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教育公共基础真题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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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四川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一、判断题(共24题,每题1分,24分)

1.答案:√

解析:

2.答案:×

解析:

3.答案:√

4.答案:B

解析:课程组织

所谓课程组织,就是在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念的指导下,将所选择的各种课程要素妥善地组织成一定的课程结构,使各种课程要素在动态课程结构系统中产生合力,从而更有效地实现课程目标。在课程理论发展的历史上,博比特与査斯特最早论述了课程组织问题。博比特在《怎样编制课程》一书中指出:“要对为达到教育目标而提供的各种活动、经验和机会加以设计—制订详细计划。”查斯特在《课程编制》一书中写道:“要根据儿童心理特征安排内容,以便用一种适当的教学顺序获得它们。”①这些都是关于课程组织的最初论断。著名的课程组织方法有下述垂直组织方法和水平组织方法②:

(1)垂直组织方法。

垂直组织( Vertical Organization)是指将各种课程要素按纵向的发展序列组织起来。这种组织方法的理论依据是学生身心发展阶段的序列和学科知识逻辑演进的序列。体现课程垂直组织的两个基本特征是“连续性”和“顺序性”。所谓“连续性”是指将选出的种种课程要素在不同学习阶段予以重复。这个标准最先由拉尔夫·泰勒提出,它所强调的是课程要素的

重复,例如英语课程组织中将第一单元所学习的单词或语法在后面的单元中予以重复。所谓“顺序性”是指将选出的课程要素根据学科的逻辑体系和学习者的身心发展阶段,由浅入深、由简到繁地组织起来。这一组织标准由泰勒的学生塔巴提出,所强调的是课程要素的拓展和加深。塔巴更强调课程组织实现学科逻辑顺序与学生身心发展顺序的统一。

(2)水平组织方法

水平组织( Horizontal Organization)是指将各种课程要素按横向关系组织起来。这种横向的组织形态所体现的是“整合性”特征。所谓整合性,是指针对所选择的各种课程要素,在承认差别的前提下寻找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课程的整合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生经验的整合;二是学科知识的整合;三是社会生活的整合。三者相互兼容,互相联系(李方,课程与教学论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12,第256页)

()

5.答案:B

解析:应该是引导者角色

()

6.答案:B(翻转课堂,学习的决定权交给学生,因此教师的作用降低了)

解析: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概述更有助于促进学生知识的吸收内化过程。师生角色的重新定位教学流程的翻转及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都引发了师生角色的改变。教师变成了学习的设计者和推动者,学生成为学习过程的主体和中心。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作用的弱化,相反,教师是决定翻转课堂的关键因素,其作用更加重要。(武琳著. 信息化教学中英语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建构与教学实践[M]. 2018)

7.答案:A

解析:

8.答案:A

解析:教师和教师之间合作与竞争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是学校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方面,它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状态和学生的人际关系,是教师文化的最基本形式。(唐丽芳著. 课程改革中的学校文化一所学校的个案研究[M]. 2015)

9.答案:×

解析:体现的是行为主义(斯金纳操作性条件理论)

10.答案:×

解析:

11.答案:√

解析:

12.答案:×

解析:高驱高避型

()

13.答案:√

解析: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困生几乎是从受教育起就伴随着呵斥、嘲笑、歧视,这样只能让学生越来越自卑,越来越不爱上课,这对学生的学习和课堂教学毫无益处。因此,作为老师我们要想真正帮助学困生有效转化,关爱他们是一剂良药。小学生特别敏感,他们对老师真诚爱学生的态度是能感受到的,尤其是对于学困生,老师有意识地偏爱、更多的辅导、帮助,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还有,对于学困生,老师要在教学中多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比如,卫生方面、纪律方面、体育方面、劳动方面等等,只要他们有一些优于别的同学的地方,老师就要多加表扬,让学生感受到自己也有优点。这样就会无形中培养学生的自信心,让学生无论是在以后的学习中还是生活中,都会努力做得更好,从而提高成绩,促进发展,让自己融入数学课堂的教学中听讲、提问,获取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加有效的学习方法,实现自己向平行生、优秀生的转化。

解析:

15.答案:×解析:

解析:

17.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的正式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属于我国教育基本法,属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共同法源。本题说法正确。

18.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为宪法认可、肯定与保障的人权体系的基本的、核心的人权,基本权利必须绝对平等。非基本权利主要是指单个的社会成员之间设定法律关系时所彼此承认的个别化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更高的权利。

高等教育阶段受教育权是指与高等学校形成事实上的法律关系的学生为了确保人格与健康生活,符合社会生活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承认为正当而受到国家保护的享有教育资源的权利。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定性。第二,非基本性。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则是非基本权利。它是人们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而具有的比较高级的权利,这种权利往往以竞争的方式获得。一个人获得高等教育的受教育权是有条件的,比如基础教育阶段学习优秀,在竞争中获胜等。故而公民接受高等教

育属于非基本权利,本题说法正确。

19.答案:×

解析:教育局颁发教师资格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20.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学者、专家、法律工作者等非官方主体对法律规范所作的阐明与解释。例如,国际法学者在其论著中所论述的关于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学理解释没有法律约束力。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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