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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引言为了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及工作过程中,由于人员的过失、设备的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各种事故。

安全事故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很大的威胁,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安全责任体系1. 公司安全委员会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主管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3. 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并将巡查记录报告给安全主管。

4. 安全员工每个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操作程序,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三、安全事故的分类和报告1. 安全事故分为三级,分别是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不同级别的事故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

2.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处理,同时通知安全主管,并进行事故记录和事故研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1. 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2. 安全管理员负责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主管。

3. 安全主管制定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消除。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安全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2. 新员工应当在入职前接受安全培训,包括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等。

3.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控制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所有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内的情况。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后处理。

第四条本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及应急工作的费用由企业提供。

第二章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第六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负责人任指挥部总指挥,安全主管等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第七条按照职责划分,事故应急指挥部分为领导组织部、情报会商组、指挥决策组、救援组和保障支持组。

各组成员应按照职能要求,及时投入应急工作。

第八条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提出防范事故和保障措施等。

第九条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自职责和技能。

第三章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第十条本企业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流程、事故分类和级别、应急措施、预警和预报、报警和报告、救援和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和沟通、指挥调度和协调、演练和培训、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本企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科学合理,既要考虑各种可能的事故类型,又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中的措施应结合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并考虑到人员撤离、物品保护、救援、通讯和信息发布等方面。

第四章事故应急演练第十四条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本企业应进行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事故应急演练应包括组织机构的快速成立、各类应急措施的实施、信息发布和沟通的测试、应急救援的协调和指挥等。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包人员、外来人员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事故事件。

第三条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人员伤亡事故:包括重伤、轻伤、死亡事故;2. 财产损失事故:包括设备损坏、物资损失等;3.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事故;4. 其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2. 抢救: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事件扩大;3. 保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

第六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第八条调查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3. 及时准确、全面调查。

第四章事故事件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原因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人;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情形:1. 事故责任人故意隐瞒、谎报、缓报、漏报事故的;2. 事故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 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4.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通报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单位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及管理制度。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及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及各类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以下几个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3.1 事故预防(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2 预警机制(1)建立事故预警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分析事故预警信息。

(2)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4.1 应急响应(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部。

(2)现场救援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2 人员疏散与救治(1)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伤员救治组负责伤员的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4.3 应急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4.4 信息报告与处理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确保事故信息畅通。

五、事故善后处理5.1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包括安全责任人员、生产经理、职工等。

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管理,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再次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第六条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和处理第七条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停止相关工作,迅速组织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应迅速到现场展开调查,如实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采取措施防范。

第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

第十条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涉及的人员,应及时进行伤亡情况核实,并通知家属,积极开展善后工作。

第三章事故调查和分析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展开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做到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请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第十七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事故管理制度,以规范事故的报告、处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及工作场所,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4. 事故报告程序一旦发生事故,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5. 事故处理流程1)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2)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客户投诉或责任纠纷引发的事故,公司应及时展开调查,保留证据,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6. 事故预防措施1) 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2) 对于岗位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加强监督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对于容易引发事故的岗位或工作环境,公司应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 领导责任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于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负有最终责任。

领导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理。

8. 处罚措施公司对于违反本事故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9. 制度修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事故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10. 结语安全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石,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事故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环境,共创美好未来。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事故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以便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规范、科学、有效进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的例子: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事故处理应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优先,同时注重保护环境和减少损失。

(3) 事故处理应及时、准确,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处理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保护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

(2)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和处理措施。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汇总和分析事故数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 完善事故处理记录,做好事故的回访和纪录,以便后续处理和管理。

3. 事故责任的界定:(1) 事故责任的界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的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事故责任在法律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判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3) 事故责任应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追责和处理。

(4) 对于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事故处理的监督和检查:(1) 事故处理应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消防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等,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事故。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措施。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实际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和行动方案,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事故应急预案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结合本单位新情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当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理和防范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并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并按照规定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事故记录保留和整理等。

第十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分析和处理各类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事故分类与管理⒈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⒉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

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⒈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二、定义和范围1.生产安全事故:指在工作场所及其周边范围内,因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人的伤亡、财物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2.申报单位: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或部门。

三、报告义务及程序1.报告义务(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如发生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申报单位还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程序(1)申报单位应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损失情况等。

(2)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与处理。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汇报事故的情况、处理措施等。

四、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1.事故调查(1)上级主管部门应责成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及责任人。

(2)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依法进行。

2.责任追究(1)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2)对涉及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加强监督。

五、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1.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采取紧急措施以阻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2)对事故进行分类处理,对轻微事故,及时处理,以免发展成为严重事故。

(3)对严重事故,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处置。

2.救援措施(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处置。

(2)指导申报单位进行一线救援,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装备。

六、事故报告登记和档案管理1.事故登记(1)申报单位应设置事故登记簿,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等。

(2)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登记制度,对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登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和生产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严肃的原则。

第五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点的负责人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进行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给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九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原因,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十一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循事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到事故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可能存在的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人,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的汇报,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调查结果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对损坏的生产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

第十八条对受伤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其相关赔偿事宜。

第十九条整改措施应确定责任人,具体执行,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被处罚或受到处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诉事项。

处理事故工作制度

处理事故工作制度

处理事故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事故分类1. 按事故性质分类:(1)生产事故:因生产过程、设备、设施、工具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等。

(2)安全事故: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等。

(3)交通事故:在公司内部发生的车辆事故。

2.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一般事故:造成轻微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较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3)特大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

2.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

3.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调查、处理。

4.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位、涉及单位及人员。

(2)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单位负责人采取的措施。

五、事故调查1.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 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及上级单位组成。

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调查。

3.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开展调查工作。

4.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事故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安全事故处置规章制度

安全事故处置规章制度

安全事故处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依法依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在企业范围内全面实施。

第三条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保护生命、减少损失”的原则,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四条企业领导是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各级管理人员是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全体员工是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参与者。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经企业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二章安全事故处置的范围和原则第六条安全事故处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坠落等各类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安全事故处置的原则是积极、果断、灵活、科学、安全、便捷。

第八条安全事故处置应按照事故性质和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人员和处置程序,切实保障安全事故处置的迅速和有效。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和指挥第九条设立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成员、组织结构和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安全事故处置。

第十条根据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模,设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负责具体的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要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故处置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置程序第十三条发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通报,启动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第十五条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向事故现场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初步评估。

第十六条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地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情的事件。

3、法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事故分类1、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按事故内容分为:重大险情事故。

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设备事故。

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事故处理程序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紧急处理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2、事故报告(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本【一】绪论1、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目的和意义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到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全面深入、处理公正透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管理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义务和流程(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负有责任,任何人员发现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流程:事故现场发现人员→直接上级→安全生产部门→管理层。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伤亡人数等。

(2)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初步研究和分析,包括设备失效、人为疏忽、操作不当等。

(3)事故现场照片和证据:通过照片和现场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情况。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求(1)事故报告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确保及时上报。

(2)事故报告内容必须准确、真实,禁止隐瞒、篡改或删除有关信息。

【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管理1、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织和成员(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

(2)调查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法和程序(1)调查方法:调查组采用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证人听取、相关资料查阅等方法进行调查。

(2)调查程序:包括事故组织、情况梳理、原因分析、报告撰写等步骤。

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和存档(1)调查结果报告必须经过调查组成员讨论,形成正式报告并上报领导层。

(2)调查结果报告必须附带相关证据材料和调查员个人签字,确保调查结果的可信度。

(3)调查结果报告和相关材料必须归档保存,作为日后查验和分析的依据。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定,科学、客观、全面地调查分析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

4职责4.1工程项目管理部4.1.1配合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对重伤以上人身、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2参与BT建设项目发生的人身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4.1.3负责本工程各类事故的统计,按规定上报业主及主管上级。

4.2BT承包单位4.2.1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4.2.2按规定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月、年度各类事故报表。

4.2.3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职业病健康伤害、工伤、意外伤害保险与理赔的管理。

5安全事故分类安全事故分类: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定。

6事故报告执行程序____人身事故报告6.1.1记录事故:a)事故单位凡发生需到医疗部门治疗处理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b)班组长主持记录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后报本单位项目(专业)主管及安监部门备案。

6.1.2轻伤事故:a)事故单位的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班组长报告;b)班组长立即报告项目(专业)主管及安监人员;c)项目(专业)主管或专职安全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经理和安监部门报告;d)项目部安监部门配合事故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并按规定提出事故处理报告,经BT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其公司总部安监部门,同时抄报业主、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

6.1.3重伤事故:实行即时报告制度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b)事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所在单位总经理、安监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地方政府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6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6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____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___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2)1、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伤、轻伤偏轻的,由安全主管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部门负责人作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基本要求1.1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1.3 事故处理原则1.3.1 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3.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原则。

业务主管部门、属地单位及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对分管或挂包业务范围的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1.3.3 按照“追根溯源、举一反三”的原则。

既要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更要分析事故根本原因,找出管理体系上的漏洞和短板,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1.3.4 “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没有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员工没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理不放过。

1.4 引用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1.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1.4.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4.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1.4.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1.4.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1.4.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1986)1.4.7《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号)1.4.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1.4.9《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185-2014)1.5 名词解释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及建设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生产活动暂时停止的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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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0 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2.0 适用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3.0 责任部门:办公室、保卫科、安全部、生产车间。

4.0 内容4.1 事故分类4.1.1 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 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 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工伤事故。

4.1.5 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4.1.6 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7 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8 “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的为污染事故。

4.1.9 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4.1.10 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4.1.11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2.1 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

4.2.2 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 GB672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 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系统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执行。

4.2.4 交通、火灾、污染等其它事故按各系统有关事故等级划分办法办理。

4.3 事故管理的分工4.3.1 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的分管副总负责。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3.2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部负4.3.3 责。

4.3.4 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4.3.5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

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4 事故报告程序4.4.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4.2 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4.3 发生重大火灾、化学爆炸及多人伤亡(含急性中毒)应同时立即报告消防救护部门。

4.4.4 发生事故的单位(或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一小时。

对重大事故,应写出调查报告,并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

4.4.5 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要内容仔细、字迹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时上报,不得无误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如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否则,除责成上报外,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4.4.6 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凡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代培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按表外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和来厂原由。

4.4.7 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务部门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

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4.8 凡因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所在单位的责任事故。

4.5 事故抢险和救护4.5.1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事故蔓延扩大。

4.5.2 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应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4.5.3 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带好防毒面具,对中毒、灼伤、烫伤人员应及时抢救处理。

4.6 事故责任划分4.6.1 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和各主管副总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4.6.2 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主管副总和安全部负责。

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者负责。

4.6.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6.4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否则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4.6.5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4.6.6 操作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

无安全作业证者发生事故,应由委托者负主要责任,已取得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主要责任。

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4.6.7 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预顶岗必须经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师傅监护。

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

4.6.8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4.7 事故调查和处理4.7.1 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

4.7.2 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天内由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

4.7.3 重大事故,由分管付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

4.7.4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执行。

4.7.5 轻伤、重伤事故由分管付总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

4.7.6 死亡事故由安全部会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7.7 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安全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以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7.8 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7.9 对一般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由安全科审核报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根据审批权限报上级机关批准;对重大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7.10 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资料 ,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善保管 ,备案存档。

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害情况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5.0 附则5.1 本制度由安全部附则解释,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5.2 本制度中未涉及到项目,可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共同会议研究讨论,提出处理方案,公司第一负责人有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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