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变更、图纸会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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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及变更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工作,加强图纸会审及工程洽商的严肃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仅用于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类型的工程。

2引用文件

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

3定义

设计图纸:由设计者根据业主提供的要求及资料而设计的图纸。

图纸会审:为了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由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的会审。

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对自己已经发放给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所做的修改说明,通常是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出现,有时为表达清楚也会附有图纸。

工程洽商:一般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本身的施工能

力,在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提出更合理的设计修改意见,也称为技术核定单。

4职责

4.1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所属项目图纸会审、工程洽商工作。

4.2项目部

4.2.1负责组织内部图纸会审;

4.2.2负责书面提醒和协助建设单位召开图纸综合会审会议;

4.2.3负责拟订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

4.2.4负责施工图图纸的管理与受控发放;

4.2.5负责竣工图绘制及归档工作。

5基本工作流程

6措施和方法

6.1图纸会审

工程在开工前,项目部先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图纸会审。

6.1.1图纸会审中应注意的要点

6.1.1.1审查设计图纸是否为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的图纸,凡是无证设计或超越资质设计,以及设计单位没有人签署的图纸不得用于施工。审查施

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

6.1.1.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如果没有工程地质资料或无其它地基资料的,应与设计单位商讨并办理书面手续。

6.1.1.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是一次供图还是分期供图,如果是分期供图应有时间表。

6.1.1.4工程结构是否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6.1.1.5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6.1.1.6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能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6.1.1.7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

6.1.1.8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6.1.1.9审查建筑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6.1.1.10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存在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

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混凝土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6.1.1.11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检测如何进行。

6.1.1.12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措施进行商讨。

6.1.1.13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6.1.2图纸会审的程序

6.1.2.1图纸会审前,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工长、翻样、内业技术等有关人员在全面熟悉和深化图纸的基础上,进行自审,将发现的问题内部讨论统一意见,并作好记录,以备会审时提出。

6.1.2.2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项目在做好内部会审工作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会审,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施工单位参加。

6.1.2.3图纸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审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

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代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的做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然后由各单位提出问题进行会审。

6.1.2.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0.000以上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当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下一步施工中的矛盾和问题。

6.1.2.5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内部会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参加单位盖章后生效。分别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分公司存档,作为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该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a)工程项目的名称、参加会审的单位及人员名单;

b)会审的时间、地点;

c)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设计提出的要求,以及要求修改的内容;

d)会议上讨论的主要内容;

e)施工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问题而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图纸的商讨与解决办法;

f)会审中尚未解决或需进一步商讨的问题与要求。

6.1.2.6图纸会审后遗漏或新出现的问题可采用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的

方法解决。

6.2设计变更

6.2.1设计变更,由设计人拟写,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的图纸号。

6.2.2设计变更应以设计图的发放方式发至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应有各单位的签字认可。

6.2.3变更在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字认可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资料员归档,并同时报送复印件给项目现场、造价等相关部门。

6.2.4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应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做好经济性认定,对于出现索赔的情况,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6.3工程洽商

6.3.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洽商,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拟写,应征得设计、监理、业主的同意并签字认可后由业主发往各单位。

6.3.2设计单位如委托业主(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6.3.3一个专业要办理工程洽商,对其他相关专业有影响的,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商定,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工程洽商。

6.3.4洽商在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字认可后,由项目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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