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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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第一章总则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³)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19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建筑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测算的统一规范。

这些规则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等。

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量计算主要包括工程总量计算和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两个方面。

工程总量计算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总体计算和评估,包括建筑面积、体积、长度等指标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分部分项进行独立计算,包括各个构件、设备、装饰等的数量和规格确定。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提供了详细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包括测量精度要求、计算公式、计量单位等。

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和设计图纸,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量取和计算。

此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还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分类和编码系统,以方便工程量的管理和统计。

根据规则的要求,每个项目都会被赋予唯一的编码,方便对工程量进行识别和跟踪。

总之,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建筑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依据。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txt吃吧吃吧不是罪,再胖的人也有权利去增肥!苗条背后其实是憔悴,爱你的人不会在乎你的腰围!尝尝阔别已久美食的滋味,就算撑死也是一种美!减肥最可怕的不是饥饿,而是你明明不饿但总觉得非得吃点什么才踏实。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 引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制定的一套统一的计算规则,用于确定建筑工程项目的预算工程量。

本文档旨在介绍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相关内容。

2. 术语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建筑工程:指建造、改建、扩建和装修各类建筑物的工程。

•预算工程量:指用于编制建筑工程项目预算的工程项目数量。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指国家统一制定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筑工程预算编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3. 工程量计算的一般要求工程量计算的一般要求如下:•完整性:工程量计算必须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确保计算结果准确。

•一致性:工程量计算要保持统一的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以便于比较和评估不同项目的工程量。

•梳理性:工程量计算要按照工程项目的结构,将各个部分的工程量分别计算,并进行合理的归纳总结。

4. 工程量计算的具体规则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预算的工程量计算可以按照以下规则进行:4.1 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础工程量计算:计算建筑物基础的混凝土用量、钢筋用量等。

•梁柱工程量计算:计算建筑物的梁柱用量,包括混凝土用量、钢筋用量等。

•楼板工程量计算:计算建筑物的楼板用量,包括砖混结构的砖用量、混凝土楼板的混凝土用量等。

4.2 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电气工程量计算:计算建筑物的电气设备用量,包括灯具、开关插座等。

•水暖工程量计算:计算建筑物的水暖设备用量,包括水龙头、马桶等。

4.3 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墙面装饰工程量计算:计算墙面装饰材料用量,包括瓷砖、壁纸等。

•地面装饰工程量计算:计算地面装饰材料用量,包括地板、地毯等。

•天花板装饰工程量计算:计算天花板装饰材料用量,包括吊顶板、吊顶灯等。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995(完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995(完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第一章总则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³)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1. 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计算顺序:应按照施工顺序进行,先地下,后地上;先结构,后装修;先主体,后屋面、楼面、地面;先室内,后室外。

(2)计算规则:应按照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

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1. 土方工程量:应根据土壤类别、施工方法、开挖深度等确定。

2. 石方工程量:应根据岩石种类、风化程度、开挖深度等确定。

3.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考虑土壤类别、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选择计算方法。

(2)应考虑土石方类别、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选择施工机械。

(3)应注意土石方平衡调配,避免浪费。

三、桩基工程量计算规则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应根据设计要求、桩长、桩径、桩数等计算。

2. 灌注桩:应根据设计要求、成孔方法、桩长、桩径等计算。

3. 桩基工程量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考虑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因素,合理选择桩型和施工方法。

(2)应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合理布置桩位。

(3)应注意桩基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

四、砌筑工程量计算规则1. 砖墙: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墙厚、砖规格等计算。

2. 砌块墙: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砌块种类、墙厚等计算。

3. 砌筑工程量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考虑施工工艺和材料等因素,合理选择砌筑方法。

(2)应注意墙体平整度和垂直度的控制。

(3)应注意砌筑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

五、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1. 钢筋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钢筋种类、规格、长度等计算。

2. 模板工程量:应根据混凝土构件的形状和尺寸,确定模板的规格和数量。

3. 混凝土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等计算。

4. 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考虑施工工艺和材料等因素,合理选择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

(2)应注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保护层厚度控制。

(3)应注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1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1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995(完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995(完整)

《全国统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第一章总则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³)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 (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室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工程施工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工料标准、设备台班工价、施工方法等,经计算、核准后形成的工程项目的材料、劳动、机械设备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数量和价格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是建筑工程预算的核心,其准确性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和计划的执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为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量计算基本原则1.按照合理、科学、经济的原则进行工程量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工程量计算,遵循工程造价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3.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施工特点,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进行工程量计算。

4.工程量计算中应注意材料和设备的挂接以及施工方法的选择,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施工需要。

二、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内容1.建筑工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包括建筑物的地下或地上建筑部分,如基础、主体结构、外墙、屋面、吊顶、地面、隔墙、梯间、阳台、楼梯、室外台阶、门窗、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装饰等。

2.安装工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包括给水、排水、燃气、暖通空调、电气、弱电等安装工程的计量。

3.其他工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包括消防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等。

4.工程量计算涉及到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包括按面积计算、按长度计算、按体积计算、按重量计算等。

三、工程量计算的程序1.制定工程量计算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和量清单计价定额,制定合理的工程量计算方案。

2.拟定工程量计算项目: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工程量计算项目的范围和计算单位。

3.进行工程量计算:按照工程量计计算项目的要求,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进行工程量计算,并记录计算结果。

4.核对工程量计算结果:核对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计算结果无误。

5.编制工程量计算表: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材料、劳动、机械设备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数量和价格。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
4条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³)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条屋面上部优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条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p.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家住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条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995(完整)【范本模板】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995(完整)【范本模板】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第一章总则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³)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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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米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二章建筑工程量及面积计算规则
1.凡是按平方计算的量:不管是民建或者工建都以图纸轴线计算平方量,空洞小于1㎡不扣除平方量,大于或者等于1㎡应扣除平方量;
2.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木工装模板量应按实际平方量,但梁和柱交接处应扣除梁头平方量;
4.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纸实际量计算。

5.钢筋工程量:按图纸实际量计算。

5.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外的,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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