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必要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是相对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指,法律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调控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自主权,以及为确保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而采取的相关法律措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独立性方面有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金融管理当局,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要接受国务院的管理和领导,在国家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政策指导下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提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金融监管的银行,体现了其国家机关的性质,因此,它必须接受政府的一定程度的管制。但它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其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和调控时又不能不考虑货币经济本身自有的运行规律,因而它不能完全听命于政府,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其次,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的任务是有所侧重的,这样就使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在宏观经济目标的选择上并不一定在任何条件下、任何时期都保持一致。基于政府的职责以及政治因素的影响,政府行为的出发基点往往是促进经济增长,而这极有可能诱发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的现象发生。而央行的首要目标则是遵循货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国家倾向于把稳定币值作为其中国人民银行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亦正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稳定币值的功能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制约政府过热的经济决策行为,起到经济稳定器、制动器的作用。
而这一切的实现,都以中国人民银行有较高的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作为前提。换言之,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稳定币值与制衡政府过热经济的政策的职能,是中国人民银行需要具备独立性的根本原因。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授权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及其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所处的极为关键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在履行自身职责时不可能完全独立于政
府,政府对其的管理、干预是自然地、必要的、由此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也只能是相对的。
但是,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独立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越快,程度越深,就越需要独立性强的中央银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面临挑战
自2009年以来,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增大,央行不得不拉开“抗通胀”序幕,于2010年4月27日发行750亿元一年期央票。有各界评论说:通胀的唯一原因就是印刷钞票。的确,自2008年年底中国政府开始实施财政政策“双积极”的举措后,宽松的货币发行辅以巨量的信贷投放早已为通胀埋下了伏笔。然而,作为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服从政府的指挥棒,对“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以协调,其独立性得不到完全的释放。2011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进入2011年以来第二次加息。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经过几番努力,数次加息,结果却并不如人意,物价依然飞涨,通胀压力只高不低。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政策上的独立性,赋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决策权。政策上的独立性是指可以自由独立地制定货币政策目标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即具有目标独立性和工具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只有部分决定权,一般事项自行决定,重大事项需报国务院批准。货币政策委员会仅是咨询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讨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等涉及货币政策的重大事项,提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建议。但从世界范围来看,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国人民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好的国家的央行的法律地位一般都很高,独立性很强。所以如何按照自己的意图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不受任何人、任何部门的干预和影响,仍然是将来中国人民银行真正实现目标独立性应该努力
的方向。
(2)加强经济上的独立性,处理好与财政部的关系。经济上的独立性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的资金关系,这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实质和主要方面。人民银行必须依法办事,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杜绝向财政透支和无条件借款,而且应相应增加有关财政部向人民银行的借款额度、借款方式、借款期限等相关条款以及违反者的法律责任。人行要做到既要与财政部密切合作,又要依法保持资金的独立性。
(3)增强政府的财政能力,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经济基础我国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是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实现的,由于当前的财政规模小,财政政策不能完全发挥作用,这就需要货币政策的配合。如果政府财力雄厚,中国人民银行就可依据经济的现实状况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4)增强中国人民银行的政治地位,提高政治独立性。增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的最终目标是组织上独立于政府,隶属于全国人大,使其免受政府短期政策的左右,在人事上使人民银行领导任期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摆脱政府短期政治压力影响,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5)加强业务上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应该拥有相当的自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等活动,应该独立地进行操作,不应受到任何部门、任何人的干预和影响,否则,很难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在业务上的独立性正在逐步增强,为确保其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和依法监管金融业的公正性,必须严格界定其业务活动的范围。
四、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意义
(1)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应具有稳定性和连贯性,不受党派和政治的干扰。
(2)中国人民银行以稳定币值为首要任务,独立于政府,保持超然地位,可以对政府的通货膨胀政策起制约作用,
(3)在某些特定时期,财政部和央行所关注的不是同一个问题,独立操作,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保证经济运行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