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作业
南开24秋学期《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一
24秋学期《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1.关于上诉状的写作条件,以下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上诉状的提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选项B:必须是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选项C: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选项D:上诉的主体必须是公民参考答案:D2.以下不属于程序正义在法律文书中的具体目标的是()选项A:程序事实清楚,程序事项明确选项B:再现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选项C:结论正确选项D:分析说理充分参考答案:C3.关于唐代的法律文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判词成为一种成熟完备的文体。
选项B:保留至今的判词大部分为“试判”时的拟判。
选项C:唐代判词的特点为文采华丽优美,文字艰涩难懂,用典较多,忽略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明,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裁判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选项D:唐代判词的特点为文字平实流畅,说理充分,浅显易懂。
参考答案:D4.关于宋代的法律文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保留下来的判词绝大多数是实判,且由骈体变为散体。
选项B:宋朝对诉状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严格的限定,诉状制作水平较高。
选项C:《明公书判清明集》的作者是明公本人。
选项D:宋代判词的主要特点为文字平实流畅,说理充分,浅显易懂。
参考答案:C5.民事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在收到起诉状、上诉状副本后,针对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解时写作的文书是()。
选项A:民事起诉状选项B:申请书选项C:民事判决书选项D:民事答辩状参考答案:D6.以下关于法律文书的实体正义价值的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法律文书的实体正义是体现在法律文书中的关于当事人实体性权利与义务的正义选项B:法律文书的实体正义具体表现为法律文书的案件事实及其法律依据和处理结果选项C:法律文书的实体正义最终体现为一种结果正义选项D:法律文书的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价值的评判标准是一致的。
参考答案:D7.关于法律文书中常用的表述方法,一下说法错误的是()选项A:叙述用于表述案件事实选项B:说理用来论证案件性质、证据和处理的理由选项C:说明用来表述案件事实选项D:在叙议类法律文书中,叙述、说理和说明三种表述方法交替使用,相辅相成。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3
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3法律文书作业答案(刑事裁定书)
案件信息
- 案号:3.wy
- 犯罪嫌疑人:XXX
- 罪名:XXX
裁定内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XXX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本院作出以下裁定:
1. 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羁押措施,依法扣押于拘留所。
2. 本院指定辩护人XXX负责犯罪嫌疑人XXX的辩护工作,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本案相关证据将被加密保存,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受案机关应继续侦查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事实,并在侦查完毕后及时移送公诉机关。
裁定理由
1. 犯罪嫌疑人XXX涉嫌XXX罪,根据案件材料和证据,案情严重,有逃避司法追究的可能,因此需要采取羁押措施。
2. 根据犯罪嫌疑人XXX的经济状况,本院指定辩护人XXX,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3. 为确保案件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院决定对相关证据进行加密保存,以防止信息泄露或篡改。
4.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XXX的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获取更多犯罪事实,确保公正公平的刑事审判。
其他事项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告知相关当事人知悉。
审判员:XXX
日期:XXX。
法律文书教程作业
要求:三份询问笔录为一个案件的,写成一份法律文书的法律事实实训、根据以下内容拟写一份法律文书的法律事实。
讯问笔录(一)时间:……讯问人:x X x、X X X (X市公安局预审员)记录人:x x x(x市公安局预审员)地点:x市看守所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文化程度、住址?答:戴严景,30岁,无业,高小。
现住x市x区x街x x巷4排16号。
问:你是什么时间被捕的?答:1986年4月21日。
问:你是因为什么问题被捕的?答:抢劫……和杀人,可我没有杀人。
问:你没有杀人?那么方卜圆是怎么死的?答:方卜圆?哪个方卜圆?问:就是那个在火车上被你偷走公文箱的胖子。
答:我没有杀他,是他自己钻火车,火车开了轧死的,我就是拿了他的小箱子。
问:你的态度要老实,说假话只能给你罪上加罪,明白吗?答:明白。
问:你详细说说那天的经过。
答:那是4月8号,我在火车上卖小报。
车到x x站,一下上来好多人,里面有个大胖子,扛了个大皮箱,手上拎个小黑箱子。
我当时心里说,这小箱子里说不准有不少钱。
正想着,那胖子在我旁边停住,把小箱子放在地上,往行李架上放大箱子。
我记得那会儿有个女的说箱子压着她的东西了,不让放,那胖子就和她吵上了。
我一看那小箱子就在我脚跟前,当时我也没多想,拿了就悄悄往车门口走。
不料胖子发觉后就喊了起来。
我一害怕,撒腿就跑。
快到车门口了,我抬头一看,前面有两人拉开架势要拦我,就从车窗户里跳丁出去。
正跑着,一回头,不知道胖子什么时候也下来了。
他后边还跟了好些个人喊着要抓我。
我没他跑得快,眼瞅着让他追上了。
我发现手里还攥着些个小报,就回身把报纸拽在他脸上,胖子一躲,摔了个跟头。
这时候站上铃响了,我瞅空从车底下钻了过去,我刚过来,车就开丁。
后来听说胖子迫我,也钻火车,刚下去车就开了,给轧死了。
我很害怕就没敢回家。
问:你事后到哪去了?答:我在树林里躲了半天,见天黑了,就到郊区大青子家去了。
问:哪个大青子?答:徐大青,我插队时候的哥儿们。
法律文书作业案例(3篇)
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案情简介2019年6月,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张三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被告李四,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租赁期间的押金等事项。
租赁期间,被告李四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但房屋存在多处损坏,包括卫生间漏水、墙壁裂缝等。
原告张三多次要求被告李四进行维修,但被告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
同时,被告在租赁期间私自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动了一些原有的设施,未经原告同意。
2020年6月,租赁期满,原告张三要求被告李四返还押金,并要求被告对房屋进行修复,但被告拒绝返还押金,并声称原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三、法律文书(一)起诉状原告张三:被告李四: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6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XX。
现租赁期满,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也未对房屋进行修复。
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返还押金人民币XXXX元;2. 被告李四对租赁房屋进行修复,恢复原状;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李四承担。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张三2019年X月X日(二)答辩状被告李四:原告张三诉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 我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不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2. 房屋的损坏并非我造成的,原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导致房屋损坏;3. 我对房屋进行了合法装修,并未改动原有设施,不应对房屋的损坏承担责任;4. 我已将押金扣除房屋损坏的维修费用后,剩余部分愿意返还。
此致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李四2019年X月X日(三)证据材料1.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2. 租金支付凭证;3. 房屋损坏的照片及维修记录;4. 装修改造的相关证明材料;5. 原告与被告的往来沟通记录。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参考答案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C2.A3.C4.C5.D6.D7.D8.B二、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司法文书: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不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
3.诉讼文书: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
三、简答题:1.简述法律文书的特征。
答:(1)主旨鲜明;(2)材料客观;(3)内容法定;(4)形式程式;(5)解释单一;(6)使用实效。
2.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答:(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3)综合表达,叙议为主;(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6)说明情况,简洁明晰;(7)语言准确,朴实庄重;(8)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3.法律文书的作用。
答:(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二章一、选择题:1.AB2.ABC3.ABD4.B二、名词解释:1.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参与刑事诉讼,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或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服刑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3.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作业3
法律文书作业3篇一:《法律文书》平时作业三《法律文书》平时作业三08秋法学韩林一、名词解释刑事自诉状仲裁协议书辩护词答:1、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2、仲裁协议书是各方面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3、辩护词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二、选择题1.民事答辩状的制作主体是(B)。
a.原告B.被告c.上诉人d.第三人2.反诉状的制作主体是(B)。
a.民事案件原告B.民事案件被告c.刑事案件自诉人d.刑事案件被告人3.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依次是(c)。
a.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B.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c.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d.事实与理由,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4.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诉人的指控颠倒黑白,因而就同样事实指控自诉人的书状称为(c)。
a.刑事自诉状B.刑事答辩状c.反诉状d.刑事申诉状5.行政起诉状中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c)。
a.行政机关B.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行政机关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6.仲裁协议书所载明的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B)。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员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c.仲裁事项、仲裁依据、仲裁结果d.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员或者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7.公证书按不同的性质划分,可分为(B)。
a.民事公证书、刑事公证书、行政公证书B.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涉外公证书c.民事公证书、经济公证书、其他公证书d.民事公证书、法律文书公证书、经济活动公证书8.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向周围群众询问、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文书称为(c)。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题
法律文书写作作业题一、单项选择1.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制作文书的目的和( )。
A.要求 B.意图 C. 中心意图 D.中心意思2.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时,应当制作( )。
A.呈请拘留报告书 B. 取保候审决定书 C. 提请批准逮捕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3.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是( )。
A.被告人 B.被不起诉人 C. 犯罪嫌疑人 D.人犯4.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 )。
A.经常居住地B.住所所在地C.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5.监狱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6. 上诉状的正文是其核心内容,包括上诉请求和上诉( )。
A.目的 B.意见 C. 理由 D.依据7.法律文书所使用的材料具有的特点是( )。
A.鲜明性 B. 客观性 C.法定性 D.实效性8.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需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是( )。
A.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B.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C.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D. 起诉意见书9.起诉书的制作主体是( )。
A. 人民枪察院B. 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0.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立案的第2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当表述为( )。
A.济刑初字(2007)第2号 B. 鲁刑初字(2007)第2号C.(2007)鲁刑初字第2号 D.(2007)济刑初字第2号11.当庭宣判的民事判决书尾部注明的判决日期为( )。
A.第一次开庭的日期 B.民事判决书的生效日期C.当庭宣判日期 D.审判长或院、庭长签发日期12.仲裁裁决书的尾部应由( )签名。
法律文书作业
法律文书作业篇一:法律文书,作业修改01任务1.起诉书写作XX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刑诉字[20XX]XX号被告人刘XX,男,26岁,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XXXXX,暂住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XX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现查明:20XX年2月,被告人刘XX因为在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发到1997年度的奖金,遂对XX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XX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上班后,到公司木工房找朱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
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并将房门反锁,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猛击许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XX的面部、颈部、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2、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XX的供述;4、现场勘查笔录;5、法医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作业1学习中心:专业:学号:姓名:一、名词解释1、法律文书;2、法律文书结构;3、笔录类文书;4、叙述类文书;5、语体;6、法律事实7、公安刑事法律文书; 8、起诉意见书9、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10、不起诉决定书11、起诉书; 12、公诉意见书; 13、刑事抗诉书二、简答1、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2、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3、法律文书的分类4、法律文书的特点5、法律文书结构的特点6、法律文书结构的成因7、法律文书结构的分类8、法律文书的主要结构类型9、法律文书语体的特点10、法律文书语体的分类11、法律文书语言消极修辞的要求12、法律文书叙述的特点13、案件事实的基本内容14、叙述案件事实的方法15、法律文书说明的主要方法16、法律文书说明的基本要求17、法律文书说理的角度和要求18、法律文书说理的方法19、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分类20、检察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要求21、公诉意见书的特点22、优秀抗诉书的标准三、文书制作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意见书。
2013年9月5日下午2时,某省林区木鱼林场林业队出纳员文大力回该林业队财务室时,发现财务室被盗。
财务室办公桌和保险柜被撬,大量现金被盗走。
木鱼派出所于5日晚8时许接到报案,遂通知林业公安局刑警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根据询问和调查的结果,认为林区木鱼林场育林队的高志国是作案分子,其同伙是向为国和屈明亮。
2013年10月30日林区公安局将向为国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5日某市公安局将高志国刑事拘留。
11月10日高被押回林区公安局审查,审查中高志国供认了林区木鱼林业队财务室的钱是他偷的。
屈明亮于同年10月30日被林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高志国的口供同现场勘查笔录和收集的其他证据相一致。
因此,该区公安局刑警队将此案件移交预审科审理。
预审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了提请批准逮捕的手续,某省林区人民检察院于11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高志国、向为国、屈明亮逮捕,预审科同志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电大一体化平台《法律文书》平时作业(4次全 含答案)
电大一体化平台《法律文书》平时作业(共4次含答案)第1次平时作业一、选择1.()是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A.因果颠倒B.夸大其词C.材料真实D.语言模糊参考答案:C2.学习法律文书应注意的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认清课程的根本性质,明确学习的目的和任务B.注意法律文书的分类和各种文书的表达方式及其主要特征C.学习法律文书注重理论学习即可D.学习法律文书必须注重对法律语言的学习参考答案:C3.报告类文书是依据()来划分的。
A.主题B.文书的具体功能C.不同的制作方式D.行为体式参考答案:B4.呈请拘留报告书属于()文书。
A.议论类B.记叙类C.填空类D.报告类参考答案:D5.()可作为公安机关审查是否立案或者移送其他单位处理的凭据。
A.呈请立案报告书B.立案决定书C.接收刑事案件登记表D.呈请破案报告书参考答案:C6.依据文书制作主体划分的法律文书包括()。
A.司法文书B.公证文书C.命令类文书D.民用法律文书参考答案:ABD7.法律文书在表达上主要以()方式为主。
A.记叙B.议论C.说明D.其他参考答案:AB8.呈请破案报告书由首部和()组成。
A.正文B.附件C.尾部D.存根参考答案:AC9.侦查文书的作用是其可以()。
A.成为法律的工具B.成为文字凭据C.提高办案水平D.记录办案活动参考答案:ABCD二、判断10.通用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和检察职责过程中,可以通用的各种法律文书。
()A.对B.错参考答案:A11.作为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材料可以合理地想象。
()A.对B.错参考答案:B12.法律文书都有固定的格式。
()A.对B.错参考答案:B13.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为表格式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A.对B.错参考答案:A14.侦查文书对总结办案和执法的经验教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A.对B.错参考答案:A三、名词解释15.立案决定书参考答案: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作业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不久,陈某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两人感情逐渐出现裂痕。
2022年,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属于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法律关系。
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存在矛盾和裂痕,原告李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2. 案件事实(1)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2)婚后不久,陈某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导致两人感情逐渐出现裂痕。
(3)2022年,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案件焦点(1)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是否应予解除?(2)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4. 案件分析(1)关于婚姻关系解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已经出现裂痕,且调解无效,因此,法院应当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①子女抚养权:本案中,双方有一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②双方贡献: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贡献。
③生活需要: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双方的生活需要。
根据以上因素,法院可以判决如下:①房产归原告李某所有,被告陈某享有该房产的一半产权。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
法律文书平时作业(一)一、改错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请在题中错误处下面划线标明,并写出正确答案)1.某份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案由及审判经过的表述:上诉人刘××因离婚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01) ×法民字第54号民事判书,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2.某份仲裁申请书的首部:原告人:上海××商场地址:上海市××区××街××号法人:王×,董事长代理律师: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上海××家具制造中心地址:上海市×××区××街××号法人:李××,总经理二、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20分)。
2001年4月6日晚5时许,故意杀人犯张ХХ(后被判死刑)将ХХ市ХХ厂工人陈ХХ杀害后逃至其朋友李ХХ家,告诉李ХХ,自己开车不小心把一个人撞伤了,现已送往医院抢救,但自己手头钱不够,想向李ХХ借2000元钱去医院交住院费,然后自己去自首,并告诉李ХХ,自己身上的血是抢救被撞伤的人时擦上的。
李ХХ当时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拿了2000元钱给张ХХ,张ХХ拿到钱后随即离开。
张ХХ临走时,李ХХ提出与张ХХ一起去,但被张ХХ拒绝。
第二天,李ХХ得知张ХХ杀人的事后,即向其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了此事。
张ХХ在车站被堵截的公安人员抓获,交代了向李ХХ借钱之事。
4月8日,ХХ市公安局以李ХХ涉嫌窝藏罪将其拘留,4月10日,李ХХ被取保候审。
4月20日,ХХ市公安局以李ХХ涉嫌窝藏罪将案件移送Х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22日,李ХХ聘请ХХ律师事务所律师高ХХ担任其辩护人。
法律文书练习(5篇范例)
法律文书练习(5篇范例)第一篇:法律文书练习第一章法律文书写作概述二、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组织可以成为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A.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 B.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 C.国家工商总局 2.下列哪些文书属于法律文书?()A.辩护词 B.人民法院判决书 C.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书 3.法律文书的特点有()。
A.形式的规范性 B.制作的合法性 C.主体的任意性D.制作的时效性D.行政处罚书D.北京市公证处4.关于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司法改革的方向和进程影响法律文书的改革B.法律文书是司法改革成就的载体C.增强说理性是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的共同趋向 D.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能够反映当前我国的司法现状5.我国古代法律文书的特点有()。
A.请示报告文书丰富B.重视诉状和供词C.重视勘验第二章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二、不定项选择题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2年立案第93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以表述为()。
A.〔2002〕海刑初字第93号C.〔2002〕京刑初字第93号B.海刑初字〔2002〕第93号D.京刑初字〔2002〕第93号D.区分法律与道德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均应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无罪B.被告人×××无罪 C.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D.判决被告人×××无罪3.未成年人犯罪,且其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刑事被告人应当列为()。
A.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C.未成年人的父母B.未成年人D.未成年人所在学校4.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
A.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B.检察院指控的事实C.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要点 D.法院认定的事实5.刑事裁判文书在记叙犯罪事实时,要将下列关键情节叙述清楚:()。
2023年秋季学期法律文书第1次平时作业-1
2023年秋季学期法律文书第1次平时作业-1一、单选题(共6题,共36分)1、具有启动审查起诉的作用的是()。
A :起诉意见书B :呈请立案报告书C :呈请拘留报告书D :提请批准逮捕书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A2、报告类文书是依据()来划分的。
A :主题B :文书的具体功能C :不同的制作方式D :行为体式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B3、法律文书的特点是在形式上具有()。
A :一般性B :主观性C :强制性D :程式性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D4、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讯问时制作的凭证文书是()。
A :拘留证B :呈请拘传报告书C :拘传证D :呈请拘留报告书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C5、侦查文书是指()机关参与刑事诉讼,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做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总称。
A :检察B :公安C :民政D :法院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B6、()是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A :因果颠倒B :夸大其词C :材料真实D :语言模糊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C二、多选题(共3题,共24分)1、法律文书在表达上主要以()方式为主。
A :记叙B :议论C :说明D :其他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A B2、法律文书是以()进行分类的。
A :文书制作主体B :文书具体功能C :制作方式D :行文体式您的答案: A C D3、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区分为()。
A :文字叙述式B :填空式C :表格式D :笔录式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A B C D三、判断题(共10题,共40分)1、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果同案需要起诉若干个罪犯,只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A:对B:错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A2、作为法律文书中所使用的材料可以合理地想象。
A:对B:错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B3、通用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和检察职责过程中,可以通用的各种法律文书。
A:对B:错回答正确您的答案: A4、法律文书都有固定的格式。
A:对B:错您的答案: B5、法律文书的产生必然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
法律文书作业
一、分析下面各段文字,指出存在问题:1、×县×乡农民陈××于2005年4月6日从家里到县城看亲戚,走到路牌处,犯罪嫌疑人从对面走过来,手拿一把匕首,向他讨钱,否则就捅他。
他说你是干什么的?他说我是干什么的,你甭管,快拿钱!结果,将他身边的500元现金搜走。
2、犯罪嫌疑人陈××多次流窜到顺德、番禺等地,采用撬门扭锁等手段行窃,有时设摊修旧,有时游荡行医,共窃得现金陆佰肆拾贰元,金戒指两只,项链一条,镀金工艺品一个,进口打火机一个,照相机一架,半新纯羊毛衫三件,已构成流窜盗窃罪。
3、犯罪嫌疑人张××目无国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认罪态度不好,构成盗窃罪。
4、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播放淫秽录像,造成不良影响,本应处罚,但鉴于犯罪嫌疑人经教育后,对其错误认识较好,有悔改表现,且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可不认为犯罪,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治安,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护人民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特决定撤消此案。
二、根据所给资料写出法律文书的犯罪事实部分:犯罪嫌疑人陈兴供认: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利用下班夹带了七次电解铜,共154公斤,卖给了个体户王宏,得钱750元。
案发后,退了420元赃款,其余下馆子吃了。
2000年12月,和徐勇、马友一起晚上翻窗进去,偷了100多斤,卖了500元,分给他们两人各150元。
2000年夏天,和徐勇又偷了一回。
犯罪嫌疑人徐勇供认:自己一个人只偷了四回(2000年7月、9月、10月、2001年5月),共80斤左右,卖给了王宏,得钱380元,买了一身西服,一双皮鞋。
其余的下馆子吃了。
陈兴喊我一起翻窗的那回,是2000年夏天,我们俩人一起共盗了180斤左右,卖给了个体户王宏,得了九百来块钱,我得400元,陈兴得545元。
法律文书作业(3篇)
第1篇原告: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联系电话:138XXXX1234。
被告:李四,男,汉族,1981年1月1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 号,联系电话:139XXXX5678。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2.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案件事实1. 2019年6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其位于XX 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出售给原告,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
2. 同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条。
3. 2019年7月1日,原告再次向被告支付购房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条。
4. 2019年8月1日,原告再次向被告支付购房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条。
5. 至2019年10月1日,原告已向被告支付购房款人民币30万元,被告尚未向原告交付房屋。
6.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交付房屋事宜,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诉讼请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了合同约定,未按期交付房屋,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如下: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房款人民币50万元;2.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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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辩护词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2013年6月6日早上8时许,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 村)和刘女士均到村里的“河西馒头店”内批发馒头,准备外出销售。
在装运馒头时,两人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纠葛。
刘女士动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当即回手向刘的胸部打了一拳,结果刘女士当即倒地昏迷。
在场群众将刘女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检验鉴定认为:1. 死者是因胸前受外力打击引起反射性心脏抑制而死亡;2.根据案情,死者生前在胸前被打一拳后,后退两步倒地,送医院证明已死亡,死亡较急速。
检查虽见右心室表面有点状出血,部分心肌细胞有断裂,但胸前皮肤、皮下及胸骨、肋骨均未见明显损伤,属于“抑制死”的情况(即: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造成死亡的刺激或外伤,通过反射作用在短时间内使心跳停止而死亡,而尸检找不到明确原因)。
XX 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女士的死是由于韩某的殴打行为造成的,韩某的行为与刘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韩某应当预见到殴打他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由于没有预见而致使刘女士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人认为,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理由是: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所谓“应当预见” 应当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经验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
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常,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
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及《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XX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住XX市XX区XX村)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韩某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定性不当. 理由如下: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韩某构成犯罪的认定: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女士的死是由于韩某的殴打行为造成的,韩某的行为与刘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韩某应当预见到殴打他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由于没有预见而致使刘女士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向XX 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辩护人认为,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如果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前提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所谓“应当预见”应当是指在正常情况下, 按照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经验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 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常, 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 , 也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 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 , 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 , 不构成犯罪.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 , 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 ,不构成犯罪. 本案应认定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 被告人韩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XX律师XX年XX月XX日民事起诉状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赵某(男,57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54 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于1984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
夫妻俩原在XX市XX研究所工作,赵某任该所XX研究室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
2008年赵某从单位辞职,被聘到广东省XX市XX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
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09年下半年赵某到XX市XX模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
原来,赵某到XX市XX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该市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0岁,XX省XX县XX镇XX村人)。
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7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2009 年年底,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
2011 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
此时的赵某周旋于张、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法妻子说要与之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 年9 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
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
张红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XX市,并在XX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
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 年3 月,赵某向张红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活费,张红当场拒绝。
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
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3 年之久,自己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于2013年4月16日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自己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XX市XX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民事起诉状原告:张红,女,54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在XX市XX研究所工作,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XX市XX研究所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
被告:赵某,男,57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原在XX市XX研究所工作,任该所研究室副主任,住在宿舍楼XX栋XX单元XX号。
2008年从单位辞职,被聘到广东省XX市XX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
2009年下半年至今在XX市XX模具厂工作。
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3、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xx 元给原告4、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xxx 元给原告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与1984 年自由恋爱结婚。
婚后相亲相爱并育有一女。
赵某2008 年从单位辞职到广东省XX 市XX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
赵某2009年下半年到xx市xx模具厂工作后,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笔钱贴补家用。
后来才知道赵某在xx 市工作后结识了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
2009 年年底,并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
2011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 名义同居。
但同时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2011 年9 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
后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
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XX市,并在XX 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
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12 年3 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
此后一年时间内,赵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
赵某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3 年,而与我长期分居。
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
现有赵某在XX 市XX 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XX 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和xx 赔偿xxxxxx 元。
此致xxx 人民法院起诉人:张红2013 年4 月16 日附:1、本状副本一份2、xx, xx证词,xx, xx复印件各一份民事判决书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 单元X号)与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 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 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
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
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 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
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
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 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
孙X 杰也不再给孙X 林零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
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
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
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
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
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 未尽赡养义务, 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 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