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登记税费征收表-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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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证夫妻过户流程及费用标准

深圳房产证夫妻过户流程及费用标准

深圳房产证夫妻过户流程及费用标准1.首先,夫妻双方需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First, both spouses need to go to the local housing management bureau to handle the transfer procedures.2.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They need to provide ID cards, marriage certificates and other relevant documents.3.办理过户手续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They need to fill out the relevant application form for the transfer procedures.4.如有房产贷款,需同时办理贷款过户手续。

If there is a mortgage on the property, they need to handle the loan transfer procedures at the same time.5.提交完整的过户资料,并进行资料审核。

Submit the complete transfer documents and undergo a document review.6.缴纳过户费用,包括契税、产权登记费等。

Pay the transfer fees, including deed tax, property registration fees, etc.7.缴纳相关税费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After paying the relevant taxes and fees, they can collect the new property certificate.8.除了过户费用,还需支付相关的公证费和办理手续的费用。

In addition to the transfer fees, they also need to pay for the relevant notary fees and handling fees.9.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标准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房产评估价值不同而有所差异。

房屋交易登记纳税申报申请表

房屋交易登记纳税申报申请表

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登记类型()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房屋类型()商品房()普通存量房( )保障用房房屋坐落权证编号(商品房合同编号)权利人(受让方)姓名(单位名称)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单独所有()其他所占份额交易份额住所地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义务人(出让方)姓名(单位名称)所占份额住所地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抵押权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担保范围申请分别持证()是()否备注税收申报契税(受让方)□家庭唯一住房(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他套次住房(契税税率为3%)家庭成员信息(受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所得税(出让方)□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减免□核定1% □差额20%家庭成员信息(出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土地增值税(出让方)□个人出售住宅减免□核定(个人0.5% 单位5%)□超率累进据实扣除填写说明1.申请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减免,需要填写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信息2.申请个人所得税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减免,需要填写售房人和配偶的信息3.个人出售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4.如勾选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据实扣除”需一并提供原值凭证证明,并详细填写附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据实扣除项目,选择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征收时,需要同时选择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5.如本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则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勾选“个人所得税(出让方)——核定1%”。

深圳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深圳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深圳市场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及代收税费一览表
(2020年7月1日更新)
注:1、如有其他业务涉及收费的,相应的收费标准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有关业务收费另有暂免安排的,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代收税费按照收取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相关税费按现有股票、基金或债券现券大宗交易收费标准在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收取。

3、按照《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仅对交纳期未满一年的结算参与人计收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对其他结算参与人暂停计收。

4、上述收费一览表中列示的本公司业务收费标准均包含增值税。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吕惠敏二审行政判决书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吕惠敏二审行政判决书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吕惠敏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1【案件字号】(2019)粤03行终127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王强力【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王强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吕惠敏;何少东【当事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吕惠敏何少东【当事人-个人】吕惠敏何少东【当事人-公司】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代理律师/律所】曹洋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黄涛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洋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黄涛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洋黄涛【代理律所】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何少东【被告】吕惠敏【本院观点】被上诉人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被诉房地产转移登记行为不存在违法事实,被上诉人知悉并认可其与第三人共同购买涉案福利房的事实,不能仅凭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非被上诉人本人签名这一事实即判定整个登记行为违法;涉案房地产转移登记行为没有损害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本案鉴定费应由原审第三人承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者部分核准登记事项。

【权责关键词】合法可撤销违法证明查封第三人改判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查明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者部分核准登记事项。

根据该规定,对于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手段获准登记,且登记机构未作出撤销核准登记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判决方式撤销相关房地产登记行为。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受理单号: 填表日期: 金额:元(列至角分).面积:平方米《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本表依据国家有关税费规定制定。

《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承受方)》适用于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受赠人申报)的申报;《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转让方)》适用于在浙江省(不含宁波)范围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存量房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纳税人)、印花税的申报。

不同坐落地址的房屋、土地应分别申报。

二、本表为A4格式。

一式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三、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涉及备案类税收减免和涉及家庭自用唯一生活用房达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在该表中同时进行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个人房地产权属转移涉及审批类减免(家庭自用唯一生活用房达五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减免除外)、单位房地产权属转移中涉及审批类税收减免或备案类税收减免的应分别申请减免税审批或备案后进行纳税申报。

四、本表各栏填写说明如下:1、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承受方和转让方均包括参与交易的共有人。

3、地税编码: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

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不填。

4、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5、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6、证照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名称。

深圳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深圳房产税_购房缴税_买房全攻略

深圳市房产税费94、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需缴纳哪些税费?答:(1)登记费: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宗人民币80元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宗人民币50元收取;(2)契税:按登记价的3%计收;(3)房地产证贴花:按人民币5元/本收取;(4)公告费:每宗人民币2500元(由刊登公告的报社收取,具体标准由报社制定);95、问: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时申请人应交纳哪些税费?答:(1)契税:按地价的3%计收(已办土地初始登记并已计收的不再收取);(2)房地产证贴花:按人民币5元/本收取;(3)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新建成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3元/平方米收取;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减半计收;住房以外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4)公告费:每宗人民币2500元(由刊登公告的报社收取,具体标准由报社制定);(5)登记费: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宗人民币80元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宗人民币50元收取。

96、问:办理房地产二级转移登记需缴纳哪些税费?答:(1)契税:属商品房的,除别墅、高级度假村按登记价值3%税率计征以外,其他均按1.5%计征;(2)印花税:属商品房的,按登记价值万分之三计收。

(3)《房地产证》贴花:按人民币5元/本收取;(4)登记费: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5)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新建成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3元/平方米收取;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减半计收;住房以外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费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97、问:办理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需缴纳哪些税费?答: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税费分为七类,其计税基数、计征对象、税(费)率、征收部门如下表:序号税(费)种计算基数收取对象税(费)率征收部门1销售营业税实际销售金额全额或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转让方5 %登记部门代征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转让方1 %登记部门代征3印花税实际销售金额转让方0.05 %登记部门代征受让方0.05 %4个人(单位)所得税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转让方个人 20 %由登记部门代征单位 15%由税务部门征收5契税实际销售金额受让方1.5 %或[PARA]3 %登记部门代收6登记费受让方个人50 元[PARA] 单位80元登记部门收取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转让方每平方米 3 元登记部门收取受让方每平方米 3 元8《房地产证》贴花受让方5 元登记部门代收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计税说明如下:(1)个人购买住房(包括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2年内转手交易的,按实际销售金额全额的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2)个人购买住房两年内销售的,全额计征营业税。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联系电话:不动产信息: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人姓名:不动产权利人身份证号码:转移登记原因:转移登记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1 不动产权利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1.2 转移协议(如果有):- 转移协议应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转移的不动产详细信息。

1.3 转移登记申请书:- 转移登记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不动产信息,以及转移登记的原因。

1.4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5 不动产权利人同意书(如果申请人不是不动产权利人):- 如申请人不是不动产权利人,应提供不动产权利人的同意转移的书面声明。

2. 确认资料完整后,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如材料存在问题,将指导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支付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用。

费用金额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规定确定。

4.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收到费用后,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

审查通过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5. 转移登记完成后,不动产权已正式转移至申请人名下。

申请人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6. 若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要其他帮助,可随时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转移登记需要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虚假材料或不当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间和费用可能因地区而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准确信息。

上述是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递交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
一、纳税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交易情况
三、家庭情况
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纳税人,要求享受下述减征契税政策的,应当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提交本表;未提交本表的,一律按税率3%代为计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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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房地产买卖合同税费明细

2024年房地产买卖合同税费明细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房地产买卖合同税费明细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地产买卖合同税费明细1.1 契税1.1.1 计算方式1.1.2 税率1.1.3 计税依据1.2 个人所得税1.2.1 计算方式1.2.2 税率1.2.3 计税依据1.3 土地增值税1.3.1 计算方式1.3.2 税率1.3.3 计税依据1.4 房产交易手续费1.4.1 计算方式1.4.2 收费标准1.4.3 计费依据1.5 转移登记费1.5.1 计算方式1.5.2 收费标准1.5.3 计费依据1.6 其他税费1.6.1 描述1.6.2 计算方式1.6.3 收费标准1.7 税费支付时间及方式 1.7.1 税费支付时间1.7.2 税费支付方式1.8 税费承担主体1.8.1 买方承担税费1.8.2 卖方承担税费1.8.3 双方承担税费1.9 税费争议解决方式 1.9.1 争议解决途径1.9.2 责任归属1.9.3 费用承担2. 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2.1 买方权利与义务2.2 卖方权利与义务3. 合同履行期限3.1 交易时间3.2 税费缴纳时间4. 违约责任4.1 买方违约责任4.2 卖方违约责任5.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5.1 协商解决5.2 调解解决5.3 仲裁解决5.4 诉讼解决6.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终止 6.1 合同成立条件6.2 合同生效条件6.3 合同终止条件7. 其他约定7.1 房屋交付时间及条件 7.2 房屋质量保证7.3 产权过户及登记7.4 房屋维修责任7.5 房屋保险7.6 房屋租赁7.7 双方联系方式8. 附件8.1 房屋买卖合同8.2 税费明细表8.3 产权证明文件8.4 房屋现状照片或视频9. 合同签订日期及地点10. 双方签字(盖章)11. 合同副本数量及分发12. 合同生效日期13. 合同终止日期14. 补充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房地产买卖合同税费明细1.1 契税1.1.1 计算方式:契税的计算方式为计税价格的百分之一。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 …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 …
我们双方于


日就坐落于
的房
… …
地产转让事宜已达成协议,根据房屋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据实申请该

… 房产的转移登记。

… …
申请时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违法行为,申请双方愿负一切经

… 济和法律责任。
…பைடு நூலகம்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产权来源



… …
通讯地址



… 共有权人


… 产权来源


… 与所有权
… …
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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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性别 联系电话
性别 联系电话
性别 联系电话
性别 联系电话
询问人询问人询问人询问时间询问时间询问时间受理人受理人受理人受理时间受理时间受理时间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产权四面墙界申报表房屋产权四面墙界申报表房屋产权四面墙界申报表申报单位人申报单位人申报单位人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申请单位人签章签章签章邻户对权属指界有无意见邻户对权属指界有无意见邻户对权属指界有无意见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签章调查人

深圳商品房转移申请书

深圳商品房转移申请书

申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我是上述申请编号的申请人,现就我名下位于深圳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商品房的转移登记事宜,向贵中心提出申请,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人基本信息1.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2.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3. 申请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4. 申请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二、转移登记商品房基本情况1. 房地产坐落:深圳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2. 宗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3. 土地使用权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4. 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5.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6.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7.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8.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三、转移登记原因1. 本申请人为上述商品房的原始产权人,现因个人原因需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以下受让人:受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2. 双方已就房屋转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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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转让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房地产座落 区 街道办(镇) 路 房地产名称 建筑面积 M2 转移价款 元 房地产证号 宗地号 栋 号 房 号 转移方式:(打“√”选择) □买卖 □赠与 □交换 □继承 □其它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和事项: 申请人承诺: 双方自愿共同申请,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

如有任何虚假,审批(或核准)机关可终止审理;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的,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产转让有关税金

深圳市房产转让有关税金

房地产交易过程税费一览表:单位(公司)转让房产相关税收规定:一、契税:3%,由受让方缴纳。

相关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深圳企业间转让房产契税为3%)二、印花税,按财产转移书据的万分之五征收;书立双方都要缴纳;其次、以下税种,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规避掉,但相应会产生其他的税费,这就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转让的房产的帐面净值、现行公予价值综合评估不同方案的费用。

一、土地增值税,转让方即该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相关规定如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2024年度房地产权属转移具体合同版B版

2024年度房地产权属转移具体合同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房地产权属转移具体合同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地产权属转移1.1 房源信息1.1.1 房源地址1.1.2 房源面积1.1.3 房源户型1.1.4 房源楼层1.2 权属转移事项1.2.1 房产证号1.2.2 土地使用权证号1.2.3 权利人信息1.2.4 共有情况1.2.5 是否存在抵押1.2.6 是否存在租赁1.3 购房款项及支付方式1.3.1 成交价格1.3.2 定金金额及支付时间1.3.3 首付款金额及支付时间1.3.4 贷款金额及银行1.3.5 剩余款项支付时间1.3.6 支付方式2. 购房资格及购房政策2.1 购房人资格2.1.1 自然人购房资格2.1.2 法人购房资格2.2 购房政策2.2.1 首套房政策2.2.2 二套房政策2.2.3 限购政策2.2.4 税费政策3. 房屋交付及验收3.1 交付时间3.2 交付条件3.3 验收事项3.4 质量保修4. 产权过户及登记4.1 过户所需材料4.2 过户流程4.3 登记所需材料4.4 登记流程5. 违约责任5.1 卖方违约5.2 买方违约5.3 违约金计算方式6. 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诉讼解决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7.1 合同生效条件7.2 合同变更7.3 合同解除8. 其他约定8.1 装修事项8.2 家具家电赠送8.3 物业管理费8.4 户口迁移9. 双方签字盖章9.1 卖方签字9.2 买方签字9.3 见证人签字10. 附件10.1 房产证复印件10.2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0.3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0.4 贷款合同复印件10.5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房地产权属转移1.1 房源信息1.1.1 房源地址:市区街道号1.1.2 房源面积:平方米1.1.3 房源户型:室厅卫1.1.4 房源楼层:层1.2 权属转移事项1.2.1 房产证号:字第号1.2.2 土地使用权证号:字第号1.2.3 权利人信息:卖方(权利人):姓名:X身份证号:X联系方式:X买方(权利人):姓名:X身份证号:X联系方式:X1.2.4 共有情况: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共有人,本合同签订后,共有人同意将该房产过户给买方。

二手房交易中的房屋转移登记费用明细

二手房交易中的房屋转移登记费用明细

二手房交易中的房屋转移登记费用明细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买卖房屋后,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的一种行政行为。

为确保交易合法有效,房屋转移登记费用不可避免地需要支付。

本文将详细介绍二手房交易中的房屋转移登记费用明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方面的信息。

一、房屋转移登记费用的构成房屋转移登记费用包括了多个方面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工本费:工本费是指登记机关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所需的办公用品费用、及时送达费用等费用,通常为50元左右。

2. 核验费:核验费是指登记机关核实房屋转移相关事项的费用,包括核实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的真实性,一般为30元左右。

3. 税费:房屋转移登记还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契税是根据房屋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比例因地区而异,一般在1%到2%左右。

印花税是以契据金额为基数,按照固定比例征收,比例为0.05%。

4. 证书费:购房者在房屋转移登记后,会获得一份房屋所有权证书,该证书需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在50元左右。

5. 其他费用: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其他费用,如权属调查费、过户费等,这些费用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二、如何计算房屋转移登记费用房屋转移登记费用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购房者支付的房屋交易总额来确定的。

以房屋交易总额为100万元的情况为例,对各项费用进行计算如下:1. 工本费:50元2. 核验费:30元3. 税费:契税为100万元 * 1% = 1000元,印花税为100万元 * 0.05% = 50元4. 证书费:50元综上所述,该房屋转移登记费用总计为1230元。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移登记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实际计算。

三、支付房屋转移登记费用的方式支付房屋转移登记费用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房者自行办理支付,可以通过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费用;另一种是购房者委托经纪人或律师代办支付费用。

对于购房者而言,自行办理支付可以更加方便,但需要注意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深地税发[2007]242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2008年11月19日深地税发〔2007〕242号)各基层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一)“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原因受赠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的规定,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二)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采取“先税后证”形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以税务机关受理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之日计算,自用未达5年以上的,一律先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如取得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确定的转让房屋日期已符合免税条件的,且房屋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三)根据国税发〔2007〕33号文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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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宣传材料
存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一、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各项税费的计算基数、收取对象、税(费)率、征收部门如下表:
(一)计税价格确定方式
1、我市实行计税参考价格的征收方式。

计税参考价格由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定期更新,经主管税务部门确认后执行。

2、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买卖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计税参考价格的,以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买卖成交价格低于计税参考价格的,以计税参考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

3、同一套房买卖双方均采用同一计税价格。

4、因人民法院裁定、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取得房屋权属的,以司法裁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

5、通过公开拍卖取得房屋权属的,以拍卖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

(二)销售营业税
1、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个人将购买的非住宅类房产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5、法人团体、企事业单位转让房产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调整的函》(深地税函…2010‟344号),对深圳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政策作以下变动:
①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深圳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1%调整为7%。

2、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深地税告…2011‟6号),从2011年1月1日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四)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实征收方式的,有房产原值凭证,又有费用凭证的,由纳税人先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核实手续。

其它均由登记中心直接代征。


1、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
*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为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为3%。

2、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3、根据财税字…1999‟278号文,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契税税率
1、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适用税率为1%;
2、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适用税率为1.5%。

3、其他情况适用税率为3%。

(七)土地增值税:(只有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它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3、核实征收方式:房地产转让收入以计税价格为准。

扣除项目包括房地产原价、转让环节税费。

房地产原价:包括原房地产权属登记价格,以及转让方原购入该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契税和支付的登记费、中介费。

转让环节税费:转让方在本转让环节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转让房产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中介费。

有关税费以合法有效税票、发票和财政收据上注明的数额为准。

征收税率:(1)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述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2)土地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八)其他说明
1、上述“普通住房”的执行标准具体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2、各项税费均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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