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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一、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 三、经典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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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体例设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文13章,107条法规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第五章 工资
2
•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第八章 职业培训 •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 第十章 劳动争议 •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比如:一个生产洗衣粉的厂家,每个月需要以货 币支付工人工资,而不能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后, 用自己厂家生产的一箱洗衣粉作为劳动报酬,这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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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
•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 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 和工资水平。(ex:超市工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 •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 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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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 第三十一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
•我们平常所说的周六、周日,不是法定假日,只是 休息日。
12
6、带薪年假
•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3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 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一、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 三、经典案例解析
1
《劳动法》的体例设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文13章,107条法规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第五章 工资
2
•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第八章 职业培训 •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 第十章 劳动争议 •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比如:一个生产洗衣粉的厂家,每个月需要以货 币支付工人工资,而不能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后, 用自己厂家生产的一箱洗衣粉作为劳动报酬,这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7
劳动报酬
•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 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 和工资水平。(ex:超市工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 •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 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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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 第三十一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
•我们平常所说的周六、周日,不是法定假日,只是 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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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薪年假
•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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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 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劳动法原理与实务课件
路漫漫其悠远
讲义目录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二章 劳动法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五章 附随劳动法律关系 第六章 促进就业制度 第七章 劳动合同
路漫漫其悠远
• 第八章 集体合同 第九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 第十章 工资制度 第十一章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二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十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章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十六章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路漫漫其悠远
3、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劳动法》第2条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 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 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 本法执行。
路漫漫其悠远
《劳动合同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路漫漫其悠远
一、劳动法产生的条件
劳动法产生的经济前提:
工业革命使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一无所有的劳动者 ,货币资本
劳动法产生的社会(阶级)基础:
是工人阶级壮大及斗争的结果,也是生产力发展客 观要求
劳动法产生的理论基础:
人权理论的兴起:职业自由、反对强迫劳动。劳动立 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权理论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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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悠远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的理论基础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四、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讲义目录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二章 劳动法产生与发展 第三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五章 附随劳动法律关系 第六章 促进就业制度 第七章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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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集体合同 第九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 第十章 工资制度 第十一章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二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十三章 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章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十六章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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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劳动法》第2条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 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 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 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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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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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产生的条件
劳动法产生的经济前提:
工业革命使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一无所有的劳动者 ,货币资本
劳动法产生的社会(阶级)基础:
是工人阶级壮大及斗争的结果,也是生产力发展客 观要求
劳动法产生的理论基础:
人权理论的兴起:职业自由、反对强迫劳动。劳动立 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权理论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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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悠远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的理论基础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四、劳动法的渊源和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析PPT课件
案例3:生死合同有效吗?
赵某,男35岁,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92年该 公司与其签定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每年上缴利润后,本人的 病、伤、残、亡等企业概不负责。赵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致残。 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该公司不负任何费用,赵某和公司发生 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 经 了解,赵某所诉情况属实。
思考 2:隐瞒个人情况所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胡某所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胡某不服,到劳动仲裁机 关申请仲裁。经查,胡某在订立合同时,隐瞒两次受行政、刑事 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 劳动合同。该公司经调查 之后,与其解除了合同,因其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你认为结果 如何?
由于胡某故意隐瞒自己受处分的事实,以达到签定劳动合同的 目的,属于欺诈行为(违反了协商一致原则)。公司终止与其劳动 合同关系是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1995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 劳动合同制度。
2005 年 12 月 24 日《劳动合同法(草案)》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 年 3月 20 日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 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 19 万条之多。各 方阵营对抗激烈、立场对峙鲜明、意见对立清晰。
《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度,在用人单位的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用人单位对临 时性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合同应该签 。
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可以 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必要时 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反映。
二、劳动合同的含义及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 动关系并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品PPT课件
3.法律特征: (1)它是诺成合同 (2)它是从属合同,依约劳动者在身份上、 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 (3)它是最大诚信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亲自 履行,不得代理和继承,正是这种最大诚信 特点的体现 (4)它是继续性合同。 (5)内容受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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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 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适用本法。
1、分析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 2、王某医药费由谁承担? 3、赵某应向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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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
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 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 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 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 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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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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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管理和使用劳动者并向 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页与公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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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劳动方式不同。依劳务合同,劳务提供方需利用自 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务活动,并自行组织劳务活动和 自担其风险;依劳动合同,劳动者利用用人单位的生 产资料,并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和指挥下从事劳动,同 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过程的风险 。
劳动法基础知识
4.勞動法與其他法律的關系:
(1)勞動法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 (2)勞動法與民法關系密切,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
律部門,它與工厂立法亦有密切聯系,它是由工厂立 法逐步發展而來 (3)它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一個獨 立的法律部門。
5.勞動法的目的:
通过法律规范的作用,把当事人的意志纳入统治阶级 规定的范围,从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核心:調整勞動關係 重點:確定勞動標准
劳动法基础知识
我國勞動法的基本原則
劳动法的 基本原则
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的原则
保护劳动者合法 权益的原则
劳动力资源合理 配置的原则
劳动法基础知识
▪憲法對勞動者保護的6個權利
勞動權、勞動保護權、休息權、職業培訓權、 物質幫助權、企業民主管理權等。
劳动法基础知识
第二节解說练习题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① 张某可以向A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调解不成,张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 ② 张某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张某如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基础知识
劳动争议中 哪些官司容易败诉
劳动法基础知识
二、勞動法的內容
▪ 組成勞動法的主要制度:
1. 就業促進制度 2. 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制度 3. 勞動標准制度 4. 職業技能開發制度 5. 社會保險制度 6.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 7. 勞動監督檢查制度
劳动法基础知识
❖勞動標准一般指最低勞動標准
劳动标准具有单方面的强制力,劳动关系当 事人可以约定高于劳动标准的劳动条件,但不能 约定低于劳动标准的条件,低于劳动标准的部分 无效。 劳动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 1、最低工资标准 2、最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3、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条件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培训课件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的类别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合同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 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 同。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1.签订时间
2.法律责任 3.应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 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 日起建立。
员工试用期的期限
3个月以下 不能约定试用期
3个月以上 不满1年
1年以上 不满3年
不超过1个月 不超过2个月
3年以上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超过6个月 不能约定试用期
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单位一般理 解为同一法人) 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变更工作岗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与合同直接相关 的基本情况,如教育状况、工作经历、健康状况 等。
招用劳动者时,单位不能:
1.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 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的类别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约定合同终止 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 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 同。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1.签订时间
2.法律责任 3.应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 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 日起建立。
员工试用期的期限
3个月以下 不能约定试用期
3个月以上 不满1年
1年以上 不满3年
不超过1个月 不超过2个月
3年以上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超过6个月 不能约定试用期
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单位一般理 解为同一法人) 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变更工作岗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与合同直接相关 的基本情况,如教育状况、工作经历、健康状况 等。
招用劳动者时,单位不能:
1.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 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概述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最根本的立法目的。 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本质决定的 马克思说过,如果一种生产方式持续一个时期,那么,它
就会作为习惯和传统固定下来,最后被作为文明法律加以神 圣化。由此可见,法本身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是人的需要的 产物。劳动是人的劳动,是人的生活需要之本,是生产方式 建立的核心要素,是社会存在和的源泉。劳动者是我国社会 生活的主体,劳动者的权利是国家和社会权益的集中体现, 没有劳动者权益,也就没有国家和社会的权益。因此,劳动 法的最根本目的和任 务就 是要 在 劳 动领 域保护劳动者的权 益。
四. 劳动立法应当克服的缺陷
1.赋予地方过大的权力,造成劳动法适应中的省级冲突 2.对集体合同制度没有给于足够的重视 3.对企业经济裁员标准过于苛刻 4.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的经济补偿规定不合理, 特别是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
偿金的义务没有规定,造成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 5.劳动争议处理环节过多 劳动法设计的仲裁,诉讼程序对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
2.劳动法致力于建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①劳动法总体上向劳动者倾斜。 ②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 ③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诉讼)。 3.劳动法是一部法典式的基本法律,内容全面系统 ①在适用范围上涵盖面很宽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均适用《劳动法》。
二、劳动法的特点 《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和规范劳动行为的 基本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确的市场取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 劳动基本法律。 1.劳动法总结了建国 45 年来劳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 15 年来劳动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吸收了建国以来劳动立法的经验)。 ①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赋予了劳动 者择业自主权和企业用人自主权;
就会作为习惯和传统固定下来,最后被作为文明法律加以神 圣化。由此可见,法本身是人的意志的体现,是人的需要的 产物。劳动是人的劳动,是人的生活需要之本,是生产方式 建立的核心要素,是社会存在和的源泉。劳动者是我国社会 生活的主体,劳动者的权利是国家和社会权益的集中体现, 没有劳动者权益,也就没有国家和社会的权益。因此,劳动 法的最根本目的和任 务就 是要 在 劳 动领 域保护劳动者的权 益。
四. 劳动立法应当克服的缺陷
1.赋予地方过大的权力,造成劳动法适应中的省级冲突 2.对集体合同制度没有给于足够的重视 3.对企业经济裁员标准过于苛刻 4.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的经济补偿规定不合理, 特别是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
偿金的义务没有规定,造成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普遍 5.劳动争议处理环节过多 劳动法设计的仲裁,诉讼程序对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
2.劳动法致力于建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①劳动法总体上向劳动者倾斜。 ②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 ③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诉讼)。 3.劳动法是一部法典式的基本法律,内容全面系统 ①在适用范围上涵盖面很宽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均适用《劳动法》。
二、劳动法的特点 《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和规范劳动行为的 基本法律,是一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确的市场取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 劳动基本法律。 1.劳动法总结了建国 45 年来劳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 15 年来劳动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果(吸收了建国以来劳动立法的经验)。 ①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赋予了劳动 者择业自主权和企业用人自主权;
劳动法相关知识
劳动争议的解决
仲裁
如果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仲裁是由专门的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裁 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
劳动争议的解决
诉讼
如果仲裁无法解决争 议,则可以采取诉讼 的方式。诉讼是在法 院进行的法律诉讼, 由法院对争议进行裁 决
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
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 求劳动合同的订 立和履行过程中 ,双方应当诚实 守信,遵守承诺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 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 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 保险、劳动纪律以及终止条 件等
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 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 福利待遇等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法的作用包括:保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 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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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A
如果违反劳 动法规定, 将会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
任
B
这些责任可 能包括:赔 偿损失、支 付违约金、 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等
C
具体责任和 处罚方式根 据具体情况
而定
6劳动法Leabharlann 意义和作用劳动法的意义和作用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 益的重要法律,对于维 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
劳动法的监督
劳动法的监督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的。在中国,主要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进行监督。此外,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也有权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
劳动法的检查
劳动法的检查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中国,主要是由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法的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可以采取查阅文件、听取 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PPT
第四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法概述
作者:淡宏刚
一.我国的劳动立法和劳动法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1.1起实 施 劳动法: 广义: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一)主要内容 1.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就业、劳动时间、安全卫士、女职工 及未成年职工的保护 4.劳动合同、劳动工资、职工的就业培训、社会 保险及福利问题 5.劳动争议问题的解决 6.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范围: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空间范围: 我国境内 对人的效力: 符合《劳动法》主体条件的一切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
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者既享有劳动的权利也负担有劳动的义务原则 二)劳动者有享受劳动保护和获得休息权利的原则 三)按劳付酬原则 四)男女劳动者、不同民族劳动者一律平等原则 五)劳动者有获得帮助权的原则
作者:淡宏刚
一.我国的劳动立法和劳动法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1.1起实 施 劳动法: 广义: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一)主要内容 1.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就业、劳动时间、安全卫士、女职工 及未成年职工的保护 4.劳动合同、劳动工资、职工的就业培训、社会 保险及福利问题 5.劳动争议问题的解决 6.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范围: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空间范围: 我国境内 对人的效力: 符合《劳动法》主体条件的一切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
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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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者既享有劳动的权利也负担有劳动的义务原则 二)劳动者有享受劳动保护和获得休息权利的原则 三)按劳付酬原则 四)男女劳动者、不同民族劳动者一律平等原则 五)劳动者有获得帮助权的原则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培训课件
2. 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解除的情形不适用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及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加班
1、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 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 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 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常见情况: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 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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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劳动法律体系
(一)劳动法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相关制度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7、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三) 劳动合同的签订
3.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解除的情形不适用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及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加班
1、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 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 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 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常见情况: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 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劳动法相关知识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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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劳动法律体系
(一)劳动法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相关制度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7、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三)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法
劳动法
• 劳动法 劳动法具有完整体系: 第一、就业制度;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四、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五、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第六、职业培训制度; 第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第八、劳动争议制度; 第九、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
•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条:劳动权利义务相一致 第三条: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
• 案例 赵某,男、16周岁(有独立的劳动能力), 身高175公分,面貌成熟,但身为特殊群体。在 新安公司上班半年中(三个月试用期),一直在 2009 督促与公司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未果。2009年八 月在一次出差的时候老板发电邮告知其被解雇。 公司未给出具体说明。期间未领到自己的工作所 得。回单位后向公司提出领取工资跟其他依法所 得,遭到单位的反对,故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法院能支持赵某的请求吗? 该案件中有没违反劳动法中的基本原则?如果 有违反那条原则?
劳动法
• 四、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 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一方是劳动 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 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 则,双方地位平等。 4、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动法
• 一、工厂立法: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 工厂立法: 工厂立法 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而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 法》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也被认为是现代劳动法 劳动法的开端。 劳动法
劳动法
202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培训ppt课件
10
03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及薪 酬制度
2024/1/29
11
工作时间安排与加班管理
标准工时制度
加班管理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加 班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 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 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 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
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规定
•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 员等,保障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的劳动者基本生活。
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 其职工,包括企业、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保障劳动者基本医疗需求。
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 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 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024/1/29
9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2024/1/29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争议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 讼程序。
03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及薪 酬制度
2024/1/29
11
工作时间安排与加班管理
标准工时制度
加班管理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加 班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 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 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 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 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
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规定
•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 员等,保障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的劳动者基本生活。
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 其职工,包括企业、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保障劳动者基本医疗需求。
覆盖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 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 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024/1/29
9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2024/1/29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争议处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 讼程序。
第一章 劳动法基本理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 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 1 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 2 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 3 作任务 4 • 其他:学习法律和工会知识等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在个别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 单位 在个 别劳 动法 律关 系中 的权
劳动
5
得特殊培训
者在
个别
•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平等享受保险福利、
劳动
6
获得社保待遇给付、获得利用公共福利
法律
设施
关系
中的 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依法自主选择争
7
议处理方式、请求依法受理争议、控告
不法行为
1 • 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
劳动 2 • 服从指示命令
者在 个别
3 •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含 义
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或者倾斜性保护
理论 基础
是劳动法的本质要求;由劳动关系从属性决定 ;劳动者权利的人权性质
具体 建立劳动者权利的内容体系;形成特殊保护的 体现 实体规范体系;设置特殊保护的程序规范体系
引申:为何劳动者相对是个“弱者”?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协调原则 含义 既是目标状态,也是调整方法
• 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
• 基金会
引申: 1.自然人用工的 法律调整? 2.“高管”的界 定与法律调整
地域上的 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劳动法调整的用工 主体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关系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劳动法第四章》
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②更有利于失 业人员重新就业,缓解失业问题。
(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 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
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而依法强制 实行的一项物质帮助制度。 第70条,第73条的规定;此外,第九章还对 社会保险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和监督、 社会保险层次等作了规定。
(五)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 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 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 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 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发展学前教育。”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受教育的一个 重要方面,①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
1、未婚女工在2年内不得结婚,否则予以辞退, 并赔偿损失;
2、工作年限内生老病伤由职工自行负责; 3、职工应按照公司生产要求服从加班加点的指
令,平均一周加班4次,每次4小时左右 4、完成工作定量,否则被计件扣薪
请同学们结合刚才的知识,来审核针织公 司与女工们签订的聘用合同有哪些问题?
本例中,聘用合同的有关约定违反劳 动法,侵害劳动者基本劳动权。
(二)取得报酬的权利
1.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合法收入的权利
“合法”——来源正当、依法纳税 2.等量劳动,获得等价报酬 (“等量劳动”——是指在同等劳动性 质、劳动强度和劳动效率下,劳动者具 有相等熟练程度时所提供的劳动量) 3.同工同酬
——同样数量和质量的工作应得到同 样报酬
(三)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未婚职工2年内不得结婚的规定——违反 婚姻法,劳动者享有婚姻自由权; 生老病伤由职工自行负责的规定——侵害 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任意加班加点——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休 假权; 不合理的工作量及扣减计件工资——侵害 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提高职业技能 三、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四、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 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
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而依法强制 实行的一项物质帮助制度。 第70条,第73条的规定;此外,第九章还对 社会保险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来源和监督、 社会保险层次等作了规定。
(五)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 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 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 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 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发展学前教育。”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受教育的一个 重要方面,①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
1、未婚女工在2年内不得结婚,否则予以辞退, 并赔偿损失;
2、工作年限内生老病伤由职工自行负责; 3、职工应按照公司生产要求服从加班加点的指
令,平均一周加班4次,每次4小时左右 4、完成工作定量,否则被计件扣薪
请同学们结合刚才的知识,来审核针织公 司与女工们签订的聘用合同有哪些问题?
本例中,聘用合同的有关约定违反劳 动法,侵害劳动者基本劳动权。
(二)取得报酬的权利
1.劳动者有依法获得合法收入的权利
“合法”——来源正当、依法纳税 2.等量劳动,获得等价报酬 (“等量劳动”——是指在同等劳动性 质、劳动强度和劳动效率下,劳动者具 有相等熟练程度时所提供的劳动量) 3.同工同酬
——同样数量和质量的工作应得到同 样报酬
(三)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未婚职工2年内不得结婚的规定——违反 婚姻法,劳动者享有婚姻自由权; 生老病伤由职工自行负责的规定——侵害 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任意加班加点——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休 假权; 不合理的工作量及扣减计件工资——侵害 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提高职业技能 三、执行安全卫生规程 四、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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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介服务、信息交流等相关内容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劳动力市场具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等特征。 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生产要素
市场相同,有需求方和供给方。 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和运行,以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存在及自由交
换活动为前提。 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者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具有理性的自由人。 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是社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 劳动力的需求者,是拥有一定生产资料的独立自由的经济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本知识
(二)劳动法律规范体系 从广义上理解,劳动法包括所有与调整劳动
关系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们共同构成 了劳动法律规范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劳动的基 本法 3.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一般而言,职业具有如下五个特性: (1)目的性 (2)社会性 (3)稳定性 (4)规范性 (5)群体性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目 前我国将社会职业归入8个大类,66个中类, 413个小类,划分出1838个细类(职业), 消防职业被列入职业分类简表第三大类中的 第2种类内的第3小类,在册的消防职业有: 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构) 筑物消防员、火灾瞭望观察员、其他消防员, 其它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等七项共27个工种。
劳动力市场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二)劳动力市场 所谓劳动力市场,是指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
节的一种机制,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
劳动者求职、就业、失业和转业,直至退休的全过件、确
立福利待遇诸多环节 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调整和终止,以及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3)劳动力市场中介 即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换得以进行的媒介。 (4)劳动力市场过程 是劳动要素供求双方互相见面,谈好条件从而完成交换的过程。 (5)劳动力市场规则 包括“公平”、“等价”与“合法”原则。 公平规则,即劳动力市场上要公平竞争,反对垄断、欺诈、歧
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等价规则,即供求双方要等价交换,劳动者获得公平的工资,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就业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从事了劳动,即劳
动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 能力的公民。 第二,这种劳动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并且 公民在主观上必须有求职的愿望。 第三,这种劳动必须是有报酬和有收入的。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每一名合法公民都享有劳动就业权。 劳动就业权又被称为就业权或工作权,是指
雇主获得能生产出预期产品的人力资源 合法规则,即人力资源的交换要符合劳动法、劳动标准、政府
的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 职业是人们从事的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
有报酬的劳动。 职业是在人类长期生产活动中,随着生产力
发展和社会劳动分工的出现,而逐步产生和 发展起来的。
公民享有的使自己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 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 它与《宪法》确立的劳动权是两个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的概念。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目前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主要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 2.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 3.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 4.自谋职业 5.国家安置就业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四)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又称为职业技能开发或职业教育,它包括
为了培养人们从事各种职业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 和实际操作技能而进行的教育和训练工作。职业培 训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就业 的重要基础。职业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 增强其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 劳动者顺利的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同时促进就业与 经济社会发展。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一般来说,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 学徒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及其他的职业性培训。
依据培训的种类,还可分为初中高级职业培训、劳 动预备制度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
其中,劳动预备制度培训是指国家为了提高青年劳 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 兴培训制度。
第五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相关知识
本节要点
本节以劳动法基本知识为重点,简要介绍了 就业与培训的基本概念,包括就业、劳动力 市场、职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 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本知识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一)就业 就业是指从事一定 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 动报酬的经济活动。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 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本知识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
部门。劳动法所研究的劳动是职业性的、有偿的和 基于特定劳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劳动。
目的:国家通过法律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 系密切联系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 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 的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的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 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等。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五)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由考试考核 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 评价,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
主题,作为对立的法人,能自主地决定其劳动力需求行为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劳动力市场运行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1)劳动力市场主体 包括求职个人与用人单位两方 (2)劳动力市场客体 在劳动力市场上被交换的客体,是“劳动”
要素或人力资源。劳动要素是依附于人的身 上,受人的劳动意识支配而发挥功用的。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劳动力市场具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等特征。 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生产要素
市场相同,有需求方和供给方。 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和运行,以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存在及自由交
换活动为前提。 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者是以劳动为谋生手段的具有理性的自由人。 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是社会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 劳动力的需求者,是拥有一定生产资料的独立自由的经济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本知识
(二)劳动法律规范体系 从广义上理解,劳动法包括所有与调整劳动
关系相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们共同构成 了劳动法律规范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劳动的基 本法 3.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一般而言,职业具有如下五个特性: (1)目的性 (2)社会性 (3)稳定性 (4)规范性 (5)群体性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目 前我国将社会职业归入8个大类,66个中类, 413个小类,划分出1838个细类(职业), 消防职业被列入职业分类简表第三大类中的 第2种类内的第3小类,在册的消防职业有: 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构) 筑物消防员、火灾瞭望观察员、其他消防员, 其它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等七项共27个工种。
劳动力市场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二)劳动力市场 所谓劳动力市场,是指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
节的一种机制,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
劳动者求职、就业、失业和转业,直至退休的全过件、确
立福利待遇诸多环节 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调整和终止,以及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3)劳动力市场中介 即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换得以进行的媒介。 (4)劳动力市场过程 是劳动要素供求双方互相见面,谈好条件从而完成交换的过程。 (5)劳动力市场规则 包括“公平”、“等价”与“合法”原则。 公平规则,即劳动力市场上要公平竞争,反对垄断、欺诈、歧
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等价规则,即供求双方要等价交换,劳动者获得公平的工资,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就业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从事了劳动,即劳
动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 能力的公民。 第二,这种劳动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并且 公民在主观上必须有求职的愿望。 第三,这种劳动必须是有报酬和有收入的。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每一名合法公民都享有劳动就业权。 劳动就业权又被称为就业权或工作权,是指
雇主获得能生产出预期产品的人力资源 合法规则,即人力资源的交换要符合劳动法、劳动标准、政府
的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 职业是人们从事的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
有报酬的劳动。 职业是在人类长期生产活动中,随着生产力
发展和社会劳动分工的出现,而逐步产生和 发展起来的。
公民享有的使自己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 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 它与《宪法》确立的劳动权是两个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的概念。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目前我国劳动就业的形式主要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 2.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 3.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 4.自谋职业 5.国家安置就业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四)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又称为职业技能开发或职业教育,它包括
为了培养人们从事各种职业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 和实际操作技能而进行的教育和训练工作。职业培 训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就业 的重要基础。职业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 增强其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 劳动者顺利的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同时促进就业与 经济社会发展。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一般来说,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 学徒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及其他的职业性培训。
依据培训的种类,还可分为初中高级职业培训、劳 动预备制度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
其中,劳动预备制度培训是指国家为了提高青年劳 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 兴培训制度。
第五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的相关知识
本节要点
本节以劳动法基本知识为重点,简要介绍了 就业与培训的基本概念,包括就业、劳动力 市场、职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 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本知识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一)就业 就业是指从事一定 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 动报酬的经济活动。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 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本知识
(一)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
部门。劳动法所研究的劳动是职业性的、有偿的和 基于特定劳动关系发生的社会劳动。
目的:国家通过法律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 系密切联系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 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 的劳动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国的职业培训机构主要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 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等。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五)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由考试考核 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 评价,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
主题,作为对立的法人,能自主地决定其劳动力需求行为
一、就业与培训的基本知识
劳动力市场运行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1)劳动力市场主体 包括求职个人与用人单位两方 (2)劳动力市场客体 在劳动力市场上被交换的客体,是“劳动”
要素或人力资源。劳动要素是依附于人的身 上,受人的劳动意识支配而发挥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