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包括临时用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三、职责

1 HSE部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编制公司主要防护用品计划;会签各单位增补的或临时性的防护用品计划;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配合采购部做好市场调查,参与落实供货单位。

2采购部为公司防护用品采购供应部门。负责执行公司防护用品计划,组织市场调查,落实供货单位。

3 各部门负责劳动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同时要认真督促、检查职工严格按安全管理的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四、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1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购买国家定型的产品,具有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等资料。同时遵循安全实

用,兼顾美观大方的原则:

具体种类品种范围主要包括:

a.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b.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c.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防冲击护具、防化学眼镜、防酸碱面罩等。

d.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耳塞和耳罩)。

e.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纯棉或防静电织品)、阻燃防护服。

f.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鞋,胶鞋,安全鞋(靴)等。

g.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含差速式自控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安全绳。

h.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2易耗品(小劳保)由各部门按照具体需求在保证满足各类岗位劳动防护的需要的前提下制订计划报HSE部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3防护用品发放须建立档案,职工个人凭《安全作业证》领取防护用品,并在《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登记。

4公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绝缘手套等)须建立《防护用

品管理台帐》,各部门指定专人领用发放和保管。

5防护用品按岗位(工种)发放,职工改变岗位(工种)须经人事部确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改变后的岗位(工种)发放防护用品;从事多岗位操作的职工,按人事部确认的基本岗位,由HSE部确认其工作岗位需发放的防护用品。

6新进厂职工(包括临时用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7 发放标准和使用要求

7.1 按照直接生产操作人员高于行政人员的原则进行防护用品的发放。

7.2 生产人员的工作服质地必须由纯棉或防静电织品制作,工作服按照季节分为夏季工作服、春秋工作服和棉工作服,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工作服每年各发放一次,棉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次。

7.3焊工的工作服为帆布面料,工作鞋为防砸安全鞋。

7.4 安全鞋:

a. 任何员工进入工地或生产区域,均需要穿着安全鞋。电气操作、电气仪表检修等人员的工作鞋为防砸绝缘鞋,其余人员为防砸防刺穿安全鞋。

b. 员工报到后,填写“出库单”,去劳保仓库领用相应型号的安全鞋一双。

c. 安全鞋的使用期限为:一线岗位(生产运行部、设备管理部、技术部等)员工每12个月换发一双(以上从事事务性工作人员除外),其它岗位员工每24个月换发一次。

7.5 防护眼镜:

a. 任何员工进入工地或生产区域,都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

b. 员工报到后,填写“出库单”,去劳保仓库领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接触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可使用防化学眼镜。

c. 防护眼镜每二年更新一次,以旧换新,旧品由HSE部统一安排处理。

d. 由于医疗需要而需要佩戴隐形眼镜的,出示医疗单位证明,可使用化学护目眼罩。

7.6安全帽:

a.任何员工进入工地或生产区域,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生产操作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向材料仓库领取相应颜色的安全帽,自行保管使用。

b. 为便于管理,安全帽颜色做如下规定:安全部门和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为红色;操作人员为白色。安全帽前部标识本公司厂徽、后部为编号。

c. 贵宾用帽由行政部保管,贵宾来厂参观时,由带队人向行政部申请,用完后归还行政部保管。

d. 工程承包商按照国家规定自行配备有单位标识的安全帽。

e. 安全帽每30个月更新一次,以旧换新,旧安全帽由材料仓库回收由品安部安排统一销毁。

7.7 耳塞和耳罩

在产生噪音的或其它噪音超过85分贝的区域必须使用耳塞或者耳罩,噪音岗位配发的耳罩以旧换新,耳罩1付/2年。耳塞分两部分:一部分发至岗位人员;另一部分存放在控制室的安全器材箱内,供紧急状况时使用。耳罩可放在维修工具箱内,供维修人员使用,或存

放于控制室安全器材箱内,供操作人员或其它人员需要时使用。劳保仓库应备有耳塞以备用。

7.8易耗品(小劳保)和特殊劳保的发放品种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计划,报HSE部会签,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7.9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经HSE部验收合格后进入劳保仓库保管,仓库内应备有常用的易耗劳保。

7.10装置大检修期间需增加防护用品的,由所需部门负责提出计划,报HSE部会签,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7.11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须掌握其防护功能和使用方法,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使用。

7.12 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由领用部门或领用人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和维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应及时报废和销毁。

8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和报废

8.1防护用品提供给在岗职工,供在岗职工本人使用;防护用品(除以旧换新的品种除外)因使用和保管不当在使用年限内需更换的,由领用者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和HSE部核准后方可重新领用,且个人需承担50%的费用,因丢失而重新补领的,个人承担75%的费用。

8.2公司对未到使用期限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超过有效期限或防护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损坏的应予以报废和更换。实行以旧换新的品种主要包括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眼部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毒用具等。

8.3 因工作原因造成防护用品损坏需要更换领用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HSE部核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更换或补发。

8.4未满合同期主动离职的员工,离职时应支付未完成服务期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补偿费,支付原则如下:

a. 未使用过的劳动保护用品可直接退还HSE部。

b. 领用期未满三个月的,支付75%费用。

c. 领用期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50%费用。

d. 领用期超过一年不到使用期限的,支付20%费用。

8.5 HSE部负责联系劳动保护用品的回收和处理。

9劳动保护用品的日常管理

9.1各部门应对员工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执行要求: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且扣好帽带。

9.2 各部门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台帐,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登记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台帐》。台帐应及时更新,且每半年报HSE部复核。

9.3员工内部调动,应同时将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卡》转入调入部门,由调入部门发放防护用品。已在原部门登记但未发放的,由原部门发放。

9.4员工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含事病假、工伤、学习等)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当季度劳动保护用品;超过半年的,停发所有劳动保护用品,待复工后重新发放。

5 相关文件

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651-2008

5.2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

6 档案

6.1劳保用品发放台账

6.2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台帐

7 附件

7.1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HSE部

2010年6月10日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

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 职安部职责: 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职责: 2.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职责:

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职责: 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

15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安全与员工健康保健工作,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3.引用标准 GB28001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编制自有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公司本部劳动保护用品和费用发放的计划;组织自有员工体检工作;负责费用的发放,负责组织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2物资部根据行政部编制、工程管理部审核的计划;负责总部的劳保用品、防 暑降温和防寒用品的采购、发放。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行政部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监督检查物资部 的采购发放过程,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制度的贯彻实施。 4.4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动保护及未成年工的使用。 4.5项目经理部负责自有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劳动保护工作。并协助公司作好自有员工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对本项目分包方员工身体健康、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5、程序 5.1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要求 5.1.1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按规定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1.2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1.3每一位员工在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设施。 5.1.4所有员工都应接受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按照“三定一落实”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危险。 5.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成年工。 5.2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2.1所有员工都必须了解并熟悉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并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程、规范与标准。 5.2.2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二、总则 2.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

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三、职责 3.l办公室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2办公室制定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同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果购、保管和发放。 3.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4.1办公室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4.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人证明,到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4.3员工变换工种,凭“变换工种教育” 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公司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仓库。 4.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4.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4.7员工调出公司,要按规定到公司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五、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5.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5.2工作服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人力资源部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劳动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3.5《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3.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3.7 《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8《甘肃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3.9《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 4. 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4.1.1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制定、修订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工作; 4.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核、质量监督和建立发放台帐工作; 4.1.4 负责组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从业前的体检、在岗期间、离岗后的体检,按规定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工作。 4.2 设备技术部 4.2.1负责组织制定改善劳动条件、治理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对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2.2 负责进行工作场所有害、有毒物质的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监督检查集体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 4.3 物资采购部 4.3.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质量保证工作。 4.4 党群工作部 4.4.1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保护员工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利。 4.5 各部门 4.5.1 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登记、维护、管理和使用宣传和监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保健待遇规定和要求 5.1.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待遇。保健待遇分甲、乙、丙、丁四个标准(见附件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企业劳动防护管理制度(2018年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今天国际项目部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

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5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4.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4.8、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

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确保在工作中的风险无法用工程或其他方法进行有效控制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轮台作业基地。 3职责 3.1 QHSE管理部门 a)负责本文件的制修订、解释和指导。 b)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c)配合供应链部门参与对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评审。 d)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技术标准。 3.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a)负责对各单位各工种岗位的认定。 b)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c)负责制修订劳保相关管理规定。 d)负责汇总员工对劳保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改进。 e)负责对劳保采购、验收、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供应链部门 a)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办管理,组织编制购置计划,实施采购。 b)负责组织对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评审。 c)协助各单位进行劳保用品的存储和发放。 3.4 使用部门 a)负责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

b)负责编制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年度预算。 c)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培训并检查其使用情况。 d)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发放和使用管理。 e)负责建立本基地劳动保护用品台帐与相关基础资料。 3.5 直线领导 a)监督检查本部门全体员工和在管辖范围内的承包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 b)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配备情况。 3.6 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商) a)掌握劳动保护的基本知识,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 b)有责任干预没有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任何人员 4管理内容 4.1 劳动保护用品采办要求 a)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采购。 b)国家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采购时应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采购,确保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 劳动防护 4.2.1 头部保护 4.2.1.1 头部保护的使用 a)经风险评估需佩戴安全帽的区域,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帽,禁止使用金属安全帽。 b)在办公室、生活区等地方作业,如果有落物、撞击或摔倒等风险,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帽。 c)在其他任何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地方都要戴安全帽。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是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独山子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Q/SY DS G 528-201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内容及要求。规定了员工个体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防火(冷)服、化学防护服、射线辐射防护服、电弧伤害防护服等特殊劳动保护用品配置、使用、维护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选用标准》 GB/T 11651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18664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8958 《生产作业现场应急物品配备规范》 Q/SY 136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Q/SY 17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a) 组织制订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 b) 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审批、下达集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对各单位零星劳保计划进行审批; c) 审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d) 负责公司内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并负责审查进入公司的外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e) 对公司发放的各类防护用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f)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公司物资采购部是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a)按发放标准汇总年度大劳保防护用品采购数量,并按照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下达采购计划组织实施;

b)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的审批工作; c)负责建立员工个人“劳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发放制度; d)负责公司各种劳动防护用品框架协议的签订。 3.3 公司工会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使用进行监督。 3.4 公司财务处是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a) 负责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费用的审核,保证资金的支出; b) 按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检查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情况。 3.5 供应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以及报废防护用品的回收、处置工作。 3.6 直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单位零星劳动保护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单位特殊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和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制度在本单位的执行。 3.7 各气防站负责指导、培训本单位特殊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协助本单位安全部门开展相关统计、分析、协调等工作。 3.8 直属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汇总、统计、上报。 3.9 职工医院现场医疗急救站负责现场医疗急救包的监督检查及急救包内物品配置。 3.10 直属单位基层车间负责本单位零星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劳动保护的领用并分配和管理特殊保护用品,组织正确使用、维护和检查,并建立发放记录。 3.11 各作业场所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维护和检查特殊个体保护用品。 4 管理流程(见附录A)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 5.1.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或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员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护品。 5.1.2 为员工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定应符合《劳动保护用品选用标准》第5章的规定。 5.1.3 为员工配发的防护服及款式,应符合安全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要求,区别不同专业、工种,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上岗操作。 5.1.4 劳保服装在上衣左胸应有中国石油标识,中国石油标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的规定。 5.2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范围,遵循《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的要求。 a) 在强烈辐射热或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b) 有灼伤、烫伤、电击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危险的操作。 c) 接触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粉尘及噪声等有可能引发中毒、窒息,慢性职业危害的工作环境。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更好的保证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欧意德动力集团变速箱厂所有人员。 3 劳保用品管理 3.1 劳保用品是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公司为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的必需物品。 3.2 劳保用品是预防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一项辅助性措施。公司在按标准为作业人员配置劳保用品的同时,还必须从设备改造、工艺改进、环境改善及污染治理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险及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3.3 劳保用品是公司发给作业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必需物品,作业人员在生产(工作)时必须正确使用,不得擅自修改式样、涂改标志、漂染颜色或将劳保用品转让他人。 3.4 劳保用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方规范,特种劳保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 3.5 与本制度配套实施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年限和标准》(附件1),应当遵循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有效期限的原则,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工种生产作业劳动防护的实际需要进行制定和调整。 3.6 生产管理部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制定与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并根据管理规定监督考核。 3.7 采购部是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保管归口部门,负责按照生产管理部下发的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入库、发放工作。

3.8 按月领取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时间应在每月初1日—5日之间(遇到节假日可延期发放时间),其他时间不予以发放。各单位在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由单位经理/主任签字方可领用,不允许替领、冒领,各部门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分发给员工本人时,需有员工签字。 3.9 各部门除因生产需要领用手套外,其他原因需领手套时,必须经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一次性供给。 3.10 因特殊原因(如当月增加产量等),有关单位需增领劳动保护用品时,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方可领用。 3.11 因当月任务削减,但其部门劳动保护用品已发放,发放超出部分,从次月劳保用品中扣除。 4 劳动保护用品的资金来源 4.1 按控股集团工作服购置的标准(二年一周期),员工工作服购 置款不发给个人集中使用,在财务部设立工作服基金科目,依据集团《劳动保 护用品管理制度》,统一制作、发放、管理、使用。 4.2 工作服基金使用审批流程。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工作服使用周期提出需求计划,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由主管生产副总会签,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作抵扣处理。 5 劳保用品计划及审核 5.1 各部门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向生产管理部提出下一年度劳保用品的需求计划。 5.2 生产管理部根据需求计划,编制下一年度的劳保用品采购预算,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批,落实费用预算,并由采购部负责做好采购安排。 5.3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劳保用品出库登记表》(附件2)并按配置标准审核作业人员领用劳保用品的使用期限。不得任意扩大、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女职工劳动管理。 3.内容 3.1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 3.2 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因此停薪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必须延续到孕期、产假和哺乳期满)不得以女职工上述生理特点为由,将其转为待聘、编余人员或辞退。 3.3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4 月经期保健 (一)宣传普及月经卫生知识。 (二)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量过多者经合同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证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3.5 孕期保健:

(一)倡导已孕女职工到社区医院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建卡率要求达95%以上,怀孕3个月开始填写保健卡,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率要求达90%以上。对高危孕妇,公司将配合医院严密观察和监护,使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100%。 (二)对妊娠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合同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三)对妊娠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至2小时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并不得安排从事加班劳动。 (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对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6 产期保健 (一)女职工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当地政府有规定并优于本办法的,也可执行当地政府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原有福利待遇。 (二)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以上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3.7 哺乳期保健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需亲自哺乳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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