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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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经验及其对广州建设区域
性金融中心的启示
近年来,上海市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率先”的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经验做法
(一)发挥金融要素市场优势,全面提升金融创新效应。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最大的优势就是具备相对比较齐全的金融要素市场。目前,上海已基本建成了以金融市场为特征的国内金融中心,通过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金融体系基本形成。金融市场的集聚,为上海构建人民币金融产品中心和开展各类金融产品交易提供了平台,从而使上海成为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和金融交易十分活跃的中心。近年来,随着浦东开发开放的深入推进,上海的金融开放、金融发展、金融创新效应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进一步显现。
(二)依托长三角城市群,立足发展国内经济。与离岸型国际金融中心不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依托国内实体经济发展,并为国内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将广阔的经济腹地作为自身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国内迅速成长的经济体系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和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周边乃至全国的集聚与辐射效应都已十分明显。特别是在长三角地区,跨区域资金流动尤其频繁,其规模、流向已对该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产生显著影响。
(三)坚持制度创新,大胆“先行先试”。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代表的我国金融领域的许多改革措施都放在上海先行先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了新的内容、新的活力。上海目前是我国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的主要场所,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债券远期、人民币外汇远期、燃料油期货、刚刚上市的黄金期货以及即将面世的股指期货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基础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都诞生在上海。
(四)实施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1990年,上海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对在浦东新区开办的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并对新设金融机构注册、子女入学、升学,员工因公出入境等方面作了非常细致周到的安排。今年7月《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基本完成。根据《条例》,上海将设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发展资金”,奖励金融创新,扶持新设金融机构,奖励金融人才等。
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目前,上海已有十大类银行机构,银行机构总数突破3100家,成为中国银行业机构门类最齐全的地区。截至2008年初,上海主要的中外资金融法人机构数量达到858家,比2002年翻了一番。外资机构纷纷落户上海,其中外资法人银行数量已达16家,落户上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也分别达到184家、165家和244家。
(二)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健全。上海是全国金融市场最集中的地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市场均设
在上海。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推出后,2007年国内货币市场交易量大幅提高,全国银行间货币和债券市场全年共成交196288笔,累计成交金额71.2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82.51%。上海是全国证券交易中心,过去5年中,其股票、债券发行额占全国直接融资总额的比重超过90%。上海期货交易所是我国交易最活跃的期货交易所,占全国期货市场份额的比重超过60%。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量逐年上升,从2002年的42.5吨上升到2007年的1828吨。
(三)金融发展环境日益完善。上海已成为我国金融机构、金融资产、金融人才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功能性营运中心,如票据营业部、信用卡中心、资金交易中心等,大都设在上海。上海金融业产值显著增加。2007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约1196亿元,同比增长33.5%,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约10%,在第三产业中的占比首次超过20%,金融产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21%以上。同时,在加快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等方面,上海的金融机构走在全国前列。
三、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经验对广州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启示
(一)以《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加快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珠三角作为我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金融业比较发达,民间资本充裕,金融机构实力雄厚。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有助于促进该地区的资金、机构、人才等金融要素加速向广州集聚,从而增强广州服务和辐射珠三角乃至泛珠三角区域的功能。广州可抓住国家编制《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契机,努力争取中央批准赋予广州地区金融机构享受比照上海、深圳的所得税政策;
争取中央批准赋予广州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试验权。
(二)大力集聚金融机构尤其是功能性金融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一是努力创造有利条件,扩大外资银行、金融机构落户广州,以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包括吸引国际几大金融中心的交易所在广州设立代表处,吸引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在广州设立地区总部,吸引美、日、欧、新加坡等的国际著名投资银行以及国际大型财团的进驻。二是努力争取金融产品工具在广州的试点,加快发展广州金融市场的新业务。这些新业务可以由政府与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进行协调,争取在广州试点,并积极引进企业使用这些产品。三是积极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建设。除了大力发展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外,广州还应该加快相关市场体系的建设,如发展和完善非证券资本市场等等。四是大力发展资信评级、会计与审计服务、资产评估、经纪公司、金融论坛等,形成大批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特色鲜明的专业化金融辅助体系,形成完整的金融产业链条。
(三)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一是大力推进人才战略,在金融人力资源引进、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大力引进高层次的金融管理人才、金融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金融员工队伍,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创新金融人才开发机制,推动人力资本增值,建设国际金融人才认证中心。二是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改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疏通和规范人才流动机制,造就一支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金融领军人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一支以高层次人才为骨干的高素质金融员工队伍。
(四)不断优化金融生态,为广州发展区域性金融中心营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