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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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职
能
转
变
报
告
侧重点: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
组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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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内容摘要: (3)
二、政府职能及其转变的简介 (3)
三、改革开放前政府职能变化与调整的主要特征 (3)
四、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改革与调整的内容和特点 (5)
五、目前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问题 (6)
六、若干思考 (7)
一、内容摘要: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职能经历了几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调整,但政府职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改革开放后,政府职能转变有了重大突破。如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加强,微观经济干预减弱等,同时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转变滞后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政府职能转变缺乏系统认知、规划和设计等。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应全面、系统把握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走出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误区,加快社会事业管理职能转变的步伐。
二、政府职能及其转变的简介
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政府职能的四大内容: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
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
所谓转变政府职能,是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变计划体制下政府权力高度集中、无所不包的状况,为适应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政府管理经济、服务社会的职能从内容、范围、手段和程度上重新进行科学的界定和规范,使政府成为精简统一、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高效廉洁的政府。
三、改革开放前政府职能变化与调整的主要特征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职能曾数度变化与调整。这一时期,政府职能的变化与调整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政府职能的变化与调整受到传统经济—行政体制的制约和影响。我国传统的经济—行政体制是在建国初期,依据当时苏联的理论和实践,逐步建立起来的以计划管理、高度集权、部门管理为主要特征的体制。这种体制,在计划管理上,国家把国民经济的绝大多数成分都不同程度地纳入计划轨道,或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或实行间接计划。在财政管理上,实行中央、大区、省(后为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统收统支,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在工业企业管理上,对国营工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的管理,由中央各部直接管理,实行按“条条”的自上而下的直接控制和调节,企业生产所需的物资和资金,由其主管部委根
据计划统一分配和调拨。在投资管理上,投资由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按不同的“条条”进行管理,统一计划。在物资分配上,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通用物资由国家计划平衡分配,即统配物资;对专用物资由各主管部门平衡分配,即部管物资。在就业与工资管理上,强调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统一安排。在物价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样一种经济—行政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政府职能事无巨细,大包大揽,政府作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政府的职能范围和内容十分广泛。从建国到1978年,我国政府职能经历了几次较大规模的改革,但政府职能并没有
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是这一时期政府职能变化与调整的一个根本性特征。
(二)政府职能的调整主要是在政府系统内部进行。一是纵向职能调整,即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调整配置。这种调整大致有:1956年至1958年,进行了建国后第一次大调整。调整的标志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56年向各地发送《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调整的措施是依照职权划分的七条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力,把以中央部门为头的条条管理为主,改为以地方的块块管理为主。1960年至1965年,进行了第二次大调整。1960年秋冬,党中央和毛泽东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的重点是强调集中统一,管理权限上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中央上收在1958年下放给地方的权力。1970年至1974年,进行了第三次大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中央向地方下放管理经济、企业的权力。从1970年开始,先后将2400多个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下放给地方管理。1975年至1977年,进行了第四次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中央上收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二是横向职能配置,即在政府各部门之间调整配置。如1955年在中央一级机关开展的机构精简中,对政府各部门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初步划清,确定了“管什么,如何管”,拟定了部门的组织简则和工作细则。在此基础上,对一些不合理的机构进行了调整。
(三)政府职能的变化主要是通过政府机构的变动与政府职权的调整及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探索体现出来。首先,政府职能的变化体现在政府机构的变动上。据统计,从建国到1978年前的29年中,我国政府机构只有断续的5个年头基本稳定,其余的24年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动。在总的变动中,变动幅度最大、最频繁的是经济管理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责权限,迭经变迁。以国务院为例。1954年设经济管理部门35个,1956年增加到50个,1959年减为36个,1965年增加到53个,1970年
减为21个,从1977年)1978年3月又开始逐渐增加,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国务院部
门增设了20多个,其中经济管理部门就有16个之多。其次,政府职能的变化体现在政府的职权调整上。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的30年间,政府的职权调整经历了多次反复,主要是调整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当管理权限过于集中时,就进行职权的分解、转移,当管理权限过于分散时,就进行职权的合并和集中。这种集权与分权是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进行的。再次,政府职能的变化体现在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探索上。为消除用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所产生的各种弊端,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了组织托拉斯的改革尝试,试图按经济办法来管理经济、管理企业。与此同时,在商业、物资供应体制方面以及教育制度、劳动制度方面,也作了改革的尝试。相应地设想将国务院工交部门的职能,从管理生产、建设的日常具体业务,
逐步转向加强检查方针政策的执行,负责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和综合平衡,组织协作,协调各托拉斯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调整合并国务院管理工交的部门和精简人员。可惜,所有这些探索和设想都因“文化大革命”的到来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