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及就业推荐表填写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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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仅供辅导员老师参考)
就业推荐表:
首先对推荐表做一个简要介绍: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中心统一印制,通过北京地区各高校,发放资格是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推荐表主要有如下作用:1、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即证明学生为计划内统招统分毕业生。2、是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的必备材料。3、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
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4、是毕业生毕业入职后由用人单位加入其档案中的必备文书。
就业推荐表填写须知:
1、必须由黑色签字笔填写,个人信息、社会实践、特长及能力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如
有欺瞒,出现就业事故,后果自负。
2、由毕业生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系部审核并加盖院系公章,再由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学院
就业公章。
3、在毕业生投递简历或参加招聘时,建议可先使用推荐表的复印件,以证明统分应届毕
业生身份,在确定接收单位后,提供给单位推荐表原件,由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执,返回
学校后再行签定就业协议书。
注意事项:
在就业推荐表中,有几项请注意:
学制:四年毕业时间:2011 年7 月毕业生培养方式:统分就业范围:全国联系人:辅导员老师姓名联系方式:辅导员老师办公电话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由教育部高校
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
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
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
寄单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
公章;学校意见,包含学校基本情况、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院(系、所)意见由系部填写及加盖公章;就业部门意见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并
加盖公章。
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1、全部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而且就业协议书为压感纸,切忌在其上方垫物书写,并在填写就业协议书时三页对齐;
2、学制:四年毕业时间:2011 年7 月毕业生培养方式:统分联系人:辅导员老师姓名联系方式:辅导员老师办公电话通信地址:学校地址
3、毕业生意见为毕业生对其就业单位的确认,毕业生本人签字有效。
4、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学生在确定用人单位后,领取就业协议书,并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由系内审核加盖院系公章,然后交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并加
盖公章,再返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如协议已为合格可派遣协议,则加盖学院就业指
导中心公章,毕业离校前统一办理派遣手续。(或是在院系加盖公章后,如用人单位先行出
具接收函,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接收函有效时,加盖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再发至
用人单位。)
5、就业协议书要妥善保存,勿折损、勿挤压。
注:以上内容仅供辅导员老师参考,如有错误,请指正;如有疑问,请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