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部船员的职责
船员各岗位职责
船员各岗位职责-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船员共同职责:1、全体船员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坚守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全体船员必须爱护船舶、机器、仪器设备等国家财产,节约油、水、电,减少物料消耗及对江河湖海水质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全体船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全体船员必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5、全体船员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工作,做到岗位AB制。
一、船长岗位职责:1.船长是船舶领导人,对船舶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全面负责;2.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熟悉和掌握相关的强制性的规定和标准、以及建议性的规则、指南和标准,并贯彻执行。
3.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管理、教育、激励船员遵守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4.按SMS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对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的要求,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或指令,并要求船员执行。
5.负责对本船船员进行SMS熟悉和培训。
6.提出对船上关键设备的操作、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7.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训练和演习的总指挥。
并按SMS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8.负责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险情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9.负责对船舶及设备维护计划的检查,报告缺陷,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
10.认真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相关人员正确记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和油类记录簿等。
负责保管船舶公章、安全管理文件;督促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认真对待海事部门、边防及有关方面代表对船舶进行的各项检查。
11.监控公司SMS在船舶的营运情况,组织自查,消除缺陷,接受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12.负责船舶复查的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甲板部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甲板部的规章制度和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甲板部的管理和工作,提高船舶安全运行水平,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甲板部所有船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甲板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船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
第四条甲板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密切配合,共同保障船舶运行安全。
第二章甲板部职责第五条甲板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和监督;b) 组织船员的培训和考核;c) 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d) 备妥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
第六条甲板部每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巡视船舶舱室和甲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b) 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和特殊设备,确保正常运行;c) 组织船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第三章甲板部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甲板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船长和高级船员的指令。
第八条甲板部工作人员有权向船长提出关于船舶安全管理等问题的建议和意见,船长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置。
第九条甲板部工作人员有义务参加包括日常巡视、紧急演练等在内的工作,确保船舶运行安全。
第四章甲板部工作纪律第十条甲板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船员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甲板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改动船舶设备,不得私自使用相关设备。
第十二条甲板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五章甲板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甲板部应当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每月定期审查相关记录,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四条甲板部应当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以提高船舶在危急事件中的应对能力。
第六章甲板部考核机制第十五条甲板部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绩效。
第十六条甲板部通过考核结果可以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七章其他第十七条本规章还包括其他与甲板部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本规章由船长负责执行,并不定期进行修订。
甲板部的相关知识5篇范文
甲板部的相关知识5篇范文第一篇:甲板部的相关知识甲板部相关知识一甲板的成员及其职责:甲板部的成员: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匠,一水(AB),二水(OS)甲板铜匠(电气焊工),厨师,服务生等。
2,职责:船长:船长受船东委托管理船舶,全面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是船舶主要领导人,对船东负责。
督促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制度、维修保养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大副: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
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和锚泊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它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负责船舶伙食管理和全船卫生管理工作。
同时按照船舶管理公司的SMS(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负责管理并保持驾驶台、电报室、海图室和所管库室的整洁;按规定张贴驾驶台规则、船长值班命令、驾驶台与机舱联系制度及主要仪器操作说明。
负责管理海图、航海书籍、航海参考资料、航海通告及各种记录簿等,并及时登记改正;正确填写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
定期对驾驶台航行仪器和助航设备维护和保养。
三副: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并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
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装卸期间按大副的布置管理货物装卸。
水手长: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带领水手进行工作。
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指示安排水手工作。
开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任务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对高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危险的作业,必须在现场督促和指导。
在没有配备木匠的船舶,木匠的职责由水手长接管。
木匠:按照大副或值班驾驶员批示负责添加淡水;联系机舱灌注、排出、移注压载水或排除货舱污水(阀门控制在机舱的由机舱人员操作,以外的由木匠操作)。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范文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xx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
船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船员种类: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
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
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
1、驾驶部
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2、轮机部
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
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
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
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甲板部船员的职责
船长:一、责任1. 船长为船东代表,除法律赋予的权限外,负责船舶、货物和船员的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
指挥并督促所有工作人员,维护船舶之航行安全,并与各地有关单位联络以发挥最佳的营运效能。
2. 船长为一船的最高指挥者,对于船上的一切事务均有裁决权,若遇争议性问题,应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处理。
如遇有重大事故,应由船长做出适当的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及各港口航政机关。
3. 随时备妥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应对各港口的航政单位如PSC、移民局、边防局、卫生检验局、港务局等的检查和处理。
二、船舶安全1. 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地区之地方规则2. 当遇恶劣天气时,船长应斟酌航行计划并减速、调整航向,以免船体受力过大而发生损坏。
3. 当遇能见度不良时,必须合理安排瞭望人员,按规定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行驶,必要时使机器处于随时可有状态。
4. 船舶于进出港期间,应充分发挥有效的BRM精神以优良的操船技艺,协调统御指挥操船。
引航员在船时,不得因引航员在船而推卸本身职责,当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应毫不犹豫自引航员手中收回本船之指挥权大副一、责任1. 大副是代理船长执行职务的主要船员,也是船长不在船上或无法执行职务的代理人,承船长之命负全船之行政责任,督率甲板部及餐勤部执行各项工作。
2. 考核甲板部及餐勤部各级船员之工作技能与品德操守。
3.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4. 大副除驾驶上责任与兼理船上行政事务外,亦应协助船长调处各项争执及货物、文件、用品字据之签发。
如船长不在船上时,大副即应代理其职务5. 每日晨八点交班后及下午四点接班前,应亲自巡视全船周遭。
对保养工作及船员生活情况详予了解,如不当之处,应协助改善。
6. 保管及纪录航海日志、设备目录、说明书、装卸货文件及其它应由大副保管纪录之文书。
7. 每日指派所属船员工作,例行保养、除锈、油漆与住舱清洁;并监督大厨之工作。
二、船舶安全1. 开航前应检查淡水存量及水舱情况,并保持船体平衡;应检视船上一切可移动物品是否绑扎妥善2. 航行中如遇大风浪,应检查船上各种装备有无损坏,并计算水舱内水量,如有需要调整应加以调整,以求航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甲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防止船员疲劳操作,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海事组织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组成值班的船员,但在下列船上服务的船员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非营业的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各船公司应保证指派到船上任职的每一个值班船员均能熟悉船上的有关设备和船舶特性以及本人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第五条船长及全体船员应了解由于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遵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本船防污染的具体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条为维护驾驶台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证航行安全。
各船公司应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和《无线电报房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航次计划及值班安排第一节航次计划第七条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一)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二)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三)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四)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第八条开航前,船长应充分并恰当地运用预定航线上所必需的、有效的以及最新改正的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保证计划好从出发港到下一停靠港的预定航线。
甲板工岗位职责 -回复
甲板工岗位职责-回复甲板工岗位职责是在船舶、游艇、海洋开发项目等领域负责船舶航行、泊靠和维护工作的人员。
这些工作涉及船舶操作、安全、维修以及与其他船员和相关部门的合作。
本文将以甲板工岗位职责为主题,详细介绍甲板工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甲板工岗位职责概述1. 船舶操纵:甲板工需要掌握船舶操纵技能,包括舵轮操作、绳索缆绳的系解、锚链的放扬以及舵仪和雷达的使用等。
2. 航行安全:甲板工需要参与船舶的安全巡视和监督航行安全,包括测量和维护船舶的重心、检查船舶设备和航行器材的完好性以及进行应急演练等。
3. 船舶维护:甲板工需要进行船舶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甲板、船舱和设备,涂刷防腐漆和油漆,维修和更换零部件以及保养和检查逃生设备等。
4. 货物装卸:甲板工需要参与船舶货物装卸工作,包括使用起重机和绳索进行货物的装卸、固定货物并确保其安全、记录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协助船长和船员进行货物的配载计算等。
5. 环境保护:甲板工需要遵守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确保船舶排放和废物处理符合法规要求,协助进行船舶的环境监测和报告。
二、甲板工的工作流程1. 出航前准备在船舶准备出航之前,甲板工需要检查船舶的设备、仪器和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并记录相关数据。
此外,甲板工还需检查船舱、甲板和绳索等的清洁度,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航行安全。
2. 船舶航行在船舶航行过程中,甲板工需要协助船长掌舵、观察导航设备以及处理船舶的舵轮、机器设备等。
同时,甲板工还需进行航行日志的记录、测量船舶燃油和水的消耗情况,并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和仪器是否正常。
3. 安全巡视甲板工需要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甲板、船舱、绳索和锚链等设施的完好性,并确保船舶的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甲板工还需协助船舶的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
4. 船舶维护甲板工需要进行船舶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清洁甲板、船舱和设备,涂刷防腐漆和油漆等。
同时,甲板工还需要随时检查和维修船舶的设备和零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必要时协助进行紧急维修和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甲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防止船员疲劳操作,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海事组织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组成值班的船员,但在下列船上服务的船员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非营业的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各船公司应保证指派到船上任职的每一个值班船员均能熟悉船上的有关设备和船舶特性以及本人职责,并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第五条船长及全体船员应了解由于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遵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有关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本船防污染的具体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条为维护驾驶台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证航行安全。
各船公司应编制《驾驶台规则》、《机舱值班规则》和《无线电报房规则》张贴在船舶各部门的易见之处,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第二章航次计划及值班安排第一节航次计划第七条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一)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二)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
(三)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物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
(四)船长应检查各种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第八条开航前,船长应充分并恰当地运用预定航线上所必需的、有效的以及最新改正的航海图书资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保证计划好从出发港到下一停靠港的预定航线。
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
甲板部干部船员职责船长职责1. 一般职责1.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
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
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对於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
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得为紧急处分。
1.3 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
1.4 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
1.4.1 船舶国籍证书;1.4.2 船舶登记证书;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1.4.4 船舶吨位证书;1.4.5 船舶丈量证书;1.4.6 船级证书;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1.4.13 电台执照;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1.4.15 年税缴费收据;1.4.16 规费缴交收据;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1.4.18 船钞;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1.4.20 IOPP 证书(外籍);NOPP 证书(国籍)1.4.21 其他有关证书;1.4.22 其他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於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
1.5 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他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公证行(Notary Public)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
1.6 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他有关事情,详细载於航海记事簿,作成海事报告(Sea Protest)或事实报告书(Statement of Fact)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行签证,并电告公司。
甲板工岗位职责
甲板工岗位职责
甲板工岗位职责是船舶上的一个重要职位,主要负责船舶的操作和航行安全。
甲板工的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船舶操作和操控:甲板工需要熟悉船舶的各项操作,掌握各种船舶操舵技巧。
他们需要掌握航行各种情况下的航行规则和航道标志,以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2. 船舶维护和保养:甲板工需要对船舶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包括舵机、起重机、锚链等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3. 水文勘测和导航:甲板工需要对航行区域的水文条件和地理特征进行勘测,了解航线情况和船舶在不同条件下的最佳导航方案。
4. 船舶货物的装卸:甲板工需要指导和参与船舶货物的装卸工作,协调货物的仓库布置和装载计划,确保货物安全装卸,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5. 甲板上的安全工作:甲板工需要负责船舶上的安全工作,包括应急救生器材的检查和维护,船舶上的消防设施和演习,以及协助船员进行安全例行检查等。
6. 航行记录和报告:甲板工需要记录船舶的航行状态和相关数据,并根据规定的程序填写航行报告和相关文件,确保航行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 进行航海救助和应急处置:甲板工需要参与船舶的航海救助工作,包括救援行动的组织和指挥,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他们也需要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总之,甲板工是船舶上的重要一员,负责船舶的操作和航行安全。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航行经验和技巧,熟悉船舶的各项设备和系统,并能够迅速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他们的工作对船舶的安全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船舶职务规则
(10)装货前应清舱或洗舱,整顿搬运垫舱物料, 做好货舱铺垫;帮助木匠清洁污水沟(井),修理 护肋板和舱底板。装卸完毕后,按大副指示做好货 品绑扎工作。
(11)装卸货时,应检验吊杆索具是否按要求系绑 和安全可靠,舱盖布、板、舱口梁及其保险装置是 否放置妥当;应注意预防属具受损和保持甲板整齐、 道路安全。
(3)按航次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及大副之手安排水 手工作。动工前备妥工具和用料,布置妥任务及安 全注意事项;注意劳动保护,加强现场检验,对高 空舷外和其他复杂困难旳作业,必须亲自在现场督 促和指导
(4)做好锚﹑系缆﹑装卸等设备旳养护维修,使其经 常处于良好状态。指导水手进行油漆﹑帆缆﹑高空﹑ 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5)应定时检验舷窗、水密门,适时活络加油 或更换橡皮;负责修配门窗、玻璃、锁、钥匙和 木器、木楔,油漆凡立水;负责甲板旳挖补、打 磨、捻缝等工作,定时对导缆滚筒和救生艇吊柱 进行加油、活络。
(6)负责请领、保管和清点木工工具和物料, 保持水工工作间旳整齐,并注意防火;妥善
保管和正确使用堵漏器材。
(2)应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络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旳规 章。航行时随大副值班,停泊时一般情况下可按大副旳布署和详细 指示代大副值班和管理货品装卸。
(3)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在船首按大副指示进行工作。 (4)根据船长指示,做好船舶经济核实旳制表工作。
(5)按大副指示,帮助保管甲板部旳备件﹑物料﹑属具目录清册; 会同水手长﹑木匠定时
(7)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驾驶员专管旳除外)﹑ 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具,做好请领﹑验收﹑发放﹑清 点等工作,注意节省使用,预防损坏变质;经常保 持物料间清洁;经常整顿养护多种工具﹑锁具﹑装 卸灯具﹑绳梯和引航梯等,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甲板部岗位说明书
一、基本概况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编号:JB-01)二、工作摘要 工作摘要全面主持本船工作,通过对船舶、物料、人员、信息、防污染、节能等工作流程的有效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正常运作,体系有效运行并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满意度。
四、岗位权限1. 对直接下级有管理、指挥、检查及考核评估的权利。
2. 对本船的物料供应需求、费用有审核权。
3. 对本船船员的奖惩、培训需求有建议权。
4. 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处置权(详见公司《安全质量手册》第5章授权书的内容)。
5. 对本船岗位职责的分配权。
6. 对本船绩效管理权和绩效奖金的二次分配权。
7.对本船调休、交接班规则的制定权、监督权。
8.对其认为不适合本船的人员有要求调离权。
9.在满足最低配员证书和确保安全适航的前提下,对本船有定员定编权。
五、职责描述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编号:JB-02)二、工作摘要 工作摘要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操作拖船完成生产作业任务,组织本班船员完成船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作为甲板部负责人并船长不在船时履行船长职责。
四、岗位权限1.对直接下级有管理、指挥、检查及考核评估的权利。
2.对甲板部的物料供应需求、费用有审核权。
3.对甲板部船员的奖惩、培训需求有建议权。
4.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处置权(详见公司《安全质量手册》第5章授权书的内容)5.对甲板部岗位职责的分配建议权6.对甲板部船员的调休、交接班规则的监督权。
7.对其认为不适合本船的人员有要求调离的建议权。
8.在满足最低配员证书和确保安全适航的前提下,对甲板部有定员定编的建议权。
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岗位说明书(编号:JB-03)二、工作摘要工作摘要通过操作拖船完成生产作业任务,组织本班船员完成船长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责任四、岗位权限6.对直接下级有管理、指挥、检查及考核评估的权力。
1.对本船的物料供应需求、费用有建议权。
2.对本班船员的奖惩、培训需求及人员调配有建议权。
甲板工的职责及知识点总结
甲板工的职责及知识点总结甲板工是船舶上非常重要的一种职业,他们负责管理船舶的甲板设备,确保船舶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甲板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应对不同情况下的操作和危机处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甲板工的职责及知识点,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职业。
一、甲板工的职责1. 负责船舶的基础维护工作甲板工需要定期检查船舶的甲板设备,包括桅杆、绳索、缆绳、锚等,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在发现问题时,甲板工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以确保船舶的安全。
2. 管理货物的装卸在货船上工作的甲板工需要负责管理货物的装卸工作。
他们需要确保货物的安全装载和卸载,并且熟悉不同类型货物的装载方法和安全规定。
3. 参与船舶的航行操作甲板工需要协助船长和其他船员进行船舶的航行操作。
这包括绳索的捆绑、锚的抛放、船舶的停靠等工作。
4. 负责应急处理在船舶出现危机情况时,甲板工需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这可能包括应对暴风雨、火灾、船舶相撞等情况。
5. 维护甲板卫生甲板工需要负责维护船舶甲板的卫生和清洁,确保甲板设备处于干净、整洁的状态。
二、甲板工的知识点1. 船舶结构知识甲板工需要熟悉船舶的结构,包括船体构造、甲板设备、桅杆、绳索等。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部位的功能和作用,以便更好地进行维护和操作。
2. 船舶装载知识在货船上工作的甲板工需要熟悉不同类型货物的装载方法和规定。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类型货物的特点和要求,确保货物安全装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航行操作知识甲板工需要了解船舶的航行操作流程和技巧,包括绳索的捆绑方法、锚的抛放方式等。
他们需要根据船长和其他船员的指示,协助开展船舶的航行操作工作。
4. 应急处理知识甲板工需要接受应急处理培训,了解船舶可能遇到的各种危机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他们需要熟悉使用救生设备和应急工具,确保在危机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 安全规定知识甲板工需要了解船舶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是指在货船上,船员的分工与职责,以及他们之间的组织关系和层级结构。
下面将从船长、船员、工程师和水手四个方面来介绍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
1. 船长船长是船上最高职位的船员,负责船舶的安全和运营。
他拥有船上最高的权威和决策权,需要具备丰富的航海经验和管理能力。
船长负责指挥船员的工作,监督船舶的导航、航行和操作,确保船舶按照航行计划和规定进行航行。
2. 船员船员是船上的普通船员,主要负责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船员分为几个部门,包括甲板部、机务部和厨房部等。
甲板部主要负责航行导航、货物装卸、维护船舶清洁和安全等工作;机务部负责船舶的机械设备维护和修理;厨房部负责船上的饮食供应。
船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能力,如航海技术、机械维修等,以保证船舶的正常运营。
3. 工程师工程师是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工作的船员。
工程师通常分为几个等级,包括首席工程师、副首席工程师和普通工程师等。
他们负责监督和维护船舶的发动机、发电机、锅炉和其他机械设备等,确保船舶的机械系统正常运行。
4. 水手水手是负责船舶操作和维护的船员,包括航海水手和甲板水手。
航海水手主要负责航行导航和船舶安全,如观察天气、海洋、船舶位置等,以保证船舶航行的安全;甲板水手负责船舶的装卸货物、维护船舶设备和清洁工作。
水手需要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如航海导航、船舶维护等。
在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中,船长是最高职位的船员,他负责指挥船员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和运营。
船员分为甲板部、机务部和厨房部等不同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工程师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保证船舶的机械系统正常运行。
水手负责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包括航行导航、货物装卸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他们各司其职,共同组成了一支高效的船员团队,确保货船的安全运行。
一般货船的船员组织结构是一个严密而有序的体系,各个职位的船员在船上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船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船长、大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副职责
负责本职工作兼二副职责
/
/
船长、二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副职责
@
/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副职责
/
船长、三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副、二副职责
/
/
负责本职工作
%
注:1、仅配备一位或二位驾驶员的船舶,船长负责航行、停泊、锚泊值班的职责;
无配备大副/二副/三副的船舶,参加航行值班,船长还应按附表《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进行兼职。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管轮职责
/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轮机长、大管轮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管轮职责
】
负责本职工作兼二管轮职责
/
/
轮机长、二管轮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管轮职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管轮职责
/
轮机长、三管轮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管轮、二管轮职责
/
/
负责本职工作
注:1、仅配备一位或二位轮机员的船舶,轮机长负责航行、停泊、锚泊值班的职责;
甲板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船长
大副
二副
三副
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船长、大副、二副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兼三副职责
/
船长、大副、三副
~
负责本职工作
负责本职工作兼二副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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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职工作
船长、二副、三副
负责本职工作兼大副职责
/
负责本职工作
·
轮机部技术船员岗位职责分工表
甲板工岗位职责
甲板工岗位职责
甲板工是一个船上的工作岗位,主要负责船舶的甲板操作和维护工作。
具体的职责包括:
1. 负责船舶甲板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包括船舶的清洁、修理和油漆等工作。
2. 协助船长和船员进行船舶的锚泊、系泊、起锚、卸货和装货等操作。
负责船舶绳索和缆绳的拴扎和解扣。
3. 在航行期间,协助船长进行航行导航工作,包括观察周围环境、指示船舶航向和速度等。
4. 熟悉和执行船舶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负责船舶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5. 参与船舶的货物装卸工作,协助码头工人进行货物的搬运和存放。
6. 协助船舶的修理工作,包括甲板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7. 参与船舶的生活供给工作,如给船员搬运食品和物资。
8. 当船舶遭遇紧急情况时,协助船长和船员进行应急处置,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总之,甲板工是船舶上非常重要的一份工作,负责船舶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确保船舶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任务。
甲板工岗位职责
甲板工岗位职责
甲板工是负责船舶甲板操作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包括:
1. 船舶甲板操作:负责船舶甲板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如绳索、锚链、船锚、绞车等设备的使用。
2. 货物装卸:协助货物的装卸工作,包括使用起重设备进行货物的吊装、固定货物和确保货物安全。
3. 船舶维护:负责船舶甲板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如清洁甲板、涂漆、修复破损的设备等。
4. 船舶安全:负责船舶甲板的安全管理工作,如设置警示标志、检查安全设备、执行紧急救援措施等。
5. 航行支持:协助船舶航行过程中的操作工作,如协助舵手操纵舵柄、设置导航标志等。
6. 环境保护:负责船舶甲板的环境保护工作,如遵守排污规定、妥善处理船舶垃圾等。
7.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船舶甲板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8. 协助其他工作:根据船舶运营需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如船舶机械操作、船舶设备维修等。
总的来说,甲板工是船舶甲板操作和维护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船舶甲板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航行安全。
甲板部工作总结
甲板部工作总结
在船舶上,甲板部是船员们工作的重要区域,负责船舶的航行、船体维护和货
物装卸等工作。
甲板部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技能,下面将对甲板部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甲板部的工作涉及船舶的航行和导航工作。
船长和甲板长负责船舶的航
行安全,他们需要熟悉航海知识和航行规则,能够准确判断船舶的位置和航向,确保船舶安全地航行。
甲板部的船员们也需要参与航行工作,他们需要协助进行航行监控、值班巡航等工作,保障船舶的航行安全。
其次,甲板部的工作还包括船体维护和修理工作。
船舶在航行中会受到海水、
风雨等自然环境的影响,船体会出现腐蚀、磨损等问题,甲板部的船员需要进行船体的维护和修理工作,确保船舶的结构安全和航行性能。
这需要船员们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维修经验,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船体维护工作。
最后,甲板部的工作还涉及货物的装卸和船舶的清洁工作。
在船舶停靠港口时,甲板部的船员需要协助进行货物的装卸作业,确保货物安全地装载或卸载船舶。
此外,甲板部的船员还需要进行船舶的清洁工作,保持船舶的整洁和卫生。
总的来说,甲板部的工作是船舶运行的重要保障,需要船员们具备丰富的航海
知识和技术经验,能够熟练地进行航行、船体维护和货物装卸等工作。
希望甲板部的船员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
甲板部岗位说明书
日常
14
负责本船物资管理
全权
1.组织制定并审核申领计划;
2.
3.组织建立船用库存物资清单、进出库台帐等;
4.
5.监督船用物资的使用和保管。
1.符合体系规定,帐物相符。
月度
随机
15
职务交接
全权
1.离任时,将船舶证书、文件等重要资料、当前工作及时清点移交给新任船长;
2.
3.详细介绍本船的配置及性能特点等有关情况;
4.
5.交接后双方对交接内容予以核实签字确认。
1.交接及时,手续完备,准确完整,积极配合,签字确认。
随机
16
主持本船日常工作。
全权
负责
1.掌握船舶动态;
2.
3.审批本船制定的文件、材料、计划,签发本船上报文件;
4.
5.传达上级指令,分配工作任务及内外部沟通;
岗 位 责 任
领 导 责 任
1.对本船的工作计划及公司安全质量方针、船舶目标完成负责。
1.对全船负领导责任。
2.对营运部调度室下达的调度令的最终完成负责。
2.对直接下级的工作失误、违纪违规、服务意识淡薄等行为负责,对船员的精神面貌、全船的工作秩序负责。
3.对本船的营运安全(包括特殊作业的安全)和安全质量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4.
5.对本船船员的演习训练情况及本船演习训练情况进行评估。
1.计划经营运部审核通过;
2.
3.演习训练及评估符合体系规定。
年度
月度
6
主持船舶事故险情的处置工作
全权
1.发生事故或险情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2.
3.事后组织或配合调查分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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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一、责任
1. 船长为船东代表,除法律赋予的权限外,负责船舶、货物和船员的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
指挥并督促所有工作人员,维护船舶之航行安全,并与各地有关单位联络以发挥最佳的营运效能。
2. 船长为一船的最高指挥者,对于船上的一切事务均有裁决权,若遇争议性问题,应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处理。
如遇有重大事故,应由船长做出适当的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及各港口航政机关。
3. 随时备妥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应对各港口的航政单位如PSC、移民局、边防局、卫生检验局、港务局等的检查和处理。
二、船舶安全
1. 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地区之地方规则
2. 当遇恶劣天气时,船长应斟酌航行计划并减速、调整航向,以免船体受力过大而发生损坏。
3. 当遇能见度不良时,必须合理安排瞭望人员,按规定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行驶,必要时使机器处于随时可有状态。
4. 船舶于进出港期间,应充分发挥有效的BRM精神以优良的操船技艺,协调统御指挥操船。
引航员在船时,不得因引航员在船而推卸本身职责,当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应毫不犹
豫自引航员手中收回本船之指挥权
大副
一、责任
1. 大副是代理船长执行职务的主要船员,也是船长不在船上或无法执行职务的代理人,承船长之命负全船之行政责任,督率甲板部及餐勤部执行各项工作。
2. 考核甲板部及餐勤部各级船员之工作技能与品德操守。
3.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4. 大副除驾驶上责任与兼理船上行政事务外,亦应协助船长调处各项争执及货物、文件、用品字据之签发。
如船长不在船上时,大副即应代理其职务
5. 每日晨八点交班后及下午四点接班前,应亲自巡视全船周遭。
对保养工作及船员生活情况详予了解,如不当之处,应协助改善。
6. 保管及纪录航海日志、设备目录、说明书、装卸货文件及其它应由大副保管纪录之文书。
7. 每日指派所属船员工作,例行保养、除锈、油漆与住舱清洁;并监督大厨之工作。
二、船舶安全
1. 开航前应检查淡水存量及水舱情况,并保持船体平衡;应检视船上一切可移动物品是否绑扎妥善
2. 航行中如遇大风浪,应检查船上各种装备有无损坏,并计
算水舱内水量,如有需要调整应加以调整,以求航行安全。
3. 船舶靠离码头时,大副应位于船首,随时报告与码头或障碍物之距离,并依驾驶台的指令指挥带解缆工作
4. 抛锚及起锚工作,大副应于船首督导锚泊工作。
5. 停泊港内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当值驾驶员并写在码头当值记录簿内;应定时巡视全船内、外,严防火烛。
6. 进出海盗区及其它危险地区,承船长之命,分派人员执行各项防盗班、防偷渡等工作。
二副
1. 二副的主要任务是保管船上航行设备、海图、刊物及负责修改海图,并在船长之监督下做好航行计划与填写船位报。
另外,保持标准医疗药品之储存
2. 开航前应将本航次所须用之海图改正至最新,并依航经地区之次序,依序摆放。
其它甲板部应用之图表仪器,亦应备妥齐全。
3. 在海上航行需拨钟时,负责船上时钟指针之修正,调整时应注意务使全船时钟一致。
5. 在夜间当值时,应遵照船长夜令簿所指示各点,切实办理不得疏忽。
6. 航行中如有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请其至驾驶台指
挥 a. 遇荒天、暴雨、浓雾或视线不良时; b. 风向突变、风力增强、气压急降时; c. 关于碰撞、搁浅等危险之有无发生疑虑时 d. 对于船位或其它状况有任何疑虑时。
7. 船舶在进出港离靠码头时,二副应负责船尾甲板带解缆工作,随时报与码头及障碍物之距离,听从驾驶台指令指挥带解缆。
8. 靠码头时,与三副轮流值班,协助大副处理货物的装卸和压载水的调拨。
三副
1. 负责救生、灭火设备及信号工具等之保管与使用,应协助大副定期举行演习并记录
2.开航前应会同轮机人员测试舵机、车钟、气笛等,保持其工作正常。
3. 船舶在进出港或抛锚时,三副应在驾驶台摇车钟及拉气笛,并传送船长命令,以及指挥舵工悬挂信号
4. 三副负责保管旗帜与信号;在进出港时,应注意旗帜悬挂位置是否正确。
5. 航行值班期间,对于一切有关航行事项,均应遵照船长命令,不得擅自更改,并不得变更船长所定之航路。
若对船舶避碰有困惑时应毫不犹豫的报告船长
6. 在航行中如有下列情况应即报告船长,请其至驾驶台指挥 a. 遇暴雨、浓雾或视
线不良时;
b. 风向突变、风力增强、气压急降时;
c. 关于碰撞、搁浅等之有无发生疑虑时;
d. 对于船位或其它状况有任何疑虑时。
7.航行中当值夜班时,应遵照船长夜令簿上之命令,切实办理不得疏忽。
8. 靠码头时,与三副轮流值班,协助大副处理货物的装卸和压载水的调拨。
水手长
1.水手长承大副之命或当值驾驶员之指挥,执行所指派之工作
2.在船舶进出港及离靠码头或抛锚、起锚时,应随同大副在船首工作,率领水手从事带缆、解缆、收放锚工作,并随时准备执行各项命令。
3.水手长应每日早上八点前,向大副请工。
并将工作进度及派工情形,向大副报告。
倘遇恶劣天候或发生意外时,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奋勇抢救。
4. 船舶靠岸时,应随时注意缆绳及防鼠板是否正常。
如天气转坏时,应派下属增加系缆数量并检查系牢。
5. 船舶到港停泊时,承大副及当班驾驶员之命,领导水手工作。
水手长与木匠不能同时离船。
木匠
1. 木匠承大副或在港当值驾驶员之命,并接受水手长之命参加甲板保养工作。
2. 木匠负责添加淡水之工作
3. 船舶离靠码头或抛锚起锚时,应随同大副在船首操纵起锚机,开启冷却系统,确定管路畅通,冷却有效。
受大副之命执行抛起锚、松收缆绳、拖揽。
4. 木匠应于每日早晚测量并向大副报告各货舱污水井、压水舱及淡水柜之存水量,并记载于驾驶台。
在航行中遇大风浪,异常雨量或其它碰撞、搁浅时,应立即测量各舱污水井水位,如遇水位增加时应立即报告大副
5.检查并记录压舱水通风管及量水管是否保持完整。
6.船抵港后,应与水手长轮流值班。
木匠与水手长不可同时离船。
一水
1. 一水承当班驾驶员之命,执行所指派工作
2. 夜间航行值班时,一水除操舵外,亦应协同驾驶员膫望
3. 到港前,应悬挂该国之国旗、公司旗、引水旗及检疫旗等。
4. 在港时应于梯口值班,执行ISPS规则,注意上下船员及各方人员有无携带违禁品,如发现异常,应即报告大副或当班驾驶员
5. 在港时应注意潮水涨落、系缆松紧、防鼠板及碰垫是否放
置正常,舷梯起落是否适当。
6. 抛锚时应在驾驶台当值,随时留意有无走锚,若有怀疑应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7. 依水手长的安排参加甲板日常保养工作
二水
1.水手承水手长之命,执行各项指派工作,例如甲板日常保养工作等
2. 在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时,承担系缆及解缆工作
3. 船舶在港时应依规定留船值守
4. 船舶靠岸时,应提高警觉以防偷盗,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水手长或当班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