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土地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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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单选题(共30题)1、甲要建一工厂,需要一块地皮,甲听说乙有一空置地皮,于是甲找到乙,请求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乙觉得甲拟建的这一工厂很有前景,于是提出以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如果甲答应的话,他们应当采取()促使该法律行为的生效。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默示形式D.推定形式【答案】 B2、关于所有权的概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农民集体B.权利的客体是归国家或者特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C.该权利具有支配性D.该权利具有对人性【答案】 D3、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A.十倍B.十五倍C.二十倍D.三十倍【答案】 B4、下列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说法正确的是()。

A.有无地上建筑物不影响抵押B.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C.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不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D.抵押人无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答案】 B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经过审查后,认为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A.6个月B.3个月C.15个月D.10个月【答案】 A6、关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内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C.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答案】 C7、关于我国土地所有权中的交易禁止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B.土地所有权主体不能以任何方式变更C.在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D.国家和农民集体以外的民事主体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人【答案】 B8、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香港的土地出让制度

香港的土地出让制度

香港的土地出让制度(一)香港土地的政府所有制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地区三部分,全境土地面积1097平方公里。

1903年,港英政府完成了对全港土地详尽的地籍测量,调查和登记了香港境内土地的产权、位置、面积、用途等,同时对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变革,宣布除新界部分农业用地归当地村民所有外,其他土地统称为“官地”,最终所有权归英国王室所有,由港英政府代为行使。

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按照1990年4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从法律上确定了回归后香港土地的特区政府所有制形式。

(二)香港土地的批租制度自1842年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后,香港就开始实行土地批租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归英国皇室所有,由港英政府代为掌管并向土地开发商或土地使用者批租土地,开发商或使用者通过承租取得规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并向港英政府一次性交纳规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997年香港回归后,依照“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港英时期的土地批租制度得到延续,香港特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制度继续实行,其收入全部归特区政府支配。

香港政府通过土地契约将不同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批租给受让人。

土地契约是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在协议中出让方允诺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在规定期限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期限届满后归还土地。

土地契约明确规定了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租约的期限、土地用途(如住宅用途、工商业用途或其他用途)和对土地使用的限制条件(如建筑物的高度、式样等),土地契约的各项条款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

如果受让人有改变土地用途的要求,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政府允许改变契约中的有关条款,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并补交相应的地价后方可更改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0.04.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施行日期】1997.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政治体制第一节行政长官第二节行政机关第三节立法机关第四节司法机关第五节区域组织第六节公务人员第五章经济第一节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第二节土地契约第三节航运第四节民用航空第六章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第七章对外事务第八章本法的解释和修改第九章附则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序言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2022-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某企业拥有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该企业破产时,土地使用权()。

A.以出让方式处置B.直接由国家收回C.再次划拨给其他单位使用D.自动消灭【答案】 A2、用()的办法解决纠纷,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贯做法。

A.行政复议B.仲裁C.调解D.诉讼【答案】 C3、空间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

A.利用招标的方式B.利用拍卖的方式C.不同于土地使用的取得方式D.同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答案】 D4、自1979年开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中制度突破阶段的标志是()。

A.土地允许私人所有B.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法律制度的确立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的确立D.国有土地使用费税制度的确立【答案】 D5、关于调解书及其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B.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之后调解书生效C.调解书具有法律的效力,但不能作为土地登记的效力D.调解书一旦达成不能反悔【答案】 A6、国家所有的土地由()代表国家行使。

A.国务院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C.国土资源管理局D.国家土地局【答案】 A7、关于《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内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C.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答案】 C8、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A.国家B.集体C.个人D.单位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对土地的处分行为的是()。

A.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B.与他人互换土地使用权C.将土地使用权转让D.在土地上种植果树【答案】 D10、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香港地区土地产权制度

香港地区土地产权制度

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起源2002年香港人口达到680万,土地面积总计为1070平方公里,其中80%为丘陵地带不适于开发,香港是世界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尽管香港缺乏自然资源,70-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被称为亚洲四小龙(其余包括新加坡、台湾和韩国)。

一些人认为,香港经济的成功主要得益于英国式的放任型经济管理模式。

的确,在企业经营与劳资关系方面,英国政府尽量不予干预;在商品或资本贸易方面,也没有限制措施;企业和个人收入所得税(income tax)很低,以鼓励私人投资。

1997年香港回归后,治理经济的上述原则并没有发生改变。

香港是世界上资本主义特征最显著的城市,但是,香港政府仍控制着这个城市最有价值和最稀缺的资源--土地。

政府通过公共土地批租,向私营机构和准公共机构分配土地以用于住宅和工业开发。

鉴于香港独特的历史背景,目前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许多特征源于1884年英国首次入岛时确定的制度。

最初,英国政府想保留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显示英国皇室对香港的所有权。

只有得到英女王签署的“权利证书(Letters Patent)”,香港总督才能颁发皇室租约向私人分配土地(Wesley-smith 1983;Bristow 1984)。

在香港经济处于发展阶段时,政府官员开始把公共土地批租作为实现其他政策目标的工具,这些政策目标包括管理城区扩展、促进工业和公屋开发,以及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尽管政府想实现所有的目标,但鉴于香港的经济政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小化和低收入所有税政策),以及作为殖民统治者的地位(没有英国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不得不优先考虑通过土地批租获取财政收入。

下面我简要地介绍政府在一系列试验与挫折后,如何确立了现在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

1841年,香港大部分地区都是陡坡地不能居住。

尽管地形不好,但大批土地尚未开发,英国政府立即意识到控制土地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分配土地资源筹集公共资金的可能性。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中外双方拟组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商定中方提供的合作条件是提供土地,作价1500万元;外方提供资金和设备,作价计3000多万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中外双方应按照1∶2的比例分配收益和分担亏损,不另作约定B.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合营企业C.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由合营合同约定D.该合作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中方企业【答案】 B2、下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没有使用期限限制B.不是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C.无需审批D.一户可以获得多处宅基地【答案】 A3、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

A.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B.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C.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D.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已取得的全部土地收益【答案】 B4、通常情况下,国有电力、通讯设施用地属于()所有。

A.国家B.集体C.个人D.既可能是国家也可能是集体【答案】 A5、城市土地国有化是在()年由法律固定下来的。

A.1956B.1967C.1982D.1986【答案】 C6、在井田制下,土地属于()所有。

A.奴隶主B.农奴C.国王D.国家【答案】 C7、长期以来,我国土地权属关系比较混乱,现阶段土地权属管理的核心内容是()。

A.土地登记B.土地利用C.土地归属D.土地确权【答案】 D8、关于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债务合同之间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二者是相互独立的合同B.抵押合同是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C.债权债务合同是抵押合同的从合同D.抵押合同无效,债权债务合同随之无效【答案】 B9、乡镇公益事业用地经依法审批后,由()拨付,用地申请人取得乡村公益用地使用权。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B.乡(镇)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D.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A10、土地使用权出让,由()负责。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30题)1、空间的()使得多个权利主体可以分割使用同一地表上下的空间。

A.多层次性B.容纳性C.价值性D.有用性【答案】 A2、确定一宗土地的所有权,首先要确定()。

A.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B.该宗土地所有权的历史及现实状况C.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内容D.该宗土地的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答案】 A3、下列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规定的用益物权种类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永佃权【答案】 D4、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授权,以()名义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

A.国务院B.本机关C.批准其行使的上级机关D.国家【答案】 B5、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内仍依然保留对土地的()。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最终处分权【答案】 D6、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A.林地的承包期是三十年至七十年B.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六十年C.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D.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可长于七十年【答案】 B7、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始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规定的是()。

A.《土地管理法》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C.《物权法》D.《宪法》【答案】 C8、下列选项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殊之处的是()。

A.权利的交易不受限制B.权利的主体性质C.权利的客体性质D.权利的无期限【答案】 D9、之所以称物权是“对世权”,是因为()。

A.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B.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的权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C.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D.物权主要反映财产的归属关系【答案】 B10、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地役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宅基地使用权【答案】 C11、()是对土地实施事实变化行为或者法律变化行为的权能。

A.占有权能B.使用权能C.收益权能D.处分权能【答案】 D12、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指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下列不属于当前涉及比较多的土地权属争议的是()。

A.中央单位与地方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B.军队与地方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C.涉及铁路部门的土地权属争议D.涉及邮政部门的土地权属争议【答案】 D2、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该获得权利主体是()。

A.改组后的新设企业B.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C.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答案】 A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程序是()。

A.①④②⑤③B.①④⑤②③C.⑤①②③④D.①⑤④②③【答案】 B4、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

A.原使用该土地的国有企业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答案】 D5、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

A.五B.十C.十五D.三十【答案】 D6、西方国家地权主要表现形式中的抵押权是指()。

A.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B.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物权,但不转移该物的占有,在债务人给付迟延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抵押物以抵偿债务C.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之不动产,得就其卖得价金受清偿之权D.在他人土地上以利用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答案】 B7、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施坚持()制度。

A.单一代表、分级行使B.多级代表、分别负责C.单一代表、统一行使D.多级代表、统一负责【答案】 A8、用()的办法解决纠纷,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贯做法。

A.行政复议B.仲裁C.调解D.诉讼【答案】 C9、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超过()年未开工的,可以无偿收回。

A.1B.2C.3D.4【答案】 B10、土地登记过程中,国家主管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

香港为何能成为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

香港为何能成为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

过去 ,英国政府一方面颁布直接适用于
四、香港 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带动 了国
香港的法律法令 ,以行使其对香港的统治和 际金融业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
财金贸易 1997· 6 — 16 —
香港经济浏览


○ 远 征
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借鉴参考了香港的一
产 4种土地产业权: 无条件继承的土地产业权 ,限定继承的土地产业 权 ,终身保有的土地产业权 ,限期保有的土地产业权。 土地持有人 只要不违反土地法、土地规划或侵犯他人利益 ,就可以依法利用与
业 交易。 通过批租土地使用权 ,国家控制土地市场并获得大量批租收 入。 英王作为法律上的抽象的国家象征 ,对土地的所有权 ,与英王 作为个人所拥有、占用的地产具有本质区别。 在香港 ,一切土地 ,包
发 当的方式分配给不同的当事人 ,为土地的批租、转让奠定了理论基 础。 在香港 ,至少在名义上土地是公有的 ,港府除了享有土地所有
权之外 ,亦享有大部分土地的支配权 ,政府财政在相当程度上依靠
展 土地收入。 港府还可以利用土地征用权来推行政府的土地政策 ,防 止空闲土地、抑制土地投机 ,发展公益事业与公房开发。 由此可见 ,
建 造于土地上并永久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 港府 1984年制定的
理 《地产转让及物业条例》明确界定了土地的内涵。 该条例所称的“土 地”包括: 水面 ; 土地中或土地上的任何不动产、权利、利益或地役
与 权 ; 附着于土地的物体或永久固着于该物体上的物体。 香港对土地 权利的设置 ,包括土地所有权及他项权利 ,认为土地产权是由一束 权利组成 ,将土地所有权与他项权利分离出来 ,他项权利可以以适
即宣布香港为自由港 ,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 控制 ; 同时也 逐步 形成一 套完整 的法律 制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押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押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押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依物权标的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

A.主物权与从物权B.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C.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D.自物权与他物权【答案】 B2、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是一种非要式行为B.转让合同是一种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C.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否则转让无效D.转让方式包括买卖、赠与或者互易等【答案】 A3、关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该抵押权登记的,登记具有对抗效力B.抵押权自签订抵押合同时生效C.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权并登记的,该登记具有生效效力D.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得设定抵押【答案】 C4、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权利体系不包括()。

A.典权B.借用权C.地上权D.地役权【答案】 B5、天红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4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8年7月1日将该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9年1月1日搬入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A.40年B.70年C.35年零6个月D.36年【答案】 C6、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确定后将产生()法律效果。

A.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转变为一般土地抵押权B.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C.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情形,土地抵押权可以就土地抵押财产优先受偿D.最高额抵押权消灭【答案】 A7、下列关于土地权属争议的管辖的范围,表述有误的是()。

A.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B.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土管部门受理C.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面积较大的案件由国土资源部受理D.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答案】 C8、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的是()。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乡村公益事业用地的批准机关是()。

A.村民委员会B.乡(镇)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省级人民政府【答案】 C2、2009年5月10日,甲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6月10日,甲又以该土地使用权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乙不得依据合同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答案】 C3、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选项不得单独抵押的是()。

A.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B.乡镇企业、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C.外资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D.国有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4、国家根据需要,可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

A.20年B.30年C.一定年限D.50年【答案】 C5、在建国后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的法律规范文件中,“六十条”是指()。

A.《土地改革法》B.《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C.《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D.《土地管理法》【答案】 B6、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

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7、下列各项不属于担保方式的是()。

A.保证B.定金C.质押D.流质【答案】 D8、国家所有的土地由()代表国家行使。

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

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

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2010-07-02 13:18:07|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及其借鉴(2010-2-3 14:20:02)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有名言“土地是财富之母”,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曾经发出“美国的主要财富都来源于土地”的感慨,土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土地产权则是指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土地财产权利的总和,由于国情及历史原因,世界各国的土地产权制度不尽相同。

例如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在中国购买房产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年限为50年。

而海外地产的土地产权形式则90%以上为永久业权、世代相传。

国外的产权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永久业权,另一种为租借权。

永久业权是指当购买一套别墅时,在产权证上所登记内容为土地的边界、面积及土地范围内所有物业的产权拥有者,无使用及租用年限限定;如购买的是一套公寓,业主所购买的不仅仅是此项物业,还包括此房产所占这块土地上1/N的不可分割的永久产权和此套房产所在的空间永久使用权。

这两种产权证书均由专业的测量师出据报告,并由政府房产局颁发产权证。

土地租借权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年限的租借权,土地契约中明确表明租借期限,每年租金多少,及是否有续约权。

另一种是无限的永久租借权,此形式多发生在土地位置相当罕有地块上,原有的大业主希望卖了土地后,以后每年仍有一定的固定收入。

租借人每年均须依租约付一定的土地租金,从而永远拥有此土地使用权。

所以实际上这类永久租借地与永久业权土地意义上区别不大。

一、英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英国的土地制度历史悠久,体系完整。

在英国、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全部的土地从法律上都归英王或国家所有。

也就是说英王是唯一的绝对的土地所有人,个人、企业和各种机构团体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

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
鉴于香港独特的历史背景,目前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许多特征源于1884年英国首次入岛时确定的制度。最初,英国政府想保留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显示英国皇室对香港的所有权。只有得到英女王签署的“权利证书(Letters Patent)”,香港总督才能颁发皇室租约向私人分配土地(Wesley-smith 1983;Bristow 1984)。
1841年,香港大部分地区都是陡坡地不能居住。尽管地形不好,但大批土地尚未开发,英国政府立即意识到控制土地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分配土地资源筹集公共资金的可能性。1841年5月,主管殖民事务的第一位英国官员Captain Elliot发布公告,确定了土地批租方针:(1)只向公众租赁而不出售土地;(2)通过公开拍卖授予土地开发权;(3)确定用于拍卖的地块的最低价格;(4)与拍卖中出价最高者签订租约;(5)禁止在未向政府通报的情况下进行任何私人土地交易(《香港年鉴1963》)。此后,这些原则成为指导香港土地批租的准宪法的组成部分。基于这些原则,当时的香港总督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勘测土地,并成立了土地法院解决有关土地所有权的纠纷。1844年,政府又制定了《土地注册条例(Land Registration Ordinance)》,要求所有的土地交易要在土地办公室(Land office)注册。
1898年,英国政府开始认识到,租期过长导致政府无法与承租人一同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因此,立即命令总督不许再新批999年租期的租约,代之以75年可再续租75年且不另收费租约。政府只要求承租人在租期期满后支付按新标准制定的租金,租金标准由公共工程局(Public Works)主任确定。此后,75年租期成为标准租期,直至1997年香港回归。1997年后,一般土地租期都为50年,与保持香港现状50年不变的承诺一致。
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

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模拟试题(4)-中大网校

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模拟试题(4)-中大网校

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模拟试题(4) 总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2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2)下列各项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是()。

(3)下列对物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对土地的处分行为的是()。

(6)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

(7)下列关于村民小组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8)土地抵押权终止后,应当()。

(9)下列()不是台湾的耕作权的主体。

(10)香港的土地租用是()。

(11)我国的地役权和国外的地役权是有所差别的,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内外地役权的差别的是()。

(12)出让金在经济学卫韵性质为(),即土地使用者将数十年使用土地的代价于订立出让合同时一次性的支付给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

(13)下列不属于日本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的是()。

(14)土地管理法中的调整,仅仅限于()。

(1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超过()年未开工的,可以无偿收回。

(16)土地私有制在()时期达到了顶峰。

(17)1950年颁布的()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18)下列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19)下列关于建设用地出让和转让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

(20)供役地被分割的,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各个部分()。

(21)收益权能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转让而取得经济效益。

收益权能()。

(22)土地所有权在性质上属于()。

(23)《土地改革法》建立的是()。

(24)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权利体系不包括()。

(25)某县实行“村村通电工程”,按照规划,将一高压电线杆栽在了李楼村的土地上,该块土地并没有经过土地征收手续,根据规定,电力公司对该土地享有()权利。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30题)1、《土地改革法》建立的是()。

A.国家土地所有制B.农民土地所有制C.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D.混合土地所有制【答案】 B2、不属于土地登记的内容的是()。

A.初始登记B.变更登记C.注销登记D.房屋改建登记【答案】 D3、下列关于我国香港地区的土地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香港的土地租用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B.批租的方式有公开拍卖、招标和私下协议三种C.对于公用事业、学校、医院等,政府通常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批出土地D.政府机关用地是无偿使用的【答案】 C4、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土地登记的效力主要有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立法主义B.在登记生效主义中,登记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C.在登记对抗主义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D.我国主要实行的是以登记生效主义为主,兼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答案】 C5、下列关于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可以是无期限的租赁B.根据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C.短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5年D.长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期限【答案】 A6、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始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规定的是()。

A.《土地管理法》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C.《物权法》D.《宪法》【答案】 C7、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内恢复种植条件。

A.6个月B.1年C.18个月D.2年【答案】 B8、财产权和人身权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在于()A.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B.权利主体不同C.权力行使方式不同D.承担责任方式不同【答案】 A9、根据城市规划,A市要建设大型公共设施,需要征收B村土地,相关部门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交给了村委会进行分配,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补偿费和安置费的分配方案,根据规定,该方案的通过需要经过村民会议()成员通过。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自我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自我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自我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关于国家土地所有权性质的不可变更原则,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B.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但不能因此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C.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相互间可以双向流转D.已经征用过的土地,无论退还给集体还是拨给其他农民集体使用,其国有土地的性质都不得改变【答案】 C2、征收与征用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A.是无偿还是有偿B.被征者是否能够拒绝C.行为是否导致土地所有权的变化D.行为的主体不同【答案】 C3、以()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A.省人民政府B.自治区政府C.直辖市政府D.国务院【答案】 D4、在已经设定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土地上()。

A.仍可以设定空间使用权B.不可以再设定空间使用权C.可以转让空间使用权D.明确空间使用范围【答案】 A5、在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所有。

A.国家B.农村集体C.单位D.个人【答案】 A6、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施坚持()制度。

A.单一代表、分级行使B.多级代表、分别负责C.单一代表、统一行使D.多级代表、统一负责【答案】 A7、土地确权结果的()决定了一经确权即可对抗各种不法侵害。

B.行政性C.固定性D.法定性和权威性【答案】 D8、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多占少用土地的,其闲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A.应予确定,不需缴纳土地闲置费B.应予确定,但需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C.不予确定,国家收回D.不予确定,返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答案】 D9、用()的办法解决纠纷,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贯做法。

A.行政复议B.仲裁C.调解D.诉讼【答案】 C10、《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施行前,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偿地征用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的措施称为()。

香港城市土地供应机制和运行机制

香港城市土地供应机制和运行机制
资料来源:张宏斌、贾生华 香港政府的土地供应机制及其启示 中国房地产 20 4 :7 0 2() j
裁处 。土地 审裁处 是一个几乎涵盖 了
所有 土地 纠纷的专 门法庭 ,其关于 土
幅土地便会 以公开招标或拍卖 的形 式
总 的来看 ,香港 的房地产供地 还
出售 政府 以此能更好地把握市 场行 是 以来 自二级市 场上 的土地 自由转让 地价格方面 的裁决具有终极效 力,其 情 加强对市场 的干预 。第三 在 出 为主 。也就是说 ,二级市 场上 的土地 他裁决 ,当事人不 服的 ,可 以上溯 到 让制度 上 ,香港 目前实行 的是批租制 供 应居于主导地位 政府 的直接供 应 高等法院 的上诉 法庭 。四是实现从契 和 年租 制的混合体制 ,而不是单一 的 只起到 了必要 的补充和 调节。正是 由 据登记 制到 业权登记制的转变 。香港
三、香港房地产市场的运行 交 易时只需查看登记簿即可 。 活跃 。转让土地 的供应 量 占当年土地 机 制

定 的反响。改革开放 3 0年来 我国 内地的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 革
不断推进 ,并取得 了巨大成就 ,对推
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 了重要作
用。为了进 一步完善新时期我 国城市
的土地供应方式 ,我们对香港城市 土 地供 应机 制和运行机制 的有关情况进
行了整理分 析 ,供业 内同仁参 阅。以
特 别行政 区政 府支 配 ,从 法律 上确 供应委员会 (D C ,负责确定批地事 地 ,如价 格符合政府 的最低 预期 ,该 LS )
维普资讯
上 海 房地
表 1 18 ~ 19 年香港政府计划出让和实际出让土地面积 ( 95 97 h ) m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50题)1、关于最高额抵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B.最高额抵押只适用于贷款合同C.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D.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答案】 B2、住在A市的甲和住在B市的乙就C市的一座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诸法院,根据规定,该案件应当由()的人民法院管辖。

A.A市B.B市C.C市D.A.B或者C市【答案】 C3、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一般()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的期间。

A.短于B.等于C.长于D.不等于【答案】 C4、在长期租赁中土地价值的变动无法预料,因而法定最低年租金额与政府定租的年租金额应当()年调整一次A.3B.5C.8D.10【答案】 B5、下列对物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物权是一种财产权B.物权是以一定的物为客体的财产权C.物权是请求型财产权D.物权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答案】 C6、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A.三十B.三十五C.四十D.五十【答案】 B7、用()的办法解决纠纷,是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贯做法。

A.行政复议B.仲裁C.调解D.诉讼【答案】 C8、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年的,就获得了该土地的所有权。

A.五B.十C.二十D.三十【答案】 C9、没收、征收、征购三种方式中,目前仍然适用的是()。

A.没收B.征购C.征收D.征收、没收【答案】 C10、2009年5月10日,甲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6月10日,甲又以该土地使用权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书面订立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B.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C.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乙不得依据合同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D.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答案】 C1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对土地权属争议的政府处理不服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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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起源2002年香港人口达到680万,土地面积总计为1070平方公里,其中80%为丘陵地带不适于开发,香港是世界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尽管香港缺乏自然资源,70-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被称为亚洲四小龙(其余包括新加坡、台湾和韩国)。

一些人认为,香港经济的成功主要得益于英国式的放任型经济管理模式。

的确,在企业经营与劳资关系方面,英国政府尽量不予干预;在商品或资本贸易方面,也没有限制措施;企业和个人收入所得税(income tax)很低,以鼓励私人投资。

1997年香港回归后,治理经济的上述原则并没有发生改变。

香港是世界上资本主义特征最显著的城市,但是,香港政府仍控制着这个城市最有价值和最稀缺的资源--土地。

政府通过公共土地批租,向私营机构和准公共机构分配土地以用于住宅和工业开发。

鉴于香港独特的历史背景,目前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许多特征源于1884年英国首次入岛时确定的制度。

最初,英国政府想保留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以显示英国皇室对香港的所有权。

只有得到英女王签署的“权利证书(Letters Patent)”,香港总督才能颁发皇室租约向私人分配土地(Wesley-smith 1983;Bristow 1984)。

在香港经济处于发展阶段时,政府官员开始把公共土地批租作为实现其他政策目标的工具,这些政策目标包括管理城区扩展、促进工业和公屋开发,以及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尽管政府想实现所有的目标,但鉴于香港的经济政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最小化和低收入所有税政策),以及作为殖民统治者的地位(没有英国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不得不优先考虑通过土地批租获取财政收入。

下面我简要地介绍政府在一系列试验与挫折后,如何确立了现在的公共土地批租制度。

1841年,香港大部分地区都是陡坡地不能居住。

尽管地形不好,但大批土地尚未开发,英国政府立即意识到控制土地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分配土地资源筹集公共资金的可能性。

1841年5月,主管殖民事务的第一位英国官员Captain Elliot发布公告,确定了土地批租方针:(1)只向公众租赁而不出售土地;(2)通过公开拍卖授予土地开发权;(3)确定用于拍卖的地块的最低价格;(4)与拍卖中出价最高者签订租约;(5)禁止在未向政府通报的情况下进行任何私人土地交易(《香港年鉴1963》)。

此后,这些原则成为指导香港土地批租的准宪法的组成部分。

基于这些原则,当时的香港总督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勘测土地,并成立了土地法院解决有关土地所有权的纠纷。

1844年,政府又制定了《土地注册条例(Land Registration Ordinance)》,要求所有的土地交易要在土地办公室(Land office)注册。

土地批租政策的实施不是没有出现过问题,19世纪40年代出现了两个混乱且颇具争议的时期。

1843年,土地承租人抱怨租期太短(75年租期且不续租)。

1848年香港总督提议把租期从75年延长至999年(《香港年鉴》1963,11;Bristow1984,27)。

英国国务秘书勉强接受了总督的建议,因为担心承租人的不满情绪可能激化、土地租金收入可能减少。

随后,所有的75年租约都延长为924年,而且不收任何费用。

在随后的50年中,香港所有的土地租约,除九龙半岛的一些地块外,都是999年租期。

在1997年之前,香港商业中心区的最昂贵的部分地块都是当时批租的,拥有999年租期。

1898年,英国政府开始认识到,租期过长导致政府无法与承租人一同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因此,立即命令总督不许再新批999年租期的租约,代之以75年可再续租75年且不另收费租约。

政府只要求承租人在租期期满后支付按新标准制定的租金,租金标准由公共工程局(Public Works)主任确定。

此后,75年租期成为标准租期,直至1997年香港回归。

1997年后,一般土地租期都为50年,与保持香港现状50年不变的承诺一致。

这段历史表明,租期(从75年变为999年,后变回75年可续租,然后由于政治原因又变为50年)是由政治决定的。

这里,政治的定义是:承租人长期影响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与政府采取应对之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此后,随着各方意愿的清晰化,我们仍能找到土地批租制度受政治影响,导致租金支付方式、续租政策变化的证据。

1898年后,香港土地批租制度的结构越来越复杂。

基于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在香港政府依据土地批租制度向私营部门分配土地权。

在租约中,要陈述私人承租人获得政府授予的土地开发权的数量和类型,明确承租人享有的租期期限。

政府拥有土地所有权,而私人承租人只拥有租赁期内的特别土地权。

在租期内,承租人可将土地开发权转让给其他人,承租人有权获得来自于土地开发和交易的所有收益,但要向政府缴纳地价、年租金、财产税和物业费[2]。

在首次土地拍卖(或竞标)、修改租约或续租期间,政府要向承租人征收年租金和地价。

政府还依照评估的土地和建筑物的应课租值(ratable values)对所有不动产收费。

应课租值是业主在市场中出租房屋所能获得的年租金收入的估算值。

通常,这笔费用由房屋居住人支付。

如果是出租的公寓,业主可以和租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支付这笔费用的责任。

每年政府根据财政预算重新确定收费标准。

2002年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是不动产应课租值的5%,70年代时为11.5%。

财产税由业主支付,税率为来自不动产的实际年租金收入的15%,扣除20%的应纳税收入用于房屋的维修。

如果建筑物属于企业,或企业有来自不动产的收入(香港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不征收财产税,不动产收入按企业所得税征收。

尽管15%的税率看上去较高,但税基为租金收入,而非财产的资本值。

假设租金收入是房屋资本值的6%,那么15%的税率等同于资本值的0.9%。

政策目标与租赁条款政府依据是否有利于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来制定土地批租条款。

不过,如果公众反对政府的批租政策,不仅会影响批租条款的实施,也会导致政府对政策进行修改.为了有助于读者了解香港公共土地批租制度的特点,我将分析政府实现土地批租目标的尝试与承租人反对政府政策的活动之间的关系。

管理城区扩张当政府计划通过土地公开拍卖向私人开发商批租土地时,首先,政府要准备起草所谓的《卖地条款(Conditions of Sale)》,政府将确定地块的位置和面积,以及土地使用、建筑物高度和设计要求等附加的限制条款。

在准备文件时,土地署(Land Department)的官员还要与其他政府部门签订合同,如规划署(Planning Department)、交通局(Transportation Bureau)和工程局(Works Bureau),然后,这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将审查提交上来的批租条款,并就是否修改提出建议。

这样,政府可以确保租约条款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并能有效地指导土地开发。

此外,根据其他部门的建议,土地署的官员可以与潜在的开发商就街道、停车场等需开发商建设的设施进行谈判。

对大型住宅开发来说,这非常重要,因为,私人开发商将负责建设整个社区的所有必要的公共设施。

在准备好《卖地条款》后,政府向所有的感兴趣的开发商发出邀请,根据合同中陈述的条款,私人开发商估算出批租价格,并在公开拍卖时对土地开发权竞标。

拍卖中,竞标者的竞争决定了支付给政府的批租地价。

通常,拍卖结束后,政府要求中标者支付地价的10%作为首付款。

然后,承租人必须在30天内一次付清其余款项。

多年来,政府试图利用租约条款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管理(Bristow1984;Roberts1975)。

1939年香港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Town Planning Ordinance)》,但直到1949年后才生效,原因是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与其他国家不同,香港的《城市规划条例》不很完善,条款仅赋予城市规划委员会准备和批准《分区规划大纲(Outline Zoning Plans)》的权利。

规划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建筑物条例--建设(规划)办法》和租约条款。

租约条款赋予了政府控制每个项目的能力,如果承租人要修改租约条款,必须向土地署和建设署申请,然后由两个部门决定是否批准这一申请。

如果申请得到批准,政府将评估承租人需再缴纳多少地价,并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确定新的租约条款(Robert 1975)。

在过去,依靠租约条款来贯彻《分区规划大纲》是有问题的。

在英国政府管理香港的不同时期,城市不同区域的土地租约条款不尽相同。

主要问题是,1949年以前,租约条款不依据《分区规划大纲》。

1949年后,在一些租约中,明确了对土地使用和开发密度的限制条件,而过去的租约中没有对开发权进行限制(Nissim 1999;Y eh 1994;Rober 1975)。

Y eh(1994)和Bristow(1984)认为,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限制,导致了香港一些老城区的环境问题,以及土地应用的不兼容。

但是,政府不能在以往的合同中加入新的限制条款,因为修改租约条款只限于开发商提出修改或续租时。

如前所述,1997年前,香港的土地租期从75年到999年不等,因此,以前签订的租约不附合当前《分区规划大钢》的要求。

由于《分区规划大纲》不断进行修改,土地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会突然与修改的规划发生冲突,租约条款与政府规划的不一致将导致开发商投资时不知所措,不知应依据哪一标准。

尽管长期来看,租约条款可能为政府控制每个项目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但是,当《分区规划大钢》调整时,也给政府带来了极大的不灵活。

除非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发生合约条款与政府总体规划不一致时,应依据哪一标准。

这一问题类似于永久性产权制度中的“非一致性使用”问题,在这种体制中,政府只能通过征用和赔偿方式使土地开发与政府规划一致,但是,这种方法是有争议的,因此很少使用。

当前,香港的做法是,所有的土地开发必须依照政府的法定规划,即使租约中对此没有加以限制。

在所有新的租约中,都把《建筑物条例》和《城市规划条款》作为土地开发的最终指导方针。

政府可以拒绝任何违反开发规划的建议,也不负有给予承租人补偿的责任。

不过,针对具体项目也可能有例外。

1992年,一个特别委员会对补偿问题进行了审议,结论是:如果城市规划对承租人权利的影响没有导致土地合同的任何减损,那么政府不予以补偿;反之,如果政府法定规划的修改提高了土地的开发潜力,并超过了租约规定的权利,承租人要想重新开发,必须上报土地署对租约进行修改,并支付必要的额外地价。

因此说,政府渴望获得任何意外之财,却不愿为分区规划的修改导致的租赁价值减损给予承租人补偿。

对开发商来说,批租制度的优点在于,土地合同明确了租赁权所涉及的开发细节。

由于租约中明确的土地使用的所有细节,开发商可以计算出租赁土地的合理地价,这将减少由于规划变化导致的金融风险(Y eh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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