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1年5月6日签订的《》(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发包人和承包人于2011年 5月6日共同签署的

《》。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工程实际情况的原则,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由于营改增后建筑业发票不能在当地地税代开,导致与前期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收款必须开具里水镇税务发票”产生矛盾。为了理顺该问题,现需将该条款作如下修改:

如承包方为南海区外的企业,承包方收款工程款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里水税务分局开具的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必须注明纳税人名称及工程项目名称;

(3)里水税务分局出具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即纳税人完税凭

证。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