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活委员会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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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职工生活委员会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生活管理委员会在员工与后勤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生活委员会是对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形式的完善和补充。该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加强对公司员工生活后勤(包含吃、住、行、医、娱、教等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的监督,为职工反映生活方面合理诉求提供渠道,并督促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职工意见能合理采纳、整改情况能及时公开,促进公司后勤服务管理水平和民主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第三条工作原则: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分层管理,分步实施。

第四条生活委员会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发挥参与、协调、监督和正确引导作用,为营造员工队伍和谐稳定氛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生活委员会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活委员会人员产生及人员组成:

(一)职工生活委员会委员由各分工会民主推荐产生的职工代表及工会办公室成员、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团支部书记、相关部门行政责任人等有关代表组成。涉及职工相关重要福利政策制定和修改的讨论会,可扩大到其他职工代表参加。

(二)生活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由生活委员会经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负责对生活委员会工作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上报。

第七条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委员任期原则上与职代会同步,换届需通过职代会进行。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因生活委员会中个别成员岗位变动或无法胜任工作,应由工会召集职工代表讨论决定进行个别调整。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生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负责制定和完善生活委员会管理办法,组织和协调对公司后勤服务管理的监督、评价、督查整改等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召开生活委员会例会和临时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向公司工会、党委和公司领导进行工作汇报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生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代表员工对后勤管理工作进行询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代表公司员工对公司后勤服务工作参与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参加职工生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四)有代表公司员工对后勤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五)有代表公司员工对后勤管理工作发表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各有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在工作中发挥组织、沟通、协调、监督作用。

总经部负责落实解决关于用餐、交通安排、厂区住宿、职工现场医疗救护等方面的职工意见,并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人资部负责落实解决关于社保、岗位、培训和劳保福利等方面的职工意见,并及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纪检监察部负责对后勤管理中发现的腐败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管。

其他行政部门有责任配合生活委员会做好调研、整改、解释、积极引导等工作。

第四章工作形式

第十一条生活委员会成员通过深入群众走访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倾听、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后勤保障现状进行评价分析。

第十二条本会工作形式:

(一)现场检查:生活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对食堂餐饮管理、职工通勤车管理、职工公寓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问卷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就生活后勤等有关问题在员工中开展问卷调查。

(三)意见登记:对员工的投诉或建议及时进行登记和处理,要求实名制登记。

(四)定期评估:每月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填制《工作处理统计单》。由各分工会员工代表对吃、住、行等主要情况进行评估,填制《通勤车服务质量评估表》、《住宿服务质量评估表》、《用餐服务质量评估表》。

(五)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委员会工作例会,会议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反馈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映职工意见和诉求、讨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对下次检查考评工作进行部署。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可以解决的问题,由生活委员会对解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会议讨论不能解决的问题,最终形成报告提交公司办公会讨论解决。经工会办或生活委员会一半以上成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年度述职:生活委员会应在下一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上就上一年度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第十三条员工遇到生活后勤方面的问题应先向后勤管理部门有关联系人反映(详见《后勤服务联系电话》),如需跨部门协调、难以解决或共性问题等,可向生活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反映。工会办根据生活委员会发现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工作联系单》,生活委员会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对于在规定期限未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的部门或在复查中发现工作未达要求的部门,生活委员会有权向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月度考核建议。重大问题由生活委员会讨论达成一致后,经工会报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第十四条公布后勤服务有关联系电话,便于员工及时联系处理有关问题。在公司邮件系统设立“员工意见”邮箱,设立“金电之家”QQ群,设立生活委员会投诉热线电话,接收员工投诉及建议。生活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的内容需指定专人进行记录、汇总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生活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纪要、问题处理反馈结果等均需挂厂务公开栏和政工网“工会之家建言献策”栏目,接受员工监督。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生活委员会成员应根据统一部署和要求,参加检查小组现场考评工作和例会,应秉承服务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和生活幸福指数的原则,做到尽职履责。

第十六条生活委员会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以理服人,避免与后勤管理工作人员发生直接冲突。

第十七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生活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因公报私、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十八条生活委员会成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联席例会时,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组长请假,不能书面请假时,先用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之,回厂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连续三次不能参加或完成生活委员会交办事务或会议的成员,考虑进行改选。

第十九条工作过程中必须注重效率,对广大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反馈信息必须认真听取,并及时汇报和商讨解决的方案措施。应将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及时准确公布,不得随意拖延。

第六章资料归档

第二十条生活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形成的评分表、评价分析、会议记录、整改通知等文字性资料统一归档工会办民主管理台账,由专人进行保管,保存年限至少为两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XX公司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与公司原有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工作联系单

2.工作处理统计单

3.通勤车服务质量评估表

4.住宿服务质量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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