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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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柏泉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0 %左右,预计到2050 年还将占50 %以上。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95 %的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煤矿事故占工矿企业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特大事故的72.8 %至89.6 %(2002 -2005 年);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 人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占死亡人数的71 %。煤矿所面临的重大灾害事故是相当严峻的,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由于煤矿事故多,死亡人数多,造成了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煤矿重大及特大瓦斯(煤尘)灾害事故的频发,不但造成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
实际上,这些瓦斯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以往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集中暴露,涉及许多方面。既有自然因素、科技投入和研究的不足,也有人为因素以及国家的体制、管理、经济政策,社会的传统观念,煤矿企业的文化素质等等。
煤矿生产中的主要问题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变,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多,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因素。我国煤矿开采的煤层大多瓦斯含量大、透气性低且地质构造复杂,不易在开采前抽放瓦斯,但在采掘时,瓦斯放散量大,再加上开采煤层地质条件复杂和开采规模的扩大、开采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导致采动诱发的应力场、煤岩体裂隙场及瓦斯流动场的变化
更加复杂多变,在一定条件下,容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的突然涌出现象,造成瓦斯事故。在目前的能源供应条件下,对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突出矿井,不可能采取停产关闭的措施。为此,只能是自主开发与之相应的安全技术,以确保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生产。
对煤矿企业的技术定位不够准确是主观因素长期以来,煤矿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技术水平不高、要求比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而长期以来,技术投入不足、装备水平差、产业技术人才匮乏、劳动效率低。把"千军万马"的队伍放在高度危险的作业环境中劳动,一旦出现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事故时,容易导致惨重损失,甚至全矿毁灭的现象。
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先进国家的煤矿,实现了高度机械化,井下工作人员少,全矿的巷道布局简洁,巷道面积大、风流通畅,一旦发生灾变时,易于撤离,伤亡人员少。另外,在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危险源,一旦出现违章作业(有意或者无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对高危行业,应最大可能实现机械化,尽量减少人员。这一点在社会上长期未能得到共识。为此,建议国家应当将煤矿列入高危行业,给予必要的投入,建立煤矿行业准入制度,甚至在新矿井设计时,就要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大多数煤矿技术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低,工程技术人员缺口多,难以适应高危环境的要求。由于煤矿劳动生产率低,全行业的工资收入差,在全国20 多个行业中排名倒数第2 ,而且工作危险、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这就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出现了" 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缺口多,愿意到煤矿长期工作的一线人才少" 的现象。
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技术装备不足是客观存在的现实近年来,随着国家
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和投入,矿井安全装备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还有许
多矿井的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煤矿安全的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煤矿的税制不够完善是客观现实在我们的印象中,税制改革时,统一采用17 %的增值税。由于煤炭属于初级产品,不同于机电产品,没有附加值,是原料产品,这显然是不适用的,所以税率下调了三四个百分点。但笔者认为还不够,应当进一步下调税率。另外,为了保护国有资源和减少资源开采所造成的污染,我们认为对煤炭应征收资源费和环境保护费以补偿国家的投入,收费的标准应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煤质的优劣程度和煤矿开采体制(国有、集体和个体)而不同,以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对公平原则和提高资源的回收率。对于高瓦斯矿井,应当将减少的税费投入到安全和环保的用途中去。
应当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当前,尽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但也存在许多有利条件:有建国几十年来培养起来的技术队伍,有经过多次修订的煤矿
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规程规定,有专业化的煤矿安全研究机构和有关的大专院校;许多大的煤矿企业还有自己的瓦斯防治机构, 应该说做到控制瓦斯事故的频发是完全可能实现的。
我国既有具有世界先进生产水平的神华集团,也有在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的危险条件下,多年来实现安全生产的淮南和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等。这些企业的技术及管理经验,对我们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是十分可贵的。为了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建议主要采取如下对策和措施:
加强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应当加大力度,宣讲近年来的灾害事故的实例、经验和教训,以提高一
线领导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高他们对灾害事故的预见性和发生事故时的应对处理能力。对地矿学科的艰苦专业,国家给予奖学金,并和学生签订毕业后在煤矿企业工作年限的协议。同时,提高在煤矿工作的技术人员的待遇,建立煤矿行业从业人员最低工资制度,改善其工作环境,以保证煤矿后继有人。
加强科研工作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建立本质安全化的生产体系。
我国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煤炭开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煤矿重大瓦斯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产生这些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我国煤层瓦斯富集条件的复杂性,原有安全技术及理论基础已难以适应当前煤矿安全高效生产的迫切需求。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力度,特别是应当针对当前开采条件进行研究,以便为建立本质安全化的生产系统奠定基础。
对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应当制订特殊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以利于健康发展。
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既有资源赋存条件差和容易诱发事故的一
面,同时,又拥有相对丰富的瓦斯资源。国家应当对其制定特殊的政策,既减少对高瓦斯矿,特别是瓦斯突出矿井的税收额度,将少收的税款补助矿井对安全的投入,以改善矿井的安全条件;同时,鼓励其进行瓦斯抽放和开发利用瓦斯,并且在开发利用瓦斯的过程中应减免税收,鼓励瓦斯发电,其所发的电可并网运行,不得限制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