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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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XX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X政办﹝X﹞29号)和自治州发改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XX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 发改价﹝X﹞295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工程,政府、社会、农民等各方需要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寻求兼顾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创X、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优化水资源配置,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X体制机制为动力,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X时期农业农村改革和现代水利建设的重

要工作内容,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高位推动落实,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1.坚持综合施策。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权制度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X、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投融资机制改革紧密结合,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X、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措施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坚持两手发力。坚持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并举,既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保障农业基本用水需求,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3.坚持供需统筹。加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需求管理,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4.坚持因地制宜。针对各乡镇不同的水资源条件、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加快推进农业水价改革。

5.坚持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广高效节水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技术。坚持水价调节、水权流转、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通过节水增效,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总体目标

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

体制机制创X、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普遍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本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渠系配套完备、水权制度建立、灌区骨干工程得到改造更X,先进适宜的节水技术普遍应用,建立县域水利信息化管理平台,特色农业集约化发展,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总体达到成本水平,末级渠系运行维护费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

1.基本建立“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以2015年为成本年,2022年达到终端水价的100%。

2.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到2022年,未进行土地流转的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末级渠系计量供水,在条件较好的灌区逐步推行自动化、信息化测水技术。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进度,基本实现供水计量体系信息化管理。

3.逐步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工程管护X模式,实现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常规化,X年基本实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全覆盖,2022年实现干、支、斗渠道防渗全覆盖。

4.进一步完善农业初始水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水权、水量交易,完成到各用水户的农业用水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工作,实现水权信息化平台交易,进一步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及颁证工作,进一步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5.积极开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终端供水管理模式;加大水利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县水管总站信息化平台,将全县水利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加快建立可持续

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对定额内用水的结余部分给予补贴;原则上不允许超定额用水,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四)进度安排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稳步开展。(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

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及计量设施为基础,以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和农业水权为前提,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X农业供水管理体制为动力,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为保障,以应用水利信息化平台为载体,统筹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1.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以县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整合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清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涉水项目,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PPP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重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末级渠系配套、涵闸维修、机电井更X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硬件支撑。2022年完成全县干、支、斗渠系的防渗配套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2.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X建、改扩建工程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工程要抓紧改造,全面配套地表水灌区计量设施,未进行土地流转的骨干工程全部实行末级渠系计量供水;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结合区域输配水形式,选取合适的计量设施。以渠道输水为主的,可采用流量计、量水堰等计量设施;地下水灌溉机电井全部安装水电联动的智能化计量装置,精准计量到地块、到农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供电公司)

3.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编制《某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并注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2022年完成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颁发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4.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负责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和各乡镇水利管理站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建立以末级渠系维护费和中央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为主的长效管护机制,不足部分从水资源费、水权转让交易费、资源水价等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财政局)

5.积极规范和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按照《关于推进自治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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