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分组表

合集下载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文[2007]128号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文[2007]128号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文[2007]12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7]299号)要求及省厅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鄂建文 [2007]50号)、《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文 [2007]65号),经研究,定于6月20日起同步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了解和掌握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状,检查各市、州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及执行有关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标准情况。

二、检查范围检查覆盖全省各市、州,每个市、州除检查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外,再抽一个县(市)(抽查的县(市)由检查组与受检市、州商定)。

三、检查分组安排武汉市外分4个组检查,每组6人(组长1人,勘察、设计、施工各1人、安全2人)。

第一组:仙桃、潜江、天门、荆门;第二组:孝感、黄石、黄冈、鄂州;第三组:咸宁、荆州、宜昌、恩施;第四组:随州、襄樊、十堰、神农架。

各地检查组结束后,再分2个组对武汉市进行集中检查。

四、检查组工作程序(一)检查组到每个市、州后,由组长向受检市、州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并确定具体检查行程。

(二)听取受检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吉建安〔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23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安排和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推动《关于开展春季开工复工前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19号)要求落在实处,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对象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双随机一公开项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上抽取并公示。

暗访项目采取“扫马路”方式确定。

二、检查内容除督导各地开展春季开复工工作情况外,重点检查大型、标志性项目。

(一)施工现场的合法性: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情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二)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情况。

三、检查分组和时间检查分组情况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网公示。

检查时间从4月26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结果运用凡在本次检查中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按权限实施后,由省厅统一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

五、检查要求(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暨质量安全手册宣贯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晋建质字[2011]148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1]14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鄂建办[2012]242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4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要求及对在建高层建筑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安排,省厅决定从11月14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1、对宜昌、恩施、荆门、天门、潜江、神农架等市、州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第二轮督查。

2、按《关于组织开展高层建筑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19号文)要求,进行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督查。

3、对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执法建议书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同时,对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督查。

二、巡查方式1、座谈调研。

听取当地主管部门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高层建筑。

2、现场检查。

随机抽查部分在建项目。

辖县(市、区)的市(州)抽查不少于3个工程,其中市(州)本级不少于2个工程,所辖县(市、区)不少于1个工程;不辖县的市及神农架林区抽查不少于2个工程;武汉市抽查6个工程,其中市本级2个,区管工程4个。

3、实测实量。

对抽查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具体工作由省检查组委托当地检测机构配合,实体检测项目包括钢筋直径、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及楼板厚度等。

4、结果处置。

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直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不良记录公示。

三、督查分组检查共分四组:第一组组长省建管局副局长张弘,联络员徐文胜(189****5599),检查恩施、宜昌、荆州、神农架;第二组组长省建管局质安处处长刘中强,联络员徐忠(138****8088),检查黄冈、鄂州、黄石、咸宁;第三组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叶兵,联络员张巍(139****8608),检查十堰、襄樊、孝感、随州;第四组组长省建管局质安处副处长金玉祥,联络员杨涛(136****0256),检查潜江、仙桃、天门、荆门。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11.22•【字号】徐建发[2010]141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0〕14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最近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11月18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检查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日。

二、检查内容1、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是否全部持证上岗;防范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是否全面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能否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3、项目经理是否对本工地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出记录。

三、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认识这次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查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严格认真,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正文:----------------------------------------------------------------------------------------------------------------------------------------------------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0年5-6月份在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全数自查、县(市)区普查、市(州)抽查和省厅督查的方式进行。

县(市)区级住建部门对辖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全覆盖排查,市(州)住建部门对辖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省厅的督查范围为每市(州)1个中心城区及其下辖的2个县(市),每个县(市)区各随机抽查2个在建工程项目,神农架林区、仙桃、天门、潜江各随机抽查2个在建工程项目。

武汉市抽查市管城市轨道交通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各1个,另外抽查4个区,每个区抽查2个在建工程项目。

2018年以来发生事故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为本次督查检查的重点对象。

三、检查内容(一)疫情防控。

各地住建部门对复开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疫情防控设施物资配备,员工健康排查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记录表

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记录表

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记录表(一)受检工程概况表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任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情况检查表(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工程所在地:市(州)工程名称:注:存在主要问题,可标明检查表序号附另页。

(三)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工程所在地:市(州)工程名称:(勘察部分)(设计部分)(施工部分)(四)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市(县)填表人:检查日期:检查人(签字):检查组组长(签字):受检日期:表中检查项目共有13项,每项均按实际情况评价好、中、差。

分项评价结束后,统计表格中好、较好、中、差的数量。

好: 13项中“好”的个数≥11项;较好:13项中“好”的个数≥9项;中: 13项中“好”的个数≥7项;差:“好”、“较好”、和“中”条件以外的任何情况。

(五)在建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表一、监理工作基本项目检查评分表检查次数:第____次检查日期:年月日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检查评分表检查次数:第____次检查日期:年月日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检查评分表检查次数:第____次检查日期:年月日下面是赠送的励志文档需要的朋友可以好好欣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不想穷,就好好读懂这些话!一言惊醒梦中人!1、成功的人,就是那种能用别人扔向他的石头来铺设路基的人。

2、批评你的人是你今天的敌人,明天的朋友;吹捧你的人是你今天的朋友,明天的敌人。

3、Nothing is impossible、只要选择了目标,不要再想太远,每天脚踏实地,风雨兼程。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4、你和你的朋友会一起在将来打造一个可能很辉煌的事业。

很好听是吗?记住,你们都要努力。

5、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

6、别怕丢人,追求丢人是一种成功的尝试,至于为此笑话你的人,你可以把他们从你将来人生对手的名单中排除了,你也要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

武汉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8.07•【字号】武建[2008]154号•【施行日期】2008.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武建〔2008〕154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政站、安全站、市场站、商砼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武政[2008]41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及目的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我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达到摸清底数、查找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规范市场的目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市建委专门成立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由市建委副主任彭浩任组长,建管办副主任夏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站站长邱济彪、市场站站长岑琳、市政站副站长付光明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专班,分别由市政站、市场站、安全站、分管领导和相关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专班由市政站副站长付光明、市场站副站长王伟震、安全站总工蒲宇锋牵头负责,按照江南片、江北片、重点工程项目(以市建委公布的19项重点工程为准)分组检查的原则,负责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检查组织工作。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内容分解表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内容分解表
部门管理人员
2.
生产经营工作是否组织有序,生产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等生产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如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规程和技术标准等是否齐全,执行情况如何。生产周例会、月度分析会和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等定期工作是否正常开展。
部门管理人员各班长
二、
风险分析预控
1.
是否将员工人身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对风险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和动员。是否按照集团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规定格式统一印发《员工人身安全风险分析预控本》。
专业主管班长
五、
危化品安全
六、
火灾防范
1.
生产现场消防系统器材、火灾监测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等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完好可靠。是否定期开展氢站、油库、输煤制粉系统、电缆沟、电气充油设备等防火重点部位和设备的检
专业主管班长
查试验,有无火灾隐患。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严格履行审批和开工手续,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有关人员到场监护。
部门安全主管
2.
外包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包人员入厂、上岗前和工作期间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记录是否齐全。
部门安全主管
3.
承包方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正常,是否严格履行合同和协议规定的安全责任,是否按照发包方要求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对来自劳务派遣单位的临时工,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临时工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务合同和协议,安全责任是否清晰明确。
部门管理人员
4.
员工是否能够针对个人所承担的实际工作任务认真开展风险分析预控,是否存在他人代填代写或工作完成后集中补填的现象,是否做到“没有风险分析不进入现场,没有风险分析不作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中组人民共和家组准国国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accepta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GB 50300-2001主组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批准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组施日期,,,,,年,月,日1 组组1.0.1 组了加强建筑工程组量管理~组一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保组工程组量~制组本组准.1.0。

2 本组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作组建筑工程各组组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组制的并组一准组.1.0。

3 本组准依据组行家有组工程组量的法律、法组、管理组准和有组技组组准组制。

建筑工程各组组国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必组本组准配合使用。

与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2 组组2。

0。

l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组新建、改建或组建房屋建筑物和附筑物组施所组行的组、勘察、组组和施工、竣工等各组属构划技组工作和完成的工程组。

体2。

0.2 建筑工程组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反映建筑工程组足相组组准组定或合同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组境保组等方面所有明组和组含能力的特性组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1.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各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委系统及直属各单位:1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发生火灾、交通等多起事故,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市安委会于1月9日下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传达龚正书记重要批示:“萧山区今年已发生三起重大伤亡事故,全市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起来,立即再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让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同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杭政办发电[2014]1号),部署杭州市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

为认真贯彻落实龚书记批示精神以及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立即部署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月20日二、检查范围:全市在建建设工程三、检查内容: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企业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防雪抗冻应急预案及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春节期间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烟花防火措施准备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支护、高大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等专项方案审批、论证和现场实施情况;临时工棚、基坑开挖、起重机械操作、市政管道开挖等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节的监控情况。

3、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的施工现场外墙保温材料、电焊气焊使用情况、高层建筑外架上架设消防管与施工进度同步情况、施工升降梯及楼梯间消防设施设置情况。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
要求:
施工单位及时对上述情况进行整改,整改后以图文形势报建设、监理复查,限3日内完成回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执一份留档。
1、个别配电箱日常检查记录未及时更新,配电箱内回路标识未完善;
2、总配电房消防器材缺失;
3、1#、2#塔机专业配电箱未设置完善;
4、1#、2#塔机立面和水平防护未搭设完善;
5、地下室顶板临边、洞口防护局部未完善;
6、施工现场灭火器具配置数量较少;
7、施工现场基坑周边材料堆放凌乱;
8、大门左侧公共区域围挡绿毯及公益广告未完善;
建筑施工检查记录表
(春节节后复工检查)
工程名称:****培训基地项目编号:202301029
检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 Nhomakorabea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日期
2023年1月29日
检查记录:(周检)
由建设、监理、施工共同进行的每周检查,存在问题如下: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责任分工表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责任分工表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责任分工表
1、每周一上午9点,各组人员、各劳务队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劳务员按时到项目部办公室集合,参加检查。

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

2、各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检查项目,认真严格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全部拍照,写清部位,整理好照片统一发给安全部董斌。

3、安全部根据现场存在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执行单,提出整改措施。

逾期未整改落实的,每项每天罚款500元人民币。

4、对高处作业2米以上不挂安全带,拍照直接开罚单罚款500元人民币;不戴安全帽的拍照直接开罚单罚款200元人民币;吸烟直接开罚单罚款200元人民币。

5、以上检查整改落实罚款情况,每周五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进行通报。

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正文:---------------------------------------------------------------------------------------------------------------------------------------------------- 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尾矿库安全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33号)、《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的通知》(运办发[2008]27号)和9月11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督查内容(一)对各级政府督查的重点内容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3、百日督查期间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5、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6、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7、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8、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10、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冀建安[2010]176号•【施行日期】2010.04.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冀建安〔2010〕17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石家庄、唐山市城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11号)、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10〕3号)文件要求,决定近期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0年4月20日-5月15日。

二、检查内容(一)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情况,自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项目经理、监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情况;(三)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三、检查分组此次督导检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监局联合组织开展,共分5个组,检查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和单位、省安监局有关人员及建筑安全专家组成。

(具体分组见附件)四、检查方式(一)听取受检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查看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监督档案及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有关记录。

(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施工现场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每个设区市抽查施工现场数量不少于6-8个。

五、有关要求(一)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认真检查,确保不流于形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晋建质函[2012]309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补充通知(晋建质函[2012]309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在省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晋建质函[2012]292号)的基础上,现就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从4月19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二、督查内容(一)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建筑市场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省外企业入晋备案及项目登记工作执行情况;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及信息上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2、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发〔2011〕40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晋建建字〔2006〕450号)等法规、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置“永久性标牌”情况等。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7.04•【字号】苏建函工[2007]400号•【施行日期】200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苏建函工〔2007〕400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局: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工〔2007〕325号)、《2007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计划》(苏建科〔2007〕105号)的要求,结合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厅定于7月9日-15日,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安排各检查组人员于2007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集训,下午赴各地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活动于7月15日结束。

各检查组行程由各组联络员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检查范围:2007年在建工程和2006年6月以来的竣工工程。

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

(二)检查内容:1、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情况。

2、工程承发包和计价情况。

重点检查招标投标执行情况,工程计价管理和工程款支付情况。

3、参建各方落实质量责任情况。

重点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4、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的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设计单位是否按照现行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节能施工。

5、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工程资料和观感质量,并抽测工程实体质量。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渝建发[2012]133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2】133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2012年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8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的通知》(渝委发〔2012〕1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通知》(渝办发〔2012〕225号)精神,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城乡建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组长确定。

二、督查方式由市城乡建委组织16个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

每个督查组督查在建项目数不得少于3个,督查后填写附表(详见附件2、附件3),并汇总相关情况形成督查工作总结。

三、督查内容(一)全国、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2〕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0.16•【字号】桂建函〔2020〕607号•【施行日期】2020.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区第三季度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等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重点工作,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以及第四季度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助力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我厅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2020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检查期间同步开展监督抽测和新监督员现场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区14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抽查1-5个县(市、区),检查的具体县(市、区)、行程由各检查小组具体通知。

二、检查工程及数量本次检查选取的工程重点是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每个设区市本级随机抽查2-3个工程,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1-2个工程。

各检查小组应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提前半天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中随机选取工程,并在每个设区市采用“扫马路”方式至少抽查1个工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郭志川
市质、安监站各二人
第三组
刘传文
市质、安监站各二人
附件1:
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分组表
第一阶段检查分组情况
组别
组长
成员
检查镇街
第一组
崔岗平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洪梅、麻涌、中堂、望牛墩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樟木头、清溪、塘厦、常平
第二组
郭志川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凤岗、谢岗、桥头、横沥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莞城、虎门港、石碣、石龙
第三组
王永仪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厚街、大岭山、长安、虎门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南城、茶山、松山湖、高埗
第四组
黄菊清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万江、道滘、石排、企石、东坑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黄江、寮步、大朗、东城
第五组
刘传文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东城、黄江、寮步、大朗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万江、道滘、石排、企石、东坑
第六组
赵亮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南城、茶山、松山湖、高埗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厚街、大岭山、长安、虎门、生态园
第七组
翟炳坤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莞城、、石碣、石龙、沙田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凤岗、谢岗、桥头、横沥
第八组
张平
市质、安监站各一人,樟木头、清溪、塘厦、常平镇质、安监组各一人。
洪梅、麻涌、中堂、望牛墩、沙田
第二阶段检查分组情况
组别
组长
成员
第一组
赵亮
市质、安监站各二人
第二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