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
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最新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
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 个月。
5.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
6.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流动党员教育规章制度.doc
流动党员教育规章制度_共4篇1。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一)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点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受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二)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
其中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工)委按规定登记发放,作为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刷,并加强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刷。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党(工)委负责发放。
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党(工)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
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五)《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工作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五化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各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对流动党员的姓名、入党时间、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专门登记,实行有效管理。
同时要做好流动党员临行前的教育工作,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与每位流动党员进行“一对一”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外地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及时传达支部重要工作,寄送学习材料。
村里如有重大决策和问题,事前要给外出党员发信说明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事后向他们通报结果。
3、流动党员外出后要自觉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月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本人思想、工作及所处地址变动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外接触面广、掌握信息多的优势,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
4、流动党员回村后,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对其进行回访,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并上报组织办备案,作为年终评议时的依据。
5、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家乡社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二、流动党员学习管理制度1、各党支部要根据党总支制订的年度学习纲要提出具体的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2、各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发放学习书籍和材料,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要进行不定期调查摸底。
3、流动党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确定一名专人负责联系先进性教育学习培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上的难事。
4、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工作有成效,并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
三、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1、流动党员应通过所在地党组织生活会,每月认真负责地、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同时也要向原支部进行书面汇报。
2、思想汇报内容一般为: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XX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XX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外出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三、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四、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街(镇)党(工)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五、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
六、外出党员和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七、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八、流动党员在流入地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九、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 ___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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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一、双重管理制度1、对流动党员实行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重管理模式。
2、流出地党组织应督促流出党员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跟踪查访、实地看望,征求其对家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向他们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并通知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3、流入地党组织应主动接纳流入党员,将流入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组织参加党内生活和相关社会活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其现实表现情况。
二、报告登记制度1、党员不论流进还是流出,均应向党组织报告登记,未及时登记的,过后及时补报,有变化的应随时申报变化后的个人信息。
2、流出党员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流向、原因、时间及联系方式后,流出地党组织应详细登记造册,并视具体情况为其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3、压滤机滤布厂家党员流入后应凭党员身份证明文件就近到流入地的党组织报到。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党员的身份进行确认后,要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对其基本情况、从业单位、暂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
4、流出地、流入地的组织、公安、计生、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为流动党员办理相关证照时,必须核实其党员身份,是党员的要注明政治面貌。
5、流动党员每年要将党员活动证送交流出地党支部审验一次。
三、目标管理制度1、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强化流动党员的责任。
2、流动党员目标管理方式以签订责任状为主,也可设立责任牌、示范岗等。
3、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范围包括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爱科重教、移风易俗、帮穷解困、致富带富等方面。
4、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定期对流动党员落实目标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奖惩兑现、评先评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四、定期汇报制度1、流动党员每季度向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汇报一次。
2、汇报以信函、电话、面谈、在线聊天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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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三、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局党组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4、教育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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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制度1、流动党员在外出前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流出地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基本情况利用党内统计信息系统建档立案。
3、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动态掌握辖区内流入和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日常教育管理情况、生活就业情况以及服务需求等,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
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制度1、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2、设立网络服务窗口,为流动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或其他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3、专用电话号码或服务网址要向社会公开,并在电信部门登记。
4、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受理流动党员的咨询服务电话。
5、建立本地区党务工作基本业务信息目录,畅通与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各大系统、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公安、劳动、民政与社会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渠道,以便及时受理流动党员咨询,为流动党员提供有效服务和帮助。
6、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的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可与同级党委组织部或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设立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合并使用。
流动党员远程教育制度1、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开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栏,开展网络咨询和服务工作。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流动党员登记制度一、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的方式。
党组织要安排流动党员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式二份)。
二、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递一份《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便上级党委掌握流动党员的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帐。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也应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实现流动党员的信息化管理。
三、党员返回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其在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参加党的活动的情况,返回后再流动的,党组织应撤销其登记,并在台帐备注栏内说明。
四、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要认真查验其有效证件后,将其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
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及时更 __员流入和流出台帐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党支部要确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本支部流动党员的联系员,每人可联系1-10名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络与沟通。
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向联系员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联系员要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工作、学习和活动情况等通报给外出务工党员,使他们能够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征求他们 __,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不能随意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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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流动党员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登记和发证制度。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
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2、行前教育制度。
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
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联系人制度。
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
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4、学习制度。
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5、汇报制度。
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
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
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6、交纳党费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7、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乡镇流动党员规章制度_共4篇.doc
乡镇流动党员规章制度_共4篇1。
镇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一、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记载清楚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实行有效管理。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的思想和打工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每个支委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支部每季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支部书记每季度汇报一次党员管理情况,若有党员工作单位变更等事项,则党支部分别作调整登记,并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管理情况总结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四、流动党员有责任和义务为锦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五、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锦丰建设和家乡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2。
镇流动党员学习规章制度一、党总支制订年度学习纲要,各支部要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二、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1、每月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
2、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以及重大问题,开好民主生活会)。
3、每半年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措施,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4、每季度一次党课(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等教育,不断提高党的思想觉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工作有成效。
3。
镇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使流动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中央和省、地、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外出超过六个月并有固定地点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流入地。
三、党支部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账》,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有关材料,发现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按一会四评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发展党员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为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政法委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九项制度,具体如下:一是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
党支部在党员流动前要将其流向和联系办法等进行逐项登记,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二是建立流入党员管理台帐制度。
流入地党组织为流入党员建立台帐,详细登记流入党员的基本情况,确定一名经常联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编入当地党组织,让其参加当地的组织活动。
三是建立流动党员行前教育培训制度。
党组织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行前教育,让其要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的联系,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发挥作用。
四是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流动党员由班子中的党员或明确其他党员负责联系,联系人应保管记录好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每季度向支委会进行一次汇报,在召开党员大会时要向党员大会通报。
五是完善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不同情况为流动党员设立相应岗位,明确职责。
六是建立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制度。
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交纳,特殊情况可以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七是建立走访制度。
外出党员返回期间,党组织要到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八是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至少每季度应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联系人要经常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及时反馈支部意见,给党员指出不足,帮助其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是建立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
支部书记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流动党员是指在组织关系所在地改为在居住地继续履行党员职责的党员。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保证其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活动,促进党员队伍的活跃和凝聚力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流动党员应该坚决按照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对党忠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
第三条流动党员应当自觉向组织和党员之间建立联系,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接受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党纪党规,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四条组织流动党员,应当根据党员的性质、工作性质和流动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组织管理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迁移,应当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制度的规定办理,及时办理组织迁移手续。
第六条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向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有关材料,确保流动党员了解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的情况。
第七条对于履行组织转接手续的流动党员,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向其发送组织关系迁移函,并安排党费交纳情况。
第八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其流动情况,并按照要求与流动党员及时联系。
第九条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应当每年对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合理调整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
第十条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和居住地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由双方党组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申请协调。
第三章活动参与第十一条流动党员应当及时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组织的集体学习、组织活动等,积极参与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居住地党组织应当为流动党员提供充分的学习、交流和参与活动的机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他们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流动党员应当按照组织要求,参加党的各类组织生活,如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民主评议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电子版(四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电子版(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任务1、挑选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有较高威信和____协调能力的正式党员为流动党员的联络员,并备案。
2、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活动情况和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党员的流动情况,并及时向场政工办汇报、备案,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政工办上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3、____开展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各种____活动,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本支部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4、鼓励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活动,为团场、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按时向政工办汇报本支部流动党员的动态及学习工作等情况,搞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二)流动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1、坚持__基本原则,服从__领导,维护__利益,贯彻执行__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党员与职工思想交流,不断加强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的联系、密切流动党员与职工之间和流动党员与____之间的关系,强化____建设,增强__凝聚力和战斗力。
2、接受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由党总支统一安排实施,包括__理论知识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先进经验介绍、吸收和培养非党同志加入____的方法程序等。
3、接受党支部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协助党总支、党支部认真分析和研究在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工作任务、工作特点、思想动态等,掌握工作方向。
具体做好联络工作的上通下达,不脱节、不推诿、不扯皮,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团队精神。
4、流动党员联络员在工作中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____上听从领导、听从指挥,敢于同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
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或上级____汇报,帮助解决。
使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一切____事件的发生。
5、流动党员联络工作情况应当经常通过电话、传真、____、信件等方式向政工办反映汇报;对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上报;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交情况反映;年终要对本年度的党群联络工作作出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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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党支部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记载清楚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实行有效管理。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本人的思想和打工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每个支委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支部每季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支部书记每季度汇报一次党员管理情况,若有党员工作单位变更等事项,则党支部分别作调整登记,并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管理情况总结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四、流动党员有责任和义务为锦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五、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锦丰建设和家乡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XX镇流动党员学习制度一、党总支制订年度学习纲要,各支部要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行。
二、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1、每月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
2、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以及重大问题,开好民主生活会)。
3、每半年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措施,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4、每季度一次党课(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等教育,不断提高党的思想觉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工作有成效。
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主要内容流动党员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流动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同时相应地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建立一定的奖惩约束机制一种管理手段。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办法1、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2、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3、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3)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3)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4)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1)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在地有关党组织。
(2)无固定地点,党员跨省、市、县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基层党委应给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学生流动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并按规定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受地域限制等条件限制,无法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至少每半年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或通过其他形式与党组织保持联系,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这,均被视为自行脱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提供流动期间个人在工作单位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所在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三)自报实际收入,按照党费缴纳的规定标准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一般应有党员个人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或补交但预交或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临时就业单位或通讯地址变动后,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告。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三
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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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动党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
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
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
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的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
履行请假手续。
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
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
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
核一次。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
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
村党支部管理,并报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
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
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支部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
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
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
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
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
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
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
正式党员应在其组
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
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
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
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地党支部每年
审核一次。
(一)党支部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
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支部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
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三)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六)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七)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接到原所
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
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
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
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
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八)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九)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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