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关税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学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课件
第十章目录
三、关税同盟理论
第十章>>第二节
关税同盟最大的动态效应是促进了成员国企业间 竞争的加强。
关税同盟另一个重要的动态效应是大市场效应。 关税同盟的建立有助于吸引外部投资。 关税同盟的建立可以使经济资源得到更好利用。 负面影响:促成了新的垄断形成;地区经济发展
国际经济学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 体化
自由贸易区的显著特点是,经济合作组织参与者 之间相互取消了关税和非关税限制,但各自仍然 保持对内、对外贸易政策的独立性。
国际经济学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 体化
第十章目录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第十章>>第二节
关税同盟是比自由贸易区层次更高的经济一体化 组织,除了成员国内部之间互相取消贸易壁垒, 实行内部自由贸易以外,还要求成员国一致对外 采取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关税税率,实现了产 品市场的一体化。
完全经济一体化会形成一个类似于单个国家的经 济合作组织。
国际经济学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 体化
第十章目录
三、关税同盟理论
第十章>>第二节
关税同盟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 的建立对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经济福利的影响。
除自由贸易区外,其他形式的经济一体化都是以 关税同盟为基础逐步扩大其领域或内涵而成的。
为实现这些自由流动,成员国需要让渡多方面的 权利,主要包括进口关税的制定权、非关税壁垒, 特别是技术标准的制定权,国内间接税率的调整 权,干预资本流动权等。
国际经济学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 体化
第十章目录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第十章>>第二节
在经济联盟这种组织形式下,除了要达到上述各 项要求以外,还要求成员国协调彼此的经济政策 和社会政策,并贯彻实施。
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条文及释义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1986年9月30日发布的《海关征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二〇〇五年一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条文及释义(释义摘自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网页)——关于《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目录海关专用缴款书(电子件格式)退税申请书(电子件格式)收入退还书(海关专用)附件:5. 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电子件格式)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条文及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管办法》)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条款。
制定任何法律、法规、规章等都有立法目的。
《征管办法》属于立法层级中的部门规章级别,以其上位法(包括《海关法》、《关税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作为立法依据。
一、立法目的首先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
国家的税收政策,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运用税收手段以达到其特定的经济、政治目的的行为准则。
它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有意识活动的产物。
国家制定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利益分配,促进经济发展。
宏观意义上的税收政策,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确定的税收工作的指导方针及相应的税收措施,其实施过程是由政策决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手段、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政策效果评价和信息反馈等内容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调控系统。
2023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部编版新高考) 第11讲 课题31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拓展深化
新时期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调节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减轻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2)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稳定,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3)推动税收事业朝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弘扬孝道等传统美德。 (4)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2)存在国内关税和与_国__境__关__税__并立的现象
(1)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
在外国人手中。
(2)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 近代
条例》。
(3)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_改__订__新__约__”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
为其主要内容之一
材料 1955年新中国出台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方案》,在此后的20多年中基 本没有落实。198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公布实施,个人 所得税首次以独立税种的身份出现,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而当时中国人月 平均收入不到100元,该政策主要是对外国人在中国经营所得征税。……后经 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修改,纳税人主要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调高起 征的标准,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税率……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将个税免 征额由3 500元提高到5 000元,征管模式由代扣代缴为主转向代扣代缴和自行 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增加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
2.史实解释 中国关税自主权的博弈
材料 西周时期已设立对进出境的人员、货物进行检查管理的关,但不 征收关税。唐玄宗时期在广州设立市舶司,税率为10%,南宋时期有时 税率高达40%,占政府财政总收入的5%左右。清朝乾隆时期大致可分为 沿海关、沿江关、内陆关、沿边关四类征收货税。鸦片战争后,沿海通 商口岸逐渐设立起由外国人管理的西式新关,但国内原有的关并未被完 全取代。宣统年间,海关税收约占财政总收入的25%,关税成为仅次于 田赋的第二大税。1928年国民政府宣布“改订新约”,在关税自主权上 取得了进展。1937年正式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
税法课件配套习题的答案教学的讲义第十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特定性主管原则; 合法性审查原则; 不适用调解原则;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三)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的具体行
政行为,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决定 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 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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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一)主体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但税务所可 以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个人实施罚 款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 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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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
决定不予受理或受理。 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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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履行税务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的活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送达当事人执行,当事人应当 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并且在规定期 限内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 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 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 款。
第十讲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1(国际结算课件)
第十八条 商业发票 a. 商业发票:
i. 必须在表面上看来系由受益人出具(第三 十八条另有规定者除外); ii.必须做成以申请人的名称为抬头(第 三十 八条(g)款另有规定者除外) iii. 必须将发票币别作成与信用证相同币种 iv. 无须签字
2012-6-15 国际结算
发票金额
应与信用证金额相符,分批装运可低于信用证 总金额。 特殊条款:
1、about、approximately修饰金额、数量、单价 中的某一项,仅该项适用于10%增减幅度。 2、货物数量5%增减幅度的适用范围 3、发票金额5%减幅的适用范围 4、maximum、up to、not exceeding、to the extent of 等词语修饰金额或数量,表示不可以增加, 只可以减少,且减幅无限制。
2012-6-15 国际结算
商业发票的内容P429
首文(heading)部分,主要说明基本情况:
发票名称 签发日期和编号 信用证号码和合同号码 抬头 运输方式、起运地、目的地
正文(body)部分,说明履约情况:
对货物和价格的描述 唛头(marks)
结文(complementary clause)部分:
国际结算
三、发票(invoice)
2012-6-15
国际结算
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 厂商发票(manufacture’s invoice)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2012-6-15
第十讲国际投资法(二)
• 案例四:OPIC对ABI Group阿富汗政治暴力索赔案 • 2004年8月19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OPIC) 与ABI Group(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签订了一份简单的 保险合同,其作为OPIC与投资者贷款协议的附件存在。保 险合同承保了被保险人对项目价值4970000美元直接股权投 资的90%,最高赔偿金额为4473000美元。承保风险为汇兑 禁止、征收和政治暴力。保单的生效日为OPIC与投资者贷 款协议的生效日,即2004年8月19日。 • 自北约联军于2001年11月13日夺取喀布尔后,NATO一直领 导着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安全武装力量。NATO的国际安全 援助部队(International Security Assistance Force,ISAF) 成员包括来自36个国家的约12000名士兵。阿富汗暴力事件 数量不断增多,包括自杀性爆炸袭击。2005年11月14日, 两辆ISAF的汽车在同一路段遭到袭击,两次袭击相隔90分 钟。袭击发生在从喀布尔市中心去往工业区的主要道路— Jalalabad路。
• 被保险项目在工业区设有一家工厂,该工厂生产瓶装水、碳 水化合物饮料和果汁。两次事故均在新闻媒体及NATO/ISAF 网站公布。那些媒体报道描述了阿富汗以及ISAF军人的伤亡 人数,在第一次袭击中三名平民和两名警察受伤;第二次袭 击中一名小男孩丧生,两名平民受伤。NATO/ISAF网站表示 在第一次袭击中受伤的平民被送往ISAF医院救治。ABC新 闻报道称两名阿富汗人员受伤严重,而两名轻伤者则为 Radio Liberty的新闻记者。路透社报道称三名阿富汗人在袭 击中丧生。美联社(2006年1月5日)和欧洲Radio Liberty (2006年1月17日)报道称8名阿富汗人在袭击中丧生。 • 这些媒体都没有任何描述阿富汗车辆遭到破坏的报道(除了 用来进行袭击的车辆),也没有任何与被保险项目相关的报 道。投资者称项目使用的一辆汽车在其中一次袭击中遭到彻 底毁坏,车内一人丧生,另一人严重烧伤并被送到ISAF医院。 OPIC认定索赔事由属实。第三方的报道证实了投资者索赔 的一些细节,报道内容聚焦于两次袭击的目标以及它们的政 治意义也并不奇怪。
33页完整专业税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专题讲座培训PPT课件
-01-
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 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 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 的企业,其企业所得 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02-
银行(信用社)、保险公 司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 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 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 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 务局管理
-0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的企业所得税仍 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转让无形资产
服务业概念,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 注: •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
的行为,不按本税 目征税 • 著作,包括文字著 作、图形著作、音 像著作、转让商誉 使用权
转让土 地使用
权
转让非 专利技
术
转让 商标权
转让 著作权
转让 专利权
流转税当中增值税及营业税纳税人分类
流转税当中增值税及营业税纳税人分类
BASIC KNOWLEDGE OF TAX
服务业
服务业概念,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代理 业
旅店 业
饮食 业
旅游 业
租赁 业
广告 业
其他 服务
业
• 服务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
仓储 业
流转税当中增值税及营业税纳税人分类
BASIC KNOWLEDGE OF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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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种类 征税机构 税务知识 现行税制
PART-01
中国的税务征收机构
BASIC KNOWLEDGE OF TAX
中国的税务征收机构
BASIC KNOWLEDGE OF TAX
中国的税务征收机构
中央
省及省以下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关税相关知识讲解
关税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
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
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税种信息定义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
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征收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特点(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2)关税具有强制性。
(3)关税具有无偿性。
(4)关税具有预定性。
作用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2、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3、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税则关税税则又叫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
它是海关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从内容上来看,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
关税税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税种分类征收方法从价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
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从量关税: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讲义(PPT 75页)
暴露出诸多问题与不足,不能适应我国财税体 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和企业体制改革的要 求。
(四)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21次会议对《税收征管法》进行了修订 (以下简称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
2002年9月7日朱镕基总理签署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自2002 年10月15日实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供 了坚实可靠的法律的基础。
九、《征管法》对税收法定性原则的明确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所谓税收法律主义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原
则或税收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必须基 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 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任何税收行为必须具备法 律依据,税收立法与执法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 税务机关不能在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征收税款。 在此,应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对税收 法律的解释应该从严,不得扩大解释,不得类推适用。
程序法指的是税款征纳和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规 范,规定的是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务 履行程序。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
七、税收征管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 违法处罚范围扩大。《税收征管法》条款 详尽、具体,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处罚范围扩大。
1、《税收征管法》由原62条增加为94条,其 中“法律责任”由20条增加为29条,增加了行为、 内容。
2、除原财务报表、凭证、账簿等纳税资料外,适 应形势规定了财务软件、税控装置等为现代税收管理 行为内容。
财税法思考题
财税法思考题第一讲财政法总论思考题(第1周)1.试述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依据及其基本内容。
2.试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3.如何实现财政法的现代化?4.试述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财政职能观念上的转变及财政立法的应对。
第二讲财政收支法思考题(上)1.从国外财政转移支付的成功做法中,我们可以吸取借鉴哪些经验?2.我国财政融资法的现状及其完善。
3.请结合财政收支划分法的基本原则,谈谈我国财政收支划分的现状及完善的必要性。
第三讲财政收支法思考题(下)(第3周)1.试论我国财政投资法的不足与完善。
2.谈谈你对政府采购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理解。
第四讲预算法思考题(第4周)1.预算编制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订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预算的预算活动。
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程序进行。
试结合我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谈谈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2.国家预算通过生效以后,就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但是现实中对预算的随意变动仍很普遍。
为控制随意变动预算,你有什么样的意见或建议?第五讲财政管理法思考题(第5周)1.我国目前的国库管理体制,是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各级国库直接对上级国库负责。
上级国库可以对下级国库直接布置检查工作,下级国库应当定期向上级国库报告工作情况。
试述这种垂直领导的国库管理体制的必然性及其意义。
2.通过对国外先进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实际,从中能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哪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3.权力机关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财政监督权限所进行的财政监督。
权力机关监督包括多项监督内容,工作监督就是其中的一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请叙述权力机关这种财政工作监督的几种主要方式和内容。
第六讲税法总论思考题(第6周)1.根据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标准,试论税法的性质。
2.论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
第七讲税收法律关系思考题(第7周)1.论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中国入世关于关税减让的承诺.ppt
第 十
章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念
进
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
口
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贸 易
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
政
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
策
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第 十
章
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
进
包装和标签要求
口
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
贸 易
口 贸 易 政
限制其商品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国的输出量。 策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成为实行贸易限制的一 种重要非关税壁垒措施。
《国际纺织品协定》即发达国家为阻止来自发展
中国家日益增长的纺织品进口而采取的一种由秩
序销售安排措施。
“无配额时代”
第 十
章
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将纺织品贸易列
入谈判议程,最后达成:逐步废止《多种 进
策
二、间接非关税壁垒
第 十
章
9.投资措施中的贸易壁垒
进
国产比率要求
口
贸
贸易平衡规定
易
外汇平衡限制
政 策
出口规定
二、间接非关税壁垒
第 十
章
10、反倾销壁垒
进
口
贸
易
政
策
二、间接非关税壁垒
第 十
章
11、原产地规则
进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原产地,是指
口
与生产地有关的某一货物的经济国籍。
贸 易
具体地讲,是加入国际贸易流通的该
的运输、销售、购买和使用等环节,
贸 易
对其征收高于国内同类产品的各种税 政
第十章 税收制度
(三)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改革 趋势 1.逐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 2.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 2011年11月,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 案》,并于2012年开始试点,将进一步根据情况及 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3.完善所得税制: 2005~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 后四次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 4.完善财产税制: 2011年9月,国务院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 源税暂行条例》,调整了资源税税目税率。
第一节 税收制度及其发展
(二)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 1、经济发展水平
世界银行曾对86个国家的税制结构与人均GDP之间的关系进行分 析:随着人均GDP的增长,所得税具有上升的趋势,流转税则具有 下降的趋势。
2、征收管理能力
征税成本的高低取决于两个因素:税收征管能力或技术;课税对 象。直接税要求更强的征管能充裕(增值额遍及生产流通的 各个领域各个经营单位) 实行多环节课税,但不重复课税(道道课税,但只 对增值额征税) 具有税收“中性”效应(税负均衡,避免对商品比 价的扭曲) 纳税人之间相互制约(上游单位偷逃税必使下游单 位多缴税) 有利于出口退税(按全额征税出口退税不彻底,按 增值额征税出口退税彻底)
第一节 税收制度及其发展
第十讲、近代中国的外债历史
2019/2/12
《公债经济学》
12
2、北洋政府时期的外债分析
北洋政府的封建复辟性质,决定了此时期的外债 基本属于丧权辱国的外债,带有明显恶债的性质, 是其出卖国家主权、投靠帝国主义、镇压人民革 命、进行军阀混战的历史见证。
2019/2/12
《公债经济学》
13
2.1 北洋政府的性质
北洋政府的性质:过去定为旧军阀(以区别 蒋介石的新军阀),但军阀本身含混不清。 北洋政府是辛亥革命的反动,属封建复辟性 质。 北洋时期(1912-1928)是复辟与反复辟 的激烈斗争时期。“城头变幻大王旗”, “你方唱罢我登场”。例如,袁世凯称帝、 亲日派段祺瑞政府、张勋扶持末代帝及直系 和奉系军阀统治时期。 “只要先前未曾有的中华民国存在,就是他 (孙中山)的丰碑”(鲁迅)。
2019/2/12 《公债经济学》 15
2.2、北洋外债的运用分析:为什么称其为恶债?
北洋外债是军阀混战的经费来源。北洋 政府国库如洗,只得依靠外债。1912- 1928年用于军事支出的外债达6.7亿银 元,占北洋外债43%。 北洋外债是镇压人民革命的帮凶。例如, 袁世凯“83天的皇帝梦”与其善后大借 款和“二十一条”,段祺瑞与亲日派和 “三一八惨案”。 北洋外债是北洋政府出卖国家主权、中 国逐渐殖民化的历史见证。清政府将关 税、厘金和田赋抵押贻尽,北洋政府就 以盐税、森林、矿藏等作抵押。
1.2 禁止、允许、依赖:清政府外债政策演变
总体上,清政府的外债政策可划分 为禁止举借外国资本、允许谨慎借 债以及依赖外债维持政权三个主要 阶段。清政府的外债具有很大的随 意性、片面性和被动性。
2019/2/12
《公债经济学》
7
1.2.1 “禁止借领外国资本”:驼鸟政策的破产
国际法10(外交领事法)
伊朗示威者冲击英国驻伊朗使馆 与警察发 生冲突
英国关闭驻伊朗使馆并要求伊驻英外交人 员离境
中美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二、领事关系法
1、领事机构的建立及其职务
领事是一国根据与他国的协议,派往他国 某一城市或地区执行职务,以保护派遣 国及其公民和法人在当地的合法权益的 人员。
使馆人员的派遣:派遣国正式任命馆长之 前,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就准备派出 馆长的人选征求对方的同意。一国有权 拒绝一个他认为不能接受的人为驻在国 的外交代表。
接受国得随时不具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 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职员为不受欢 迎的人员。
馆长到达接受国首都后,应拜会外交部长, 商定递交国书事宜。
领馆的组成:领馆人员分为领事官员、领 事雇员和服务员。
领事官员是指派任此职承办领事职务的人 员,包括领馆馆长在内。
根据《领事关系公约》领馆馆长分为四级, 领馆也相应分为四级。
领事雇员是指担任领馆行政或技术事务的 人员。
服务人员是指受雇担任领馆杂务的人员, 如司机、传达员等。
领事的派遣:领事由派遣国委派,并由接 受国承认准予执行职务。
第十讲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一、外交关系法 二、领事关系法
一、外交关系法 1、外交关系法概述
外交关系法,是关于外交关系的国际法原 则和规则的总和。
狭义的外交关系是指国家向他国派遣外交 代表或相互之间设立常设外交代表机关;
广义的外交关系还包括国家向国际组织派 遣常驻代表团和向国际会议派出代表团, 用谈判、会议或签订条约的方式,进行 交往、办理事务的关系。
派遣国应将领事委任书通过外交或其他适 当途径送至接受国政府。接受国发给领 事证书即是接受国准许的表示。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件-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导入新课
整体感知
【目 录】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 度的起源与演变
【课程标准】 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 演变;
【高考考情】
时间 2024 2023
地方卷
重庆·北魏均田令 (租调制) 广东·两税法的制度缺陷 湖北·元前期政府对江南经济较为宽待(两税法) 安徽·明代东南地区役银分摊 (一条鞭法) 北京·摊丁入亩
租庸调依赖于“人丁”——国家要控制人丁、户籍
增加赋税收入,巩固统治
两税法
问题2:唐中期为何转而实行两税法?特点是什么?有何影响?
历史解释
思考:比较唐朝的两种税制,思考两税法有何变化?
推行时间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征税形式
租庸调制
唐初 人丁 租、调、力役、杂税等 受田农民
一年 实物
1.简化了征收手续;
2.有利于抑制官员贪污腐败;
3.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发展;
影响:
4.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5.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6.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
变化趋势: 1.征税形式: 征税方式由实物税完全变成货币税; 2.人身控制: 人身控制进一步放松;
汉 魏晋
制度
特点
田赋、人头 赋役繁重 税、徭役
编户制度 舍地而税人
租调制 与均田制配合
发展趋势 P94思考点 1.征收标准:人丁为主 资产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2.赋役形式:
劳役地租为主 实物为主 货币为 主(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
唐 初期 朝 晚期
租庸调制 两税法
纳庸代役
3.征收种类:繁杂 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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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油、部分鸡产品、 啤酒、胶卷
• 录像机、放像机、摄 像机、数字照相机和 摄录一体机
• 针对关税配额外进口 一定数量棉花(新闻 纸已废除)
(二)出口税率
我国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 。国家 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 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 品征收出口关税。
第十讲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二、我国关税法律制度 三、我国关税的征收与管理 四、我国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一、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物
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包括进口关税和出口 关税。
课税对象: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 品的流转额。
实质:关税是一种流转税。
财政关税(收入关税):以增加国家财 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关 税,税率的制定应当适中或者较低。 保护关税: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 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对进口货物所征收 的关税。
3.从量关税、从价关税、混合关税 (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依据:征收的方法不同
从量关税(固定税):商品的重量、数量、长 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 从价关税: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征收。 混合关税(复合关税):同时采取从量和从 价征收的关税。 选择关税:规定从量又从价,选择其税额较高 或较低者为准的一种关税。 滑动关税(滑准关税):预先按照商品的价格 规定几档税率,当进口货物价格高时采用较低税 率,价格较低时则采用较高税率。
4.加重关税和优惠关税
依据:不同国家货物或货物输入情况差别
加重关税(歧视性关税):在征收一般 进口关税之外又根据某种目的加征的一种临 时进口附加税,一般针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 的国家进行。主要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 报复关税。 优惠关税:对于来自受惠国家或地区的进 口商品所使用的关税。包括最惠国待遇关税、 普通优惠制关税和特惠关税等形式。
我国目前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 20种,税率也较低。
三、关税的计税依据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是指为计算应纳关税税额而由海
关审核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为基础 = 货价 + 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
以完税价格计税,通常是到岸价格或离岸价 格。
4.涉外性强 是执行对外政策的工具。
5.征收机关特殊 征收的法定机关为海关。
(三)关税的分类
1.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依据:通过关境的货物或商品的流向 进口税:最主要一种,在货物或物品直接进入关境 或者国境时征收,或者在货物或物品从自由港、自由 贸易区或保税区、海关保税仓库等地进入国内市场时 征收。
(四)关税的历史沿革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开始征收关税 我国最早有关关税记载是周朝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关税变化经历的 三个时期:
1.1949-1979年:国家实行高关税政策 以保护本国产业;
2.1980-1992年:以计划经济为主,关 税形同虚设;
3.1992年以来:多次调低关税税率, 逐渐形成现行的关税制度。
二、关税法概述
关税法: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关税征收 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关税法律规范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 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我国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三、关税的税率 四、关税的计税依据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七、关税的减免
5.固定关税和协定关税
依据:一国能否独立自主制定税法 固定关税(自主关税):由一国政府独 立自主地制定关税率及有关关税的各种法 规、条例,并据以征收的关税。国定关税 一般高于协定关税。 协定关税(不自主关税):两个或两个 以上国家通过缔结关税贸易协定而制定的 关税税率。主要包括双边协定税率、多边 协定税率和片面协定税率。
关境VS国境
关境:一个国家的关税法完全实施的境域。 国境: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
国境内设有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 关境 < 国境 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 关境 > 国境
(二)关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特殊 仅对进出境的货物或者物品征收,这是关税
与其他税种的主要区别。 2.征税环节单一
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关境或国境时一次性征收, 不同于增值税。 3.计税价格特殊
具体适用规定参见《进出口关税条例》
2.税率水平
1992年我国的关税总水平约为42%,后经 过几次重大调整。2010年我国加入WTO承 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2010 年,我国的关税总水平由15.3%调整至目 前的9.8%。
3.税率计征办法
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都实行从价税,1997年 7月1日起部分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出口税:对从本国出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一般只 对具有垄断地位商品和国内供不应求原料品。
过境税(通过税):对从国外运经本国关境或者国 境运往第三国的货物征收。是重商主义时期的产物, 目前,在GATT中对过境货物除允许收取部分服务管 理费外,不得征收过境关税。(我国无)
2.财产税和关税
依据:征收的目的不同
一、关税的纳税人
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 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依法取得对外 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或 者其他社会团体。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该物品的所有人和 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推定为所有人的具体情形详见教材P210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进出境的各种货物、物品的流 转额。 货物 VS 物品(是否为贸易性)
货物:是指以贸易行为为目的而进出关境 或者国境的贸易性物资。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或者运输工具服务人 员携带的行李物品、馈赠物品、邮递入境以及 以其他方式进入关境或国境的属于个人自用的 非贸易性物资。
三、关税的税率
(一)进口税率
1.进口税率的设置 进口货物税率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最惠国税率 (2)协定税率(即曼谷协定税率) (3)特惠税率(即曼谷协定特惠税率) (4)普通税率 (5)关税配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