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化学品、爆炸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1. 安全管理部门该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应该有管理、规划、执行、检查和评价的职责。
该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风险评估、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该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和抽取安全检查等。
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检查和审计企业安全生产金融支出等。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部门该部门应急处理企业安全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
该部门还要负责建立事故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应急处理指导等工作。
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规模、从业人员数量、企业安全等级等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整改和建议改进的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及时隐患的整改等安全工作。
2. 安全技术人员持有安全技术专业证书,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和评估、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指导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劳动者和开展安全宣传等工作。
3. 安全操作人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工作,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并拥有相关证书。
安全操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安全制度和规程,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底线的标志。
企业应该严格落实这一文件,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福于企业的合法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紧要工作之一,对于保障员工和生产设备,维护企业的可持续进展具有紧要意义。
因此,企业必需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安全生产。
本文旨在介绍一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来帮忙企业确保安全生产。
一、机构设置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企业安委会是由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重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工作。
企业安委会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负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担负副主任,以及企业内部其他部门重要负责人、职工代表等构成。
企业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要调整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时必需召开。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承当企业安全生产的实在管理工作,重要是负责订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计划、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部门人员数量依据企业的规模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定。
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学问和技能。
3.班组长班组长是企业现场最紧要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发觉违章行为适时制止并上报上级。
对于推行安全文化和强化安全意识也发挥紧要作用。
班组长应当是较有工作阅历的员工,或者经过专门的安全管理培训和认证后方可担负。
二、人员配备和培训1.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需要具备肯定的安全管理学问和技能,重要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工作,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企业负责人需要参加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培训和考试,建议获国家一级安全生产工程师证书。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级别应依据企业的规模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定。
对于中大型企业来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纳入企业的职能部门,建议其中一人具备一级安全生产工程师证书,同时要求其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本领和相关阅历。
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培训和考试认证,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基本安全管理技能和学问。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5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总则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本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3、法规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____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____‰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3.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6《广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3.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4、管理职责4.1主要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4.2生产/安全科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管理要求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组长,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5.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____人,专门负责管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5.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品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
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5.4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5.4.1思想政治素质好;5.4.2热管安全保卫工作;5.4.3身体健康;5.4.4工作认真负责。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2)对于一个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合适的安全管理人员能够保障组织的人员、资产和信息的安全,防范各种安全风险并提供应急响应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1. 设置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它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并对组织的整体安全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企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特点,可以设置不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
2. 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情况下,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岗位。
-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 安全生产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操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 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操作,如填写安全记录、管理安全设备等,需要具备相关基础知识和技能。
3. 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行。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权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 人员配备要求: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备要求,如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 工作流程和程序: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流程和程序,明确各项工作的执行步骤和责任人。
- 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以上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企业责任的核心。
为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草案,供参考: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负责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安排、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事故隐患;4.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报表的编制;5. 协助企业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6. 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积极处理督办事项;7. 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咨询和服务;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在建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配备管理。
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机构是指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受聘于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公司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同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
(二)各在建项目应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项目项目安全生产决策和管理机构。
此外,对于建设规模大的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项目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三)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编制并适时更新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4、组织开展安全本单位教育培训与交流;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9、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10、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11、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12、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4、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 亿元(含) 以上
专 职
独立设置
不少于3 人,且 按专业配备
劳务分包单 位按施工人 员数量配备
50 人以下
专 职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 1 人
50—200 人
专 职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2 人
200 人以上
专 职
独立设置
不少于3 人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单 位
安全
负责人
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类别
规 模
项目部
房屋建筑工
程按建筑面
积配备
1 万㎡以下
专 职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 1 人
1 万㎡(含) 以上,
5 万㎡以下
专 职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2 人
5 万㎡(含) 以上,
10 万㎡以下
专 职
独立设置
不少于3 人,且 按专业配备
10 万㎡(含) 以上
专 职
独立设置
每增加5 万㎡增
加1 人,按专业
配备不低于各
地方标准执行
装饰、机电安 装、钢结构安 装、幕墙和市 政工程按照工 程合同额配备
0.5 亿元以下
专 职
明确职能部门
不少于 1 人
0.5 亿元(含) 以上, 1 亿元以下
专 职
明确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范文【前言】【正文】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安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特点的不同,可以根据以下范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企业最高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决策和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委员会由企业的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确定安全生产的优先事项和重点工作;- 审查并批准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决策和文件;-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估和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该部门的设置可以参考下述范文:-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部门主管和若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监督安全事故调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下述范文提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的设置建议:-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由部门主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组成;- 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4. 安全生产责任人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下述范文可供参考:- 安全生产责任人由企业的高管或者部门主管担任;-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处置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下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企业责任的核心。
为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草案,供参考: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负责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安排、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事故隐患;4.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报表的编制;5. 协助企业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6. 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积极处理督办事项;7. 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咨询和服务;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来确定,具体设置如下:1. 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 可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负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有安全生产工程师、协理员等职位,分工负责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 根据企业规模和需要,可以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小组等层级机构,以更好地协调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人员配置如下: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任负责:a. 统筹安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b. 协调各职能部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c. 审批重要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副主任负责:a. 分管具体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b.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c. 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协同推进。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4篇)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合理配置和管理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人员配备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制度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确定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安全管理职责划分(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企业安全工作;(2)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3)员工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4)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做好安全报告。
4. 安全管理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1)安全管理部门应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以向企业高层反映和建议有关安全问题;(2)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三、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人员配备原则(1)按照岗位安全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人员配备;(2)岗位配备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3)保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人员配备要求(1)安全管理人员要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岗位培训证书;(2)各员工要按照岗位需求,全面了解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人员培训和考核(1)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更新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2)各部门员工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再培训并重新考核。
4. 人员配备的调整(1)根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人员配备;(2)根据岗位变动,重新评估岗位需求,对人员配备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可以如下:
1. 设置原则: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适应规模和特点、层级合理、职能齐全、权责明确的原则,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职责与权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职责,拥有相应的权威和权限。
3. 结构与职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部门),以及下设的安全生产岗位和职责。
4. 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如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等,以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5. 岗位职责: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作。
6. 培训与考核: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7. 业务指导与监督: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其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8. 其他管理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其他相关的管理规定,如机构内部的工作流程、文件管理等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具体的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四个)(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3)系统性原则;(4)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3、制度分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1)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流程(1)起草。
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审核。
(4)签发。
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总工程师签发。
(5)发布。
采用固定方式进行发布。
(6)培训。
(7)反馈。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一)集团公司--____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____人(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____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____人。
(三)专业公司--____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____人。
(四)劳务公司--____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____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____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____人;2、____万-____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____人;3、____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____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1.1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1.1机构设置(一)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必须设置安全生产部或安全科。
(三)安全生产部或安全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集团公司:不少于6人;2、建筑施工总承包子公司: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3、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子公司: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4、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不少于2人;5、分公司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规模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2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项目部按建筑面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二)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三)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3土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项目部,按总造价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二)5000万元至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
(三)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4安全证书分(子)公司经理必须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所有双包项目部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三类人员”的证件必须有效。
1.1.5机械设备配置有起重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的项目部必须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机管员),机管员必须持证上岗。
1.1.6分包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专业分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包的分部分项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从事扩建、拆除等活动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施工企业设立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四)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交流;(五)协调配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加高风险项目安全专项建设方案专家论证会;(九)上报在建工程违章调查处理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价和表彰;(十一)建立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评估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业绩和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十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十四)企业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现场时,负有以下职责:(一)参考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高风险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绩效;(四)监督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五)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违章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有权越级或直接向施工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
0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套用版本)剖析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套用版本)剖析简介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在高危行业,如化工、石油、煤矿等。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还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企业套用版本的角度剖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便于企业了解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为控制企业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企业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情况下,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下为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内部的高层安全管理机构,主要有以下职责:•协调、研究和决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执行职责,协助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监督等工作。
在企业套用版本中,安全委员会一般由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以确保安全生产事宜得到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主要职责如下:•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或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非常必要。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主要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的细节和差错发现,以下是它的职责范围:•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处理紧急事故;•处理安全生产的投诉和举报。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特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职责也会有所不同。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的特点,还可以设置其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例如:应急救援中心、消防管理中心、作业安全管理中心等,它们分别负责企业的不同方面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5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配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二、管理职责1、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2、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管理要求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须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参加。
2、机构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具体人员以文件任命为准,如遇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增补。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承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控制和安全事故预防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人唯亲,不得搞拉票贿选。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人员配备标准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培训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____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厂办成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1.3.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1.3.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7其他方面____公司厂办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4.2.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4.2.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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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九条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
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有关部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