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润联盛临县黄家沟创伟焦煤有限公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华润联盛临县黄家沟创伟焦煤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处
罚
细
则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目录
一、一般规定 (10)
二、掘进部分 (16)
三、井下爆破 (20)
四、巷道维修 (24)
五、一通三防 (32)
六、防水 (33)
七、提升运输 (40)
八、机电 (49)
九、采煤 (56)
十、技术管理 (58)
十一、矿工救护 (59)
十二、设备管理 (61)
十三、后勤管理 (6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达到从严管理、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一)会议学习
1、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第一的责任者,不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次罚款100元。
2、相关人员不参加各种会议,每少一次罚责任者50元,迟到早退罚30元。
3、对上级安全指令、条例、文件、通知、会议精神不传达贯彻、不付诸实施,罚责任者50元,并追究责任。
4、管理人员在工作、施工前对规程、措施不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的,罚50元。
5、不遵守开会、学习纪录,打瞌睡、开小会、搞小动作、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来回走动等,发现一次罚20元。
6、不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的,罚50元;不按规定组织业务学习的,罚100元。
7、不参加班前学习的,罚30元;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学习的,罚50元。
8、不开班前会私自入井的,罚30元。
(二)工作行为
9、本矿职工管理人员,泄露企业重大机密,扣除当月工资,开除出
矿。
10、安排的安技工程因未报计划或报错计划造成不能施工或不能使用时视情节罚有关责任人200—500元。
11、调度会提出的安全问题,不及时落实解决时处罚有关责任人50—200元。
12、安检员、瓦检员、电工、运输工及其他井下作业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的隐患不做记录,不及时安排解决,处罚有关责任人50—100元。
13、调度室无规程、措施而盲目安排施工生产时,罚责任人50元。
14、不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本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进入要害场所不登记,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入要害场所,处罚值班人员20元。
15、井下严禁坐在电气设备和移动设备上休息,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16、井下严禁坐在炸药箱、雷管箱上,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17、各单位的考勤,如发现徇私舞弊多报出勤,一经查实,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并在下月扣除多报的出勤工日。
18、机房、硐室无供电系统图、二次接线图、巡回检查部位图等相关张挂图板缺一项罚有关责任人各100元。
19、档案室未办手续借出图纸、资料时,有一份罚责任者50元,造成丢失时有一份罚责任者100—500元。
20、档案室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保密资料时,罚责任者200元,丢失保密资料时罚责任者100—400元,并另按保密制度进行处理。
21、运输设备、供排水设备,无技术参数牌,罚有关责任人各50元。
22、掘进工作面、综采工作面未张挂应有的图牌板,缺一项罚队长、队技术员各100元。
23、检身工工作不负责任,使不带入井证者、带烟、带火者、喝酒者,未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者入井,有一处罚检身工20元。
24、出井人员丢失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等除照价赔偿外,丢一种另行加罚100元。
25、机房、硐室不保持清洁、整齐、脏、乱、差,有一处罚值班运行人员20元。
26、主提升绞车房通讯电话或线路损坏不及时不汇报和汇报后不及时处理有一种罚有关责任人50—100元。
27、安检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督促处理、不汇报,罚300元,累计三次清除出安检部门。
28、安检员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有人举报如实或查获一次处罚200元,并清除出矿安检部门。
29、有关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时,每缺一项罚有关科、室、队负责人50元。
30、矿科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没有完成月度入井次数,扣除当月工资20%。
31、队管理人员没有完成月度入井次数,每少一次,罚20元。
32、对“三违”检举、处理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100—500元。
33、不按规定完成班后汇报的,罚30元。
34、班组长不与工人同时上下井的,罚50元。
35、在井下乱扔杂物、纸袋的罚20元。
36、在责任区内发现纸袋、塑料、纸箱等杂物,罚责任者单位100元。
37、不经检身入井者,罚款50元;对拒不接受检身、无理取闹、扰乱秩序的,罚200元。
38、井筒行人不听从把钩、信号工和安检人员的指挥,罚50元。
39、酒后入井或上岗者,罚款50元。
40、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穿长筒靴、不随身佩戴矿灯和自救器者,罚100元。
41、矿井停电,当班工人未经调度室许可洗澡者,每人罚20元。
42、岗位工工作期间干私活、办私事,罚50元。
4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拒不完成现场交代任务者,视情节,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并取消当日出勤。
44、漫骂各类工作人员者,罚50元。
45、在井上下随意乱写、乱画者,罚50元;破坏宣传栏、标语者,罚200元。
46、“三违”人员拒绝接受检查或隐瞒事实真相,谎报单位和姓名者,除按原违章处罚规定给予处罚外,另加罚100元。
47、在井下拆矿灯者,罚300元。
48、地面作业工人工作时间不戴安全幅,罚30元。
49、地面各类仓库、操作间、车间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