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犯罪构成要件概述

合集下载

刑法分论第三章

刑法分论第三章

案例分析
1、黄某与李某勾结于97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趁人不备,先 后9次将剧毒老鼠药投入9户村民的猪槽内,每次毒死猪1至2头, 总共毒死16头,价值4000元。事后,二人向受害村民购买死猪 肉,然后卖给某食品厂,获利280元。该食品厂及时发现才不至 造成严重后果。
2、叶某1997年12月某晚,窜至本村农民孙某家里,将事先准 备好的带有剧毒的玉米放在牛槽内,毒死1头耕牛价值3000元, 次日,叶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死牛收购,后到市场贩卖。此后, 叶某采取同样的手段,以收购被毒死的耕牛贩卖谋利为目的,先 后在各地作案17起,毒死耕牛20头,价值近6万元,其中,叶某 收购13头到市场贩卖,牟取非法利益8000多元。
破坏生产经营罪:见刑法第276条
③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竞合
【案情】
A、甲与乙有仇,某日甲乘乙不在家,将其房屋炸毁, 损失10余万元(注:乙家是一个比较偏僻的单家独院)
B、甲与乙有仇,某日甲乘乙不在家,将其房屋炸毁, 结果将乙家邻居房屋震塌、震坏,损失共计达20余万元。
故意毁坏财物;见刑法第275条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概述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 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特征:
1、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 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
正确理解:不特定或多数人 P23
“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 后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 制,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或危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1、概念:指组织领导或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注:恐怖活动组织——三人以上为长期共同实施杀人、

刑法总论第三章犯罪构成

刑法总论第三章犯罪构成

h
21
(五)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
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 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 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 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 要素。
h
24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通说认为,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 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或法益)。
首先,犯罪客体表现为社会关系,即人们在生产和共 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其次,犯罪客体必须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 某种社会关系只是由道德规范或者其他社会规范调整 与保护,而不是由刑法或者不需要由刑法调整与保护, 则不可能成为犯罪客体。
反之,例如,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亵”、“侮辱”,则需要司法 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
h
19
(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 素
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 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 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 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不是行贿。”
h
9
(四)犯罪构成的重要性
由于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是主客观要件 的有机整体,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因此,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法律标准:任何行为,
凡是符合某种犯罪构成的,就成立犯罪;凡是不符合犯罪 构成的,就不成立犯罪。就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而言,除 了犯罪构成之外没有别的标准,也不能在犯罪构成之外附 加其他任何条件。

刑法(第三版)第三章:犯罪构成

刑法(第三版)第三章:犯罪构成
(3)区分犯罪的不同形态。我国刑法对犯罪过程中的 犯罪形态规定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它们的 刑事责任轻重大不相同,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必须将各种形 态加以区分。
(4)区分普通犯罪、重罪与轻罪。刑法分则条文根据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规定普通犯罪之外,往往规定 了重罪或轻罪的构成。
整理课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整理课件
(四)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内部的结构状况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所谓简单的犯罪构成,或称单纯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 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所谓复杂的犯罪构成,或称混合的犯罪构成,指刑法 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并非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又可细分为如下几种:
整理课件
需要指出: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事实虽有密切联系, 但二者不能混同,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构成 事实是符合犯罪构成的事实。换言之,前者是法定问题, 后者是事实问题。二者的密切联系在于:行为的具体事实 符合法定的犯罪构成时,才能称为犯罪构成事实,才能追 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仅有法定的犯罪构成,没有犯罪 构成事实,是不可能发生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
(三)犯罪构成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明文 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排斥 习惯法、明确性原则、实体适当原则要求刑法明文、明确 、恰当地规定各种犯罪的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以便于司 法实践中操作,而犯罪构成正是犯罪成立条件的概括,所 以它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四、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
所谓犯罪构成的要件,指组成犯罪构成的内容的成 分。
整理课件
其特征是:(1)犯罪构成的要件是说明行为的社会 危害性程度达到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成分。(2)犯罪构成 的要件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不仅指刑法分则、单行 刑法的规定,也包括总则的规定。

刑法第三章 犯罪构成 本章知识要点

刑法第三章 犯罪构成 本章知识要点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刑法第14条~19条。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故意犯罪定义的规定。

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故意犯罪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

而这种明知既包括对必然发生危害结果的明知,也包括对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明知。

2.行为人的心理必须处于希望或者放任的状态。

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明知其一,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本条所说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产生的后果所持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

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其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对行为人改造的难度也不同,施用刑罚也应有所区别。

第二款是关于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规定。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和“刑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刑事责任”是犯罪行为人在社会和国家面前承担的责任,是刑罚的前提条件,只有对负有刑事责任的人,才能施用刑罚;而刑罚是承担刑事责任的结果,是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进行惩罚和教育改造的手段,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并儆戒其他人犯罪的制裁措施。

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比如具有法定可以免除处罚情节的,可以不处以刑罚;但受刑罚处罚的人,必须是负有刑事责任的人。

刑法:第三章1

刑法:第三章1

刑法:第三章1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

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坚持主观与客观要件的统一性。

任何犯罪都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行为,而主观罪过又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如果主观罪过不通过危害行为等客观要件表现出来,或者客观行为不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均不能成立犯罪。

因此犯罪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不能成立;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也不能成立。

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缺一不可,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直接体现并贯彻了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凡注明"来源:山东省中公教育分校()"(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山东公务员网)的所有文字等资料,版权均属中公教育山东分校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二)犯罪构成的社会危害性的一致性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表现出许多事实特征,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有的事实可能是侦破犯罪事实的重要线索,或者认定犯罪的证据但对确定行为能否构成犯罪并不发生影响,因此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实际上,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构成。

凡是犯罪的构成要件的事实特征理所当然地必须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否则对犯罪的成立是没有意义的。

能否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是衡量某一事实特征能否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客观标准。

《刑法》第三章 犯罪构成(1)

《刑法》第三章 犯罪构成(1)

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1,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简答题1,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1.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

例如: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是由以下要件组成的:(1)年满14周岁、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2)有抢劫的故意;(3)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4)侵犯了财产的所有权和人身权。

这四个条件紧密结合为一体,就形成了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在这个要件集合体(也即犯罪构成)中,四个条件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确立了法律上的一种“犯罪”,即抢劫罪。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某人及其所实施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就是具备了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也就是构成了抢劫罪。

2.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

例如上述抢劫罪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年满14周岁、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就是由《刑法》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就是由《刑法》分则第263条规定的,等等。

正因为组成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所以说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或规格。

3.具备犯罪构成是适用刑罚法律后果的前提。

例如,某行为具备上述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成立抢劫罪并应当适用这条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选择题罪行法定的表现,反之不构成就不能进行处罚2,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和区别简答选择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具有哪些基本属性。

犯罪构成则进一步回答犯罪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的条件以及通过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具体确立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

3,犯罪构成的意义简答题1,犯罪构成理论对我国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及刑法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的确立犯罪的要件,它是定罪量刑的法律准绳。

具体而言:(1)成立犯罪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某人的行为事实完全具备犯罪构成,才能成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章

刑法第三章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章重点:第一,实施这种犯罪, 本章重点:第一,实施这种犯罪,其危害后果 之重,破坏范围之广, 之重,破坏范围之广,往往是犯罪分子自己也 难以预知和控制的。第二,不仅故意犯罪, 难以预知和控制的。第二,不仅故意犯罪,而 且忽视公共安全的许多过失行为, 且忽视公共安全的许多过失行为,同样也可以 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造成上述严重后果,因而本类罪也是包含过失 犯罪最多的一类犯罪。第三, 犯罪最多的一类犯罪。第三,本类罪的危害结 一般是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对财产的破坏, 果,一般是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对财产的破坏, 因此,如何区分本类罪与侵犯人身权利罪、 因此,如何区分本类罪与侵犯人身权利罪、侵 犯财产罪的界限,特别值得注意。 犯财产罪的界限,特别值得注意。
本章难点: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本章难点: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什 么是公共安全; 么是公共安全;(2)交通肇事罪的有关 问题; 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 问题;(3)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4) 放火罪等几种重点犯罪的既遂标准; 放火罪等几种重点犯罪的既遂标准 ; 一 些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 如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 限,如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
例1:某甲点燃某乙堆放在田地中间的数千 斤稻谷,但未危及其他财产安全。 斤稻谷,但未危及其他财产安全。 不构成放火罪
例2:甲因某事对门卫乙怀恨在心,便欲除 甲因某事对门卫乙怀恨在心, 但甲不愿伤及他人, 之。但甲不愿伤及他人,几次均未能下 一日夜,门卫室仅乙一人值班, 手。一日夜,门卫室仅乙一人值班,甲 得知后借机将定时炸弹防入门卫室后溜 恰巧乙觉得闲得无事, 走,恰巧乙觉得闲得无事,便邀几个人 到门卫室打牌,结果均被炸死。 到门卫室打牌,结果均被炸死。 甲的行为构成爆炸罪?过失爆炸罪? 甲的行为构成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故意 杀人罪? 杀人罪?

犯罪构成要件法律规定(3篇)

犯罪构成要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它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并对具体要件进行分析。

二、犯罪构成要件概述1.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它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方面。

2. 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地位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刑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2)犯罪构成要件是确定犯罪性质、刑罚的基础;(3)犯罪构成要件是限制刑罚适用范围的重要依据。

三、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1.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达到法定年龄和具备一定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2)具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3)具有行为能力,即有能力实施犯罪行为。

2.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过程中所具有的犯罪故意或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以下内容:(1)犯罪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2)犯罪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3.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客体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利益;(2)社会公共利益;(3)个人利益。

第3章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第3章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之自然人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 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一般自然人犯罪主体
1、一般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只要求实施
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一类自然人犯罪 主体。 一般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成立条件——“刑事责任 年龄+刑事责任能力”
过失心理下构成的犯罪是“过失犯罪” “应当预见” …“可能” …“疏忽大意没有预 见”; “已经预见” …“可能” …“轻信” …“以致 发生结果”
2、犯罪过失的类型: 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 P34-2


1、过于自信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 轻信能避免,以致该结果发生的心态。 “已经预见” …“可能” …,“轻 信” …“以致发生结果”
犯罪主体之特殊自然人犯罪主体
三、特殊自然人犯罪主体 P29 1、特殊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除符合 一般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条件外,还须具备 法定的身份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一类自然 人犯罪主体。 其成立条件——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 能力+刑法规定的“特定身份”
身份——自然身份、法定身份;量刑身份、 定罪身份。 2、特定身份——即刑法规定的影响行为人 能否成为某种犯罪的犯罪主体的特定资 格、地位、状态。(定罪身份)
故意犯罪的犯意表示和心理状态:犯罪目的 故意犯罪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犯罪动机
(五)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P35倒1

犯罪主观方面之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四、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P36-37
(一)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及其类型
1、概念: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性质、后果和有 关客观事实情况的不正确反映、判断。 2、类型: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整理)第三章 犯罪构成

(整理)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三、犯罪构成的分类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综述犯罪成立条件可以分为客观(违法)构成要件与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主客观相统违法(客观)构成要件:构成要件符合性(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违法性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责任(主观)条件:责任条件(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1、犯罪构成的概念、内容、特征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其主要内容(1)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2)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或规格。

(3)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适用刑罚法律的前提。

特征为(大纲无)(1)性质上具有法定性;(2)内容上具有主客观统一性;(3)与社会危害性具有统一性;(4)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2、犯罪构成的意义(功能)犯罪构成理论对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及刑法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表现如下(1)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的确立犯罪的要件,他是定罪量刑的法律准绳。

具体而言A、成立犯罪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某人的行为事实只有完全具备犯罪构成,才能成立犯罪。

B、成立一罪还是数罪的标准。

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成立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成立数罪。

对数罪通常并罚。

C、区别此种犯罪与彼种犯罪的标准。

每一种犯罪都有其特有的构成要件,不同的犯罪,其犯罪构成要件是不同的。

D、通过确定是否犯罪、一罪与数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为正确量刑提供根据。

(2)强调依据犯罪构成定罪量刑,有利于贯彻法治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准确的惩罚犯罪。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是刑法理论的核心和刑法理论体系的基础。

3、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犯罪概念揭示犯罪的本质与基本特征;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

经侦案件法律书籍(3篇)

经侦案件法律书籍(3篇)

第1篇第一章绪论一、编写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更好地指导经侦工作,提高经侦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特编写此书。

本书旨在对经侦案件的法律实务进行解析,为经侦人员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本书结构本书共分为十二章,分别对经侦案件的法律实务进行解析。

具体章节如下: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经济犯罪概述第三章犯罪主体与客体第四章犯罪构成要件第五章犯罪形态第六章刑事责任第七章侦查与起诉第八章刑事诉讼程序第九章执行与变更第十章证据与证明标准第十一章经侦案件辩护策略第十二章经侦案件法律适用三、本书特点1. 实用性强:本书紧密结合经侦案件的实际,对法律实务进行深入解析,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2. 系统性强:本书按照经侦案件的法律实务流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便于读者全面了解。

3. 案例丰富:本书收录了大量经侦案件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实务。

第二章经济犯罪概述一、经济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经济犯罪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经济法律法规,侵犯国家经济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 违法性:经济犯罪违反了国家经济法律法规。

2. 侵犯性:经济犯罪侵犯了国家经济利益。

3. 破坏性:经济犯罪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 严重性:经济犯罪情节严重,危害较大。

二、经济犯罪的种类经济犯罪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

2. 挪用资金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

3. 金融犯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货币罪、诈骗罪等。

4.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包括侵犯著作权罪、商标侵权罪等。

5. 侵犯公司权益犯罪:包括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等。

6. 侵犯财产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等。

第三章犯罪主体与客体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三章 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要件
(二)我国犯罪构成的特点——实质性理解
(三)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事实的区别
(四)犯罪构成符合性的判断
Company Logo

三、定罪的基本方法
(一)三段论的推理方法:
大前提——法律规范
小前提——案件的事实情况

论——法律结论
Company Logo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 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 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Company Logo

主体 客 体
犯 罪
犯罪
犯 罪
犯罪
Company Logo

(三)强迫交易罪的认定 1、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四)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1、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五)假币类犯罪的认定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认定
Company Logo
www.Biblioteka
Company Logo

第九讲 其他犯罪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对“公共安全”的理解 (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三)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Company Logo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1、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2、罪数问题 3、罪间界限 (二)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1、单位贷款诈骗行为能否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区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意义?
Company Logo

(三)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1、对象错误 A、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 B、不同构成要件间的错误 2、打击错误 A、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 B、不同构成要件内的错误

刑法分则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事发时开宝马车的少年是李双江与梦鸽的儿子。而在网上,有人 曝出这辆车原本是梦鸽的白色宝马,后花费27万元改装而成。 • 同时,有网友称,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车系山西省国税局 所有,司机系山西一公司老总之子。 • 除了备受质疑的奥迪车3年违章36次未处理外,网友还曝出,这 辆宝马车自今年1月至今,也有32起违章未接受处罚。记者从有 关渠道证实,在北京市交通违法查询网上,1996年出生、车主 “李天一”的名下确有32起违章未处理。 • 由于事件中的打人者态度嚣张,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针 对铺天盖地的网络传言,山西省国税局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发布声 明称:“晋O00888车牌在2004年8月前为山西省国税局机关使 用;2004年8月,该车牌已上交山西省交警部门,山西省国税局 不再使用,此事件与我局无关。” • 山西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表示,此车牌虽属该局所有,但挂该 牌的车辆是一辆吉普车,并且一直停在该局院内。奥迪可能为套 牌车。 • 李双江始终不接电话 • 今天早上,记者拨打李双江和他妻子梦鸽的电话,连续几次李双 江的电话都无人接听,发去短信也久久没有回音。 • 拨打梦鸽的电话先是被挂断,紧接着再次拨打,梦鸽终于接听了, 听到是记者并没马上挂电话,显然有心理准备,但仍然拒绝采访, 只是说自己现在在香港,不方便谈这个事情,谢谢关心。
• 思考:整个事件当然是引发了众怒,但 是,这个未成年的行凶者能不能承担责 任?
• 一、概念: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 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二、构成要件 • (一)客体: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指航空、 铁路运输以外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 • 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 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 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 (二)客观方面 • 1、有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的行为

刑法第三章犯罪构成

刑法第三章犯罪构成

4.单位犯罪
要件:1.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 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独资、私营企业犯罪的,有法人资格的,按照单位犯罪处理;没 有法人资格的,按个人犯罪论处 3.个人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单位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4.单位成立后主要以犯罪为目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5.盗用单位名义犯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以个人犯罪论处
有危害 不履行义务可能造成危害
不作为犯分为
纯正不作为犯(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母亲故意不喂婴儿致其饿死,构成故意杀人)
3.危害结果
广害义行的为危的直害接结结果果,和是间指接危结害果行,为属对于社构会成和要他件人的所结造果成和的不一属切于损犯害罪事构实成。要它件具的体结包果括危
5.犯罪时间地点方法,通常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4.犯罪主体
1.老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犯罪客体种类 (社会利益大小
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侵害的社会利益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直接客体-某一犯罪侵害的特定的社会利益
简单客体(一犯罪只侵害一个利益) 复杂客体(一犯罪侵犯2个以上利益)
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物或信息
1.是成立犯罪的标准,是成立一罪还是数罪的标准, 区别此种犯罪和彼种犯罪的标准

刑法学 第三章犯罪构成

刑法学 第三章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意义
犯罪客体 :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利益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在客观上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危害行为
犯罪主体 :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 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 :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
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的因果 关系的认定 (看书 重点)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一般情况下,刑法对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不做特 别的限定,所以通常不是犯罪构成客观要件
犯罪主题
犯罪主体的概述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应当负刑事责任 的人。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 :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 度,是追究行为人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
罪过 :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是犯罪主观方面的 最主要的内容,在定罪量刑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 :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 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我国刑事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书本P20 牢记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 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和其他影 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犯罪客体的种类
同类客体: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 础(不同种类犯罪的划分)

刑事案件法律书藉(3篇)

刑事案件法律书藉(3篇)

第1篇第一章引言刑事案件中法律问题解析与应用,是研究刑法理论、实务操作以及法律适用的重要领域。

本书旨在通过对刑事案件中常见法律问题的深入剖析,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刑法的基本原理,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为刑事辩护、侦查、审判等环节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一、刑法概述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规定了犯罪的一般性规定,分则则详细列举了各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二、刑事案件中法律问题解析(一)犯罪构成要件1.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单位和特殊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的犯罪故意或过失。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3.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以及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等。

(二)犯罪形态1. 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预备阶段,为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准备活动。

犯罪预备不构成犯罪,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犯罪未遂构成犯罪,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三)共同犯罪1.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人包括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2.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根据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以及犯罪人的地位、作用等因素进行认定。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三章犯罪构成


二、危害行为
1.含义 指在人的意识与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危害 社会的行为 2.特征 有体性--是人的身体外部活动(思想 活动不是危害行为) 有意性--受人的意识和意志的支配 有害性--对社会有害,即侵害刑法客 体
[注意]危害行为排除: 人在睡梦中的举动(意志受到深 度抑制) 不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 精神病人的行为 意外事件的行为或不可抗力下的 举动 (无意识与意志)
二、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基础 犯罪构成
一)联系 犯罪概念
二)区别 犯罪概念重在揭示犯罪的基本特征,回答 “什么是犯罪”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规格、标准,回答 “怎样认定犯罪”
三、犯罪构成的意义
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依据 犯罪构成是刑法认定犯罪的唯一标准。

确定此罪与彼罪的法律依据 具体犯罪的性质不同,归根结底是其犯罪构 成不同。
4)不作为犯罪的分类
纯正(真正)的不作为犯:只能由不作为
形式实现的犯罪。如遗弃罪
不纯正(不真正)的不作为犯:既可以由
不作为形式实现也可以由作为形式实现的 犯罪。
4、危害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 处于核心地位 1)无行为无犯罪 2)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共同构成要件 要素 3)无“思想犯” 5、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仅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所有犯 罪的。如: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第340条)

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举动 (暴力绝对强制,失去意志自由)
人在睡眠时,有时大脑皮质并未完全停止活 动,而产生梦行或梦游。这是人的一种潜意 识反映,其意志受到深度抑制。即使因梦游 造成一定损害,也不是人,算不算犯罪? 梦游中将老婆的头当西瓜切下是否犯罪? 有个男的睡觉做梦的时候感到口渴想吃西瓜, 正好发现身边有个西瓜,就找了把刀切西 瓜。等到早上醒的时候,就出事了,他发 现睡在身边的老婆的头被切下来了。后经 过调查,这个男的是在梦游状态下把老婆 误当成西瓜给切了,最后的判决是这个人 无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法学
第1页 第三章 犯罪构成要件概述
重点掌握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一、根据是否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可以分为: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

二、根据法律条文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分为: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法律明确规定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理论上认为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

【例题·多选题】《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2-51)
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答疑编号506046030101]
【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选项A 正确。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大致相当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包括
行为、结果、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式和手段等等。

选项A
中“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手段方面要求,是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B 正确。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他
人”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

选项C 正确。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侮辱”、
“诽谤”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D 正确。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通常对刑期的上限和下限做了规定,“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例题·多选题】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8-2-51)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疑编号506046030102]
【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

选项A 、C 正确,B 错误。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
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
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
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对于“贩卖”、
“毒品”、“妇女”等的理解,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即可,
所以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淫秽物品”、“猥亵”等,则需要司
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因此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