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为适应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教高〔2015〕23号)精神,落实学院“十三五综合改革方案”,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实施学分制,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院学分制改革的意见》(苏教高〔2015〕23号)为指导,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促进教学模式深度转变和学生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实现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目标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按学年注册、按学分选课、按学分毕业、按学分与绩点综合进行评奖选优的教学管理模式;完善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教学管理的保障体系;构建学分制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建立教学诊断与持续改进体系;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原则学院实施学分制的基本原则是: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实事求是,科学稳妥;各方协力,统筹兼顾;提高质量,提高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促进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及全面发展的思路,在学院多年实施“学年学分制”改革的基础上,从2017年级开始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以弹性的教学计划和学制代替刚性的教学计划和学制;以选课代替排课,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与兴趣安排个人的修学计划,甚至改变修学的专业;既规定修业年限,又实行学分管理;实施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试行)
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试行)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文件,是一所学校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设计,对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科学构建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xx文件要求,根据xx工作安排,现就制订xxxx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供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xx文件精神,全面总结和巩固xx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吸纳国内先进的教育思想,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认真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思路,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地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培养目标相适应,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干的新型课程体系和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务必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涵,要突出“育”与“学”,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以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目标,突出“育”的功能,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形成师生互动、共同探求真理的教学过程,从政策上加以引导以实现“教学”向“教育”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一)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本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对本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情况,通过对就业岗位的具体分析,提炼出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提炼出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专业针对性。
(二)贯彻“工学结合”思想,按岗位(岗位群)需要设课,加强应用性和针对性。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分银行管理规定(暂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分银行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与创造性发展,为学生营造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推进学生自主、充分、协调与持续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实施学分银行制度,开设学分银行,办理学分零存和整取兑换业务,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学分银行”是一种模拟或是借鉴银行的功能特点,使学生能够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地点的一种成绩管理模式。
我院学分银行是指在学分制的基础是上,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获得学分(称为可兑换学分)存入学分银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兑换为部分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分(称为学历学分)的成绩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生取得可兑换学分的主要途径包括院内外各类技能(课程)竞赛、与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工作实践或研究、取得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以外的应用能力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其它学历机构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等形式。
我院学分银行设置在教学管理系统下。
第二章可兑换学分的兑换标准第四条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按表1和表2的标准获得可兑换学分。
1.同一届及同一次竞赛中,以学生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学分。
2.竞赛设有特等奖(特别奖)等情况,特等奖按照一等奖奖励,一等奖按照二等奖奖励,……以此类推)。
3.竞赛等级参照学院有关文件。
第五条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并获奖,按表3和表4的标准获得可兑换学分。
1.同一届及同一次竞赛中,以学生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学分,同一次竞赛及同一项目的竞赛不重复计算可兑换学分。
2.获奖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报体育部学分认定小组认定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审核。
第六条学生参加学院批准或备案的寒暑假实践项目(不包括在人才培养方案内)并通过考核,按表5的标准获得可兑换学分。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践项目不与认可。
第七条学生参加学院批准或备案的非寒暑假实践项目(不包括在人才培养方案内)并通过考核,按表6的标准获得可兑换学分。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意见人才培养方案意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是学院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教学文件,是学院组织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为了做好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成果经验,以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和实践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性院校。
二、基本原则1.坚持专业课程设置的整体优化原则按照学院关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遵循以“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理念,各专业要以培养学生适应企事业岗位(群)所需职业素质和技能为主线的课程体系。
专业理论知识以“适用,够用”为原则,注重专业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科学处理专业设置的整体优化。
2. 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坚持产学融合原则注重学生在校学习与就业实际工作的统一性,将学生校内课程教学实训与到校外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力求做到将理论融于实践,实现“所学”与“所用”零距离,通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密切与企业,行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推进产学用的进一步融合。
3.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坚持学习工作一体化原则以企事业相关职业工作过程分析为基础,运用适合于教学的.典型工作任务为项目教学载体,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设计学业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合理整合专业课程内容,构建知识运用型课程体系,凸现工作学习一体化的特色。
4. 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坚持“课证融通”原则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是强化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要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注重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尽力将课程内容与国家企事业资格考核标准相协调,“课证融通”,实行毕业生“多证书”制。
13年26号关于制定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定)DOC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陕工院院字〔2013〕26 号关于制定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处级单位: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文件,为了做好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根据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特对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安排如下:1.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是陕工院院字[2013]25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2.为了加大学分制改革的力度,鼓励各二级学院在院内按专业大类推动学分制改革。
3.各学院在实践教学设置上,统筹规划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充分共享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对需要在协作单位进行的实践教学项目,各学院吸收协作单位参与方案制定,讨论实践教学合理学时、开设时段,避免项目过度集中造成的资源短缺现象发生。
4.鉴于以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的经验教训,各学院部应广泛发动学院部专兼职教师、校外专家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如果需要,学院部可以召集校企合作委员会进行对方案进行论证。
5.2013级毕业设计时间仍放在第五学期。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考虑毕业设计形式,毕业设计可以是论文,也可以是学业作品。
学业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制作的实物、产品设计方案、加工工艺方案、调查分析研究报告、专题策划方案、商业计划书、应用性研究论文、参赛的作品等等。
学业作品经过批准允许学生结合参加竞赛、参加科研项目等从第二学年开始在任何时间段完成。
6.2013年人才培养方案中各学院的重点建设专业全部要完善辅修专业方案,并且要积极鼓励学生选修辅修专业,使辅修专业工作得以实施。
7.课程名称要求: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对于各课程名称要和开设课程部门联系保证全院不同专业的同一课程名称必须一致。
8.已开设课程代码不变,新开设课程代码按教务处编制规则执行,代码由各专业负责进行编制。
9.入学教育仍为新生报到的第1周进行,军训2周按校历安排在教学周数内进行,考试仍为1周,第一学期理论与实践教学总周数按16周编排。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适应这一需求,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人才培养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旨在培养符合我国发展需求的高级人才。
1. 优化课程设置在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我们首要的任务是优化课程设置,确保培养计划与社会需要相契合。
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专业的就业趋势,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应鼓励学生参与实地实习、校企合作项目,并将其纳入培养方案中。
2. 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因此,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应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
通过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实践项目,激发学生的创新潜力。
同时,鼓励教师参与创新科研项目,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引导。
3. 提升综合素质除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的提升也是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重点之一。
应加强通识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能力。
在课程中融入人文社科、体验式教育等元素,以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团队协作等能力。
4. 发展实践技能实践技能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之一。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可以通过校园实验室、模拟实训、创业实践等方式,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强化职业导向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具有职业能力的毕业生。
因此,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应强化职业导向,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服务。
学校应与企业建立紧密联系,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为学生提供适应就业市场的培养方案。
6. 推进国际化教育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化教育已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应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培养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和全球视野。
同时,引进国际化课程和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总之,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应注重课程设置的优化、创新意识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升、实践技能的发展、职业导向的强化以及国际化教育的推进。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特制订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教育理念,坚持“立足职教、强师优质、服务地方、创建一流”办学定位,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机制、任务、项目、特色为驱动的“一核心四驱动”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1.坚持调查研究,做到有的放矢。
要进行充分的区域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在校生学情调研,明晰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行业企业发展趋势,借鉴其他院校人才培养先进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
2.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与专业技术积累,注重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将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3.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与审批实施规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与审批实施规定基于就业导向、能力本位的五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从下发专业(方向)《(人才)市场需求调研表》开始,针对专业所面向的行业、企业和岗位群进行市场调研;通过对工作任务和行动领域等主要内容的职业分析,提炼出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行动能力;通过对学习领域和学习情境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标准》设计,获得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学习领域课程或课程模块;按照工作过程导向、技能提升顺序和知识学习逻辑三者有机统一的思路,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经过行业专家、职教专家论证后修订,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文广新局)审批及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备案。
整个开发流程紧紧围绕“职业能力”这一核心来进行,并形成过程开放、流程封闭的开发环路,周而复始,持续改进。
相关程序如下:1.学校教务处制订并下发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表》,采用问卷、访谈、研讨等方式,调研成果主要有《问卷调查统计分析表》、《企业组织架构图》、《职业岗位资质说明书》、《人才供求信息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等。
2.系部统筹各教研室安排所有本专业教师进行专业人才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行业调研、企业调研、人才市场需求调研、高职院校同类专业调研等。
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结构现状、人才供求状况、企业组织架构和专业发展趋势,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学生就业去向等。
各位本专业教师应参与调研并按时完成各自的调研报告。
3.《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滚动修订是整个专业(方向)开发工作的整理、融合环节,要按照规范性、实用性和发展性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制或修订。
由学校分管校长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从学校、专业和学生实际出发,按照工作过程导向、技能提升顺序和知识学习逻辑三者有机统一的思路进行合理安排。
4.对制订或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组织行业专家、职教专家、召开论证会,本专业教师应全员参与,提出修改意见、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及论证方案实施的可行性。
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报告
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报告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已成为国家推进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有效衔接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脱产与非脱产教育的重要举措。
通过实施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既能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也能较大程度盘活教育资源。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
随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改革学制、学籍和学分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学校职业教育”。
“以学分制和模块化课程为基础,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学分银行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非学历职业教育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明确要求各高职院校采取弹性学制,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学分制管理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全面推进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
2021年,学校继续深入推进学分制管理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1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概述2021年,学校继续推进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工作,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和教学模式深度转变,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需要及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采取分层分类分步试点,积极稳步推进专业试点范围。
针对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存在的学分导师制、学生按学分收费、学分制学生管理等突出问题,制定和修订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体制机制。
关于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 (6.21)
关于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为做好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一、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总体仍然参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修)订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常工职院教【2015】8号)文件执行。
(以下简称《意见》)二、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程建设,逐步提高选修课比例,2016级选修课程(含活动与证书类)修读学分比例将不低于25%。
三、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体系深度融合。
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明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将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融入人才培养目标,细化创新创业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完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等创新创业人格特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按照“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的原则,通过人才培养目标引领,构建“创意-创新-创业”三层次递进、有机衔接,选修与必修、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线上与线下、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具有学校特色、专业特点的“三创”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三创”课程建设与实施,大力推进网络课程资源建设,组建团队,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三创”通识课程资源。
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三创”课程学分原则上不少于3学分,其中学院层面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三创”通识课程,主要以普及“三创”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三创”意识为主,学分不低于1学分;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教育,开设以培养学生“三创”思维、方法为主的特色课程或在现有课程中充实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原则上不低于2学分。
四、进一步深化人才分类培养。
针对普通招生、单独招生、对口单招、注册入学、留学生等不同生源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中高职3+3联合培养、高职本科3+2联合培养,须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分段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有机融合;针对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校企协同育人试点项目,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试点拔尖人才培养,根据学生发展需求,选拔一些在技术技能、创新发明等方面有潜力的学生,系统设计课程体系,搭建平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选精选
关于征求对《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教职成司函〔2017〕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创新育人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司组织研究起草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编:100816。
附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7年12月7日附件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创新育人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培养有关总体要求,依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实际需求,对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过程的总体设计,是实施人才培养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
职业院校通过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保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指导职业院校制订教学计划,转变为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权限,国家层面负责制定发布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自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法依规行使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发挥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感。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一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一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01.26•【字号】苏教职[2005]2号•【施行日期】2005.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一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苏教职[2005]2号2005年1月26日)各市教育局:2000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江苏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苏教职〔2000〕17号)精神,结合实际,在全国率先开展试行学分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要求,引导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科学发展观对学校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现就我省职业学校进一步推行学分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学分制的认识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行学分制是尊重学习者个性与差异、保障学习者自主学习的权利、激发学习潜能、提高学习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必然选择,是适应市场和企业多样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为本、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指导思想的制度保证。
2.各地、各职业学校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管理干部、职业学校校长、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专题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式和教育方法,学习学分制的要求与做法,进一步提高实行学分制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意义的认识。
3.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认真总结试行学分制以来取得的经验,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使更多的学校和教师理解和接受学分制,使更多的企业、学生及家长认可和支持学分制,以利于学分制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广。
二、深化课程改革,将推行学分制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起来1.推行学分制的核心在于课程改革。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教职成厅[2001]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1.08.17
【实施日期】2001.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职成厅[2001]3号)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的目标,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各地应当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
为各地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提供必要的规范,并为地方和学校提供必要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的必要性
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是进行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职业学校实行学分
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自身的活力,进一步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做活。
近几年来,有的地方已经在一些职业学校试行了学分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当前,各地应进一步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为逐步在职业学校全面实行学分制创造条件。
二、职业学校学分的确定和取得。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制定了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人才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具体目标包括: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和跨学科交叉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课程设置
本人才培养方案将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和跨学科拓展课程的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采用模块化教学方式。
同时,鼓励学生选修跨专业的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教学方法
本人才培养方案将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倡导问题导向和案例教学,提倡小班授课和互动式教学。
教师将充分发挥引导和激发学生兴趣的作用,激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和科研项目。
四、评价体系
本人才培养方案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评价方式将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
五、实施机制
本人才培养方案将实行教学、学习和评价的全程跟踪制度,建立健全的督导评估机制,及时调整方案实施效果。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意识。
总之,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助力未来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全校师生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好人才培养方案,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互认)暂行管理办法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认定(互认)暂行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资源共享,增强学生学习的选择性、自主性,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学分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互认的范围1.校内转(跨)专业修读的课程。
2.校(境或国)外修读的课程、实习或实践活动。
3.英语A级、英语B级、CET-4、CET-6、雅思、托福等英语考试作为英语成绩。
4.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课程。
第二条学分互认的原则1.申请认定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公共必修课,其原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与认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内容达到70%以上,学分相同或高于认定课程。
2.校(境或国)外修读的课程内容和学分数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差异较大,可申请认定为公共选修课程。
3.跨专业修读的与本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以及在本专业修读的其他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均认定为公共选修课。
4.申请认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课程的学分,其证书必须属于国家级机构颁发。
5.本校修读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认定为专业必修课或公共必修课。
6.学分不能重复认定,课程及学分认定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第三条学分认定办法1.课程学分认定办法⑴校内课程的学分互认,其课程名称、学分、成绩不变,课程性质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性质认定。
⑵校(境或国)外修读课程的学分,凡认定为专业必修课或公共必修课,其课程名称、学分及课程性质原则上按我校教学计划课程录入;凡认定为选修课程,其课程名称和学分按我校课程库内已有的类似课程名称及学分录入;若我校确无类似课程,可按实际修读课程名称及学分录入。
校(境或国)外课程的名称可按照课程原文名称录入。
⑶若校(境或国)外修读课程的学分与学时的换算标准与我校不同,则需按我校学分与学时的对应关系重新换算学分。
如校(境或国)外修读课程成绩为百分制则按原成绩录入;如为等级制则按以下标准换算:A=90分(A+、A-均视为90分,以下同),B=85分,C=75分,D=65分。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XX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的指导性意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称〃培养方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学校办学思想、办学方针及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
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制定和严格管理,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有利于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指导文件,结合学院实际,为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明确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与时代特征,所培养的各专业毕业学生必须是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的高技能人才。
要求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集体意识和良好的思想品质;具有健全人格与体魄、良好职业道德与创新创业精神;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与专门知识,具备扎实的本专业基本能力与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1、突出适应性、实用性及针对性。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定要适应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需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同时要遵循高职教育教学的规律。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公共课与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突出职业性。
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必须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之间的关系。
既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又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将能力培养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增加实训I、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内容,突出实践性。
3、产学相结合,就业为导向。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途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鼓励与相应专业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共同进行,突出开放性。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6级及以后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2016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学校原收费规定执行,即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学校将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按学习年限每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数收取。
第五条学生每学年应缴费数=每学年专业学费+所选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
学生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按照教学管理规定,学生必须修完学校规定的专业最低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选修课程学分超过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部分的课程,按标准交纳学分费。
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
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如超过预收部分的,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缴费时一并收取,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第六条已经缴纳过专业学费再修读辅修专业以及本专业培养方案以外课程的学生仅按其修读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免收加(选、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
经本人申请,所在专业院部系和教务处审批同意获得课程免修者,免修课程不收学分学费。
第七条学校给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的学生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
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20•【字号】苏教职[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现就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对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系统构建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江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推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二)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尊重学生特点,发展学生潜能,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满足学生阶段发展需要,奠定学生终身发展的良好基础。
(三)注重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
统筹安排公共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课程,科学编排课程顺序,精心选择课程内容,中等职业课程强化与后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强化整体设计。
(四)强化校企融合。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主动争取行业、企事业单位支持,并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共同执行、共同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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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7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
为此,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决定在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17版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有关修订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学生为本,全面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教高[2015]2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联合政、行、企、校,共同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
以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职业人为目的,倡导围绕社会工作岗位(群)需要,开发“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并重,“行业元素、企业元素和国际元素”融入的、“平台+方向”的专业群课程体系,构建“认知(感知)实践、模拟(仿真)实践、生产(项目)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四层递进的实践课程体系,创新构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聚焦“悉尼协议”、学历资格认证,实施学分制,与国内外院校深化合作,开展学分互认,构建国际合作育人平台;以学生为中心,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升专业内涵;探索创新创业课程与国际对接机制,推动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发展。
二、基本原则1.针对性原则针对就业岗位,以社会需求为质量标准,设定专业培养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模式。
应通过广泛的社会、行业和企业调查及系列专家研讨会,对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进行整体分析,确定职业能力和典型工作任务,并对典型工作任务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等相关要素进行有机整合,确定行动领域课程。
2.适应性原则课程体系及内容应适合学生工作和发展需要,又符合学生学习能力的实际情况。
应在系统考虑“技术与技能”的培养,“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培养的基础上构建课程体系。
按照职业能力由初学者、有能力者到熟练者的顺序对行动领域课程进行排序。
3.工学结合原则将工作与学习结合起来,积极推行教学模式改革,营造像工作一样的环境,在工作中学习和在学习中工作,广泛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实现学业、就业、创业和事业的融合。
4.双证融入原则将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与要求相互融合沟通,把职业资格标准对知识与技能的要求融入到相关课程教学内容中。
5.开放性原则在保持通用能力课程、专业平台课程和核心课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开发系列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及社会需求变化的需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应主动争取企业专家及社会各届相关人士的参与。
6.规范性原则文字表述应力求简明扼要、科学规范、层次清楚、格式统一。
符合学院制定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
三、具体要求1.专业名称专业名称见附录四《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不得随意命名和使用简称。
2.课程名称课程设置表中的课程名称应简练、严谨、准确,能够概括课程的主要内容。
行动领域课程名称为工作对象+动作+补充或拓展。
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名称。
必须采用学校课程库中的名称,课程库中没有的课程须先申请备案。
3.课程类别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群建设需要打造专业平台课程,以适应第一学年不分专业组织教学的需要。
专业群内,第1~2学期开设课程一致,包括校平台课程(公共基础课)和院群平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第3~4学期开设专业课程,包括专业深化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细分课(专业方向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第5~6学期开设实践提升课,包括专业综合实践课、毕业设计课(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答辩)职前训练、顶岗实习。
创新创业能力课包括双创基础课和能力拓展课,在第1-4学期,分阶段完成。
专业主干课程是为实现培养目标和达到知识和能力结构必须开出的主要课程。
理论知识为主的主干课程一般不低于3学分,实践技能为主的主干课程一般不低于2学分。
专业深化课中的主干课尽量控制在两门理论课,一门实践课;专业细分课(专业方向课)中的主干课理论课控制在三门以内,实践必修课至少一门;并且两模块的必修课均不得超过12学分。
选修课应包括理论和和独立实践课,深化课和方向课中的选修课总学分应分别控制在14-21学分,即应达到2选1至3选1。
设课说明中,必修指出学习本门课的先修课程和后续可修的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课)便于学生选择课程选修。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表格中列的学期是推荐学习的学期,自第二学年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课程和学这门课的时间。
课程类别见下表1。
表1 课程类别表4.课程性质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每种课程又分为通识和专业两种。
艺术课程为限制性通识选修课,每个学生必选一门(1艺术导论、2音乐鉴赏、3美术鉴赏、4影视鉴赏、5戏剧鉴赏、6舞蹈鉴赏、7书法鉴赏、8戏曲鉴赏)。
5.通识必修课程是指学校各专业均开设的课程。
《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理论概论》等4门课程按学院分学期开设:机电学院、信电学院和建筑学院在第一学期开设《高等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第二学期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理论概论》;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和工商学院在第一学期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理论概论》,在第二学期开设《高等数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体育课在1~4学期开设,其中第2、3、4学期可自选学习训练项目。
军事理论课程在第一学期开设,开设方式由体艺部和教务处确定。
形势与政策每学期开设1次专题讲座。
6.考试与考查每学期安排考试课程门数不超过4门(不含体育)。
考试课原则上安排专业主干课,考试课考查课考试时间均包含在课程总学时内。
7.分学期开课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学期开设时每学期均作为一门课处理,如英语课在1~2学期开设分别用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表示。
8.校内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含在实验室、机房、实训场所等进行、时间在24学生(1周)以上的环节。
专业技能培养性校内实践环节建议以4、6学时为基本教学单元,对于有基础能力要求的校内实践环节应指出先导理论课程及独立实践课程。
第一学期安排1周入学教育、2周军事技能训练,原则上第一学期不安排其它实践环节。
每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累计完成1学分(24学时)的公益劳动(建议材料学院、机电学院和信电学院学生在第1、3学期,化工学院、建筑学院和工商学院在第2、4学期);由学生报名申请,公益劳动管理部门批准、安排、考核。
建议各专业学生假期自主实习实践1个月。
专业综合实践、毕业设计必须在学生修完平台课程、专业课程,必修学分达到92学分后方可进行。
专业综合实践、毕业设计一般可安排第五学期第1-12周进行。
校内独立实践课一般命名为××××技能训练、××××实训、××××综合实验。
9.教学周数各学期教学周数及安排见表2。
表2 教学周数及安排表10.学分与学分置换集中性实践环节每1周计1学分,学生自主实践每1周或每24学时计1学分,与社会职业资格衔接的中级证书(或相当于中级的)计1学分,每提升1级的加计1学分,其余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课程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
学生在修够相应目录上的138学分后毕业,其中必须包含12学分的创新创业能力课。
非主干课程学分允许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分储存及学分置换,最大可转换学分不超过15学分。
11.考试成绩课程的考试成绩计入最后毕业总成绩。
该课程的成绩在计入总成绩时,根据学分数进行加权。
考试成绩只计算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深化课,专业细分课,专业综合实践课、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通识课、跨院系选修课。
12、学业绩效如果一个课程没有成绩,或者成绩不计入毕业成绩,那么该课程块记为学业绩效。
该模块只评价为‘通过’和‘未通过’。
学业绩效(在毕业时)必须记为通过,但不计入总成绩。
13、学分绩点 (1)课程学分绩点①百分制 成绩 ≥ 60,学分绩点 = (成绩 - 50)/10 ; 成绩 < 60,学分绩点0; 补考及格的,学分绩点1。
②五级制(2) 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在一段时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的平均值,通常按学期或学年计,计算公式如下。
∑∑⨯=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平均学分绩点14.学时 周学时数严格控制在20~24学时,理论课程1学分按16学时计算,独立实践环节1学分按24学时计算,每门课程学时应安排为16(8)的整数倍。
建议理论课课时为:16、32、48、64、72等,建议独立实践课课时为:24、36、48、72等。
根据课程设置的具体情况,在同一学期内,一门课程可以安排在1-18周,也可以安排在1-9周或10-18周。
15.教学活动 课程设置表中的讲练是指在非实验实训场所进行的讲授、方案设计、项目教学、习题课、课堂练习与讨论等教学活动;实践是指在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并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才能进行的教学活动;凡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比例在50~70%、教学做融为一体的课程定义为理实一体化课程;将在具有生产功能的装置上进行的实训课程定义为生产性实训课程。
独立实践环节课时与课程中实践与练习课时总和应不可以总课时的50%。
在培养方案中进行设课说明时,在“课程名称”后专业主干课程用★标出;理实一体化课程用☆标出;生产性实训课程用▲标出。
16.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必须取得以下证书,方能获得毕业资格。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及以上证书(非英语语言类专业);普通高校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专业关键能力技能证书(具体名称和等级)一种,如化工总控工中级证书。
学生如果第一学期获得英语等级证书,则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大学英语成绩按80分计,A级大学英语成绩按85分计;4级大学英语成绩按90分计。
英语语言类专业英语等级证书自定、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等级证书自定。
17.社会实践课程的社会实践教学,由相应的教学院系部组织制订任务书、报告(或论文)编制要求和考核办法,实行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指导式教学,提交社会实践报告(论文)。
18.其它⑴除核心课程可稍作调整外,人才培养方案要相对固化,体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体现学院的办学及文化积淀。
⑵课程名称要做到统一,以便配合人才状态数据的采集。
⑶课程安排要保证教师和教室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在一个时间段集中占有教学资源。
⑷课程的递进次序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职业能力成长的规律,有利于创新执行我院“双能并重、三元融入、四层递进、产学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它回答高职教育“培养什么样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