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生猪质量控制及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公害生猪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为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管理,我场专门成立质量控制机构,制定疫病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管理和饲料使用管理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质量控制机构及职能

(一)质量控制机构图

(二)机构职责

1.场长

1.1负责猪场的全面工作;

1.2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1.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1.4负责监控本场的生产情况,员工工作情况和卫生防疫,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1.5负责对员工招收、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及辞退工作。

2.财务室

2.1负责日常管理费用的支付工作;

2.2负责采购物资的款项支付、产品销售的结算工作;

2.3负责员工工资、奖金和福利的发放工作;

2.4负责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

3.供销室

3.1负责生产设备的采购工作;

3.2负责饲料、兽药、疫苗等投入品的采购工作;

3.3负责生猪及副产品的销售工作。

4.技术室

4.1负责制定疫病防治计划和免疫程序;

4.2负责按照疫病防治计划和免疫程序组织开展疫病防治和免疫工作,开展主要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4.3负责疫病化验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疫苗免疫效果的评价与监测;

4.4负责兽药、疫苗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做好记录;

4.5负责协助动物检疫部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4.6负责病畜禽和污物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4.7定期检查猪舍、用具、隔离舍、粪尿处理和猪场环境卫生及消毒情况;

4.8负责鼠夹鼠药的投放、回收、无害化处理工作;

4.8建立兽药疫苗领用、保管、免疫注射、消毒、检疫、抗体监

测、疾病治疗、淘汰、剖检等各种业务档案。

5.生产室

5.1负责生猪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5.2负责按照生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5.3负责卫生消毒制度和有关生产的管理制度的实施;

5.4负责合作社社员猪群健康状况跟踪工作;

5.5负责饲料的接收、留样、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疫病防治措施

(一)产地环境

1.本场周围三公里内没有大型工厂,没有其它畜牧场,选址科学。

2.养殖场设有生活区、生活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中间建立绿化隔离带。

3. 场区门口设有消毒池、消毒室和立体消毒通道。消毒池保持清洁,2%的烧碱5-7天更换一次,特殊情况及时更换。出入车辆必须从消毒池开过,司机个人未经消毒在场区内不准下车。

4. 猪舍卫生消毒制度

4.1进舍必须脚踏消毒盆,洗手消毒进入。每日定时更换消毒盆内的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4.2各舍饲养员不准窜舍,各舍用具不准窜用;

4.3带猪消毒要每周安排1—2次,有疫情时应每天1次。进行饮水消毒或带鸡喷雾消毒时,避开免疫前后7天;

4.4饲养员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

4.5售猪后圈舍全面消毒,至少闲置2周才可进猪。进猪前5天再进行喷雾消毒1次。

5.猪场内分设净道和污道,净道是专门运输饲料和产品的通道;污道是专门运输粪类、死猪和垃圾的通道。净道和污道不交叉。死猪及时运走深埋,猪粪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采用沼气处理方式作为照明、取暖。

4.猪舍通风口设置排气扇,栏舍夏季水帘降温,冬季锅炉取暖。

5.卫生消毒情况由技术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未按规定实施的,责任区内负责人罚款50元,按规定实施优秀的奖励10元。

(二)人员管理

1.猪场有3名有专业资格证书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2.每月进行一次培训,新招进人员经岗前培训方可进场。

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的健康证可上岗。

4.实行出场审批制,若有特殊情况须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场;后勤人员和外来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场,若需进入生产区必须严格按程序消毒。

5.饲养人员上岗后,对养殖设备和猪群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对本岗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6.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否则,有违章行为的,按制度执行。

(三)引种管理要求

1.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2.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GB 16567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30 天,经兽医检查确认为健康合格后合群饲养。

3.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4.不从疫区引进猪种。

5.种猪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并保存2年。

(四)疫病预防要求

1.根据《防疫法》及配套法规要求,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和计划,抓好免疫工作。未按免疫计划实施免疫的,相关技术员罚款100元,兽医罚款50元。免疫程序如下:

仔猪及生长育肥猪

14日龄:高致病性蓝耳苗

21日龄:猪瘟苗

28日龄:链球菌蜂胶疫苗

35日龄: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

42日龄:猪口蹄疫灭活疫苗

50日龄:高致病性蓝耳苗

80日龄:猪口蹄疫灭活疫苗

后备母猪

150日龄:猪口蹄疫灭活疫苗

158日龄:猪细小病毒、伪狂犬二联苗170日龄:高致病性蓝耳苗

180日龄:猪瘟苗

190日龄:乙脑疫苗

经产母猪

产后15日:猪口蹄疫灭活疫苗

产后20日:猪瘟苗、猪丹毒、猪肺疫二联苗产后25日:高致病性蓝耳苗

产后30日:猪细小病毒、伪狂犬苗

配种后40日:链球菌苗

产前40日:伪狂犬、大肠杆菌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