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政法干警考试集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备考必须高度重视的三个问题(以下材料内容是由中公教育专家编撰提供,中公教育:)

不同于其他科目,文化综合基础知识要求较强,中公教育专家建议,现阶段的复习备考需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夯实基础知识。

政法干警文化综合科目重点在于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考试试题指向非常明显。

例1:(历史)1839年,在广东主持虎门销烟的是()。(2011•3)

A.琦善

B.林则徐

C.左宗棠

D.曾国藩

【答案】B。

【中公解析】虎门销烟是清朝道光年间,林则徐等人销禁鸦片的事件。道光年间,英国大量向中国输入鸦片,造成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国民体质下降,道光皇帝听取林则徐等大臣的进谏,支持“禁烟运动”,于1838年11月15日,特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粤查办禁烟。次年林则徐到达广州后,收缴大量鸦片,1839年6月3日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总重量1188127公斤的鸦片,历时23天。

例2:(地理)隔开两大洲、沟通两大洋的海峡是()。(2011•23)

A.马六甲海峡

B.白令海峡

C.直布罗陀海峡

D.英吉利海峡

【答案】B。

【中公解析】白令海峡位于亚洲大陆东北端与北美大陆西北端之间。是沟通太平洋和北冰洋的重要海峡。

例3:(政治)2011年7月9日,南苏丹共和国宣布独立,并将成为联合国第193个成员国。在世界多极化的今天,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是()。(2011•33)

A.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还是复合制

B.该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高还是低

C.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

D.社会各阶级的构成状况如何,哪个阶级的人口占多数

【答案】C。

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重点考查的历史和地理常识一般比较生动有趣,容易掌握,但内容较多较细,并且在考试中所占比例较大,这就尤其要求我们用较长时间学习相关参考资料的内容,夯实基础。

第二,习题训练。

应对文化综合考试,考生必须有一定量的高质量习题进行练习,在考试之前都保持着做题恋题的状态。训练题目可以既包括历年真题,也应该利用较新、较好的模拟试卷。在练习中,一方面把握做题的时间和感觉;另一方面,掌握考查重点,难度。通过做题重新审视自己的复习效果,用题目检查自己的基础知识有哪些疏漏,继而查漏补缺。

第三,重新翻阅复习资料、温故知新。

距离考试时间越近,考生越要切忌焦虑、浮躁,要沉得住气,静下心来,拿出自己以前做过的历年真题或者模拟卷,再次熟悉做题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知识点和解题方法。

例4:6月22日前后,下列城市中,正午太阳高度最大的是()。(2011•13)

A.广州

B.武汉

C.北京

D.长春

【答案】A。

【中公解析】对于地球上的某个地点,太阳高度是指太阳光的入射方向和地平面之间的夹角。6月22日前后是夏至日,太阳直射北回归线,以北回归线为起点,往南北两侧太阳高度角递减,离北回归线近的地方太阳高度角大,反之,则小。比较我国四个地点,广州的太阳高度角应该最大。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指导: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所有权取得是物权取得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考试中经常会出现标的物取得是否合法有效的判断或者选择。以何种方式取得标的物意味着取得了所有权,何种方式是合法有效的,在此,中公教育专家对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进行汇总,帮助广大考生在考场上进行科学、快速的判断。

所谓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根据一定法律事实获得某物的所有权,从而在该特定主体与他人之间发生以该物为客体的所有权法律关系。《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物权法》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合法性是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前提和条件。

合法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在民法学理论上根据是否以所有人的所有权与意志为根据,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类。

1.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①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②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③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④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⑤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⑥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