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龙XX〔20XX〕XX号

关于同意成立深圳市龙岗区产教融合培训

学校的批复

经审核,同意你们举办成立,并由我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

1、职业资格培训:初级、中级、高级。

2、电子自动化、数控加工、计算机、焊接装配等专业培训;

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

请按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成立登记相关手续。

年月日抄送: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