平 抑物价 ,促 无私地 支持 了党和国家制定的方 针与政策 。- (o八年
从宏观经 济形 势等各方面因素考虑 , 国家决定 进农村经 济发展使 农民增 收 ,国家 出台 了对在 “ 色 三 月末 , 绿 绿色通道 ”政 策延续 到年底 。随着 “ 绿色通道 ”政 通 道 ”上行 驶的整车 并合法装 载的运输 鲜活农 产品车 将 “ 在利益的驱动下个 别不法司机开始利用 辆一 律 免缴 车 辆 通行 费 政 策 ( 称 “ 下 绿色 通 道 ”政 策的持续执行 , 策 ),并 在20 年 1 6 0 8 月2 日零 点开始执行。
费区域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执行好 “ 色通道” 释和政策 宣讲 ,目前此类争议已逐渐减少 。  ̄Oi 年 绿 - L
政策 , 到 “ 做 应免 不收 、 收不漏”, 佛高速公路 有 末 , 应 广 国家发文要 求 “ 绿色通道”政策长期执行 。
限公 司 ( 下称广佛公 司 ) 进行了积极探 索。
该优惠政策 , 想方设法地骗逃通 行费 , 据了解个别高速
作 为 广 东省 改 革 开 放 以来 修 建 的 第 一条 高 速 公 公路从业人员也出现 了串通司机 贪污作弊的行 为。为加 绿色通道 ”管理 、 做好长 期执行 “ 绿色通道 ”政策 路, ( ) ( ) 广 州 佛 山 高速公 路既是 同三 ( 同江— —三 强 “
亚) 高速公路在广东境 内的重要一段 , 又是广东省西部 的准 备 , 广佛公司制订 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 了 高速公路网的起 始路 段 , 地理位置显 要 , 车辆繁忙 ,其 免费放 行的标准和范围。管理办法 刚执行时 ,由于司机

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余海军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年第25期摘要“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政策的实施降低了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本,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通过“绿色通道”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思考措施建议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河南地处中原,素有“九州通衢”、“中原通则天下畅”之说,地理优势非常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交通事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连续八年蝉联全国第一位,为河南的经济腾飞插上了翅膀。

河南高速公路从2008年1月开始实行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免征车辆达几千万台,免收通行费几十亿元,降低了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本,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支出,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为南菜北运做出了巨大贡献。

目前全省“绿色通道”运行虽然总体平稳,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当前“绿色通道”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1.1“绿色通道”车辆认定难国家交通运输部虽然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交公路发〔2009〕784号):“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2010年11月份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交公路发〔2010〕715号),但由于鲜活农副产品种类过多、范围过大,文件规定有过粗和操作性较差,加之人们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导致在日常的工作中遇到一些难以判别的诸如核桃、板栗、活小鸡仔、鸭仔等,造成认定难。

1.2“绿色通道”车辆验货难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政府关于绿色“通道政策”的有关规定,所有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都需要接受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查验,属于合法装载的“绿色通道”车辆方可免费放行。

公路绿色通道管理困境及对策

公路绿色通道管理困境及对策

公路绿色通道管理困境及对策摘要:近些年来,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大大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降低物流成本,从而提高收益,带动经济发展,有效保障了城市现货产品的新鲜供应,这对于农民和城市来说都是一个双向收益的事情,这项政策的实施,带动了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本文以公路管理部门在执行绿色通道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并且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便公路绿色通道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困难;应对方法1、公路绿色通道实施背景“绿色通道”的全称是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

在这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以享受通行费的优惠,同时给予便利优先通行待遇。

公路绿色通道在这里特指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车辆运输的农产品符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的品类的,在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五纵二横“)即可享受免收过路费的便利待遇。

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现在“绿色通道”的总里程达4.5万公里,贯通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现了省际互通,连接了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为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长途运输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主通道。

2、公路绿色通道所带来的管理上的问题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高速公路的里程在逐年增加,公路绿色通道政策惠及民生,使得运输现货产品更加安全快捷,然而由于目前相应机制不完善,人员素质偏低存在一些缺点漏洞,扰乱了公路正常的秩序,给绿色通道及公路管理带来各个方面的问题:2.1鲜活产品品种及运载车辆不清绿色通道里的《鲜活农产品目录》规定:享有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包含的有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家畜、家禽、新鲜的肉、奶、蛋等。

提升查验绿通工作效率的总结与思考

提升查验绿通工作效率的总结与思考

提升查验绿通工作效率的总结与思考在高速公路运输中,“绿通”政策旨在保障鲜活农产品的快速流通,降低运输成本,保障民生供应。

然而,绿通查验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查验准确性、工作效率、人力物力投入等。

为了更好地落实绿通政策,提升查验工作效率,保障道路运输的顺畅与公平,我们有必要对这一工作进行深入总结与思考。

一、绿通查验工作的现状及问题当前,绿通查验工作主要依赖人工检查,通过对车辆所载货物的外观、种类、数量等进行核实,判断是否符合绿通免费政策。

这种方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工作强度大查验人员需要在车辆通行高峰时段快速、准确地完成大量车辆的查验工作,长时间的站立和高强度的工作容易导致疲劳,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2、查验时间长人工查验需要逐车开箱、搬货,过程较为繁琐,导致车辆在收费站停留时间过长,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3、准确性难以保证由于货物种类繁多,部分货物的界定较为模糊,查验人员在判断时可能存在误差,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4、作弊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司机为了逃避缴费,采取伪装货物、混装非绿通产品等作弊手段,增加了查验的难度。

二、影响绿通查验工作效率的因素1、查验设备和技术缺乏先进的查验设备,如高清摄像头、智能检测仪器等,无法快速、准确地获取车辆货物信息。

2、人员素质和经验查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责任心对查验效率和准确性有重要影响。

部分人员对绿通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对货物的辨别能力不足。

3、信息沟通不畅收费站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在处理疑难问题时缺乏有效的依据和支持。

4、工作流程不合理查验流程繁琐、环节过多,容易造成重复劳动和时间浪费。

三、提升绿通查验工作效率的措施1、引入先进的查验设备加大对科技设备的投入,如安装高清快速扫描设备、车载货物透视仪等,能够在不卸货的情况下快速获取货物的图像和信息,提高查验的准确性和效率。

2、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查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对绿通政策的理解和对货物的辨别能力,同时增强其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绿通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

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绿通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

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绿通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为严厉打击“假绿”偷逃漏费行为,使“绿色通道”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甘肃高速收费站多措并举加强和规范绿通查验工作,切实做到应征不免、应免不收,实现文明服务与绿通查验工作的双促进,双提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熟知要求。

各班组利用班会时间定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相关政策法规、对鲜活农产品品种免费范围、合法装载认定标准熟悉掌握,特别是易混淆及不易确定的农产品,使每名职工都能熟知政策文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政策现场执行力度达到100%,在实践中逐步提高服务水平,把“应收尽收”作为收费员的根本职责,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二是规范验货流程,加强现场管理。

从细节上严把“查验关”,严格执行双人验货制度,对绿通车辆要进行全方位、多点位查验,对车辆前后两侧、车厢顶部及行车本进行详细查验拍照,整个验货过程全程录像,严厉打击假绿通,对于不属于目录内物品及容积、装载种类不符合的坚决不予以免费。

三是加强复核及数据分析。

安排负责稽查工作人员对每日绿通上传的照片数据进行二次审核,确保车牌、行驶证、货物图片及货物种类上传完整正确,对不一致的及时整改。

及时汇总整理通行本站频次较多的绿通车辆,认真分析车辆行驶路线,加强兄弟单位之间日常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总结季节性规律及假冒绿通车辆逃费方式方法,做好收费数据的排查与分析。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

值班站长不定期利用录像稽查、上岗检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对绿通查验情况进行抽查,使全员对绿通核验工作提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策,避免通行费的流失。

高速绿色通道方案总结

高速绿色通道方案总结

高速绿色通道方案总结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在物流运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鲜活农产品的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我国实施了高速绿色通道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为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提供快速通行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以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供应。

本文将对高速绿色通道方案进行总结,涵盖政策背景、实施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政策背景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于农民的生计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过去,由于运输环节的不畅和成本较高,部分鲜活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耗严重,价格上涨,影响了农民的收益和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高速绿色通道政策应运而生。

二、实施措施(一)明确优惠范围高速绿色通道政策明确了享受优惠的农产品品种,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同时,对车辆的装载要求也进行了规定,必须达到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 80%以上,且不得超载。

(二)设置专用通道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了专用的绿色通道,确保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能够快速通行,减少等待时间。

(三)加强监管和查验通过人工查验和设备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运输车辆进行查验,防止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偷逃通行费。

(四)信息化管理建立了高速绿色通道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车辆的通行记录、查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三、取得的成效(一)降低物流成本高速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减免了通行费,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保障市场供应鲜活农产品能够更加快速、便捷地运输到各地市场,保障了市场供应的稳定,丰富了消费者的餐桌。

(三)促进农民增收降低物流成本和保障市场供应,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四)推动物流行业发展高速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促使物流企业加大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的投入,提高了物流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浅谈绿通车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谈绿通车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浅谈绿通车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浅谈绿通车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20XX年9月,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在国家规定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为“绿通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20XX 年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决定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以及合理超啊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执行。

国家实施"绿色通道"政策,对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稳定农产品价格和改善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但是,在取得积极效果的一面也给经营单位在绿通车管理中带来了新的难题。

一、绿通车管理存在的问题(一)“绿色通道”查验是在收费车道进行,只能单点检查或检查表层,车厢深处情况难以触及,对混装车辆难以判定,缺乏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和有效工作总结检测设备,查验品质不高。

(二)通常人工检查随意性和主观性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平均每辆车需要5-15分钟,效率低,而且投入的人力成本高,当待检车辆较多,达到人工检查能力上限时,易出现拥堵情况,进而影响整体通行效率,并造成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

(三)在巨大经济利益诱惑面前,出现假冒绿通车逃交公路通行费等情况,并呈日益增加的趋势,影响了车辆正常通行秩序,靠现行人工检测手段很难查验,增加了运营管理单位的管理成本和负担,形成了高速公路安全运营的隐患。

(四)同一绿通车单趟行驶过程中常被查验多次,查验信息无法共享。

且各站对政策理解不一致,缺乏统一的执行规范或技术要求,导致同一绿通车有免费或交费情况,常出现司站纠纷。

“绿色通道”变成了“慢速通道”。

(五)绿通查验稽查多停留在人工或纸质记录阶段,信息化非常落后。

关于“绿色通道”免收通行的问题

关于“绿色通道”免收通行的问题

关于“绿色通道”免收通行的问题摘要:本文主要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进行了调研:首先介绍了“绿色通道”的由来及现状,其次论述了高速公路对“绿色通道”运行车辆查验方法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希望进一步实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通行费政策。

关键词: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查验方法一、“绿色通道”的由来“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

在这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合法运输并且符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的品类的)即可享受免收通行费的便利待遇。

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制定了“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的政策。

首先在”五纵二横“【“五纵”是指银川至昆明“绿色通道”、呼和浩特至南宁“绿色通道”、北京至海口“绿色通道”(含长沙-南宁连接线)、哈尔滨至海口“绿色通道”(含天津至北京连接线)、上海至海口“绿色通道”(含鹰潭至常山连接线);“二横”是指连云港至乌鲁木齐“绿色通道”(含西宁至兰州连接线)、上海至拉萨“绿色通道”】高速公路实行“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绿色通道”的现状“绿色通道”免费车辆政策本是一项利民政策,然而少数不法司机受利益驱动,假冒“绿通”车辆偷逃车辆通行费,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本文结合现状,总结出目前存在的几种利用“绿色通道”政策偷逃通行费的现状:(一)混淆冷藏与冷冻产品冷藏,指通过较低的温度来保证肉品及水产品短期内的新鲜,其物理形态与在市场上买到的冷鲜肉和水产品是一致的,此类家畜肉、家禽肉和水产品应当予以免费;冷冻则是通过强烈的低温使肉品可以较长时间保存,其物理形态是比较坚硬的,此种类型的家畜肉、家禽肉和水产品不予减免。

学习鲜活农产品政策总结

学习鲜活农产品政策总结

学习鲜活农产品政策总结一、为什么要优化”绿色通道”政策?具体如何优化?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绿色通道”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面临以下问题:一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仍然需要停车查验,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影响其通行效率;二是部分省份在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外,又自行增加了一些新的品种,导致省际之间政策不统一的问题;三是跨省通行车辆由分省多次交费合并为在出口一次交费,单次交费金额大幅增加,通过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偷逃通行费的现象将大量增加,扰乱公路货运市场秩序,损害高速公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继续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的同时,将通过优化服务、调整查验方式、建设信用体系等措施,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明确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 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三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

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四是建立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网络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避免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现象。

对未提前预约即进入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费,保护车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建立信用体系。

对经查验属于假冒或混装的车辆,记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二、如何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其中,”整车”是指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合法”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即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摘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出台,加快了全国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环节,降低了鲜活农产品的运程周期和成本,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本文试图针对“绿色通道”在当前高速公路的实际执行过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与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以保障“绿色通道”政策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和运行。

【关键词】: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分析建议一、绿色通道政策在湖北省的实施背景与过程2003年8月,湖北省交通厅和农业厅联合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整车运输我省生产的西瓜、柑橘、梨、桃、活鱼、大宗新鲜蔬菜和持有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产品车辆,经过省内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时,凭《绿色通道通行证》按现行标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减40%左右)缴费通行”。

“绿色通道运输车辆须凭县及县以上农业部门开具的证明,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

文件还规定,“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除公安交通等部门外,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拦车检查;交通违章时,除无照驾驶、假冒牌照、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外,一律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不作罚款处理”。

由于该政策仅适用于省内鲜活农产品车辆,且划定的农产品范围小、证件办理手续复杂、通行费优惠减免幅度较小等,因此惠农利农力度不大,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影响较小。

2006年4月,湖北省全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货车计重收费,规定对于符合“绿色通道”政策降低一个收费档次的车辆,按应收通行费的60%计收。

但车辆超限运输时,超限30%以上部分仍按超限运输车辆的标准加收车辆通行费。

2008年初,我国南方遭遇特大冰冻灾害,农业受灾严重。

交通部于1月14日发出紧急通知,“限期消除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省内外差别政策”、“坚决执行‘不卸载、不罚款、不扣车’的‘三不’政策”、“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大幅度地降低直到全部免除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

交公路发〔29〕7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公路发〔29〕7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

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一)整车装载的含义。

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探讨

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探讨

2019年 第 12 期经济与管理— 71 —作者单位:夏振宁,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濮阳至鹤壁管理处。

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管理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探讨夏振宁 摘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的开通对于提高物流能力,缓解通货膨胀压力,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但是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在管理中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技术、制度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缺陷,有关部门在执行管理政策时面临各种廉政风险。

关键词: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廉政风险高速公路绿色通道主要指的是为鲜活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载规范,运输畅通,并对享受该项政策的运输车辆实行不卸载、不罚款、不收费和通行无阻的政策。

作为一项便民措施,该项政策对于激活农业产业化发展,刺激鲜活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提高物流运输行业经济效益都有着积极作用,更为我国现代化科学化农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

一、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指的是公务人员因为其所在岗位或职位的公共权力进而在日常生活或者执行公务时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可能性。

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日常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制度建设和自律文化建设存在漏洞。

二、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防范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一)提升廉政风险意识首先,廉政风险防范要做到意识先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明确认识到任何拥有公共权利的个人或机关在客观上都有发生贪污腐败事件的可能性,因为权利的存在就有可能导致滥用权利的存在,职能的存在也有可能导致滥用职能、无作为的发生。

只有管理机构强化了廉政风险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对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视度。

其次,廉政风险不是不可描述的,而是可以在日常工作实际中查找到的,只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就能从日常工作中找到可能导致廉政风险的漏洞。

最后,廉政风险是可以预防的,廉政建设不能仅仅局限在事后解决中,而是应当在事前、事中建立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加强党纪、法纪和廉政自律思想建设思想道德风险是廉政风险中的主要类型之一。

交通运输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的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的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01.1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解读为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规范车辆查验及政策落实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活,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掌握《通知》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2005年以来,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组织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等单位,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全面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每年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300多亿元。

特别是近年,在疫情影响造成公路流量下降、收费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克服困难,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鲜活农产品流通构建了高效率、低成本的公路运输网络,在促进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菜篮子”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不断扩大,品种类别也不断丰富,一些外形相似、名称相近的鲜活农产品品种不断增多,客观上增大了“绿色通道”政策执行难度。

同时由于农产品名称及俗名存在地域差异,也导致各地对一些特殊品种理解不一致、认定不统一,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深加工”等查验尺度也存在差异,容易产生争议纠纷和负面舆情。

对于上述问题,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和国务院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深入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系统评估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并印发了《通知》。

加强绿通查验工作的总结与建议

加强绿通查验工作的总结与建议

加强绿通查验工作的总结与建议绿色通行政策旨在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畅通,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民生。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绿通查验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绿通查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必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一、绿通查验工作的现状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绿通运输量不断增加。

目前,绿通查验工作主要依赖人工检查,包括对运输车辆的外观、货物种类、装载情况等进行核实。

这种方式虽然直观,但存在着效率低下、容易出现人为误差等问题。

同时,部分运输从业者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采取虚报货物种类、混装非绿通货物等手段,企图蒙混过关,给查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此外,由于绿通政策的标准不够明确和统一,不同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合法运输的车辆在某些地区无法享受绿通优惠,影响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二、绿通查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查验手段相对落后人工查验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而且难以对货物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一些隐藏在车厢内部的货物容易被忽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2、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查验工作人员对绿通政策的理解不够准确,对货物的辨别能力不足,导致在查验过程中出现误判或漏判的情况。

3、信息共享不畅不同地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够及时和充分,使得一些违规车辆在甲地被查处后,仍能在乙地顺利通行,逃避监管。

4、设备配备不足一些查验站点缺乏先进的检测设备,如 X 光机、重量检测设备等,无法对车辆和货物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

三、加强绿通查验工作的建议1、引入先进的查验技术推广使用智能化的查验设备,如高清摄像头、智能传感器、大数据分析等,提高查验的效率和准确性。

例如,利用车载监控系统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实时掌握货物的动态。

2、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查验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绿通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增强对货物的辨别水平。

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整。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摘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出台,加快了全国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环节,降低了鲜活农产品的运程周期和成本,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本文试图针对“绿色通道”在当前高速公路的实际执行过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与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以保障“绿色通道”政策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和运行。

【关键词】: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分析建议一、绿色通道政策在湖北省的实施背景与过程2003年8月,湖北省交通厅和农业厅联合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整车运输我省生产的西瓜、柑橘、梨、桃、活鱼、大宗新鲜蔬菜和持有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产品车辆,经过省内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时,凭《绿色通道通行证》按现行标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减40%左右)缴费通行”。

“绿色通道运输车辆须凭县及县以上农业部门开具的证明,经交通部门审核后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

文件还规定,“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除公安交通等部门外,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拦车检查;交通违章时,除无照驾驶、假冒牌照、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外,一律给予批评教育后放行,不作罚款处理”。

由于该政策仅适用于省内鲜活农产品车辆,且划定的农产品范围小、证件办理手续复杂、通行费优惠减免幅度较小等,因此惠农利农力度不大,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影响较小。

2006年4月,湖北省全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货车计重收费,规定对于符合“绿色通道”政策降低一个收费档次的车辆,按应收通行费的60%计收。

但车辆超限运输时,超限30%以上部分仍按超限运输车辆的标准加收车辆通行费。

2008年初,我国南方遭遇特大冰冻灾害,农业受灾严重。

交通部于1月14日发出紧急通知,“限期消除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省内外差别政策”、“坚决执行‘不卸载、不罚款、不扣车’的‘三不’政策”、“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大幅度地降低直到全部免除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

交公路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公路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公路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

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违规现象之剖析

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违规现象之剖析

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违规现象之剖析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鲜活农产品损失、保障城镇鲜活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2月20日浙江省开通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又于2008年1月26日开通了开通了高速公路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运行至今,已累计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节省通行费12.6亿元,而2009年一年“绿色通道”共免收通行费达4.9亿元。

高速公路由于其便捷快速的特点,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首选通道。

有数据显示2008年1月26日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杭州绕城等4条我省流量大的高速公路上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后,当年减免的通行费就快速上涨至4.2亿,是2007年的2.8倍。

由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与普通运输车辆通行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前者免费,后者按实征收),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违规车辆数量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违规手段也层出不穷。

谈及“绿色通道”违规现象,我们有必要先对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行深入分析。

我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分为省内“绿色通道”和国家“绿色通道”,两者虽然都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但在具体内容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免费农产品范围不同。

根据浙交【2005】36号文件,《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规定》,省内“绿色通道”所指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水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鸡蛋,新鲜的肉,鲜奶(未经加工)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2007】24号文件及交公路发【2009】784号文件的规定,国家“绿色通道”免费农产品是指新鲜的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1.产地要求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要求农产品为本省生产,而国家“绿色通道”无此限制。

2.免费产品目录不同。

根据上述文件的产品目录,省内“绿色通道”的免费种类比国家“绿色通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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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及违规现象之剖析
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鲜活农产品损失、保障城镇鲜活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2月20日浙江省开通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又于2008年1月26日开通了开通了高速公路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运行至今,已累计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节省通行费12.6亿元,而2009年一年“绿色通道”共免收通行费达4.9亿元。

高速公路由于其便捷快速的特点,是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首选通道。

有数据显示2008年1月26日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杭州绕城等4条我省流量大的高速公路上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后,当年减免的通行费就快速上涨至4.2亿,是2007年的2.8倍。

由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与普通运输车辆通行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前者免费,后者按实征收),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违规车辆数量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违规手段也层出不穷。

谈及“绿色通道”违规现象,我们有必要先对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行深入分析。

我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分为省内“绿色通道”和国家“绿色通道”,两者虽然都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但在具体内容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免费农产品范围不同。

根据浙交【2005】36号文件,《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规定》,省内“绿色通道”所指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水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鸡蛋,新鲜的肉,鲜奶(未经加工)
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2007】24号文件及交公路发【2009】784号文件的规定,国家“绿色通道”免费农产品是指新鲜的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1.产地要求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要求农产品为本省生产,而国家“绿色通道”无此限制。

2.免费产品目录不同。

根据上述文件的产品目录,省内“绿色通道”的免费种类比国家“绿色通道”多。

比如冰鲜,冻鲜农产品和坚果类产品以及甲壳类水产品在省内“绿色通道”是可以免费的,但不属于国家“绿色通道”免费范围。

唯一例外的是蜜蜂(转地放峰),在国家“绿色通道”可以免费,而省内“绿色通道”无此免费名目。

二.免费的路段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涵盖省内所有高速公路道路,国家“绿色通道”仅限属于“五纵二横”的高速公路,在浙江省仅限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杭州绕城等4条高速公路。

三.免费车辆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仅限挂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含冷链,冷藏车),而国家“绿色通道”无牌照限制。

四.对装载量要求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要求装载的农产品占整车空间或者核载吨位的70%以上,而国家“绿色通道”要求达到80%以上才能免费。

五.免费限制不同
省内“绿色通道”要求持有本省各级农业或者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或者鲜活农产品产地证明,并且要求原产地签发,填写完整。

国家“绿色通道”无此限制。

正是由于省内“绿色通道”和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在国家“绿色通道”开通之前,高速公路“绿色通道”违规车辆主要集中出现在证单违规和装载车辆违规。

国家“绿色通道”开通之后,绿色通道”违规车辆主要体现在装载货物违规
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绿农车违规偷逃通行费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利用绿农车证单进行违规。

1、伪造绿农车证单。

这可以从证单的纸张、印刷质量、证单印章等方面加以判断。

这些伪造证单印章模糊不清或者签发单位不具备开单资质,
2、变造绿农车证单。

主要出现证单开据单位与产地不符。


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碰到诸如慈溪起运,开证单位却是德清的情况,如果不仔细核对,很容易就被其逃费成功。

这种情况主要是绿农车证单开据单位把空白单据发给司机自己填写造成的,有的司机甚至有上百份的空白单据。

最近,我们就发现和处理了一批假冒绿农车,以德清牌照的居多,有司机透露,用此法逃费已有相当长的时间,而且具有相当的规模,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另外,还有篡改开证曰期或有效期,曾有司机发现证单超过了有效期,为免费通行,私自篡改开证曰期或有效期,以偷逃通行费,这种手法比较隐蔽,但仔细核对还是可以看出破绽的。

3、重复使用证单。

此类车往往是在多次运输同一种货物或是
运输货物到目的地后返回时使用,其货物有剩余时便更有迷惑性,这种情况,只要核对其所盖的收费站印章及通行时间足以令其露出马脚。

4、超证单路线运输。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碰到诸如起运地宁波,目的地萧山,却跑到了嘉兴的情况。

司机常常辩称是走错路了。

我们可以根据其所超路线的距离,中途是否下过高速,所装载货物的情况等进行判断。

二、装载车辆违规
1、外省车辆冒充本省车辆。

这些车辆往往是长期在本省跑运
输,为了享受绿农车免费的范围,就把外省的车牌拆下来,而证单上填写一个本省的号牌;还有的干脆伪造一个本省的临时牌照,这就更具迷惑性了。

对前一种情况只要检查
行驶证和车尾栏板上的号码就可以识破了。

后一种情况比较复杂,但也可以通过识别临时牌照的真伪来鉴别。

2、利用客运车辆来装运货物。

以前没有明确客运车辆装运绿农产品能否免费,所以在执行时未能统一。

现在已经有明确规定:此类车一律不予免费。

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省内“绿色通道”中。

三、装载货物违规
1、证单所列货物与实际不符。

这里分两情况:第一、两种货物均为绿农车免费范围。

但差别明显,如装的是橘子,证单写的是杨梅,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中途已经卸货,又装运了另一批货物;有的是为图方便,提前填单,装运货物临时有变,
造成证单所列货物与实际不符……此类车辆在省内“绿色通道”不管何种原因,按规
定一律不予免费,但在国家“绿色通道”是属于可以免费的范围的,这点必须严格区分。

第二、证单上所列货物或者申报货物为绿农车免费范围,但装运的是普通货物。

有时证单上所列的或者司机申报的是甘蕉,运的却是服装。

而且此类情况越来越多。

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绿农车证单开据单位把关不严,甚至为图方便把证单发给司机自己填写,另一方面是司机故意违规,企图偷逃通行费。

2、混装或装载货物不足。

此类车最常用最隐蔽的手段是用厢式车运输或者把货物遮盖起来,在最外面放置证单或者司机申报的货物,在里面不容易检查到的地方装运其他货物或是空的。

不注意检查,很容易被其蒙混过关。

或者把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的货物和可以免费的农产品混装。

在实际工作中,这类车也越来越常见。

3、装运非免费范围的农产品。

由于省内“绿色通道”和国家“绿色通道”都要求参照目录来执行的,所以必然有很多未列入目录的农产品不能免费的。

装载此类农产品的司机往往谎报为可以免费的农产品或者或者笼统的申报为水果等大的名目企图蒙混过关。

为保证”绿色通道’的正常运行,《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规定》
明确规定了“对有弄虚作假嫌疑的车辆,可以对运输产品进行核实。

证单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齐全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弄虚作假以逃避车辆通行费或属假证单的,经核实后,要补交车辆通行费,并记录车辆通行档案,不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这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违规车辆。

为配合上述规定的落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一.“绿色通道”车辆实行双人核查
要求对“绿色通道”车辆进行检查时,由两名人员同时进行,互相监督。

避免因主观上疏忽等因素导致违规车辆免费通过。

二.实行“绿色通道”车辆申报制度。

要求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车辆首先填写申报单,避免司机因为客观上原因如不了解政策等出现违规现象,切实打击恶意违规车辆。

三.实行拍照取证和登记制度
对要求免费的“绿色通道”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且在电脑中予以登记。

使处理情况具有可溯。

四.建立“绿色通道”违规车辆黑名单库
对于现场查获的“绿色通道”违规车辆录入黑名单库,不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通过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规车辆,起到了震慑作用。

但是由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与普通运输车辆通行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绿色通道”违规现象仍会客观存在,其手段也会更隐蔽多变。

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立法宣传引导,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制定更详细的措施,共同维护“绿色通道”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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