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事厅文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人事厅文件

晋人职字[2008]63号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批转《2008年度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度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 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 评审 通知
山西省人事厅 2008年5月20日印发



2008年度全省社科研究系列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2008年度全省社科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社科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全省社科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的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档次。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专心致志于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承担上级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
2、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中级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资格,均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3、业务条件
申报研究员要求:
(1)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对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开创性的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

,撰写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推动了本学科的发展,或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
(2)能够根据本省或国家需要和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
申报副研究员要求:
(1)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2)能够根据本省或国家需要和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
申报助理研究员要求:
(1)对本学科具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能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
4、任现职年限
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履行相应职责之当年算起,实算至2008年底。
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任职前已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学历(至今不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副研究员,要求取得博士学位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申报助理研究员:任现职前已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4年;任现职(助理级)期间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至今不满4年),任现职年限为满6年;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要求取得硕士学位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非公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5、外语条件
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须具有现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通知单)(申报助理研究员为B级合格证书)。2007年取得的省外语补充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7]45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县及县以下部门申报人员外语合格证书可降一个等级。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2007年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评审中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3个模块。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近3年内从晋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评审当年满50岁的人员可免试。
7、考核要求
申报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其中,对破格晋升者,须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申报研究员: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后,公开发表的所从事专业研究成果本人撰写总字数3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累计不低于8万字,其中在社科研究系列国家级刊物上(目录见附件1)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要求主持完成过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
2、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1部(不少于15万字);
3、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4、获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申报副研究员: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公开发表的所从事专业研究成果本人撰写总字数2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累计不低于4万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2、出版个人专著或合作著作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
3、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
4、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申报助理研究员:公开发表的所从事专业研究成果本人撰写总字数5万字以上,并且在CSSCI来源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相应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申报助理研究员不允许破格。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最多比规定年限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以上;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以上。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以上;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以上。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具体量化条件
破格申报研究员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资格以来,公开发表的所从事专业研究成果本人撰写总字数6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累计不低于12万字,其中在社科研究系列国家级刊

物上(目录见附件1)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要求主持完成过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同时具备正常晋升研究员成果量化选择条件之1-2、3、4中两条。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以来,公开发表的所从事专业研究成果本人撰写总字数4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累计不低于6万字,并要求主持完成过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同时具备正常副研究员晋升成果量化选择条件之一。
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奖按以下所列掌握: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含(1)国家科技进步奖;(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3)国家经济学奖;(4)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5)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6)中国优秀图书奖;(7)中国出版政府奖。
省级科研成果奖含(1)省科技进步奖;(2)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省"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4)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奖。
四、其它相关事项
1、专业工龄计算。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之当年算起,实算至2008年底。即: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为1988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此类推。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
2、国家级科研项目一般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一般指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领导交办课题等。
3、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以2008-2009年目录为准,具体内容可到相关网站查询。下列报刊CSSCI未收录,申报评审中按收录期刊对待: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以上均要求全文转载);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内参等。
4、县及县以下部门人员正常申报副研究员,可按正常晋升所要求成果量2/3掌握。
5、成果的确认和字数统计。没有经市级以上立项和相应机构鉴定的科研成果报告、参加学术会议所提交论文、内部刊物文章、内部资料、内部书号和港台地区出版的著作不得列入规定成果量字数统计;字数统计以成果署名为准;合作成果取平均数;一项成果多次发表、获奖或转载只能按一次统计。符合规定的科研报告成果字数统计,按课题组成员人数取平均数,不得按执笔人计算。
6、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文章,对评审当年发表多篇论文者,只计算发表在学术报刊正刊上的专业研究文章。其它任职资格评审相关问题按照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

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执行。
7、鉴于目前社科类研究成果形式的多样化,具体成果量的计算(字数)若有异议,以评审委员会中专业学科组根据本安排意见规定审核结果为准。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被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人事档案及行政关系未在本单位正式管理的返聘(聘用)人员;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人员,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批准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正式有效的聘用(返聘)合同。
9、已经实行了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经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待聘人数,已超过本单位确定的相应岗位职数20%的,当年申报推荐的数量,需掌握在相应空缺岗位数内。
10、业绩贡献突出,不符合规定正常晋升和破格条件,可按《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程序推荐评审。
11、申报材料
(1)各市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原件)。
(3)任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成果获奖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工作总结(样式见附件6)高级一式5份、中级1份。
(6)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科研成果原件和成果目录1份。申报人须在成果目录中指定本人代表性成果1-3件,附书面自我评价。
(7)答辩论文1篇一式5份(样式见附件5),答辩论文申报正高者必须是本人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于社科研究系列国家级期刊(目录见附件1)。申报副高者必须是本人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
(8)《申报社科系列高级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20份。
(9)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和复印件必须是A4纸(〈基本情况登记表〉、工作总结、答辩论文为A3纸),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0)工作总结和答辩论文密封线以下内容,不得有本人工作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续页密封线以上置空。
1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报送地点: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办(省社科院办公楼315、316室,太原市并州南路116号)。承办人:薛建彪(0351-*******) 杨海燕(0351-*******)。
13、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

[2001]45号)、《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职字[2008]47号)文件执行。

其他有关信息请登入山西人事人才网:查询。

附件:
1、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国家级刊物目录(71种)
2、填表说明
3、科研成果目录(样表)
4、2008年度申报社科系列高级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5、答辩论文打印纸
6、工作总结打印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