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公正、廉洁、高效,促进政府部门的良好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意愿,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在机关内部、机关之间以及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活动。
1、调任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的目的在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在实施调任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调任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素质。
2、转任转任是指公务员在机关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
转任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3、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是指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是一种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公务员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公务员交流制度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通过交流,可以将不同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特长的公务员配置到更合适的岗位,实现人岗相适,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促进公务员的成长和发展。
交流使公务员能够接触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任务,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激发创新思维。
再者,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交流打破了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工作的局面,避免了工作的单调和僵化,调动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然而,在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交流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不够强,有时存在为了交流而交流的现象;交流后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对交流公务员的工作和生活关心不够;部分公务员对交流存在抵触情绪,担心交流影响自身的发展和利益等。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本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令,经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3年8月14日发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本条例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全文共十八章八十八条。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纪律2第八章职务升降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第十二章回避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十五章退休第十六章申诉控告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纪律第八章职务升降3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第十二章回避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十五章退休第十六章申诉控告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
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
的世代数是相同的,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
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世代数。
(2)任职回避中应回避职务的范围
• 第一、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 务;
• 第二、在同一机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 第三、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 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 3.公务员交流形式的多样性。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五)公务员交流的意义
• 1.开阔视野,增长才干。 • 2.调剂余缺,保证需要。 • 3.吐故纳新,保持活力。 • 4.防微杜渐,反腐倡廉。 • 5.取长补短,促进工作。
二、公务员的回避
• (一)公务员回避的含义 •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
(三)公务员交流的原则
• 1.依法进行的原则 • 2.适才适用的原则 • 3.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 4.合理的原则 • 5.稳定性原则
(四)公务员交流的特征
• 1.公务员的交流,是一种横向的平级调动,不涉及公务 员的职务或级别的升降问题。
• 2.公务员交流范围的广泛性。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 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 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
组员:
一、公务员的交流
(一)公务员交流的定义
所谓公务员交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的 愿望,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或是与其他的机关以及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的形式,变换 公务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人员合理流动的一种人事管理活 动与过程。
(二)公务员交流的内容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2,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含义
A,交流的法定形式三种: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B,交流是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活动和手段。
C,交流原因两种:工作需求;照顾公务员个人愿 望。其中工作需求是第一位的。
D,交流的范围:有内部交流,外部交流,也有 混合型交流。 E,交流一般是平级调动,有时也与提拔和降职 结合进行,不过要履行相应升降的程序。
十八大后13省换纪委书记 6人空降6人异地调入 十八大以来,已有13个省份更换了省级纪委书记,包括天 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福建、广西、重庆 、西藏、云南、新疆和四川。其中广西的纪委书记两度易 人。 省级纪委 “一把手” 异地交流任职成趋势 《川报观察》发现,上述13个省份涉及14人次的省级 纪委书记调整中,6人属于中央“空降”,6人是异地调入 ,仅有2人由当地在职官员出任。
199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既包括“调 入”,也包括“调出”。 2006《公务员法》中调任只包括“调入”,不 包括“调出”。
3,调任的特点
外部交流; 通过调入,获得公务员身份和相关职务。
3,调任的程序
A:提出拟调入人员的要求和资格条件,确定报 名范围; B:在确定的范围内通过考核或考试进行选拔; C:考察、审核,确定资格; D:报任免机关进行任命,培训,任职。
王小东不再担任中共北海市委书记职务 我要评论2015年05月26日 14:16:2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派,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喻云林26日上午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免去王 小东北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同时, 王小东不再担任北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法律规定 程序办理,报自治区党委备案。 王小东,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西灵丘人, 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 委组织部副部长;广西北海市委书记、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党组书记等。2013年12月,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 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冯抒敏)
第十二章 公务员交流回避制度
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制度
“南人官北、北人官南” 荐举中“避乡” 科举中“避亲” 任官中“避籍” “在职官,寄籍五百里 不得任职”。
一、公务员回避制度概念
•
广泛性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使国家公务员不 因亲属关系对职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对 基本特点 公务员任职、执行公务、任职地区等方面 作的限制性规定的总称。 强制性
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制度
• 一、公务员交流 • 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 和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 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从 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 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
二、公务员交流的范围与方 式
(一)范 《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 围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 1.内部交 流 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 2.外部交 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 第一、转任的对象都是公务员 • 第二、转任的范围是机关内部 • 第三、转任人员的公务员身份不变
我,王志2008年10 质疑一:王志不是公务员,怎么直接就能当官! 月正式挂职丽江副市 长。
质疑二:王志出任副市长有违法律程序 ?
质疑三:侃而优则士?
3.挂职锻炼
(1)挂职锻炼具有指令性和计划性 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 (2)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 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 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锻炼期 (3)对挂职锻炼的去向范围规定: 间不改变与原机关人事关系的一种特殊的交 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 流制度。 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4)挂职人员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 事关系。
第十二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
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3)调任条件:调入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而言,必须是所在机关的工作不受影响,并经本
人同意和有关任免机构批准。
(4)调任程序 ① 由有关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公务员
(3)转任条件:
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国家行政
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
的职务和级别。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
部门流动。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
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
资格。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
3、公务回避
(2)公务回避的情形 ①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②涉及与本人有比较密切的四种亲属关系(即夫妻 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和 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有利害关系; ③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三、回避的程序及其他问题
1、回避的程序
回避申请:公务员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发
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地域回避
①地域回避,又称地区回避或籍贯回避,是指为了避
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而对
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的限制。 ②范围和对象 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 公务员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3、公务回避
(1)涵义 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利害关系等法定情 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 公务作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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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M IPSUM
第十二-十三章培训、交流与回避制度(重难点辅导)
第十二章培训重难点辅导一、什么是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培训是指国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为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而对公务员所作的培养和训练。
公务员培训是公务员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一项不能放弃、不容选择的权利。
二、公务员培训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培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事管理行为。
它的依据是两个,一是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二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
因此,公务员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国民教育,它特别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
它所传授的都是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有用武之地的实用知识和技术。
三、公务员培训有哪些基本类型?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因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公务员有不同的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业务特点,对他们也有不同的素质和能力要求。
因此,公务员培训不能按一个模式进行,而必须分级分类培训。
目前,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培训有六种类型,一是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初任培训;二是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的任职培训;三是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四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五是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六是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
四、关于公务员培训机构有什么规定?公务员培训机构可分两个层面来理解。
一是公务员培训的主管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的机构也是公务员培训的主管机关,由它负责公务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是公务员培训的教学机关。
对此,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
同时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五、如何强化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培训是一种有强制性约束力的职能行为。
现代社会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强化公务员培训。
为此,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培训要求予以确定。
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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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
12.2.2 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在不同职务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
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 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 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和工作性质特殊的 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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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本章要点:
公务员交流—
交流的范围;交流的形式;调任的对象、条件和程序; 转任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挂职锻炼的范围和特点;交 流纪律。 公务员回避— 回避的种类;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任职回避、地域回 避和公务回避各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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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公务员交流的含义
1.公务员交流的形式是法定的。
2.交流是各级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体制活动和 手段。 3.公务员交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工作需要; 二是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
4.公务员交流的总体范围,既有内部的交流,也有 与外部的交流。
5.公务员交流基本上都是同级或相当职务的平调, 一般不涉及职务的升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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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公务员交流的方式
12.2.3 公务员挂职锻炼 1.公务员挂职锻炼的含义和特点 挂职锻炼是指各级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 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 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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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
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 试。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依法回避原则 Principle of avoidance on laws
基本原则
Basic principles
回避监督原则 Principle of oversight avoidance
主动回避原则 Principle of active avoidance
公务员回避的类型 Type of civil servants’ avoidance
权益保障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
公务员交流的形式
Form of civil servants’ exchange
外国 Abroad 我国 China
临时任用 调任 转任 互调
调任
形式 Forms
转任 挂职锻炼
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制度比较
Section II Comparison of Civil Service Systems of Avoidance
第十二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Chapter XII The Civil Service System of Exchange and Avoidance 公务员交流制度
Civil service system of exchange
公务员回避制度比较
Comparison of civil service systems of avoidance
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行政文化 Conducive to creating a fair, just and harmonious administration culture
公务员交流的基本原则
Basic principle of civil servants’ exchange
适才适用原则 基本原则 Basic principles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职务任免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八章奖励第九章惩戒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十三章辞职辞退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申诉控告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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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经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8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纪律第八章职务升降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第十二章回避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十五章退休第十六章申诉控告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返回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返回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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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经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3年8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纪律第八章职务升降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第十二章回避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十五章退休第十六章申诉控告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返回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一)定义、原则和特征
1、定义: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
区 做出限制性规定,以减少工作中的认为干扰的一种 制度。
2、原则:
政策配套原则 依法会比原则 内外监督原则 自我约束原则
3、特征:
强制性 预防性
(二)内容
1.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
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 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2.地域回避,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的 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 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回避,指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 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 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方式
1.自行回避 ,是指公务员认为自己与处理的公务具备法
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向有关负责人主动请求回避处理有 关负责人对公务员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 的决定。 2.申请回避,是指公务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处理案件的公务 员具备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在公务执行结束前,依法 向有权机关请求停止该公务员继续处理该公务。有权机关 依法对此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申请的决定。 3.决定回避,是指有权机关可以在没有公务员提出自行回 避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情况下,根据已经掌握的 情况,认为公务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可以作出回避决定。
课后思考题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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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交流制度与 回避制度有什么区别 与联系? 落实回避制度时应注 意哪些问题? 怎样解决公务员回避 制度中的问题 ? 如何完善我国的公务 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导读:本文是关于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公务员回避制度】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适用地域回避的行政机关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2)适用地域回避的人员是担任上述机关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
一般包括乡、县级党政正职、纪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委组织部长、人事局长、监察局长、公安局长等。
(3)适用地域回避的情形包括在原籍任职或在一地担任领导职务较长时间。
地域回避主要规范对象为原籍任职。
3、公务回避公务员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篇二:公务员回避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回避制度,推进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按照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立法规划,2011年12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
第十二章-交流与回避课件
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
5 具备第11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需要资格条件 6 不得有第24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章-交流与回避
根据公务员管理的规定,负责管理公务员管理的 是各级政府所属的人事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机关内的人 事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交流与回避
一、 公务员交流的含义、特点和意义
• 公务员交流,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的
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 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职,或者将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担 任公务员职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第十二章-交流与回避
特点:
1、交流形式是法定的 ,都有其特定的目的、范 围、对象及其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2、必须经过有关公务员主管机关的决定安排或批 准。 3、公务员交流的原因:一是工作需要,二是照顾 公务员个人的愿望。 4、交流的范围:既有内部交流,又有外部交流。
5、基本上都是同级或相关职务的平调。
第十二章-交流与回避
意义:
1、有助于开阔公务员的视野,丰富实践经验,更 新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2、对公务员的工作和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达到 人与事的最佳结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互通有 无,满足国家机关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和群众团体对人才的不同需求。 3、有助于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有利于摆脱人情关系、裙带关系的困扰,防止久居 一处任职而导致的因循守旧。
4、能帮助Leabharlann 务员解决一些个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第十二章-交流与回避
二、调任
1 调任的含义和特征:
调任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从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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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中國是否應該推出彈性 退休制度? 退休制度?
定性分析對就業的影響 退休年齡不可一刀切 建立彈性退休制度刻不容緩
在知識經濟時代,人的財富是與 知識緊密聯系,而且呈正相關。 因此,從事知識經濟的人群,退 因此,從事知識經濟的人群,退 休年齡可以延長一些,而從事體 休年齡可以延長一些,而從事體 力勞動的人口,退休年齡可以提 前。但目前我國退休年齡一刀切, 不管什麼行業,統統一樣,這樣 就造成了許多問題。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主要内 容 (一)退休条件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方式有两种 法定退休: 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 自愿退休: 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 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规定的退 国家公务员暂行例》 休条件为: (1)男年满60周岁, )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5周岁; 女年满55周岁; (2)丧失工作能力的。
外国 我国
临时任用 调任 调任 转任 挂职锻炼 互调
形式
转任
第二节 公务员回避制度比较
公务员回避制度 是指为了保证 公务员不因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 共行政产生不良影响, 共行政产生不良影响,通过对公 务员所任职务、 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 公务等方面作出限制性法律规范 的总和。 的总和。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基本特点
第十一章 公务员退休
公务员法中关于退休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 退休。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 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 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章 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回避制度比较
复习思考题
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的交流 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 锻炼人才或其他原因( 要、锻炼人才或其他原因(如公务员 个人愿望), ),在公务员系统内部或与 个人愿望),在公务员系统内部或与 其他系统之间的交换任职所进行的组 控制、 织、控制、协调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与 过程的总称。 过程的总称。 公务员交流制度 是关于公务员交流 的范围、原则、 的范围、原则、形式及其管理的一系 列法律规范的总和。 列法律规范的总和。
資料2 資料2﹔我國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 管理率超8 管理率超8成 到2003年末,我國企業退休人員 2003年末,我國企業退休人員 實行社會化管理人數達到2933萬 實行社會化管理人數達到2933萬 人,比上年末增加1499萬人,社 人,比上年末增加1499萬人,社 會化管理率達到84.5%。有關統 會化管理率達到84.5%。有關統 計結果同時表明,我國城鎮基本 養老保險的覆蓋面繼續擴大。 2003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 2003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 險的人數為15506萬人,比上年 險的人數為15506萬人,比上年 末增加770萬人。 末增加7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 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 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 参与社会发展。
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关于退休的 规定
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 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 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 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 可 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 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 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 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 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 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 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 )工作年限满30年的。
(二)退休待遇
1、政治待遇 2、生活待遇 (1)基本退休金待遇 (2)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3、医疗和伤残保险待遇 4、住房待遇 5、丧葬、抚恤待遇
(四)退休公务员的管理
认真做好退休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 组织学习,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关心他们有 身体健康和物质文化生活; 负责退休金和其它生活待遇的发放支付,监 督各项政策的落实; 适当开展一些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 活动; 反映退休公务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退休公 务员的合法权益; 负责鉴别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生活困难 的国家公务员提供帮助,及时解决其实际生 活问题。
資料3 資料3:解決之道
目前來看,要解決基本養老保險 基金的缺口問題,提高退休年齡 基金的缺口問題,提高退休年齡 是一個辦法。退休年齡提高后, 個人和單位將增加繳納基本養老 保險費的時間,這樣,個人領取 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時間變少了, 從而可以減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的支出費用。
解決勞動人口不足的問題,盡管目前 解決勞動人口不足的問題,盡管目前 中國面臨很大的就業壓力,但處於黃 金時期的勞動年齡人口將在2010年以 金時期的勞動年齡人口將在2010年以 后逐步減小卻是事實。解決的辦法是 什麼?這就需要改變目前的低生育水 平狀況,但它也就涉及到一個更根本 的問題,即如何評價當前的生育政策。 實行了20多年的生育政策,應該根據 實行了20多年的生育政策,應該根據 形勢的發展,做一些適當的調整了。 (《中國經濟周刊》特供人民網) 中國經濟周刊》
(三)退休安置
1、安置原则 第一,坚持以就地安置为主的 原则。 第二,对少数退休公务员就地 安置确有困难的,应体现适当照 顾的原则。
2、安置条件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一般应当 就地安置。 少数退休公务员,就地安置确 有困难,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可异地安置,但要从严掌握。
3、安置待遇和手续 退休公务员异地到其它城市安置的,原单 位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到农村安 置的,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建房补助费。 退休公务员异地安置时,本人及随迁家属 前往居住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 搬运费等,由原单位按差旅费报销。 异地安置的退休公务员的户籍、组织医疗 及经费关系等转换手续,应由原工作单位和 接受安置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資料1 資料1:法國的退休改革方案
從2004年1月1日起,法國開始實施針 2004年 對私營企業員工的退休改革方案。根 據這套改革方案,企業職工隻有在保 險年限達到40年到42年后,才可以申 險年限達到40年到42年后,才可以申 請退休。這套改革措施主要涉及私營 企業職工的退休問題。從2004年起1 企業職工的退休問題。從2004年起1 月1日起,凡於14歲、15歲或16歲參 日起,凡於14歲、15歲或16歲參 加工作、在參加保險年限達到40年到 加工作、在參加保險年限達到40年到 42年后,才能在56歲至59歲之間申請 42年后,才能在56歲至59歲之間申請 提前退休。他們休病假和服兵役期間 的保險年限也將計算在內。
一、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含义及 特点 (一)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含 义 国家公务员退休,指国家公务 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 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 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工作岗 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 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 和管理。
(二)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特点
1、严格坚持到龄即退,实现国家公 务员退休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国家公务员退休金计发办法和标 准,突出了国家公务员的特点,符合 分类管理的原则。 3、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4、重视对退休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退休养老保险费用管理与人员管理统 筹考虑,有利于减轻原单位的负担, 为向社区化管理过渡创造条件。
广泛性
基本特点 强制性
预防性
建立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意义
可以促使实现行政公正原则 有利于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意义
可以促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可以促进国家机关的自我管理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基本原则
依法回避原则
基本原则
回避监督原则
主动回避原则
公务员回避的类型
公务回避
类型
任职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 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地域回避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复习思考题
1.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涵义是什么? 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涵义是什么?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2.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意义何在? 3.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意义何在? 公务员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的区别何在? 4.公务员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的区别何在? 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涵义是什么? 5.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涵义是什么? 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意义何在? 6.实行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意义何在? 公务员任职回避、 7.公务员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的 内容分别有哪些? 内容分别有哪些?
公务员交流制度的特点
实施的计划性
形式的多样性
特点 Characteristics
对象的特定性
建立公务员交流制度的意义
有利于实现人事配置科学化
意义
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行政文化
公务员交流的基本原则
适才适用原则 基本原则
权益保障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
公务员交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