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为本的儿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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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就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幼儿
人们经常用僵化的眼光来瞧待幼儿。现代科学研究的成果与教育的价值追求,要求人们用发展的眼光来认识与瞧待幼儿。幼儿不同于成人,正处于发展之中,她们有自己独特的认知方式、成长特点,有巨大的发展潜能与被塑造与自我塑造的潜力。
1.幼儿的身心发展就是有规律的
学前儿童的发展就是指学前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生理与心理有规律地进行量变与质变的过程,也就是学前儿童生理成熟与个性心理品质形成与变化的复杂过程。生理成熟就是指儿童个体作为一个生物体,其生理结构与生理机能的发展就是纯粹的生物性演变过程;个性心理品质的形成与变化过程,就是以个体的生理成熟为基础,并与其生理机能的发展混为一体、互为表里的过程。也就就是说,生理机能就是人的外在心理品质与行为表现的内部生理机制。随着年龄增长,幼儿的身体与心理变化普遍存在如下四个特点:
(1)发展具有方向性与顺序性
正常情况下,儿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方向性与顺序性,既不能逾越,也不会逆向发展,按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顺序进行。如个体动作的发展,遵循自上而下、由躯体中心向外围、从粗动作到细动作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可概括为动作发展的头尾律、远近律与大小律,体现在每个儿童身上。
儿童体内各大系统成熟的顺序就是:神经系统、运动系统、生殖系统;大脑各区成熟的顺序就是:枕叶、颞叶、顶叶、额叶;脑细胞发育的顺序就是:轴突、树突、轴突的髓鞘化。这种方向性与不可逆性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基因型在环境的影响下不断把遗传程序编制显现出来的过程。
(2)发展具有连续性与阶段性
与其她事物一样,儿童心理的发展也就是一个不断的矛盾运动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儿童心理发展的连续性表现在:先前的较低级的发展就是后来较高级的发展的前提。儿童心理时刻都在发生量的变化,随着量变的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从而使儿童心理发展呈现出“阶段性”。
儿童心理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不就是绝对对立的,而就是辩证统一的。儿童心理发展一般采取渐变的形式,在原有的质的特征占主要地位时,已经开始出现新的特征的萌芽,而当新的特征占主要地位之后,往往仍有旧的特征的表现,发展之间一般不出现突然的中断,阶段之间具有交叉性。
(3)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人的发展不就是等速的,学前期与青春期就是发展的两大加速期。在学前期的不同时间内,儿童的发展速度也不同。儿童年龄越小,发展的速度就越快,这就是学前期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关键期与危机期就就是发展不平衡的表现。关键期也叫敏感期或者临界期,指的就是儿童各种心理机能的发展有一个最佳年龄段。如果在这个最佳年龄段为儿童提供适当的条件,就会有效促进这方面的发展,如果错过了这一时期,将来就很难弥补。危机期就是指儿童在某些特定的年龄时期,儿童心理常常发生紊乱,表现出各种否定与抗拒的行为,如有人认为3岁、7岁、11~12岁就是发展的危机年龄。
另外,学前儿童心理活动各个方面的发展也不平衡。比如,感知觉在出生后发展迅速,而思维的发生则要经过相当长的孕育过程。
不同个体在心理发展过程中,心理机制、运动系统的活动能力、感觉与知觉的灵敏度、智力、知识范围、学习成绩、兴趣、态度,以及其她种种不同的心理特征,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差异性。
(4个别差异性)
个别差异性就是指在儿童发展具有整体共同特征的前提下,每个儿童的身心发展,在表现
形式、内容与水平方面,都具有独特之处。这种表现在个体发展方面的差异性,来源于个体遗传素质与生活环境的差别。
例如,相同年龄的儿童,在身高方面有明显的高矮之分;注意力的持久性、知觉的广度也有明显差异。儿童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个别差异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生物因素的影响,但更多的还就是受环境与教育的影响。而且环境与教育还能对遗传素质的优势与不足起到一定发挥与弥补作用。这一特征也就是实行因材施教、“长善救失”教育原则的基础。
以上这四种规律性的特点,从总体上概括了儿童身心发展过程中的本质性的表现。这些规律反映出一些更为深刻的内容:儿童的生理成熟先于其心理的成熟;每一年龄阶段儿童发展水平、特点的充分实现,将有助于其后的发展,否则儿童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将会受到一定阻碍;儿童的身心发展归根结底就是儿童个体的发展,尊重与顺应儿童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就是促进儿童整体发展水平的丰富性的根本道路。
2.幼儿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幼儿的发展潜能极大。在胎儿期,孩子就有了听觉、触觉、记忆力与情感等方面的反应能力。出生后几个小时就有了视觉偏爱,能分辨声音与气味,还可以形成条件反射。在0~6岁期间,儿童基本上能掌握本民族的口头语言,具有时间与空间的辨别能力,其知觉、思维、想象、记忆、注意力的有意性开始萌发,并初步学会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与社交能力。
3.幼儿就是处于发展初期的幼稚个体
幼儿身心的发展速度极快,变化很大,因而具有未定型性。幼儿身心的各方面都就是可以改变的。幼儿教师不能以静止的观点瞧待幼儿现有的身心特点与水平,而要以发展的眼光瞧待孩子。
幼儿的身心发展尽管很快,但她们毕竟还处在人生发展的初期,因此具有幼稚性。幼儿身心的各个方面都非常不完善,极易受到伤害。因此,幼儿教师应努力地呵护、照料与关心她们。
4.幼儿的发展就是全面的发展
幼儿机体的各个部分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幼儿心理的各个方面也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幼儿的生理与心理就是完整与谐地发展。因此,幼儿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其在身体、认知、品德、情感、个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幼儿就是独特的人
1.幼儿就是一个完整的人
幼儿就是一个完整的人,不就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就是有着丰富个性的人。在教育活动中,作为完整的人而存在的幼儿,不仅具备智慧与人格力量,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要把幼儿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幼儿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幼儿的精神生活,给予幼儿全面发展个性力量的时间与空间。
2.幼儿就是独一无二的人
由于遗传、环境、教育等方面的影响,每个幼儿身心发展的速度都各不柏同,其身心素质的组合特征也不同。每个幼儿与外界相互作用的方式、风格等都不同,都有其优势领域与劣势领域,智力特点受到文化与家庭的影响。教师应当将幼儿瞧成独特的个体,因材施教,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三)幼儿就是学习的主体,就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幼儿就是受教育的对象,但幼儿在受教育过程中并不就是对教师的完全盲从,而就是具有在教育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与自我教育的可能性。现代教育观强调幼儿既就是教育的客体,也就是实施教育的对象,同时也就是教育的主体。幼儿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观能动性与自我教育的可能性,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就是一个幼儿主动建构的过程。
(四)幼儿就是权利的主体
1.幼儿与成人一样,彼此平等,具有相同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