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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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事迹简介
2007年12月28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杜萌
杨洪梅:勇于创新无怨无悔
杨洪梅,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

这名“全国模范检察官”任基层院检察长3年半,她领导的检察院荣膺“全国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

勇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杨洪梅最鲜明的特点。

2003年,杨洪梅组织所在院推出“一证通”,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诉讼中,用《刑事案件换押提讯提解证》一证代替原来公、检、法各自使用的换押证、提讯证和提解证三证,使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时限一目了然,从而有效杜绝了超期羁押。

重庆市自2003年实施“一证通”以来,连续4年实现“零超期”,目前这一制度已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行。

为正确处理好涉检上访,杨洪梅在2004年推出“群众点名接待制”,将院里所有中层以上干警的姓名、相片、职责制作成公示栏挂上墙,来访群众可指名要求接待。

如此真诚地在上访群众和检察官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和信任的桥梁,受到来访群众高度赞扬,点名接待被当地媒体喻为:“一道亲民爱民的法治大餐”。

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解决轻微刑事案件的刑期倒挂问题,杨洪梅组
织探索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目前已在重庆市政法系统普遍推行。

针对民行办案中存在的“倒三角”、办案周期长、复访缠访多等问题,杨洪梅在辖区内推行民行申诉案件一体化办案机制,不立案、不抗诉书面说理制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安军旗:拼搏奉献今生无悔
“向腐败宣战,就需要抱定一种信念:舍得一身剐,定把贪官拉下马!”
安军旗,44岁,现任河北省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3年,安军旗大学毕业后被组织上抽调到定州市(时为定县)检察院帮助工作。

1985年1月,他正式接到调令,调入定州市检察院从事经济检察工作。

6年后,安军旗被任命为该院贪污贿赂检察科副科长,再6年后该院反贪污贿赂局挂牌成立,他出任首任局长。

2007年5月17日,安军旗调任保定市蠡县检察院检察长。

22年检察官生涯铸就了他这样的战斗资历:
多谋善断———无论腐败分子多么狡猾,他都能巧妙地运用知识和智慧攻坚克难,使他们既无法抵赖也无处藏身。

疾恶如仇———对腐败分子从来就是硬碰硬,敢于叫板,毫不妥协。

在他所办的案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大案,所涉及到的贪官原来都身居要位,手持大权,但是他无惧无畏,克服重重阻力,把一个个贪官送上了法庭。

22年来,他始终在反贪一线上摸爬滚打;22年来,他主办和组织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69件,搬倒贪官438人;22年来,他先后荣获“河北十大杰出青年”、“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国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走马上任保定市蠡县检察院检察长后,安军旗狠抓队伍管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与反贪一线干警研究线索,查办案件;重新启动“半拉子”工程的“两房”建设,完成全院搬迁;探索建立了服务大局长效管理机制,把服务大局内容细化量化进行考核;一举扭转了工作相对滞后的局面。

“选择检察官职业,是我今生无悔的追求。

”这是安军旗的肺腑之言。

马俊镠:达观生死尽心履职
“我不能掌握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


马俊镠,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一个让绝症在她面前低头的女检察官。

2002年初,马俊镠因工作出色被提拔为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同年10月6日,她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身患结肠癌。

那时,她刚刚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的考试。

同事们看到她拖着长期化疗的虚弱身体坚持学习,并向院领导提出了用半个月的时间化疗、休息,另外半个月坚持工作的要求,院领导安排她在政治处工作。

马俊镠克服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她撰写的《荆州区人民检察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意见》被送至区领导传阅;她参加全市、全省女检察官演讲比赛,分别荣获第一名和优秀奖。

马俊镠是“一个凡事爱较真的人”。

凭着“较真”的精神,她实现了经手办理的案件“零错案”。

2005年初,马俊镠走上了公诉科科长的岗位。

此时她已患结肠癌两年多,病情刚刚稳定。

马俊镠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大案要案,带领全科同志办理公诉案件406件734人,案件准确率100%,她带领的团队也被评为全市“一流科室”。

马俊镠因杰出表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被湖北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官”,还当选为湖北省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并于2007年6月光荣地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马俊镠说,“我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职责,即使是一颗流星,也要追求生命中的那份精彩。


王岚:恪守良知无私无畏
每逢说情人找到王岚,王岚都要提醒自己恪守良知和职业道德,坚持做个无私无畏的执法人。

王岚,女,39岁,现任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她曾荣获“全国十佳渎检处长”、“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国优秀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1994年,王岚通过公招走进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大门。

6年后,王岚在该院双向选择中进入法纪处工作,不久通过竞争上岗成为该院反渎职战线上第一名女检察官。

在接下来的5年里,她和同事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21件,连年获得四川省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第一名。

王岚曾领办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督办的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分局禁毒大队队长梁维东等人为毒贩子充当“保护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参与贩毒案,12小时内突破该案,梁维东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中央电视台曝光南充市高坪区东观冷冻厂个体老板生产、销售病死猪肉一事后,王岚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迅速行动,立案查处了这起玩忽职守大案,该案被评为2004年度全国十大渎职侵权经典案件。

2007年,王岚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指挥查办一起要案中迫使涉案两名副处级干部投案自首,一时被当地百姓传为佳话。

自2006年10月王岚担任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以来,南充市检察院反贪工作由此出现了反贪立案数同比上升22%,大要案件上升27%,初查成功率上升20%,零不起诉和零撤案的新突破。

刘玉萍:监督刑罚一丝不苟
这样的工作难不难?
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督。

其中既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又要及时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刘玉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在监所检察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为保障高墙内公平正义的实现做出显著成绩。

高墙内一桩又一桩涉罪案件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榆次区看守所原副所长张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败露,被追究惩处;平遥监狱两名干警虐待被监管人案败露,被追究惩处;晋中看守所民警曹某滥用职权案败露,被追究惩处。

2004年以来,通过认真审查,克服困难,共纠正两级法院10余起多算刑期案,最多的半年,最少的三天,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2007年10月,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刘玉萍主办了介休市法院刑庭庭长受贿、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3起违法保外就医职务犯罪案件,收监执行1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在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检察活动中,刘玉萍执笔起草的《晋中检察机关预防超期羁押的实施办法》在全市检察系统实行,继而在全市政法系统和全省检察系统推广执行。

在刘玉萍勤奋敬业的不懈努力下,晋中市检察院监所处的工作连续4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007年11月,晋中市检察院监所处被评为全国监所检察办案先进集体,刘玉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减刑、
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先进个人。

赵桔水:廿年历练公正文明
2007年9月,赵桔水出任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

回首人生,1987年的9月走进这个检察院,赵桔水一干就是20年,在反贪一线的战斗岗位上没挪过地方。

就在“反贪案件线索少”成为一些地区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突出难题时,赵桔水却从不被“案件线索”所困。

在他主持查办的逾百起贪污贿赂案件中,95%以上都是自行发现、自行突破的。

6年来,赵桔水带领他的团队先后在萧山区的民政、医药、水利、国土、城建、交通、教育等系统查处了11起贪污贿赂窝串案,其中大案125件,处级领导干部32人。

在萧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提起赵桔水,年长一点的干警感到佩服,年轻干警则感到有些神秘,干警们记得他担任反贪局长后的第一件“作品”———他从一条并不起眼的线索入手,采取步步为营、滚动式向前推进的侦查思路,在原钱江啤酒集团公司深挖出了一起涉案21人、金额近300万元的贪污受贿窝串案。

而此后,他每年都要主持查办一二起职务犯罪窝串案,每年的办案数均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

赵桔水最注重“公正、文明”四个大字。

在他看来,执法的“公正、文明”之所以那么重要,就好比是一座高楼的“奠基石”,赵桔水说,“没有了它———检察机关的高楼大厦就立不起来,老百姓就不相
信你!”
“反贪旋风”一次又一次地在萧山刮起,赵桔水和同事们查办的案子没有中途撤案与不起诉的,更没有出现过一例错案。

赵桔水对此深有感触:“如果我们办案不公正、不文明,哪敢一串一串地查,一窝一窝地端,哪里还会有人支持我们!”
吕端胜:刚柔相济定夺法度
当兵、干纪检监察,做乡镇党委书记,吕端胜2000年任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2月任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检察长。

吕端胜做事果断,富有远见。

这个半路出家的汉子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总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江西省委组织部授予他“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全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他“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他带领的检察团队获得了全国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法律不仅有刚性,还有温情。

把犯罪嫌疑人当成普通人看待,让他们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人间温情,有利于他们认罪服法。

”吕端胜如是说。

吕端胜在南康市检察院任职期间,该院共查办97件102人职务犯罪案件,仅对6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有罪判决率达到98%以上。

什么事只要检察院办了,老百姓就信服;什么案子只要检察院办理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服气。

吕端胜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尊重、平等对待嫌疑人,不把抓人作为办案的手段;凡遇服刑人员结婚、嫌疑人妻子即将分娩、嫌疑人治病等情况,检察官在法律许可的情形下给予适当照顾。

“有没有能力争取到支持、能不能化解矛盾,最能检验检察长一身正气的运用能力。

”吕端胜如是说。

吕端胜任南康市检察长后,看到办公楼太旧,提出建设新办公用房。

经过积极争取,硬是让一栋6000多平方米的新技术大楼拔地而起,同时建起了局域网、更新了办案用车,致使人均办公办案经费在全省基层院中跃居首位。

黄炳雄:率先垂范清正廉洁
“从点滴做起,向我看齐,请你监督。


黄炳雄的独特魅力在于恪守这样的做人原则:“正人先正己,身正则影正。


黄炳雄,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现任广西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他在抓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时坚持做到“四个首先”:
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执行的,自己首先执行;要求干警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在办案工作中坚持“三个必到”:
办理大案要案必到;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必到;突破案件加班必到。

在岑溪市检察院任职时,黄炳雄带出一个团结、奋进、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院领导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修订了90多项全院性的规章制度,60多项科、室、局的部门性制度,并将制度重新装订成小册子,黄炳雄还亲自担任院监督执行规章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

在加强干警培训促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中,黄炳雄率先垂范,在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法律专科、本科毕业后,又带头攻读在职法律研究生,带动全院干警参加法律本科、专科学习。

目前,该院90%干警具有法律专科以上文凭,40岁以下干警85%具有法律本科文凭。

从检20多年来,黄炳雄先后荣获“优秀青年卫士”、“十佳检察干警”、“十佳政法干警”、“中国优秀检察官”称号,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并荣立个人一等功。

明马丹增:高原雄鹰执法尖兵
噶尔县位于西藏的西北部,全县平均海拔4500米,自然环境极其恶劣,属于高度缺氧、极度严寒地带。

人民的好公仆、新时期干部楷模孔繁森曾经在这里工作和生活过。

明马丹增,藏族,原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3月调自治区检察院工作,同年4月被自治区检察院派往扶贫点阿里地区措勤县扶贫至今。

8年前,明马丹增出任噶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噶尔县检察院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都比较落后。

面对办公设施落后的局面,明马丹增多渠道筹措资金,终于在2001年11月建成建筑面积1400多平方米的三层办公大楼,让全院干警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办公室。

随后,在上级检察院的帮助下,噶尔县检察院还逐渐购置了办案用车,配齐了办公桌椅、档案柜、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开通了局域网。

针对队伍素质不高、学历较低的问题,明马丹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8年来,噶尔县检察院一班人自筹资金10多万元用于干警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上,使干警本科学历从1999年的23%,上升到了2006年的95%。

“我们缺氧不缺精神,执行法律不能打折扣,同样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丝不苟地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明马丹增任噶尔县检察长期间,噶尔县检察院所办的200多起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准确率均达到了100%。

噶尔县检察院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明马丹增本人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白洁:追求完美克己奉公
美丽的名字一如她美丽的心灵。

白洁,33岁,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她用忠诚和青春守护着检察官的职责,始
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抱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

无论办理小案、大案、易案、难案,她法里法外追求公正,强者弱者惟求公平,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赢得了良好口碑。

在侦查监督科工作7年里,她共办理各类案件1099件,在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所办案数量最多,经她办理案件起诉后,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在历次组织的案卷质量评比中,她被誉为“办案状元”和“质量标兵”。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她取得如此优异的工作成绩,却是在她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病痛中完成的。

1996年她被诊断患有疑难病症后,历经3次重大手术、5次抢救。

为了不影响工作,她总是利用周末去看病,利用长假做手术。

她兢兢业业,以坚强的毅力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着对事业的挚爱和对人民的真情。

她长期隐瞒病情,个人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响应团中央号召,与陕北一名辍学儿童结对帮扶,从1994年始,12年如一日,每年都要多次寄去学习用品、食物和现金,资助他读完小学、中学、大学,最终跨出了大学校门。

她有着令人羡慕的荣誉:“感动中原十大新闻人物”、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并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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