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场地修复工程验收报告(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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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场地修复工程验收报告
(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
目录
1.前言 (1)
1.1.项目背景 (1)
1.2.验收目的 (2)
1.3.编制依据 (2)
2.验收依据 (5)
3.场地概况 (5)
3.1.场地周边概况 (5)
3.2.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结论 (7)
3.3.修复范围及目标 (8)
3.4.场地修复方案概述 (13)
3.5.修复实际实施情况 (20)
4.第一阶段验收工作回顾 (25)
4.1.工作范围和验收重点 (25)
4.2.验收对象和范围 (25)
4.3.验收程序与方法 (25)
4.4.具体采样布点方案 (27)
4.5.检测结果分析 (28)
4.6.第一阶段验收结论 (28)
5.第二阶段验收工作 (29)
5.1.工作范围和验收重点 (29)
5.2.第二阶段工作实际情况 (29)
6.结论与建议 (57)
6.1.结论 (57)
6.2.建议 (57)
附图:
附图1:原金陵化工厂(2014G54)地块地理位置图;
附件:
附件1:关于南京金陵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迈皋桥街道合班村29号地块环境影响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宁环建预[2012]18号);
附件2:关于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金陵化工厂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项分析的批复(栖环表复[2015]010号);
附件3: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附件4: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附件5: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土壤修复工程验收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6: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合同书;
附件7: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污染土壤修复环境监理合同;
附件8: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合同;
附件9:港口货物运输合同;
附件10: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第一阶段)验收报告评审意见;附件11:南京明州码头污染土壤过磅单(船运至南方水泥厂2016年7月30日-8月19日);附件12:南京明州码头污染土壤过磅单(汽运至中联水泥厂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14日);
附件13:江苏宜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入库单;
附件14:关于将原金陵化工厂污染土壤转移至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及相关备案文件;
附件15:南京中联水泥厂污染土壤过磅单;
附件16:南京中联水泥厂水泥窑废气排口检测报告;
附件17:关于南方水泥厂剩余污染土壤处置的承诺。
摘要
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合班村29号,2014年12月由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拍卖获得,拟按规划开发建设为住宅(R2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场地铅污染核查,2015年9月,对该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详细采样分析)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并经专家评审会论证,确定了场地的污染物类型(铅污染)和污染土方量(29500m3)。
为尽快实施原金陵化工厂(NO.2014G54)地块土壤环境的治理,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该地块土壤修复工作。
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该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第一阶段:污染场地内、污染场地至中转码头陆运过程;
第二阶段:中转码头至水泥厂水运/陆运过程、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含南方水泥厂处置部分)。
该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于2016年7月正式开始,2016年9月份完成第一阶段现场工作,2016年12月召开并通过了第一阶段验收报告评审会。
目前,第二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拟开展第二阶段工程验收工作。修复单位在第二阶段工作中分别委托了南京中联水泥厂及宜兴宜城南方水泥厂承担本项目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作。
其中,南京中联水泥厂共接纳本项目污染土壤24886m3,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成。宜城南方水泥厂共接纳本项目污染土壤7209m3,由于原处置单位情况变更,其中约3750m3已处置完成,尚有约3459m3处于封存状态,根据修复单位承诺(见附件17),封存土壤后期将在南方水泥厂继续处理完成,不再运回南京处理。因此,南方水泥厂处置情况暂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待其处置完成后另行提交材料。
根据中联水泥厂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中废气检测报告及水泥出厂台账,污染土壤处置期间,水泥窑窑尾废气未出现超标情况,生产工序质量指标控制正常,出厂水泥质量合格。
1.前言
1.1.项目背景
原金陵化工厂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合班村29号,2014年12月由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拍卖获得,拟按规划开发建设为住宅(R2二类居住用地)。
2015年4月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金陵化工厂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项分析的批复》(栖环表复[2015]010号),根据该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环评甲级资质单位对金陵化工厂地块的污染情况作进一步的核查,在核查报告得到我局认可后方能安排进场施工。2015年9月,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原金陵化工厂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详细采样分析)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本地块风险评估表明,该地块存在铅污染,需要在场地再开发利用前进行修复。对比风险控制值,场地内超过修复目标值(400 mg/kg)的土方量约为29500m3。为尽快实施原金陵化工厂(2014G54)地块土壤环境的治理,保证土壤修复质量达标,南京紫金富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能”)承接本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公司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委托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实施全过程工程监理。
本地块修复工程项目于2016年7月20日正式开始污染土壤转运工作,对污染场地按区域分层开挖,以陆运、水运为载体,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最终实现土壤修复目标。通过环境监理、工程监理全过程严格管控,污染场地于2016年9月13日完成开挖和陆运工程。考虑到污染土壤转运与水泥窑处置的时间差,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实施分阶段验收,具体为:第一阶段:污染场地内、污染场地至中转码头陆运过程;
第二阶段:中转码头至水泥厂水运及陆运过程、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含南方水泥厂处置部分)。
第一阶段验收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日完成,第一阶段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并形成会议纪要,详见附件10。目前,本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拟开展验收工作,修复单位在第二阶段工作中分别委托了南京中联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