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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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等其他工程,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以上工程原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和完善各种手续,合法使用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2、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0万元,该保障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预留(该保证金一经预留对乙方在**************施工的所有工程有效),并由乙方向甲方上报农民工用工名单和每月工资发放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下期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经甲方审核无农民工工资争议后返还乙方。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若出现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甲方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代扣并代发其所拖欠工资(保障金全部扣完之后继续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预留50万)。若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声誉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所罚款项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扣除。
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国家政策,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甲方催告后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执行外,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本补充协议作为以上工程原合同的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合法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