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变更转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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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商务部同意变更地址的批复批复后,变更《典当行业经营许可证》
2、到公安局治安支队申请变更《特种行业许可证》
3、在《典当行业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后,直接将准备好的工商局的变更资料送交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的变更就可以了
股权变更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股东结构和变更后新股东结构)。
二、典当行(原)股东会决议。
三、出让方股东会决议和受让方(增资方)股东会决议。
四、转让协议。
五、受让方(增资方)出资承诺(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未以借贷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六、受让方(增资方)为法人,股东股权最小应不低于2%,法人股东不得与自然人股东关联,不得个人独资或含有外资成分(包括外商再投资),涉及融资担保性公司或国有资本对外投资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须提供:1、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等,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企业利润和实际纳税应与向税务部门上报的所得税申报表相一致),要求连续盈利。2、市商务委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近三个月内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要求:截至审计日,拟投资设立典当的资金已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科目;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担保、投资类企业需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收入与税收缴纳相一致;一年内未增资或增资前已具备相应投资典当行资质);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市商务委的日期在3年以上,有完整的工商年检盖章记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法人股东的企业股东结构; 4、上一年度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七、受让方(增资方)为自然人,要求自然人入股资金为自己所有,来源真实合法;本人非公务员,不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自然人投资资质法律意见书,主要包括:1、符合自有且合法要求的入股资金来源证明(主要指:与入股资金相匹配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及个人财产变卖所得相关证明等);2、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在近3个月内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4、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八、典当行(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典当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九、典当行股本结构变更后,增资则出具验资审计报告。转让则提供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复印件,要求出让、受让双方共同签字并注明典当企业名称和转让股权比例。
十、市商务委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历年来参与过本市新增典当审计工作或年审审计工作的事务所。
地址、法人等变更
一、典当行变更申请(写明原状态和变更后状态)。
二、典当行股东会决议。
三、新法人代表的相关材料: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四、新注册地址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产权证上载明商业用途,租赁合同上载明用于某典当行经营);配备设施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治安要求的装修合同、设计图纸、设备设施清单等)和全体股东出具的依申请材料进行装修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还应承诺开业时按照全国和上海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网要求,安装相应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配备相应人员,按时报送各项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
五、变更地址还需提供:典当行出具的新地址周边一公里范围(步行距离)内无其他典当行承诺书,或一公里范围内其他典当行同意新设典当经营网点意见书(需企业盖章);典当行业协会出具的典当企业地址变更书面意见。
六、典当行(新)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典当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