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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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安
排意见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发〔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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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年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安排意见各科室:
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经队委会集体研究,现就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安排如下:
一、休假安排原则及相关政策
职工年休假安排的原则,一是以关爱职工身心健康为目的,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二是统筹合理安排,确保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三是个人服从组织,尽量照顾个人的实际情况;四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职工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分别享受5天、10天、15天的年休假;休假期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假期。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工作满20年以上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下一年度不安排年休假。因单位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按照本人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包含工作
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个人原因应休未休年休假和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休假时间安排
根据单位的工作实际,休假时间原则上集中安排在6月至10月份,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休假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严格按安排时间进行休假,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变动,未经单位同意不按时休假者,以自行放弃对待,不补假,不计酬。
2、凡外出旅游度假者,一律要先在单位备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休假前,休假人员要在单位领导、科室领导处履行休假手续,将手头工作处理好。对假期需要继续进行的工作,要向主管领导交代清楚,并向有关人员做好工作移交。
4、休假期间,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单位有事必须随叫随到,确保工作、休假“两不误”。
5、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有防汛、应急值班任务的,要自行与其他不休假的同志协商调换,报政秘科备案,并向领导汇报,不得因休假贻误防汛、应急值班。
二○**年**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职工带薪年休假安排
******20**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