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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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绿化公路,规范管理,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畅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坚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优先原则。

第三条公路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

第四条公路环保管理工作分级负责,由国家、省、地、县四级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各自职责。

第五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支持体系,制定公路环保发展规划,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第六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风险点,强化风险管控。

第七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监督。

第八条公路环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保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培养环保习惯。

第二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环保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周边土壤、水源、大气等环境的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公路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绿化、治理、保护等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第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处置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对环境污染、破坏公路绿化等不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沿线卫生管理工作的督导,保障公路沿线卫生环境的整洁、有序。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车辆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的卫生管理对保障驾驶员、乘客和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

有效的能够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提升行车舒适度,保障驾驶员的健康,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以下是关于车辆卫生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措施:一、车辆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1.1 目的:为了维护车辆卫生,保障行车安全和乘客健康,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司和个人所有的营运车辆。

1.3 责任主体:公司负责设立卫生管理小组,具体卫生工作由该小组负责。

二、车辆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2.1 车辆卫生检查:定期对车辆进行卫生检查,确保车内环境清洁卫生。

2.2 卫生工具配备:车内必须配备手消毒液、纸巾、垃圾袋等卫生用具。

2.3 保洁人员:安排专人负责车辆卫生保洁工作,定期进行卫生清洁。

2.4 垃圾处理:将车辆内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车内整洁。

2.5 传染病防控:对传染病高发季节,加强车内通风,进行定期消毒。

2.6 突发事件处理:如发生呕吐、便溺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清理消毒。

2.7 窨井修理:车辆座椅下方的座椅底座为窨井,请勿将车内废弃物随意放置至窨井。

2.8 车辆内外清洁:车辆外观要保持清洁,车内地板、座椅、扶手等部位要定期清洁。

2.9 驾驶员卫生:驾驶员要做好个人卫生管理,随时保持清洁。

2.10 消毒杀菌: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杀菌,特别是对常接触乘客的部位。

2.11 废弃物处理:垃圾应分类处理,有害垃圾应特殊处理。

2.12 客人服务:在车内提供良好的服务,注意礼貌待人。

三、车辆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3.1 卫生检查记录:每次对车辆进行卫生检查时,需有专人进行记录。

3.2 定期例行检查:每月对车辆进行例行卫生检查,制作检查报告。

3.3 突发事件处理: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清理消毒,并填写处理记录。

3.4 检查结果反馈:对卫生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5 复查制度:对于卫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设立复查制度,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马路清扫管理制度

马路清扫管理制度

马路清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城市道路环境卫生,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市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人行道、河道两侧绿化带等公共环境的清扫工作。

第三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马路清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力度,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马路清扫工作应当遵循“主动出击、及时清扫、有序进行”的原则,确保城市环境整洁美观。

第五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清扫工人的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清扫工作氛围。

第六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清扫工作责任第七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清扫工作的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八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清扫工作计划,保障清扫工作的持续性和全面性。

第九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对清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环境卫生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清扫和处理。

第三章清扫工作标准第十一条清扫工作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进行,确保城市环境整洁美观。

第十二条清扫工作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采取环保清扫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三条清扫工作应当保证城市环境的通行畅通,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第十四条清扫工作应当注重道路、广场、人行道等公共环境的整体协调,保持整洁统一的城市形象。

第四章清扫工作程序第十五条清扫工作分为机动清扫和人工清扫两种方式。

第十六条机动清扫主要使用机械设备进行,包括扫地车、吸尘车等清扫设备。

第十七条人工清扫主要由清洁工人员进行,包括手推扫把、铲子等清扫工具。

第十八条清扫工作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清扫时间和频次。

第十九条清扫工作应当根据清洁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清扫路线,确保全面覆盖。

2024年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建立并维护一个整洁、优雅且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展现本单位的专业形象,特此制定以下规定:1. 所有员工应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不随意丢弃纸屑、果皮、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地面持续清洁。

2. 为了保障所有人的健康,办公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3. 每位员工需对其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负责,保持桌椅、板凳的有序摆放,每日清洁桌、椅、电脑、电话、文件柜等个人用具,确保桌面及文件柜内物品整齐且干净。

及时清空纸篓,下班时将垃圾袋放入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4. 会议室的清洁工作将实行轮流值班制度,由每日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

5. 下班前,各科室人员需仔细检查,关闭办公区域内的电源、空调,确保门窗紧闭,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防失密措施,以确保办公安全。

6. 本制度需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并接受彼此的共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2024年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为确保我区环卫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增强全体员工的责任感与安全意识,从而达成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并进一步提升环卫工作的质量与效益,特此制定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需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核心理念,尤其是机驾人员及各类操作人员,需强化其社会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确保生产活动在绝对安全的环境下进行。

二、安全工作需保持持续性关注,机驾、操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及学习培训活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与操作规程。

各单位需切实履行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协助处理相关安全事务,并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会议记录及事故处理等进行详尽记录,定期汇总上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记录台账,确保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持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及培训活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素养。

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将安全生产纳入月度环卫考核体系,实施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道路清理管理制度

道路清理管理制度

道路清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提高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和高速公路的清理管理工作。

三、清理管理责任部门1. 市政道路清洁部门负责市区道路的清理管理,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道;2. 乡村道路清洁部门负责乡村道路的清理管理;3. 高速公路清洁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清理管理。

四、清理管理标准1. 垃圾清理: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对道路上的垃圾进行定期清理,保持道路整洁;2. 垃圾分类:垃圾清理过程中,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3. 道路保洁:定期对道路进行洗刷、扫除等保洁工作,保持道路平整、清洁;4. 排水系统清理:对道路上的排水系统定期清理,确保排水畅通;5. 道路绿化清理:对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清理,保持道路旁的环境整洁;6. 道路标志清理:对道路上的标志、标线进行保养和清理,确保标志清晰可见;7. 道路设施维护:对路灯、护栏、路牌等道路设施进行维护和清理。

五、清理管理程序1. 定期清理:市区道路每天进行清理,乡村道路每周进行清理,高速公路每月进行清理;2. 临时清理:对因特殊事件造成的道路垃圾、污染进行临时清理;3. 大型活动清理:对市区道路上的大型活动后进行清理,确保道路整洁。

六、清理管理人员1. 市区道路清理人员:按照市政道路清洁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持有效清洁作业证件;2. 乡村道路清理人员:按照乡村道路清洁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持有效清洁作业证件;3. 高速公路清理人员:按照高速公路清洁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持有效清洁作业证件。

七、清理管理设备1. 市区道路清理设备:市政道路清洁部门配备清洁车、扫地机等设备;2. 乡村道路清理设备:乡村道路清洁部门配备清洁车、高压水枪等设备;3. 高速公路清理设备:高速公路清洁部门配备保洁车、吸尘车等设备。

八、清理管理监督1. 环保部门:对道路清理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清理工作符合环保标准;2. 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清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道路畅通;3. 公安部门:对道路垃圾清理管理进行安全监督,确保清理过程中不发生交通事故。

路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路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域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公路通行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路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路域环境卫生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是路域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路域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路域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养护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路域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交通运输、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路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章环境卫生标准第八条路域环境卫生应达到以下标准:1. 路面清洁,无杂物、垃圾;2. 路肩、边坡、排水沟畅通,无积水;3. 公路设施完好,无破损、污垢;4. 交通安全设施清晰可见,无遮挡;5. 沿线绿化带整洁美观,无杂草、枯枝。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路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加强对路域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发现污染、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对违反路域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路域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第十三条加强与周边企业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路域环境卫生。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路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路域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努力打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公路通行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出行服务。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经典(2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经典(2篇)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经典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促进机关精神礼貌建设使机关干部能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机关全体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自觉遵守卫生清洁规定,坚持每一天打扫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尘、地面亮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

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不乱倒垃圾,自觉提升环境卫生。

三、各单位机动车辆务必按划定的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栅停放。

禁止院内乱放乱停。

四、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块包干职责制。

每周星期一(规定清扫日)早晨上班后,按照单位划分的职责区进行卫生大清扫。

每月检查三次,由局组织各单位办公室人员检查评比,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并授予流动小红旗,差的单位累计三次以上者,由局通报批评。

五、法定的节假日,如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等节日,各单位都要安排集中组织职工节前一天进行大扫除。

全体职工要自觉的持续公共场所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持续环境整洁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状况由局办负责检查监督。

对执行不及时者进行批评,并实施挂旗评比,挂小红旗的单位在机关会上进行表扬,作为年终评比先进单位的依据之一。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经典(2)经典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居民将垃圾按照不同的分类要求进行投放,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以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

2.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居民区等产生污水的单位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使用,以确保污水得到合格的处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3. 空气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空气质量监测标准,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加强工厂、车辆等污染源的监管,以改善空气质量。

4. 绿地管理制度:建立绿地保护和建设制度,要求城市建设中保留和新增绿地,提高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结合度,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道路卫生管理制度

道路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道路、人行道、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 道路管理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

3. 相关单位:配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道路管理单位做好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1. 道路清扫保洁(1)道路清扫保洁应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保洁制度。

(2)道路清扫保洁应保持路面整洁,无垃圾、杂物、痰迹、污渍等。

(3)清扫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进行清扫保洁。

2. 垃圾收集与清运(1)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合理,便于市民投放垃圾。

(2)垃圾收集车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内清洁。

(3)垃圾清运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3. 道路设施维护(1)道路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破损、缺失、歪斜等现象。

(2)道路设施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3)道路设施维修后应及时恢复原状,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

4. 道路绿化维护(1)道路绿化带应保持整洁,无杂草、枯枝、落叶等。

(2)绿化植物应定期修剪、施肥、浇水,保持绿化效果。

(3)绿化带内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无破损、歪斜等现象。

五、监督检查1.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道路管理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3. 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道路管理单位做好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奖惩措施1. 对在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道路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段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公路段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公路段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保护公路环境卫生,维护公路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三条公路段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段,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等各类公路。

第四条公路段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二章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五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不得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行驶。

第六条行驶公路时,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稳定,不得超速行驶、占道竞驰,尤其是在雨雪天气和弯道处要格外谨慎。

第七条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员应保持车距,不得随意变道,严禁超车、逆行和占用应急车道。

第八条行驶危险路段时,应谨慎驾驶,遵守限速标志,不得随意停车、逆行或抛洒垃圾。

第九条车辆故障时,应尽快移至路边或应急车道停车,及时报警求助,不得在路中修车或疲劳驾驶。

第十条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严惩,甚至吊销驾驶证。

第三章公路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公路环境卫生管理要保持公路沿线清洁整洁,杜绝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设立垃圾桶、提供清洁卫生设施,确保驾驶员和乘客在途中有良好的休息环境。

第十三条禁止私拉私挂广告、招贴,管理单位要加强对违规广告的清理和整治。

第十四条禁止在公路路面上施工时将渣土、材料等乱堆乱放,应及时清理保持道路通畅。

第十五条公路绿化工作要科学合理,选择适应当地气候的植被,定期修剪,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

第十六条对于公路边坡的管理,要定期巡查,发现裸露坡体及时加固,防止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

第四章公路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七条公路设施设备管理要保持路面平整,及时修复路灯、护栏、标志等设施设备的损坏。

第十八条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建筑物的完好性,加强检查和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道路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道路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清洁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道路、人行道、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三、管理职责(一)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道路清洁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道路清洁卫生工作,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包括物业、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负责本单位门前道路、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管理内容(一)道路清扫1.每日早晨、中午、傍晚三个时段进行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

2.遇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加清扫次数,确保道路畅通。

3.及时清理道路上的垃圾、落叶、积雪等杂物。

(二)垃圾收集与处理1.设置垃圾桶,合理布局,方便居民投放垃圾。

2.每日定时收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三)环境卫生设施维护1.定期检查、维修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环卫设施等,确保完好。

2.对损坏的环卫设施进行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绿化养护1.对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

2.保持绿化带整洁,无杂草、垃圾。

五、监督检查(一)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道路清洁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道路清洁卫生问题进行投诉,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

六、奖惩措施(一)对在道路清洁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未履行职责、造成环境卫生问题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精选篇1一、总则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

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局内部卫生管理,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局全体职工及聘用人员。

第三条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卫生责任第四条局领导对本单位卫生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科室应明确卫生责任人,负责科室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卫生制度,维护单位卫生环境。

第三章卫生设施与用品第七条交通运输局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卫生间、洗手池、垃圾桶等,并保持其完好、清洁。

第八条交通运输局应定期更换、补充卫生用品,如纸巾、洗手液、消毒液等。

第九条卫生设施与用品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卫生间内应保持通风、干燥,无异味;(二)洗手池、垃圾桶等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三)卫生间、洗手池等设施应保持整洁、有序。

第四章卫生检查与考核第十条交通运输局应定期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卫生设施与用品的完好、清洁情况;(二)科室卫生责任人履职情况;(三)职工卫生习惯养成情况。

第十一条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对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卫生工作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环境卫生1. 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无灰尘。

2. 职工应定期清理办公桌、文件柜等个人物品,保持整齐有序。

3. 办公室内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二、个人卫生1. 职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定期洗澡、理发。

2. 职工应穿着整洁、得体,不得赤脚、穿拖鞋进入办公室。

3. 职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三、食堂卫生1. 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局卫生管理制度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一、室内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及文卷柜上无杂物,室内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二、棚顶无灰吊,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三、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室内外无污渍。

四、地面清扫及时、干净,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头等杂物。

办公桌上养花需配托盘。

五、桌椅、板凳、沙发、书柜、卷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无污渍,沙发及茶几上不得堆放杂物。

六、饮水机、水杯等物品和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打印机等无灰尘污渍。

七、不得从窗户向水,扔杂物。

下班前应将办公室窗户关严锁好,防雨、防盗。

淘汰清理出的物品应放在垃圾桶内,不要随处堆放。

八、室内卫生应坚持做到每日清扫地面,擦拭桌椅,办公物品整理摆放有序,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

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会议室卫生管理制度一、局务会、党组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驾驶班人员负责。

二、局各科室及其他部门使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该科室或部门要负责会议室的卫生清扫。

三、会议室内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桌椅上无杂物。

四、墙上及墙上的粘贴悬挂物无灰尘,墙上不得乱钉乱挂。

五、门窗保持干净、明亮,室内外地面及墙面无污渍。

六、桌椅、橱柜等易落灰尘的物品要随时擦拭,房门拉手处、灯开关不得有污渍。

七、会议室应在每次会议后及时清扫卫生,整齐摆放桌椅,清理茶杯、废纸等杂物,并锁好门,断好电,关好窗,有损坏的要及时向局办公室主任报告。

八、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九、为保持会议室优雅整洁的环境,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

夏季高温期每隔两周要打药消灭蚊蝇和消毒,做到基本无臭。

随时清理厕所内积水,不要造成堵塞。

厕所出现粪便外溢或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

交警卫生管理制度标准

交警卫生管理制度标准

一、总则为加强交警队伍的卫生管理,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交警身心健康,确保交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交警部门及其所属交警。

三、卫生管理职责1. 交警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

2. 各级交警应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保持个人及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3. 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交警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四、卫生管理制度1. 个人卫生(1)交警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保持衣物整洁。

(2)交警应定期理发、洗澡,保持个人清洁。

(3)交警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吃过期、变质、有毒食品。

2. 工作环境卫生(1)交警部门应保持办公区域、宿舍、食堂等场所的清洁卫生。

(2)交警部门应定期对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

(3)交警部门应设立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确保垃圾得到及时处理。

3. 食品卫生(1)交警部门应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供餐,确保食品安全。

(2)交警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堂卫生符合标准。

(3)交警部门应加强对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4. 疾病预防(1)交警部门应定期对交警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2)交警部门应加强传染病防控,定期对办公区域、交通工具等进行消毒。

(3)交警部门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交警的卫生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交警,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交警,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交警,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交警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1. 各单位、个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杂物,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

2. 城市公共区域、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应当设置垃圾桶、垃圾收集点,并定期清理。

3. 城市绿化带、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4. 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畅通。

5. 畜牧业生产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染环境。

6.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巡查,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

三、交通管理1.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2.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

3.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应当规范有序,不得妨碍交通、影响市容。

4. 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超速、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5. 禁止在道路上堆放、撒落、倾倒、焚烧垃圾、杂物等物品。

6.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执法,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

四、监督检查1.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违反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由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 违反本制度,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市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努力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国道保洁管理制度

国道保洁管理制度

国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道保洁工作,保障国道交通通畅,确保道路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国道,是指国家公路网中的高等级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

第三条国道保洁是指对国道沿线的卫生和道路设施进行清洁、保养和维护的活动,其目的是美化环境,改善通行条件,保障交通安全。

第四条国道保洁工作是国道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国道保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道保洁工作由国道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设立国道保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条国道保洁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国道保洁计划、组织保洁人员进行清洁作业、监督和检查保洁工作、统计和分析保洁数据等。

第七条国道保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国道保洁人员队伍,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条国道保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洁工作考核制度,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国道保洁工作应当按照国道保洁计划进行,根据道路环境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制定保洁工作方案。

第十条国道保洁工作主要包括路面清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内容,具体工作由国道保洁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路面清洁工作包括清扫、洒水、除草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机械化、化学药剂等有效手段。

第十二条绿化养护工作包括对道路两侧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除虫、施肥等,保持绿化景观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三条设施维护工作包括对护栏、标志牌、交通设施等进行清洁和检查,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国道保洁管理部门应当对保洁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及时调整保洁计划和方案,确保保洁工作的效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道保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国道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国道保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保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交通局卫生管理制度

交通局卫生管理制度

交通局卫生管理制度交通局卫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提高全局环境卫生质量,为机关办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的发生,结合全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真落实《汉中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夺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组织领导组长:郑光伟副组长:田玉春成员:刘磊陈锦明张长弓鲁永康三、检查的范围及标准(一)检查范围:局机关办公室、会议室、楼道等公共场所。

(二)检查的标准:(1)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楼梯、走廊等,做到门窗、墙壁、天花板无积尘、蛛网;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判分标准:①门窗、墙壁、天花板有积尘和蛛网者每处扣2分;②地面有垃圾、纸屑、烟头、痰迹者每处扣2分;③室内物品摆放零乱每处扣2分;(2)环境卫生:环境规划合理,因地制宜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环境,路面硬化,地面无垃圾、粪便、污水、杂物,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密闭,做到日产日清;(3)公厕卫生:为水冲式或其它无害化厕所,经常洗刷消毒,做到无积粪、无污垢,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四壁整洁,无乱贴乱画册,有防蝇及通风设备,贮粪池密闭,经常清掏。

四、检查评比的'时间和方法1、检查评比时间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评比。

2、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由局办公室组织各科室有关人员参加。

3、卫生检查评比每次检查将分别评出3名最好的和1名最差的科室给予表扬和批评。

五、具体要求1、提高认识,明确领导。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好卫生检查活动,各尽其责,加大工作的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卫生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实行各科室负责制,各科室要结合自己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东西湖区交通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东西湖区交通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东西湖区交通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局环境卫生工作,使机关办公楼、院内经常保持整洁、美观,树立交通系统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本制度所指的环境卫生范围,包括机关院门口、院内停车
场、草坪、食堂、办公楼大厅、走道(廊)、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

三、机关各科室人员要按照划分的区域经常性做好环境卫生
工作。

每周末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前,办公室要组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主要范围是院门口、院内停车场、草坪、一楼大厅),无特殊原因,未经办公室同意而不参加劳动的人员(累计3次不参加劳动的人员),将在局网站上通报批评,并作适当经济处罚。

四、办公室每两周将定期对每个科室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按
照劳动纪律条款进行评比,发现不整洁的情况,要及时责令卫生区域负责人进行整改。

附:东西湖区交通局机关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
东西湖区交通局机关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
注:1、每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前由局办公室组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生
打扫除;
2、局办公室每两周将组织对各科室、会议室、食堂等进行卫生检查;
3、各楼层卫生监督部门对办公室负责:一楼办公室,二楼安全监督科,三楼办公室,四楼法规科,五楼办公室,六楼办公室。

公路局卫生管理制度

公路局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路局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单位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公路局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卫生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考核卫生情况。

2.各科室、班组设立卫生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三、卫生责任区域划分1.办公楼:大厅、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

2.宿舍楼:走廊、楼梯、卫生间、宿舍等。

3.食堂:食堂内外、厨房、餐具消毒间等。

4.停车场:停车场内、周边绿化带等。

5.其他区域:办公室周边、会议室周边、停车场周边等。

四、卫生管理要求1.各科室、班组要明确卫生责任区域,落实卫生责任人,确保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

2.每日清扫责任区域,保持地面、墙面、门窗、家具等干净整洁。

3.定期进行大扫除,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5.保持卫生间卫生,及时清理污物,保持通风。

6.食堂内外保持清洁,确保食品安全。

7.加强绿化带管理,及时修剪杂草,清理落叶。

8.定期检查和更换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等。

五、卫生检查与考核1.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班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2.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卫生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奖惩措施1.对认真履行卫生责任,保持责任区域卫生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公路局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路局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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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交通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深化我局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新一轮城市创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局机关办公室为我局的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负责全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关各股室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院的有关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章清扫与保洁
第五条做到环境卫生清洁,明暗排水系统通畅。

路面、通道地面、墙面无灰尘污渍。

第六条各部股室的卫生由各股室负责清扫与保洁,室内无蛛网、门窗、桌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的摆放整齐有序。

并坚持月末和重要节日大扫除制度。

第七条禁止在院区内随意堆放垃圾;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及各种废弃物。

第八条环境卫生责任部门应委托专业环境卫生部门或按照市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卫生间、垃圾箱等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九条各部门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倒入垃圾桶内,禁止随意扔倒和堆放。

第十条倡导并鼓励实行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广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第十一条局机关对各股室的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

对好的部门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车辆停放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第十三条本局的各类车辆应按规定区域停放,禁止随意停放车辆或占用道路。

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
我局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入桶(箱)或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xx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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