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业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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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移动业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为指导和推动XXX移动业务持续、健康、有效发展,特制定XXX公司移动业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市公司移动业务发展水平,作为衡量移动业务发展是否良性、健康的主要依据。
二、评价体系构成及说明
本指标体系是反映移动业务发展总体情况的特定概念和具体数值,衡量、监测和评价移动业务发展效益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移动业务发展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根据移动业务发展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指标体系由收入、用户、市场份额、价格和成本五类指标构成,各项指标的权重分别为40%、35%、10%、10%、5%。
收入指标是评价公司移动业务发展的核心指标,是移动业务发展最终成果的体现,由收入预算完成率、移动增值业务占移动业务收入比、中高端客户(ARPU80元以上用户)占移动业务收入比、融合业务占移动业务收入比等4项计量指标构成。在评价分公司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的同时,也关注到收入的结构,用以形成对公司移动业务发展水平评价的初步
结论。
用户指标主要评价分公司发展移动用户的数量和质量,评价的目标是使各分公司在追求规模效应的同时,还要注重用户质量,具体地说就是要量质并重地发展,在注重用户净增的同时,还要兼顾用户欠费的回收、用户的有效发展、用户离网情况、用户结构以及新增用户的量收配比情况,具体由净增出账用户完成率、有效发展率、用户离网率、用户欠费率、新发展用户ARPU值、融合产品渗透率共6项指标构成。
市场份额指标用于衡量在同一市场下,分公司与其他运营商相比在移动业务方面的竞争能力,并由此带来的收入份额变动情况,主要由收入市场份额变动率和用户市场份额变动率共2项指标构成。
价格指标是在移动业务发展过程中,需要各分公司要做好价格管控,不能以价格的代价换取短期效应,评价结果通过ARPU值同比增长率、分钟单价共2项指标体现。
成本指标旨在提高营业费用的使用效率,评价结果通过营业费用占移动业务收入比体现。
五类定量指标共同构成移动业务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体系是动态的、可扩充的。基本情况见下图:
三、指标解释
(一)收入指标
备注:
1.收入口径统一为“本期累计收入”,以下的用户和成本指标也为累计指标。
2.移动增值业务收入包含短信(含联通在信)、炫铃、GPRS、语音增值和其它收入(不包括来电显示、呼叫转移等功能费的收入)。
3.中高端客户指当月ARPU值在80元以上的用户。
(二)用户指标
(四)价格管控指标
(五)成本指标
各类指标分数设定及权重,见下表:
六、评价结论
移动业务发展结果以评价得分和评价类型表示,并据此编制评价报告。
评价得分由每项指标得分合计。根据各项指标经营业绩
进行排名,选出最大值Max(标杆值)和最小值Min,根据公式K=(X-Min)/(Max- Min)(X-分公司各项指标经营业绩)算出分公司各项指标的得分系数,系数与标准分值相乘为各指标的得分。
举例:如收入预算完成率,得分计算情况如下:
评价类型是评价分数体现出来的公司移动业务经营水平。评价类型以评价得分为依据,按85、70、50三个分数线作为类型判定的资格界线。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为优(A)、良(B)、中(C)、差(D)四种类型。
七、评价周期
以自然月为周期,实行月度评价。
八、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为省公司计费结算中心。
九、评价说明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市分公司移动业务发展的水平与指标健康情况,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其目的在于引导移动业务向着良性、科学的方向发展。
十、附则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XXX公司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