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第一篇: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附件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一、宣传周主场活动6月1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致辞;部门单位、新闻媒体、行业企业、学术机构等各界代表参会。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二、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6月10日上午,宣传周主场活动之后即举行“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主论坛),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围绕宣传周主题进行演讲。
6月10日下午,举行多个主题的分论坛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及特邀嘉宾参与交流。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中粮集团承办,中国经济网执行承办)三、第二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6月17日至19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主题为“民生·责任·创新”。
商务部设置“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主题展区,中外食品生产、流通、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企业将通过现场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集中展示食品安全控制、检测、追溯等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和应用设备。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商务部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四、“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举办“老味道、老故事、老品牌——坚守诚信的力量”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品行业品牌企业,通过媒体报道、公众互动等形式,多元呈现“老品牌”的诚信宗旨、发展沿革、文化传统、经典产品和趣闻轶事,讲述诚信为本、以义取利的“中国故事”。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的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当前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者等单位必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确保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为此,有必要制定一份能够规范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对象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全国食品监管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2.全国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站)和各市级以上行政区的监督检查机构3.各级市场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4.其他相关从业单位二、考核范围和对象本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2.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3.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4.食品安全环境和公共服务的提升和保障情况三、考核指标和标准本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标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情况考核指标:•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组织制定或修订了相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数量;•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法制化程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适用及实施情况;•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
考核标准:•一年内制定或修订本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少于3项;•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应完善本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逐年加强;•每年举办本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2次以上。
2.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考核指标:•检查和抽检的覆盖率及结果情况;•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情况;•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发布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监测报告的准确度。
考核标准:•各省市县(区)政府部门要制定巡查、检查和抽检计划,达到全覆盖;•根据事件发生频率、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应急处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建设建立科技创新与数据支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每年发布不少于20批次的食品安全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肃南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肃南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根据《食品安全法》和2011年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考核原则目标考核遵循以下原则:求真务实,考核项目符合省和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范围;注重效率,考核内容具体、详实、便于量化管理;公开、公平、公正,考评结果及时通报;找准问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实施机关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具体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县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应进行自查自检。
四、考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委、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
五、考核内容(一)按照与县食安委会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工作注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工作等内容。
(二)《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六、考核程序实行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
季度自查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相应的考核意见,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
对于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考核主要依据《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1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上半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落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按照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功县2011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对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掌握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彻底开展,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二、考核内容按照年初县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武功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考核表》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由组织部牵头、县食安办参与,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到各责任目标单位,采取听、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1、听取汇报。
听取被考核单位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查阅资料。
查看被考核单位相关档案、文件、记录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等。
3、实地检查。
对食品监管各环节存在隐患较大的点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考核总结会议。
考核结束后,召开考核工作总结大会。
四、考核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林局、水利局、商务办、粮食局、畜牧局。
五、考核日程安排考核时间自2011年7月11日至15日。
1、7月11日至13日对各部门上半年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7月15日召开上半年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总结大会。
六、工作要求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统筹安排,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实绩,分析问题不足,自觉接受考核,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组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程序,细致扎实工作;要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如实反映考核情况。
3、考核工作要遵守县纪委、监察局、考核办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全省食品安全考核细则
2011 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28 | 阅读次数:862011 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指标考核要点考核标准分值得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或工作计划,未纳入不得分。
11.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市(州)政府与各县(区)、各监管部门签订《食品1 入政府考核内容, 并签安全责任书》,未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不得分,责任书内容不全扣0.5 分。
订责任书(3 分)市(州)政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查阅1 政府会议纪要、文件、批示及市(州)政府领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背景资料,材料不全扣0.5 分。
2.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1 分)食品安全责任不明确、任务目标分解落实不到位扣0.5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进行责任追究扣0.5分。
1一、食品安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1 分)查阅有关考核文件、记录和整改措施等,没有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扣0.5 分,未组织考核扣0.5 分。
1全工作保障目标(25 分)4.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2 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不健全扣 1 分,未按时召开食安委会议扣 1 分。
25.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并不少于上一年度。
经费未落实扣 2 分,少于上年度扣0.5-1 分。
2予以支持,提供所需经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各主要费,保证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监管部门(农牧、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每少安排1 个部门扣0.5 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4(6 分)要扣 0.5 分。
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预案修订得0.5 分。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运行机制得0.25 1分,组织应急演练或培训得0.25 分。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及时,应急迅速,有查处结果,有建设完整记录。
2011食安考核办法
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着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评单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县卫生局(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林局、县畜牧局、县商务办、县粮食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制办、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工业发展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市容监察大队、县电视台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以武功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为主。
三、考核方法1、考核办法:每季度由组织部牵头、县食安办参与,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到各责任目标单位,采取听、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考评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
其中单位自查自评占10分,平时不定期考评占20分,季度末考评占70分。
2、奖罚兑现:考核总分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较差。
每季度将对各乡镇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为较差的将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和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成员单位要对照《武功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目标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和自查得分情况,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解释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武功县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乡镇(部门)考核打分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17•【字号】甘政办发〔2016〕192号•【施行日期】201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9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7日甘肃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强化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推进食品安全战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5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
对各市州人民政府重点考核其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重点考核其履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情况。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省食安委领导下,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组织领导情况。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四有两责”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范本(3篇)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范本一、总则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旨在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提升。
二、考核指标(一)法律法规遵守情况: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情况;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完成年度食品安全培训。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1.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2. 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及时性;3.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对能力的完善情况。
(三)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制度和机制是否健全;2. 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情况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情况:1. 食品安全信息相对及时、准确、透明的发布;2.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和方式的完善情况。
三、考核程序(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考核评分的方法进行排名,据此确定考核结果。
(二)定量指标考核:按照设定的指标标准,单位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目标,按指标进行数据填报,由相关部门进行统计和核实,并确定考核得分。
(三)定性指标考核: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检查。
考核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员工素质和食品质量控制等情况的考核。
(四)考核结果公告: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结果作为对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不良考核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并纠正措施和整改建议。
(三)优秀考核结果应当及时通报表彰相关单位,鼓励其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优秀成绩,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改进。
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最终定稿)
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最终定稿)第一篇: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桂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根据《桂东县2011年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桂办发【2011】38号)文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县绩效办10月25日通知要求,现制定“2011年食品质量安全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如下:一、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面1、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据和范围按《湖南省质监系统2011年省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目录》,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7家(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别开展四次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查的产品涉及大米、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干制品、米粉条、酱卤肉制品、配制酒、饼干、桶装饮用水、茶叶、谷物粉制品(年糕)、糕点(中秋月饼)等11大类91个批次食品。
2、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年内本地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含市级以上)平均合格率高于90﹪,考核分值计4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3、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二、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面1、开展活动內容和时间年內计划组织2次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笫一次;“元旦、春节期间” 和“两会期间”、笫二次;“中秋期间” 和“国庆期间”。
2、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年內计划组织2次以上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考核分值计3分,每少于1次扣1.5分,扣完为止。
3、责任单位:法制监督股、食品生产监管股。
三、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方面1、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依据和范围按《湖南省2011年度全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计划》,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定量包装商品企业11家,开展一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抽查的产品涉及大米、茶叶等 2大类11个批次。
2、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于90﹪,考核分值计3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2•【字号】甘政办发[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3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不断强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努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力度,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努力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全程监控,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1.全年农产品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达到本地区35%以上。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打算的通知
张食安办发〔2011〕37号张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打算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总结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安排2012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请各县区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张食安委办[2011]34号)确定的任务目标,对今年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为起草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汇报提供翔实依据。
现就报送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总结和2012年工作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体现亮点。
重点围绕《2011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确定的任务目标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地沟油、乳产品、肉制品、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10个方面的内容以及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认真总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亮点和好经验、好方法。
二、实事求是、全面客观。
总结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力求真实全面,数据准确。
各监管部门要统计报送本部门全市监管对象户数、从业人员数、有效许可证件持证率、监管总次数、监管合格户次数、违法行为和重大案件查处及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基本信息,数据汇总日期截止到2011年11月10日。
同时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2012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具体举措。
三、高度重视,按时报送。
各县区、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组织专门力量,精心安排部署,实事求是、客观全面、认真负责地做好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材料形成后要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1月15日前将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书面总结和2012年工作打算报送市食安委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ywsjjkk2011@。
201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细则(待审稿)
201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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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内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扣10至20分。
(1)发生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3)发生由于未履行职责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
(4)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的;
(5)由媒体舆论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年内受到上级政府和部门表彰的予以加分。
3.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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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2011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考评内容和指标考核部门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指标考评方法政府工商质监卫生农牧科工粮食商务公安环保药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办事机构情况地方政府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县级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查阅文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县级政府和乡镇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情况常住人口数量县常住人口数量县级政府提供√县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县级监管人员数量查阅在财政领取工资在岗人员一览表(包括食安办、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其他)(常住万人口拥有监管人员数量)县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数量被列入县级财政部门经常性支出项目的监管经费数量查阅文件(包括工作和专项经费)(常住万人口拥有监管经费数量)√√√√√√√√√√√监管部门建立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县级监管部门建立监管部门信用档案查阅文件(监管部门对企业许可、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等信息档案)√√√√√√√√√√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指标考评方法政府工商质监卫生农牧科工粮食商务公安环保药监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情况县级监管部门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农兽药和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记录(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滥用抗生素行为的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发现的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违禁农兽药和滥用抗生素行为问题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记录(查监管处理记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企业无证生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企业排查,监督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数量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记录(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数量及监管人员派出、检查过程记录),排查率低于85%,该项不得分。
√√√县级监管部门及时处查监管部门信用档案√√√理发现的食品添加剂企业存在无证生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记录(查食品添加剂企业问题处理记录),处理率低于85%,该项不得分。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法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日益重视。
而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订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法势在必行。
二、目标责任考核的概念目标责任考核是一种将企业或组织的目标与员工行为和绩效绑定在一起,实现目标的同时考核实际行为和绩效的管理方法。
在目标责任考核中,企业或组织明确本身的任务和目标,同时也会明确员工的责任和角色,促进企业或组织的协调、稳定与持续进展。
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目标责任考核即是将食品安全目标与企业或组织的员工绩效考核绑定在一起,通过考核,促进企业或组织共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修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
三、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法的订立1. 原则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法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此外,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法还应采纳科技手段提高考核的精准度和公正性。
2. 内容(1)食品安全目标的订立。
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订立适合企业或组织的食品安全目标,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抽检和检测等。
(2)工作任务的分解。
将食品安全目标拆分为实在的工作任务,并将它们调配给相关的员工或部门,明确其职责和任务。
(3)考核周期的确定。
确定考核周期和考核时间节点,确保员工和部门能够精准了解考核时间和内容。
(4)考核方式的设定。
建立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主观考核和客观考核。
其中主观考核包括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客观考核包括信息收集、资料审查等方式。
(5)考核结果的运用。
依据考核结果,实行针对性的措施,如嘉奖和惩罚等,激励优良行为,矫正不良行为,同时对于犯罪行为,加强法律惩处的力度。
四、考核指标的订立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法中的考核指标,应能够客观反映企业或组织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情况,包括企业或组织的经营情况、质量管理和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报告
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总分100分)一、总分为100分,涉及省、市58.4分;涉及区县41.6分(其中资料查看30.6分,现场查看11分)。
二、资料查看(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共20分,涉及省、市17.6分,县区2.4分。
我区得1.4分。
1.1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1分,县级明确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根据区政府办发[2010]57号和[2012]4号文件,我区已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协调等工作,得1分。
3.2项中涉及县区1分,我区2011年落实经费为7万元,人口为24.3万人,万人拥有食品安全经费为0.29万元,不得分。
5.2项中第二条涉及县区0.4分,根据我区质检、工商、药监等部门提供资料,得0.4分。
(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共33分,涉及省、市12.5分,县区20.5分。
我区得20.5分。
△1.2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标化得1分。
1.3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得1分。
1.4—1.5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此类食品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1.6项涉及县区2分,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检查标签标示资料,得2分。
1.7项涉及县区2分,根据食药部门提供检查餐饮单位自制调味剂、自制火锅底料中食品添加剂等资料,得2分。
1.9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药监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化工厂和药品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
2.1项第二、三条涉及县区1分,根据质检、工商、药监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我区未发现问题乳粉,得1分。
△2.2项中第三条涉及县区,我区无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标化得0.5分。
3.2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标化得1分△3.3项涉及县区1分,我区无养殖场(户),标化得1分。
△3.4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经信部门提供资料,我区无屠宰环节,标化得1分。
4.1项涉及县区1分,根据区政府办[2010]70号文件,我区已建立“地沟油”区长负责制,得1分。
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4篇)
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制定了相关制度。
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
为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我国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
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的重要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是指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目标制定、实施和考核的管理措施。
通过制定合理的目标,可以规范企业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制定合理的食品安全目标,可以规范企业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
2. 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食品安全目标,可以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通过制定食品安全目标,可以使企业的食品质量得到保证,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促进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4. 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通过对食品安全目标的考核,可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的持续改进。
三、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的内容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目标制定、目标考核、目标奖惩、监督检查等。
1. 目标制定:要求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目标指标,如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食品安全合格率等。
2. 目标考核:通过对食品安全目标的考核,评估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全省食品安全考核细则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未制定监督抽检计划或工作方案扣0。5分,未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扣0。5分.
1
六、商贸环节监管目标 (15分)
1.畜禽屠宰环节监督管理 (6分)
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
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不符合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
4.加强农产品 日常监管 (5分)
组织开展农药、兽药(含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得2分,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和总结,每少1项扣0.5分。
2
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每少一项扣0.5分。
2
现场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不规范、各种记录和相关资料不齐全的,每个基地扣0.5分,发现违禁使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得分。
有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或意见,得1分,没有不得分。
1
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示范点,达到2个以上得1分。每少1个扣0。5分.
1
3。发展“三品一标" 农产品 (2分)
有年度认证计划或意见,得1分,没有不得分。
1
“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和养殖规模达到本地区农产品生产总面积和养殖总规模的3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25%以下不得分。
2
按相关要求完成屠宰场点审核换证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未完成扣0.5分。
2
2。加强酒类流通监管 (8分)
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100%,每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11.16•【字号】甘食药监法[2011]369号•【施行日期】201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法〔2011〕36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4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1年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1〕1号)要求,从11月20日起,对各市、自治州2011年度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这次考核工作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1年度)》进行,按照《2011年度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量化评分。
主要考核各市、自治州政府2011年度药品生产、流通、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管理情况,特殊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应急管理目标落实情况,农村药品监管情况,工作保障目标落实情况。
二、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从11月20日开始,每个市、州安排3天左右的时间,到各市、州的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考核组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汇报。
由被考核的市、州政府向考核组汇报工作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二)查看资料。
重点查看制定下发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文件、监督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重点了解经费投入、部门配合、落实目标责任情况。
(三)现场抽查。
按照《2011年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第1.1~1.3条、2.1~2.2条、3.1~3.5条、4.3条、6.1~6.2条表列内容,由考核组随机确定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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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2011年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考核原则
目标考核遵循以下原则:求真务实,考核项目符合省和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范围;注重效率,考核内容具体、详实、便于量化管理;公开、公平、公正,考评结果及时通报;找准问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实施机关
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具体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县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应进行自查自检。
四、考评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委、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
五、考核内容
(一)按照与县食安委会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工作注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工作等内容。
(二)《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六、考核程序
实行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
季度自查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相应的考核意见,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
对于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考核主要依据《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考核主要是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抽查企业,最后量化打分。
年终考核前各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责任书完成情况报告,于当年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开始之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奖惩
对于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完成出色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对未实现目标任务,单项或多项工作抓得不力,影响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影响了市上对县上的考核成绩,被评为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区域性食品安全有严重问题,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及时整治,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对辖区或监管领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隐瞒庇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追究责任,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予以通报,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效果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考核中,各乡(镇)、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如实反映情况和填报有关表册,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或取消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