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H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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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办[2014]3号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办[2014]3号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办〔2014〕3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畜牧兽医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加强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生产者创建品牌,提升海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省农业厅制定《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县实际组织实施。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2014年1月10日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加强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引导和支持生产者创建品牌,提升海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及《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南名牌农产品是指在海南省境内生产、经评选认定获得“海南名牌农产品”称号、并获准使用“海南名牌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

第三条评选范围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目录内的种植业、畜牧业及其加工产品。

第四条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市县农业畜牧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海南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状及对策

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状及对策

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状及对策作者:蔡汇丰谢茵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4年第20期摘要论述了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状,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对策,以供借鉴。

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状;对策;海南省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20-0282-02海南岛地处热带北缘,属热带季风气候,长夏无冬,素有“天然大温室”的美称。

年平均气温22~26 ℃,年日照时数为1 832~2 558 h,年降水量在1 000~2 600 mm。

海南岛中间高,四周低,依次为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和滨海沙滩。

大部分地势平坦,土层深厚肥沃。

土壤以花岗岩、玄武岩发育的砖红壤为主,利于农业开发。

围绕山地外围的丘陵地带,为赤红壤,具有土层厚、肥力高、热量丰富、雨量充沛等特点,是种植热带作物最集中的地区。

海南岛入春早,升温快,昼夜温差大,全年无霜冻,冬季温暖,为海南农产品、热带作物、热带水果及花卉生产提供了极其有利的自然条件。

海南农产品是海南优势特色产业,热带作物和热带水果生产也独有特色。

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人们对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化、健康化需求日益增强。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已成为新时期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战略举措[1-3]。

笔者分析了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现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今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议,以期为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1 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状自2000年以来,海南省积极开展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建设。

海南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发布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意见》,海南省农业厅等有关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紧急通知》《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推荐使用农药品种及安全使用方法》《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基地考核认定办法》和《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技术规程总则》系列标准等。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4)-琼府办[2014]68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4)-琼府办[2014]68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14)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5.28施行日期2014.05.28文号琼府办[2014]68号主题类别农产品质量安全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4〕6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一)落实属地政府责任。

要落实市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特别是要建立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到生产基地、收购、贮运、加工和流通环节,明确各环节工作分工与监管责任;暂不能明确的环节,也要共同执法,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环境安全、产品安全、产业安全。

(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要按照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统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衔接机制。

农业部门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海洋渔业部门负责食用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进入市场或加工企业后的监管;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出库环节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农产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或最小限度使用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和生长调节剂,不携带有害物质的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友好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从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两个方面,详细介绍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的申请和审查过程。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农田土壤监测报告、用地证明、农药、化肥和生长调节剂购买记录、农田管理记录、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文件等。

2.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主要对农田土壤监测报告、用地证明和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文件进行核查。

3.现场核查相关部门会派遣工作人员对申请地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农田实际使用情况、土壤质量、农田管理等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标准。

4.认定结果公示申请通过现场核查的地区,将进行认定结果的公示,通报相关信息。

5.产地认定证书发放认定通过的申请地,将发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标识该农田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生产环境调查表、农产品种植养护记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销售追溯体系建设文件等。

2.申请材料审查申请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主要对生产环境调查表、农产品种植养护记录和销售追溯体系建设文件进行核查。

3.检测样品抽检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产品进行抽检,主要检测产品中有无农药残留、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等。

4.生产环境现场检查相关部门会派遣工作人员对申请产品的生产环境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核查种植养护情况、农产品质量控制等是否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准。

5.认证结果公示认证通过的产品会进行认证结果的公示,通报相关信息。

6.认证证书发放认证通过的产品,将发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标识该产品为无公害农产品。

综上所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过程包括申请材料准备、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结果公示和证书发放等环节。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9.30•【字号】琼府[2000]62号•【施行日期】200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的意见(琼府〔2000〕6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国内外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海南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瓜果菜是我省农业的支柱产业,为推动我省无公害瓜果菜的发展,增创品牌新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海南省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省无公害瓜果菜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无公害瓜果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围绕生态省建设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使热带农产品在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品质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1999年全省瓜菜、热带水果总量分别达到301.57万吨、71.06万吨,出岛量分别达到140.2万吨、42.5万吨,瓜果菜产业已成为农业的重要支柱和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

然而,在瓜果菜迅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地区为片面追求产量,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化学物质,甚至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造成瓜果菜自身污染;部分地区将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废渣等废弃物直接排放农田、河流,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农业环境质量和产品质量的监测、检测体系建设滞后,无公害管理力度不够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对我省热带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影响。

海南农产品主要市场在岛外,适应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需求,打出“无公害”品牌,是我省瓜果菜产业发展升级的关键,也是热带高效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指南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指南

附件: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一、认定范围(一)申请主体资质应当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有营业执照,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能力的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渔场等渔业养殖主体。

(二)产品种类应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4号)公布的渔业产品目录内。

(三)产地环境要求选择的基本原则是: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产地区域范围内、用水水源上游、产地上风向等均没有对产地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并应尽量避开工业区和交通要道。

产地应集中连片,区域范围明确,产品相对稳定,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规模符合《无公害食品产地认定规范》(NY/T 5343—2006)要求)。

二、申请材料清单(一)首次认定1.《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管理技术制度体系文件:(1)质量控制规范(2)生产操作规程(3)基地图(4)基地及养殖户清单(5)土地或池塘所有权证明(6)合作协议(7)最近一个生产周期渔业投入品(渔药、渔肥)使用记录复印件4.专职内检员资质证明材料5.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产地环境调查报告》(2)《产地环境检测报告》(3)《产品检验报告》6.《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7.省级工作机构认定审核报告(由省级终审机构填写)8.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信息表(电子版)(二)复查换证复查换证于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递交申报材料。

1.《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最近一个生产周期渔业投入品(渔药、渔肥)使用记录复印件4.专职内检员资质证明材料5.《产品检验报告》6.《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7.省级工作机构认定审核报告(由省级终审机构填写)8.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信息表(电子版)三、网上信息填报县、地级工作机构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信息表(电子版),由省级工作机构在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金农系统)里统一填报申请人及产品有关信息,并于终审通过并颁证后将产品信息上报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指南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指南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指南前言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农业部于2001年4月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个城市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

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

施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依据认证认可规则和程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等环节进行审查验证,向经评定合格的农产品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内设办公室、技术处、审核处、监督处4个职能部门,下设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渔业产品3个认证分中心。

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成立和明确了6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

为便于各地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规范申请材料的填写,保证认证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组织编写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指南》,用于指导认证工作。

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电话:(010)传真:(010)E-mail:webmaster @第一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组织简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产地认定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产品认证工作。

一、组织机构图(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1.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编号,并录入有关认证信息;2.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审查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附报材料是否完整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是否有效;3.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实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4.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5.按照审查分工,完成认证初审并按规定要求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报告》;6.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报告》以“报审单”的形式按规定报中心所属三个专业认证分中心,同时将《认证信息登录表》报中心审核处;7.督促认证申请人补报中心、三个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过程中要求补充的认证材料。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一览表

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一览表

专业合作社
上海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
南美白对虾
4.96
65
WNCR-SH09- 上海皋阳稻米专业合作
010401

上海市无公害稻谷产地
稻谷
73.33
66
WNCR-SH08061701
上海高榕生鲜食品加工 配送有限公司
上海高榕生鲜食品加工配送 有限公司无公害蔬菜产地
大葱、结球 甘蓝、茎椰

186.7
67
WNCR-SH09- 上海根福果业种植专业
050107

上海市无公害水果产地

9.9
56 WNCR-SH09- 上海奉贤南桥奶牛场 上海市无公害生鲜乳产地 生鲜牛乳
0.03
060601
57 WNCR-SH10- 上海奉贤钱桥奶牛场 上海市无公害生鲜乳产地 生鲜牛乳
0.03
050303
58 WNCR-SH10- 上海奉贤区齐贤奶牛场 上海市无公害生鲜乳产地 生鲜牛乳
白对虾仁
166.7
73
WNCR-SH08- 上海海尊水产专业合作
050701

上海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
南美白对虾
112.8
74
WNCR-SH08061702
上海汉德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汉德食品有限公司无公 害水产品产地
南美白对虾
207.7
75
WNCR-SH09- 上海行民粮食种植专业
060702
合作社
上海市无公害稻谷产地
0.03
060602
62
WNCR-SH08- 上海奉叶农副产品配送 上海奉叶农副产品配送有限
061003
有限公司
公司无公害水果产地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程序2011-06-12目 录一、权力项名称 .................................................................................. 3 二、权力项执行的实际流程 .............................................................. 3 三、权力项执行的步骤 ...................................................................... 4 1、第一个办理步骤 ............................................................................ 4 1.1、步骤名称 ..................................................................................... 4 1.2、步骤办理法定时间 ..................................................................... 4 1.3、办理人员 ..................................................................................... 2 1.4、办理人员办理内容描述 ............................................................. 2 2、第二个办理步骤 ............................................................................ 4 3、第三个办理步骤 .. (15)一、权力项名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二、权力项执行的实际流程申请人申请整改或补充材料整改或补充材料产品检测环境检测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 、 形式审查市级工作权市级工作机构:市农委市场信息科5030130三、权力项执行的步骤1、第一个办理步骤1.1、步骤名称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形式审查1.2、步骤办理法定时间无1.3、办理人员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4、办理人员办理内容描述县级工作机构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迸行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主体是否符合要求;申报产品是否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录内;材料是否完整,产地区域范围、产地面积是否属实;申报的产地环境是否符合无公害产地环境要求;各种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3日海南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7〕230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现代生态农牧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划定条件“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坡度15度以下,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水土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良好,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小麦、青稞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生产保护区,将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

二、目标任务根据《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要求,我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为46万亩,其中小麦生产功能区11万亩(贵德县5万亩、共和县4万亩、同德县1万亩、兴海县1万亩),青稞生产功能区35万亩(共和县10万亩、贵南县20万亩、同德县3万亩、兴海县2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10万亩(共和县5万亩、贵南县5万亩)。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的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认定标准和管理程序,全面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水平,推进现代水产养殖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是指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经认定合格、获得省海洋与渔业局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水产品生产场所。

第三条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申请。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认定、生产和监督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无公害水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负责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的申请受理、审核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的评定标准第五条申请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产地区域范围明确;2.产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湖泊、水库:面积在20公顷以上;——池塘:面积在2公顷以上;——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在5000m3以上。

3.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标准;4.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完整的生产、销售和投入品(苗种、饲料、渔药等)记录档案。

5.投入品来源合法并可追溯。

近两年配合各级监督抽查,投入品和养殖产品无不合格记录。

6.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内检员)。

第六条产地使用的各种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质量标准,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投入品。

养殖种苗必须来自合法种苗企业或自繁自育。

产地生产过程中用药必须符合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要求,同时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要求。

第三章申报和认定第七条申报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作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

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

省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认定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管理,全面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促进我省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是指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的要求,经认定合格获得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水产品养殖场所。

第三条凡在本省区域从事水产品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认定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产地环境必须符合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2、区域围明确;3、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4、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5、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销售和投入品(苗种、饲料、渔药等)记录档案;6、严格按规定使用渔业投入品,近一年无使用国家禁用养殖投入品的记录;7、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应达到无公害水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按照《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申请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详见附件);2、区域平面示意图(界址图示);3、申报主体的明;4、申请人执行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标准;5、无公害水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自查报告;6、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明材料;7、保证执行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和规的声明(详见附件);8、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申报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可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完成对资料的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组织人员对产地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书面报告(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附现场调查报告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组织安排产地环境的抽样检测工作。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琼农字[2009]142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09〕142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委)、畜牧兽医局,省属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获证质量监管,提高产地环境监测和质量监督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目前,我省共有138家企业的289个产品(不含渔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根据《海南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必须对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测。

监测工作以市县和农垦系统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无公害农产品采用定性检测或定量检测的方法进行抽检(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见附件)。

其中,种植业产品由省植保站组织抽查和技术指导;畜牧业产品由市县畜牧局组织抽样,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农垦系统的无公害农产品由省农垦总局负责组织检测。

二、做好监测信息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各市县及省级农产品检测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做好检测结果及有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按时报送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处,以便及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信息,接受市场监督。

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措施,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针对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建立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无公害农产品风险评估管理机制。

三、加强关键环节监督。

各级农业部门和技术部门要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全面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尤其要突出加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海口市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

海口市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

海口市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尽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出口受阻现象还时有发生。

下文是,欢迎阅读!第一条为了促进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的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无公害食用农产品,是指产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加工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经批准可以使用无公害食用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包括蔬菜、瓜果、畜禽及其产品、水产品等。

第三条海口市农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计划、财政、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保及工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农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市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管理工作。

第四条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应当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为导向,通过改善生产基地环境,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农用生产资料使用管理,在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推行安全卫生质量监督。

第五条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的经营,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市场约束和行业自律机制,重点监控加工、流通环节,完善各类市场内部安全卫生质量管理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第六条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制定无公害食用农产品发展规划和计划,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从事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的生产经营者应予以必要的经济、技术、政策扶持,促进无公害食用农产品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有关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知识的宣传,提高市民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意识。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部门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生产、经营无公害食用农产品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第八条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和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特点,制定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法规类别】绿色食品【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1.01.16【实施日期】2001.01.1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失效依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1年1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1月16日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2001年1月1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促进无公害瓜果菜产业发展,加强无公害瓜果菜质量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公害瓜果菜生产、销售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无公害瓜果菜,是指按照本省无公害瓜果菜地方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产品中农药、重金属、硝酸盐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量均符合规定标准,安全卫生、品质优良的瓜果菜产品。

第三条省、市、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所属农村环保能源机构负责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无公害瓜果菜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省无公害瓜果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无公害瓜果菜产品质量标准、无公害瓜果菜生产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发布,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无公害瓜果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扶持无公害瓜果菜的科研开发、生产基地建设、产品运销和出口创汇,并奖励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产品特点,规划、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无公害瓜果菜生产示范基地,带动无公害瓜果菜生产。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及海南名牌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及海南名牌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及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农副产品【发布部门】海南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7.10.26【实施日期】2017.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及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局(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琼府〔2013〕70号)、《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质发〔2016〕6号)、《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意见》(琼农字〔2017〕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海南农业品牌发展,切实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及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无公害农产品1、申请主体为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能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申请认证产品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农业部第2034号)范围内;3、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4、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

种植业生产规模宜为:粮油作物66.7hm2以上,露天蔬菜10hm2以上,设施蔬菜5hm2以上,茶、水果10hm2以上,食用菌10000m2以上。

畜牧业生产规模:蛋用禽存栏3000羽以上,肉用禽年出栏6000羽以上,生猪年出栏6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奶牛存栏60头以上,羊存栏180只以上;5、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7、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二)绿色食品1、申请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资质为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生产单位;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3、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5、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6、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7、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8、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2

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2

于是,出现了HACCP(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GMP(良好生产规范)、欧洲 EurepGAP、澳大利亚SQF、加拿大 On—Farm等体系认证以及日本了JAS 认证、韩国亲环境农产品认证、法国农 产品标识制度、英国的小红拖拉机标志 认证等多种农产品认证形式。
第二节 我国认证概述
我国农产品认证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农业 部实施的绿色食品认证。2001年,在中央提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上世纪80年 代后期开始大力推荐这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开展HACCP体系的领域包括:饮用牛乳 、奶油、发酵乳、乳酸菌饮料、奶酪、生面 条类、豆腐、鱼肉火腿、蛋制品、沙拉类、 脱水菜、调味品、蛋黄酱、盒饭、冻虾、罐 头、牛肉食品、糕点类、清凉饮料、机械分割 肉、
• 盐干肉、冻蔬菜、蜂蜜、水果汁、 蔬菜汁、动物饲料等等。我国食品 和水产界较早引进HACCP体系。 2002年我国正式启动对HACCP体系 认证机构的认可试点工作。目前, 在HACCP体系推广应用较好的国家 ,大部分是强制性推行采用HACCP 体系。
六、我国HACCP应用发展情况
中国食品和水产界较早关注和引进 HACCP质量保证方法。1991 年农 业部渔业局派遣专家参加了美国FDA 、NOAA、NFI组织的HACCP研讨会 ,1993年国家水产品质检中心在国内 成功举办了首次水产品HACCP培训 班,介绍了HACCP原则、水产品质 量保证技术、水产品危害及监控措施 等。
4.农产品认证的风险评价因体,具 有多变的、非人为控制因素。农产品受遗传及生 态环境影响较大,其变化具有内在规律,不以人 的意志为转移,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方式、方法 多样,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工艺性、同一 性有很大的不同。
5.农产品认证的地城性特点突出 农业生产地域性差异较大,相同品种的 作物,在不同地区受气候、土壤、水质等影 响,产品质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保 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的技术措施也不尽相 同,农产品认证的地域性特点比较突出。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复查换证,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延续性的重要体现。

2018-2019年,我省共有175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到期需进行复查换证,为按时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确保我省无公害农产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要求(一)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期满前90天提出复查换证申请,并向市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到期未办理复查换证手续和未通过复查换证手续的,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自动失效,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将不能继续使用。

(二)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有效期内全国统一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后续跟进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法)〔2018〕91号)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于2017年12月31日后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所在省(区、市)地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启动”的规定,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在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持有人,需在2018年11月15日前向市县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原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自动失效,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将不能继续使用。

二、材料要求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分类指导证书持有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见附件1)及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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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产地名称: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附报材料
(1)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2)产地环境状况说明(产地环境空气、水、土壤及距周围工厂、公路、污染源情况,产地施肥、用药(或饲料、防疫)及生产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情况);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三年内主要品种的生产计划,面积(公顷、万头、万只),种植(养殖)开始日期,生长期,产品产出日期和产品数量);
(4)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申请人制定的本单位的质量控制技术文件);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书复印件);
(6)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7)产地认定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公司+农户”形式申报的,需要提供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植或养殖规模、品种等;合作协议具体要求为①合作协议为申请人与相关方签订,且符合正常逻辑;②合作协议中具有质量保障条款(如指标要求、罚则等)或单独具有对农户的管理措施;③农户名单内的农户地址均在产地认定范围内)。

填表说明
1. 申请书请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如实填写或用A4纸打印,字迹整洁、术语规范;一式4份,每份加盖红章,印章清晰。

2. 表内1至7页由申请人填写,可附页。

法定代表人、填表人签字一律手签。

3. 主要产品种类和产量:产量填写单产(种植业)、年产量。

4. 生产管理形式:在表内所列形式“□”内划“√”,并填写栏内内容。

5. 防疫条件与设施:指养殖场所拥有的条件与设施,如消毒池、兽医室等相关设施、仪器。

6. 农药名称、肥料名称、兽药名称、渔药名称,请填写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

7. 农药使用情况(第3页)、肥料使用情况(第4页)、农药及其它化学剂(第5页)、兽药(第6页)、渔药及其它化学剂(第7页)栏要填写规范,不得缺项。

8. 饲料添加剂:自产自用的饲料添加剂需附详细配方及生产许可证。

9. 生产基地现场检查情况:由受理申请并组织现场检查的单位填写。

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本产地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现就此作如下声明:
(1)本产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无公害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本产地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本产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无公害
生产技术规范,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国家限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
(3)接受(填省级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本产地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关的检查及资料复核。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申请人基本情况
填表人:产地基本情况
填表人:
种植生产农药使用情况(一)
填表人:年月日
种植生产肥料使用情况(二)
填表人:年月日
食用菌生产情况
填表人:年月日畜牧饲养场生产情况
填表人:年月日
渔业生产情况
填表人:年月日产地现场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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