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1. 引言1.1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意义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义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不断变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多样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只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通过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依法合规运行,促进劳资双方关系和谐发展。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义重大,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2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违法违规操作,给劳动者造成不公平待遇。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一些劳动关系变得复杂多样,监察工作难度加大。
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更大利润,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剥削劳动者,导致劳动权益受损。
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面对这些挑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更加敏锐地把握形势,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对行业动向的研判,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新形势下需要不断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 正文2.1 加强基层监察力量建设为了加强基层监察力量建设,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
要加强基层监察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确保其具备扎实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监察业务能力。
要加强基层监察力量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监察队伍,完善监察工作机制,提高监察效率和水平。
要加强基层监察力量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监察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211177581_关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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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要重点查处农民工及外来务 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建筑、餐饮服务行业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的行为。
四是加强监督曝光。对检查到劳动用工不规范的少数用人 单位,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及时曝光。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把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切 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联处分中心建设。在全区各镇(街道)、 产业功能园区管委会建立联处分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相关设施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其针对劳动纠纷 “基层触角、提前感知”的作用,配强基层调解员队伍, 及时将劳动纠纷发现于未萌芽、化解于基层,避免简单问 题复杂化,杜绝单一纠纷繁琐化。
提 升 日 常 监 管、 监 察 力 度。 针 对 用 工 较 多 的 仓 储 物 流、 加工制造、劳务派遣等工资拖欠频发行业的重点单位加强监 控,发现问题及时立案、从快调查,并责令企业立即支付农 民工工资,有效防范和切实解决好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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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
住建局、法院、检察院联动配合,保证青白江区治欠专项 行动“双清零”目标提前达成。
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
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作者:薛启凤来源:《现代交际》2011年第05期[摘要]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办案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属性[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5-0006-01劳动保障监察,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又称为劳动监察或劳工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历程1919年10月,第一次国家劳工大会通过的若干公约中,就包括一项《劳动监察(卫生机构)建议书》,该建议书呼吁对工人的健康进行保护。
而1923年通过的《劳动监察建议书》则明确了劳动监察的基本原则、监察范围以及监察员的权利地位、监察组织规则等。
其后1947年、1969年和1995年国际劳工组织分别通过了《工商业劳动监察公约》《劳动监察(农业)公约》和《劳动监察公约(81号)议定书》,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农业、教、科、文、卫等各个领域。
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了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为主的劳动监察制度体系。
有学者把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大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探索起步阶段(1978年~1991年);建立拓展阶段(1992年~2004年);稳步提高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
随着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步入依法监察新的发展阶段。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监察手段和方式,开展实践举措,提升监察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本文将从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和实践举措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1. 加强监察对象的范围在新形势下,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使得监察对象日益增多,不仅包括传统的企业用工单位,还包括了自由职业者、网络平台从业人员等新兴劳动力群体。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加强对这些新型劳动力的监察,确保他们的劳动权益不受侵犯。
2. 强化网络监察手段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劳动交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平台上劳动关系的监察和管理,防止虚假招聘、违法用工等现象的发生。
3. 强化跨部门协作新形势下,很多涉及劳动保障的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用工、欺凌劳动者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4. 完善监察机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监察机制,建立起科学合理、制度严密的监察体系,明确监察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监察工作的合法性和效果性。
1. 增加监察巡查频次针对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特点和新问题,需要加大监察巡查的频次和深度,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日常监察和检查,排查和整治各类违法用工行为。
2. 增设监察咨询服务点为了更好地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可以在重点城市和劳动密集地区增设劳动保障监察咨询服务点,采取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形式,解答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疑问,指导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加强对欺凌劳动者行为的打击针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欺凌劳动者事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加大对这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欺凌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震慑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挑战和机遇。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和举措,推动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和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1.人力资源市场变化对劳动保障监察的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人力资源市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新兴产业的兴起和传统产业的下滑使得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部分企业面临用工不足,而另一些企业则存在用工过剩的情况。
这种变化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监察部门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监察工作重点和方式,确保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新技术应用对监察工作的促进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监察部门也积极引入新技术,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提升监察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通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实现监察数据共享和实时更新,为监察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察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关系变化对监察工作的反映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化,劳动关系模式也在不断演变。
传统的劳动关系模式逐渐向柔性化和个性化转变,用工形式和用工管理方式发生了诸多变化。
这就要求监察部门加大对零时工、劳务派遣、远程劳动等新型用工形式的监察力度,确保这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监察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劳动力的流动也日益频繁。
这就要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国际交流和合作方面提升能力,加大对外监察力度,维护我国劳动者在国际劳动力市场上的合法权益。
二、实践举措1.构建多元化劳动保障监察体系针对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监察部门需要构建多元化的监察体系,既要加强对传统用工形式的监察,也要加大对新型劳动关系的监察力度,确保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浅谈新形势下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发 展 ,制 定 了一 些 招 商 引 资 的地 方性 优 惠 政 策 ,但这 部 分 领 导 在 抓 追 究 当事 人 法 律 责 任 等 强制 措 施 。 对 拖 欠工 资 、欠 缴 养老 保 险费
经 济 建 设 的 同 时 ,忽 略 了 劳 动保 障监 察 工 作 ,制定 的政 策 个 别 要 款 等 现 象 人 社 部 门 只 能处 罚 ,对 企 业 负 责 人 死拖 硬 赖 就 是 不 还 工 钱 ,
与 《劳 动 法 》有 抵 触 ,给 劳 动监 察 工 作 带 来 一 定 的工 作 难 度 ,一 部 不 缴 保 险 ,有 的转 移 财 产 ,逃 避 处 罚 ,只 能 申请 法 院强 制 执 行 ,由于
分 招 商部 门不 及 时 出检 查证 明 ,怕 影 响 地 方 的 经济 建 设 ,这 给及 时 申请 法 院执 行期 过 长 ,在 执行 时企 业 已无 力偿 还 工 资和 缴 纳社 会 保
查处 企 业 违 反劳 动 法 规 的案 件 延误 时 机 ,影 响劳 动 保 障监 察 工 作 的 险 ,劳动 保 障监 察 的 处 罚 只 能是 一 纸 空 文 ,而 劳 动 者赢 的只 是 一 场
开展 。
空头 官 司 。
(二 )企业 对劳动保 障监察抵触 情绪较大
(四)劳 动者 自我维 权意识不强
目前 ,大 部 分 企 业 存在 着企 业 领 导 不 重 视 劳 动 保 障监 察 工 作 ,
随 着社 会经 济 及 科 技 的 发展 ,农 村 闲 余 劳 动力 越 来 越 多 ,面对
只 抓 生产 和 效 益 。个 别 领导 不 负 责任 ,对 国家 法令 ,政策 不 闻 不 问 , 目前 就 业难 的形 势 ,大 部分 劳 动者 为 了 维持 生 活对 用 人 单位 的 不合
浅谈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劳动保护与监督工作
浅谈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劳动保护与监督工作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会的生产任务越来越艰巨,生产环境不断变化,对劳动保护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观念,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工会工作人员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
现有劳动保护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保证劳动者劳动健康的要求。
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保护工作的变化,确保矿区稳定,实现科学,安全,绿色,和谐发展,是各级煤炭工会组织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措施引言保障劳动者就是在生产劳动的过程当中的健康与安全,也是我党的一贯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国策,也是保障与促进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结合其生产的实际,运用了多种先进的方法,在从不同的角度对于安全生产进行了监督,从而增加了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也丰富了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工会劳动的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工会劳动的保护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当中的安全健康,关系到了职工家庭的幸福稳定,也就是构建和谐工会中的重要环节。
一就是调动了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参与性,从而广泛开展了群众监督的工作,确保了职工安全的健康不受到侵害,这是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二就是劳动保护的重点是提高职工的安全,充分发挥了在安全生产中职工的主体作用。
这样把握在安全生产中的决定性因素与中心环节,就是要遵循其安全生产中的客观规律。
三就是加强工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实现了安全生产的自我提高与自我约束,这样有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落实。
四是随着工会改革的深入开展,存在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劳动保护网络有待完善。
只有抓住了安全发展中带来的机遇,构建了和谐工会,要坚持自主的创新,勇于探索的实践,努力改进和提高,才能开创劳动保护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新形势下所存在的不足多年以来,工会的组织在建立劳动保护的监督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的监督制度与开展劳动保护的监督活动等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为,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近些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来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对用人单位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等。
根据以上规定,我县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杜绝了使用童工现象,较好的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有了新的进展,解决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有新的起色,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
但是,总的来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步晚,节奏慢,力度不够,影响不深,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1、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到位。
前几年,我县国有企业少,私营企业廖廖无几,职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不多,国有企业也能较好的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劳动争议。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企业“改制”、“重组”,经营管理形式发生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进入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用工逐步增多,经营管理者为减少企业成本,赚取最大利润,有的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制定了一些有损职工利益和有悖法律法规的内部管理规定及制度条款,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感想
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者,我有幸亲身参与并见证了我国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发展。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以下是我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几点感想。
首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关乎民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是通过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工资、工时、休假等权益。
这项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工作中,我亲眼目睹了许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而遭受的痛苦,这使我更加坚定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信念。
其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严谨细致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调查取证的真实、准确、全面。
这不仅需要我们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严谨细致,才能让劳动者放心,让用人单位敬畏法律。
再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保障领域的问题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
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探索适应新形势、新问题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法。
例如,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等。
此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不仅需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努力,还需要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
最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者,我们肩负着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任。
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劳动监察工作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在劳动监察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劳动监察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一谈劳动监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认识,明确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劳动监察工作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劳动监察工作中。
二、加强学习,提高劳动监察工作能力劳动监察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要求我们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到学以致用,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严格执法,确保劳动监察工作取得实效劳动监察工作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要深入开展劳动监察,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方法,提高劳动监察工作效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劳动监察工作效率。
一是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三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劳动监察工作水平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是劳动监察工作的基础。
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劳动监察工作水平。
一是要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总之,劳动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劳动监察工作。
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劳动氛围;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 深入开展劳动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4.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劳动监察员。
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问题一:对企业的监管方式不够严格在过去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没有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规,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管处罚。
这可能会使企业认为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可以被容忍的。
这种情况下,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和影响。
解决方案: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开展例行监测等手段,确保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及时处罚不合规的企业,以起到惩戒差错,约束企业行为的效果。
问题二:企业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不到位当前,一些企业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很难及时解决问题,导致一些员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如何确保员工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是一项重要课题。
解决方案:政府可运用多种行动加强企业对员工的维护和保护。
这些措施包括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落实妥善薪酬等,还可以实行公开的劳动调解机制等,以消除由劳动争议而引发的人民群众不满情绪。
问题三:缺乏医疗保障和社保随着2023年,人民对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渐渐变得更为关注。
部分地区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现状问题依然存在。
企业也缺乏对员工的保护,工人个人收入下降亦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
解决方案:政府应在调整相关政策和机制的同时,也给予更多的支持与帮助,支持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扩大保障范围。
此外,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的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合同,探求可信、可靠的保险形式,为员工购买缴费,以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良好保障。
2023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
然而,这些问题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政府和企业应根据各自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共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践,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新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1.深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2.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劳动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处理劳动者诉求。
4.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劳动监察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监察需求。
2.部分企业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导致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3.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缺乏有效的投诉举报途径。
4.执法手段相对单一,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劳动违法行为。
三、经验总结及改进措施
1.加大监察人员编制,提高监察能力。
2.强化对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企业的合规意识。
3.广泛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总之,新劳动监察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手段,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篇三》新劳动监察工作的回顾与展望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新的劳动监察体制下,我们走过了充实而曲折的一段时间。现将这段时期的工作回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经验总结及改进措施、未来展望与计划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1.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新劳动监察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共检查企业10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200余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300余万元。
2.提升企业合规意识。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对新劳动监察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促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升劳动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水平。
3.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我们积极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有效提升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水平。
888851_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思考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纠纷维权的主要行政手段,在劳动法律体系中有特殊地位,对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但由于目前劳动关系复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有待完善,使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实施过程中面临重重困难。
都江堰市劳动保障监察的实践都江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市人社局委托进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
近年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合法用工,发挥了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监察大队通过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行动,增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的意识,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清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落实政策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纵到底、横到边、职责明确、反应迅速”的新型三级互动长效管理机制。
强联动增合力,提升维权服务能力。
劳动保障监察通过加强与社保经办及基金监督、人力资源市场等的协调沟通,妥善处理不依法办理社保、未按时足额缴费、骗取社保基金及社保待遇和违法招用工等案件,同时,加强与公安、工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存在重合情况。
在工资支付、最低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上,劳动者既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获得民事救济,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获得行政救济。
这种制度设计,存在使劳动执法的制度成本升高、执法尺度不一甚至出现案件相互推诿的情况,不符合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目的。
加强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建议强化监察执法权力。
确实加大了劳动违法的成本,但是欠薪仅仅是劳动违法行为中的一种,其他劳动违法行为只能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或劳动仲裁进行处理。
因此,劳动保障监察作为全面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律制度,应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力,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
关于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摘要:劳动保障监察是法定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机构进行检查、纠正、惩罚等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必须坚持公正、公开、高效的基本原则。
本文针对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期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量。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考分析引言劳动保障监察,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国际劳工组织,又称为劳动监察,亦或是劳工监察,是政府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特点体现在强制性、专门性、行政性和法定性等方面。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以便民、高效、公开和公正为办原则,秉承事实为根据,坚持法律为标准,将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体、惩处为辅助,办案过程必须公开、公正且透明,接受社会的检察、监督,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所在。
1.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历程1919年10月,第一次国家劳工大会通过的若干公约中,就包括一项《劳动监察(卫生机构)建议书》,该建议书呼吁对工人的健康进行保护。
而1923年通过的《劳动监察建议书》则明确了劳动监察的基本原则、监察范围以及监察员的权利地位、监察组织规则等。
其后1947年、1969年和1995年国际劳工组织分别通过了《工商业劳动监察公约》《劳动监察(农业)公约》和《劳动监察公约(81号)议定书》,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农业、教、科、文、卫等各个领域。
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了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为主的劳动监察制度体系。
有学者把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大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探索起步阶段(1978年~1991年);建立拓展阶段(1992年~2004年);稳步提高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
随着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步入依法监察新的发展阶段。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四项职责、九项监察事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的个人总结范文
劳动保障监察的个人总结范文劳动保障监察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监察工作,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我的实践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在这里,我将就我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体会进行个人总结,以期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深入思考和提升有所帮助。
一、工作背景劳动保障监察是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在我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我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纠纷调解、法律宣传等。
二、工作实践1. 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劳动保障监察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对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的检查,我们可以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发现和解决违法违规问题。
在实践过程中,我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检查时要注重细节,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
有些违法违规行为可能被隐蔽或掩盖,但通过一些细微的痕迹或线索,我们可以发现问题。
二是依法行政,坚持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有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决心。
我们要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原则,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是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和合作。
在执法检查中,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和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可以更好地了解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案,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2. 案件处理案件处理是劳动保障监察的另一个重要工作内容。
在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对其进行处理和制裁。
在实践中,我认为以下几点是有效的案件处理方法和经验:一是持证执法,规范操作。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应严格依法操作,合法合规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效力。
二是以理服人,注重沟通。
在与被执法对象沟通和交流时,我们要善于以理服人,以事实和数据说话,使对方能够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执法意见。
2021年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各级劳动保障执法机构自组建以来,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但是从现实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来看仍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面临的困境。
首先是权限与职能的不对称。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仍须完善,各项法律、法规赋予劳动保障监察的职权极为有限,担负的工作范围较为广泛,维权难度增大,执法环境待改善。
其次是自身素质与职责要求的不符。
虽然监察执法队伍在过去的十多年中,走过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逐步完善、逐步规范的历程,但仍然需要不断充实加强。
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比较严重的行业、地区,部分执法人员也产生了畏难情绪,工作局面难以打开。
再者是整体社会环境与高预期之间的错位。
当前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法规观念淡薄,对监察执法依赖性过大;而私营企业主法制意识和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老板不守法、不懂法,对执法不配合,这也大大增加了劳动监察执法的难度。
但是,社会对劳动保障监察的期望切是很高的。
随着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的提高,也使这些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寄予了更大的希望和更高的甚至不切实际的要求。
纵观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笔者认为,在进一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还应从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以思想政治工作为突破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要牢固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中,必须牢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职责和使命,要事事为劳动者着想,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中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做到清正廉洁,不图名利,公平公正执法,为广大劳动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忧患意识。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劳动保执法法年审,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单位规章制度书面审查和举报专查的作用,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有效规范,使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作者:李泰塨来源:《辽宁经济》2020年第02期〔内容提要〕劳动保障监察是指依据相关法律,对劳动关系加以干预与调整的过程,这属于劳动行政行为,促进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但是,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并不完善且存在诸多问题,如并不具备科学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导体制、地方政府没有提高重视度、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素质相对低下以及没有授予行政强制权给劳动保障监察等。
因此,我国政府应选择合理的方案来处理以上弊端,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相对人应该拥有的行政救济提供保障。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法律法规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地区政府重视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没有非常重视此项工作。
一些政府将重点集中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中,而忽视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
如轰动一时的富士康实践,实际上当地政府完全了解这一情况,但是为了不给本地区的GDP造成影响,并没有严肃的惩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因为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关注,企业和工会也未严格的配合执法,如果情况严重甚至会丧失劳动者的支持,所以该部门在人们心中发挥的作用极小。
(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领导体制不合理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国范围和行政区域部分的工作分别交由不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负责。
前者是国务院,后者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后者的相关部门针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起到促进和帮助的作用。
由此可见,当下使用的是双重领导制,该制度连接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政府,这就会涉及到其人员和经费的管理,一旦地方政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如包庇或者袒护企业,部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际上也不会对其发声。
(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缺乏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的“法律责任”章节里面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权利,如当场责令其进行改正、口头警告、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吊销许可证等,但是面对众多的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不具有行政强制权。
l劳动监察心得体会(精选5篇)
l劳动监察心得体会(精选5篇)第一篇:l劳动监察心得体会廉洁奉公严格执法---学习领导讲话精神心得体会在认真学习领导在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后,使自己对我们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在过去取得的成绩和在工作中面临的形式和特点,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并且对今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工作目标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并对自己在以后的具体工作中如何干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一、牢固树立“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意识牢固树立“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思想意识,对于指导我们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有着重要而实际的意义。
能否将“廉洁奉公严格执法”这一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对于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树立“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思想意识,对我们进一步落实党的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且提高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能力。
从而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严格执法,确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最根本的任务和工作目的就是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白我们的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我们的一切就是为了人民。
只有严格的执法力度,才能保障我国关于劳动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到实处,而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是我们人社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一把“利剑”,是预防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针对自身从事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要发挥好自身工作的特点和优势,确实做好书面审查工作,在主动检查的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对遇到的矛盾不躲避,结合两网化的建立,依托资源共享的优势,确实发挥好书面审查的工作,从而最大化的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方面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劳动监察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专职劳动监察工作者。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
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及实践举措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指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加强监察工作,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一、加强监察力度,多措并举要加强监察力度,必须以加强组织和领导为基础,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机构体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提高监察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要加强监察手段的创新和应用,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监察工作。
比如,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会等方式,多方位深入调查,挖掘和发现违法行为,确保监察执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识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氛围。
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用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察效率在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成为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
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对用人单位信息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监察效率和质量。
比如,可以建立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用人单位信息和劳动者个人信息,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方便监察工作的开展。
同时,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手段,开展红黑名单、信用评级等工作,强化对违法用人单位的惩戒力度,提高监察执法的效果和实效。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外国经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具有普遍性和共性,许多国家都开展了类似的监察工作。
因此,可以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外同行的交流合作,借鉴外国经验,推动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也可以将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推向国际舞台,积极参与国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为推动全球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在新形势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现监察执法的全面、有效和科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是一个重要的任务和挑战。
劳动保障监察2024终总结
劳动保障监察2024终总结劳动保障监察是确保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
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以下是对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终总结。
一、工作成绩在2024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强化了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
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减少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现象发生,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劳动者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职责。
再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了合力,共同推动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这些成绩表明,在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然而,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违法用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在面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检查时,采取欺骗手段,掩盖违法行为,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此外,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导致监察结果不尽如人意。
这些问题对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
首先,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工行为实行零容忍。
其次,提高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让用人单位明确自己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再次,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确保监察工作的质量。
此外,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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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大家知道,劳动保障监察是民生工作,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强有力地推动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了诸多矛盾纠纷,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起步相对较晚,许多不足和缺陷仍然显而易见。
整个监察体制还不够完善,监察工作上还有很多方面值得研究和探讨,并急需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劳动保障监察发展简史(一)国际劳动监察发展简史劳动保障监察,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多数国家又称为劳动监察或劳工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检查、纠正、处罚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政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它具有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强制性等特点。
劳动监察是工业化大生产的产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劳动就应当有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起源于19世纪初的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工业化大生产和工人运动要求政府为改善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福利,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干预。
1833年英国颁布工厂法,首创工厂监察制度。
同年,英国政府任命了四名监察员,标志着劳动监察制度的诞生。
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美国及很多欧洲国家普遍通过立法设立了劳动监察制度。
1919年10月,第一次国家劳工大会通过的若干公约中,呼吁对工人的健康进行保护;1923年通过的《劳动监察建议书》则明确了劳动监察的基本原则、监察范围以及监察员的权利地位、监察组织规则等。
其后1947年、1969年和1995年国际劳工组织分别通过了《工商业劳动监察公约》《劳动监察(农业)公约》和《劳动监察公约(81号)议定书》,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农业、教科文卫等各个领域。
上世纪50年代以来,劳动监察制度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普遍建立,劳动监察成为各国政府规范劳动力市场、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
没有劳动监察,劳工立法就难以实施到位,劳资关系就难以实现和谐,企业就难以公平发展,社会就难以保持稳定,这已逐步成为国际上一个越来越明确的共识。
(二)中国劳动保障监察发展轨迹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了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为主的劳动监察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劳动关系的重大变化,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逐步建立、发展。
大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探索起步阶段(1978年~1991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和劳动者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劳动关系双方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劳动关系方面的纠纷大幅度上升,国家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开始从行政性的政策调整向法制化的依法调整转变。
我国劳动关系逐渐从行政关系中剥离出来,并表现出多元化、复杂化趋势,企业成为独立的用工主体,劳动监察开始由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法规情况进行监察,扩展到对所有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监察。
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对企业用工制度进行改革。
在随后的《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一系列法规中,都规定了劳动部门监督检查的条款。
80年代末,在市场经济发展较快的深圳、珠海等地,劳动部门开始对企业和劳动者遵守劳动管理、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劳动技能开发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建立劳动监察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2、建立拓展阶段(1992年~2002年)。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的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1993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劳动监察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以外的劳动法律法规内容的监察作了规定,用行政规章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劳动监察制度。
1994年7月,《劳动法》出台,设有“监督检查”专章,进一步明确了劳动监察机构和职责。
与此相配套,原劳动部相继制定了劳动监察员的管理办法、准则和监察程序规定等一系列配套规章。
1994年1月,原劳动部设立劳动关系与监察司。
同年11月,中央编办和原劳动部就建立劳动监察机构、配臵劳动监察人员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相机建立了劳动监察机构,全面开展了执法工作。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尤其是1999年1月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公布后,劳动监察的范围从劳动领域扩大到社会保险领域,形成了目前意义上的劳动保障监察。
3、提高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非公企业急剧增加,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分层化,一些地区、部分行业的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04年11月,国务院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明确了监察的职责和内容,强化了监察的执法手段,在劳动保障监察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07年6月,《劳动合同法》颁布,强化了监察职责,进一步确立了监察的法律地位。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劳动监察局,加强了政府依法监管人力资源市场、调整劳动关系、发展社会保险的职责。
同年举办的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的中长期目标。
在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唯一部门,他委托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这种唯一性决定了其执法的权威性。
在现实生活中,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雇用童工、就业歧视,甚至不给职工体检等40多项内容,都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查处的职责范围。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国家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
3、美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美国在工资工时标准方面实施的劳动监察制度已有近70年的发展历史,其间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美国的工资工时标准监察制度执法体制,由联邦执法和州执法两个部分组成。
就联邦立法而言,最主要的劳动标准立法是1938年制定并不断得到修改的《公平劳动标准法》,内容包括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加班工资、禁止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等方面。
执法机构为联邦劳工部就业标准管理司(ESA)所属的工资工时处(WHD)。
州立法分别由各州的相关机构监督实施。
工资工时处于1938年设立,几经发展,现已成为美国规模最大、权力最强的劳动执法部门之一。
它有这么几大特点:其一,执法人员多。
工资工时处有员工1300人,其中专职检查员接近800人,2004~2005年度财政预算1.6亿美元。
其二,执法对象广。
其适用范围为年度营业额达到及超过50万美元的单位及其雇员(包括合法身份的雇员和不具备合法身份的雇员。
据美国劳工部介绍,工资工时处执法的对象包括700万家单位和1.3亿雇员)。
其三,执法手段强。
在美国,很多执法机构的执法权是受到限制的,但工资工时处例外。
工资工时处有权随时对对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包括询问人员、查阅资料等。
工资工时处实行垂直管理,机构包括华盛顿总部、5个大区办公室、48个地区办公室三个层次。
大区办公室和地区办公室是联邦劳工部工资工时处的派出机构,雇员都是劳工部职员。
全部1300名雇员中,驻留在华盛顿劳工部总部内的约120人,其余人员均分布在大区办公室和地区办公室。
美国工资工时处实施监察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根据投诉和举报开展监察;一是根据职权主动开展监察。
其中前者是最主要的方式。
在实际监察过程中,如果雇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察,地区办公室有权将案件提交劳工部的法务机构,由行政法官签署调查令。
如果雇主仍不接受调查,即构成藐视法庭,将受到严厉处罚。
在事实调查结束之后,由监察员提出处理建议,与雇主协商最后的处理结果。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由地区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二次协商。
若二次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案件将提交大区办公室,由其商讨劳工部所设法务部门,决定是否以劳工部的名义提起诉讼。
如果雇主不履行欠薪还款协议或者法庭判决,相关的债务将可能变成国债,由国库追偿。
对于重犯,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雇主,工资工时处在要求雇主赔偿雇员损失的同时,还会实施行政罚款。
行政罚款的额度同违法情节相关,由工资工时处直接决定。
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但缺乏改正诚意的雇主,劳工部可以认定其产品为“危险产品”,在雇主切实改正违法行为之前,禁止部分或全部产品发运销售或销往他州。
签发货物销售禁令由劳工部法务部门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决定。
美国对劳动监察员制订的完备的培训考核制度,要求监察员向职业化发展,制定有监察员的专门职级,每年进行考核,并决定其职级的晋升,并非经常性的调动。
工资工时处于1997年开始建立工资工时网(WHISARD),1998年投入使用。
现已成为管理人员和监察人员离不开的工具。
二、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面临的形势近年来,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专项检查为推动,以日常巡视监察为基础,以劳动年审为保证,以举报投诉案件专查为重点,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总体来说,随着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体制的快速转轨、公众维权意识的快速提高,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正处于硬碰硬的攻坚阶段,目前的形势非常严峻。
1、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用工行为普遍存在。
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了大量的纠纷无据可查,处理起来相当困难,也导致只能依靠劳动保障监察来处理,致使很多能够走劳动仲裁和法院渠道解决的全部压到了我们劳动保障监察的身上。
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让劳动者享受国定规定的法定假日,随意克扣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不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更有甚者非法用工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强迫其劳动,这些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新闻媒体经常有关于此类事件的报道。
如2007年6月14日晚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了山西黑砖窑非法用工和非法使用未成年童工的事件,非法砖窑在及其恶劣的生产条件下,强迫农民工进行高强度,超负荷的生产劳动,非法使用未成年的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