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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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崔宝奎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副校长曹鹏、教务处主任等)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
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
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长、学管师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长、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长、副校长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五、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2、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3、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六、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学校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容易引起火灾的房间和地点严禁烟火和吸烟,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以上地点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写挂“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装修过的房间、车库、库房等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4、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按摩室等出口严禁堆堵,要保证畅通无阻。
5、维修、安装、装修、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施工,严格
6、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7、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8、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9、保证通讯外线畅通,以备紧急情况时报警使用
七、工作人员和教师请假及考勤制度
请假
1、学校工作人员和教师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牢固树立“严明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的思想。
2、事假一天以内者,可书面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一天以上者须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因急事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时,返校后应及时向领导申诉理由,经同意并办理补假手续,方予认可。
4、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私人诊所除外),经校长审批后方予认可。
5、凡请假者,应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
考勤
1、由校长或办公室主管考勤。各部门考勤情况必须于当月末两日内分别报主管考勤的办公室。考勤表应于下月初两日内报校办公室汇总、以便及时报送校财务部。
2、学校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人员和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需外出办事,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按违纪论处。
3、换休一律不兑现工资,根据部门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休息。
八、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3、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4、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5、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会室,应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