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污染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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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沈桂芳(1、江苏仪征固废污染事件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上海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上海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4、北京宋家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2004年,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时,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处理的土壤中的废气导致工人中毒。

重污染法律案例分析(3篇)

重污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

为了治理环境污染,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本文以某钢铁企业因重污染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例,分析我国重污染法律案件的处理。

二、案情简介某钢铁企业(以下简称“钢铁企业”)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钢铁生产、加工和销售。

多年来,钢铁企业一直存在重污染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018年,当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钢铁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设施,也未安装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导致废气排放超标。

2. 水污染物排放超标:钢铁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监测设施,也未对废水进行处理,导致废水排放超标。

3. 土壤污染: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导致周边土壤污染。

三、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根据此规定,钢铁企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构成违法行为。

2. 刑事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此规定,钢铁企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3.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沈桂芳(1)1、江苏仪征固废污染事件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上海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上海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案例分析环境法律问题(3篇)

案例分析环境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安全。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但环境法律问题仍然层出不穷。

本文以一起环境污染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环境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化工厂位于我国某市,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

近年来,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周边居民反映,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导致空气质量恶化,土壤污染,农作物减产,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多次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周边居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二)案例分析1. 环境法律问题(1)废气、废水排放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超标,违反了法律规定。

(2)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违反了法律规定。

(3)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该化工厂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了法律规定。

2. 案例处理在接到投诉后,当地环保部门对化工厂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该化工厂确实存在废气、废水排放超标、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化工厂作出了以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2)对化工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

(3)责令化工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整改。

(4)对化工厂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为XX天。

三、对策建议针对环境法律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标准和规范
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焚烧、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 鉴别标准: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 物质含量鉴别标准等。
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危 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技术规范等。
图形及标志标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标志、医疗废物警 示标志等。
3个需注意的判断原则(2/3)
7
② 处理后判定原则
• 具有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 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 •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 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3个需注意的判断原则(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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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豁免原则
•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 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 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 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报告内容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特别规定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三、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四、相关建议
22
二、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八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1995年10月30日通过,1996年4月1 日起施行,十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主席令第31号)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特别规定(1/10)
(一)识别标志制度
《固废法》第51条确立了识别标志制度,并在第52条规定:“对危险 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

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

04
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方法
填埋法
填埋法是一种常见的矿山固体废 弃物处置方法
填埋法需要选择合适的填埋场, 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废弃物污 染地下水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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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法是将矿山固体废弃物埋入 地下,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填埋法需要定期监测填埋场的稳 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废弃物不会 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案例一:某矿山企业 通过采用先进的固体 废弃物处理技术,实 现了废弃物的有效利 用,降低了环境污染。
案例二:某矿山企业 通过建立完善的固体 废弃物管理制度,提 高了废弃物的管理效 率,减少了废弃物的
产生。
案例三:某矿山企业 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 研发了新型的固体废 弃物处理技术,提高 了废弃物的处理效率。
采矿和选矿过程 中产生的粉尘、 废气等
矿山建设和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 弃物,如建筑垃 圾、生活垃圾等
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危害
环境污染:废弃 物中含有有害物 质,如重金属、 放射性物质等, 对土壤、水源、 空气造成污染
生态破坏:废弃 物堆积,影响植 被生长,破坏生 态系统平衡
资源浪费:废弃 物中含有可回收 利用的资源,如 金属、非金属等, 未合理利用造成 资源浪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加强
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方面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技术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方面的技术交流,共享先进技术和经 验
政策协调: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方面的政策协调,共同制定和实施相 关政策
人才培养: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方面的人才培养,提高专业人才的素 质和能力
案例提供了矿山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方法和技术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真题2023年及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真题2023年及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真题2023 年及答案解析(1~4/共37 题)案例题某汽车产业园区拟在园区内建设 1 座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厂,处理处置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加工企业的工业废物,包括废桶(油桶、漆桶和胶桶等)、废有机溶剂(含苯、甲苯和异丁醇等)、漆渣、含油废物(包括含油污泥、废乳化油污泥、含油废抹布等)和废胶(含废PVC 胶)。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洗桶车间、溶剂再生车间、燃烧车间、产品库、锅炉房、废水处理站和办公楼。

原料库为全封闭式、设有导气口、安全照明设施、报警装置和观看窗口,地面和裙角进展防渗处理,分区存放待处理的工业废物。

洗桶车间使用清洗机洗涤废桶,清洗剂为有机溶剂(主要成分为丁醇、乙二醇、醋酸和二甲苯等),产生的废清洗剂送溶剂再生车间处理。

溶剂再生车间承受蒸馏法处理废有机溶剂得到有机溶剂成品,产生的残液和滤渣送燃烧车间处理。

燃烧车间承受燃烧方式处理漆渣、含油废物、废胶及溶剂再生车间产生的残液和滤渣。

工程可研测算,入炉燃烧的废PVC 胶约占入炉燃烧物质总量的5%。

燃烧炉温度≥1100℃,燃烧残渣和飞灰固化物均送危急废物填埋场填埋。

废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水经处理后排至园区废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生产工艺流程见以下图。

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生产工艺流程图【问题】第1 题指出溶剂再生车间冷凝废气中的主要污染因子。

第2 题说明半干法洗气塔和活性炭喷入装置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作用。

第3 题燃烧残渣和飞灰固化物的处置方式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第4 题提出完善原料库环保措施的建议。

下一题(5~8/共37 题)案例题某建成的水利工程位于平原区,功能为防洪、城市供水和浇灌。

工程由拦河坝、提灌工程、护岸工程、排涝工程、城市供水提水工程和附属工程组成。

水库正常蓄水位139.4m,校核洪水位144.1m,坝址掌握流城面积14860km2。

城市供水提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大坝上游左岸距大坝780m 处。

建筑施工固体废物案例

建筑施工固体废物案例

建筑施工固体废物案例
建筑施工固体废物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和废料,包括混凝土碎片、砖块、木材、金属、塑料、沥青等。

这些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首先,建筑施工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大量的建筑废弃物如果随意堆放或者随意倾倒,会导致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甚至空气污染。

这些固体废物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有机物等,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其次,建筑施工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传统的处理方式包括填埋和焚烧,但这些方式都存在着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风险。

因此,需要采取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处理方式,例如回收再利用、资源化利用等。

这不仅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另外,建筑施工固体废物的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采取节约型施工和绿色施工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

同时,建立健全的废物分类、
收集和运输体系,确保废物得到规范的处理和处置。

最后,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都应该共同参与建筑施工固体废物治理工作。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监管和管理;企业应该加强环保意识,推动绿色施工和循环经济发展;社会公众也应该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废物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总之,建筑施工固体废物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一、引言固体废物污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固体废物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二、典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塑料废物污染塑料废物污染是世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特别是海洋环境受到严重影响。

大量塑料垃圾进入海洋生态系统,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例如,浮游生物会将微小的塑料颗粒误食,进而威胁整个食物链。

应对此问题,需要加强塑料回收和循环利用,同时推动塑料替代品的研发和使用。

2. 案例二:电子废物污染随着电子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电子废物也成为一个严重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电子废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例如铅、汞等重金属,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解决电子废物污染的途径之一是加强电子废物的回收和处理,确保其中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

3. 案例三:建筑废弃物污染建筑废弃物是城市固体废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建筑活动的增加,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快速增长。

然而,这些废弃物通常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导致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解决建筑废弃物污染的关键在于推动建筑垃圾的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固体废物污染的影响1. 对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不当处理会导致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

有机物的分解会产生温室气体和臭氧破坏物质,加剧全球气候变暖和臭氧层破坏。

同时,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的释放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威胁物种多样性和生物安全。

2.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或接触污染地表水、土壤而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导致癌症、神经系统疾病和生育问题等疾病。

因此,有效处理固体废物是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四、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途径1. 加强废物分类和回收废物分类是固体废物管理的基础,通过分类回收可减少废物量并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案例4.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原因以及措施

案例4.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原因以及措施

案例4.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原因以
及措施
问题概述:目前固体废物产生量越来越大,导致垃圾堆积严重,形成“垃圾围城”的现象。

那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哪些?解决的措施是什么?
原因分析:
1. 人口增长与城市化:随着人口增长及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相应增加。

2. 消费习惯的改变:人们为了追求舒适和便利,大量购买包装材料或易于耗费商品,从而导致了固体废物的增加。

3. 缺乏科学管理:一些地方政府或社区缺乏有效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手段,导致了废物的随意扔放和不当处理。

4. 工业化和生产方式的改变: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生产方式的逐步改变,产生了大量不同类型和难以处理的固体废物。

解决措施:
1. 建立科学的废物分类系统,鼓励居民垃圾分类。

2.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加强管理,确保垃圾及时得到处理。

3.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采用环保措施,如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废弃物品等。

4. 加强管理和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罚款制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 推广“循环经济”,加强资源回收与利用,对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做到应分类尽分类。

6. 加强科技支持,开发生物分解技术、垃圾焚烧和填埋技术等废物处理技术和手段,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

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

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

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环境问题。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数量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固体废弃物的乱倒乱堆不仅影响了城市景观,还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资源,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威胁。

研究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的意义在于寻找有效的方法来减少废弃物的数量和对环境的破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源的再生利用。

通过对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治理和再利用技术进行研究,可以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对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2 研究意义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的研究意义在于有效解决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

城市固体废弃物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主要污染源,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包括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不仅影响人类健康,还危害生态平衡,加剧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

研究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及再利用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治理措施、再利用技术和资源化利用途径,可以为城市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总结出不同城市面临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与再利用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案。

结合现有研究成果和未来展望,可以为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实现可持续城市发展做出贡献。

2. 正文2.1 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分析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污染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废弃物产量逐年增加,压力持续加大。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产量也在不断增加。

大量的废弃物无处排放,导致城市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宁平课件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宁平课件
分类
根据来源、性质和危害程度,固 体废弃物可分为工业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等。
固体废弃物的来源与产生量
来源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城 市生活、农业生产等领域。
产生量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固体废弃 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加,给环境带来巨 大压力。
固体废弃物的危害
01
02
03
04
占用土地
焚烧法
总结词
减量化和能源化利用
详细描述
焚烧法是通过高温燃烧将固体废弃物氧化分解,实现减量化 和能源化利用。该方法处理量大,适用于处理可燃的固体废 弃物。
焚烧法
总结词
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详细描述
焚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如果处理 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总结词
需要高昂的投资和运行成本
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发展方向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推广先进技术, 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建议
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宣传教育,提高 公众环保意识;鼓励企业开展废弃物减量、资源化利 用等环保工作;加强科研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05
宁平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现 状及案例分析
压缩减量
通过机械压缩的方式,减 小固体废弃物的体积,使 其便于运输和处置。
分选减量
通过人工或机械分选的方 式,将固体废弃物中有价 值的部分挑选出来,减少 无价值部分的处置量。
04
固体废弃物管理政策与法规
国内外政策与法规比较
要点一
国外政策与法规
要点二
国内政策与法规
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固体废弃物管理方面制定 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强调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资源化利 用等方面,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处置体系。

白色污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白色污染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白色污染法律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塑料垃圾问题日益严重。

其中,被称为“白色污染”的塑料垃圾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白色污染主要是指使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给生态环境和景观造成的污染。

本案例将通过对一起白色污染案件的剖析,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介绍(一)案件基本情况2022年5月,我国某城市某居民小区内发现大量废弃的塑料袋、塑料瓶、塑料餐具等白色垃圾,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

经调查,这些白色垃圾主要来源于小区内的居民日常生活。

由于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塑料垃圾,导致小区环境恶化。

(二)案件处理过程1. 社区介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发现白色污染问题后,立即向社区居民发出倡议,号召大家共同参与环保行动,减少白色垃圾的产生。

2. 环保部门调查: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小区内的白色垃圾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居民进行了宣传教育。

3. 法律诉讼:由于部分居民拒绝改正,环保部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环境损失。

4.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环境损失。

三、案例分析(一)白色污染的法律问题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 法律问题- 白色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法律责任- 白色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 白色垃圾的防治措施(二)案例分析1. 被告行为的违法性被告作为居民,有义务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白色垃圾的产生。

然而,被告却随意丢弃塑料垃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固体废物污染成为一大环境问题。

本文将分析两个典型案例,分别是乌鲁木齐市的“垃圾倾倒事件”和上海市的“家电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以期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供思路和建议。

案例一:乌鲁木齐市垃圾倾倒事件乌鲁木齐市曾发生一起大规模的垃圾倾倒事件,给当地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城市垃圾处理设施不足以满足急剧增长的垃圾产生量,导致部分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

一些居民和企业为了方便起见,选择将垃圾随意倾倒在房屋附近或河流边,严重破坏了周边环境。

该事件的教训在于,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规划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避免出现垃圾积压的情况。

同时,应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正确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方式,减少垃圾倾倒的行为。

案例二:上海市家电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上海市曾出现家电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给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

许多居民和企业在处理废旧家电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回收和处理,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通过不当的处理方式进入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包括便民回收点和专门的处理中心。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

同时,应加强对废旧家电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进行合规处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

从以上两个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首先,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公众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

其次,加大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处理能力,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水平。

另外,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和处置行为,以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最后,鼓励和支持废旧物品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破坏环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破坏环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河道污染问题尤为突出。

某市河道污染事件因涉及多家企业和个人,影响范围广泛,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事实2018年5月,某市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市某工业园区附近河道出现严重污染现象。

经调查,发现该工业园区内有多家企业存在非法排放污水、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具体如下:1. 企业A:该企业主要从事金属冶炼,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河道,导致河道水体严重污染,水体中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2. 企业B:该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河道,导致河道水体出现严重的化学污染,水体中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

3. 个人C:该个人系工业园区附近村民,未经批准,在河道附近私设排污口,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河道。

三、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企业A、企业B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企业A、企业B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个人C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案例(3篇)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危险废物产生量也逐年增加。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危险废物管理,违法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

本文将以某化工厂违法排放危险废物为例,分析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案例。

二、案例经过某化工厂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企业,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危险废物。

根据相关规定,该厂应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

然而,该厂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将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混合堆放,导致环境污染。

2. 违规储存危险废物,未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将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在厂区内,存在安全隐患。

3. 违法运输危险废物,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私自将危险废物运输至外地处置。

4. 违法处置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导致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污染环境。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该化工厂的行为构成以下违法行为:(1)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违规储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违法运输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该化工厂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如果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污染,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案例启示1. 企业应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案例分析与应用

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案例分析与应用

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案例分析与应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酸奶作为一种营养丰富、易于消化的食品,备受青睐。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酸奶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其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为了解决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存在的能耗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与应用,探讨如何优化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

一、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现状分析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乳制品残渣、包装废弃物和酸奶加工中产生的渣滓等。

传统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焚烧或填埋,然而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会造成能源浪费,也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问题分析传统的焚烧和填埋处理固体废弃物方式耗能大且低效,严重浪费资源。

例如,焚烧废弃物所产生的热能可以用于发电,然而由于焚烧方式的不完善,导致大量的热量散失,使得能量回收利用率低;填埋处理方式则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并且废弃物在填埋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甲烷等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造成负面影响。

三、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案例分析为了解决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问题,某酸奶工厂进行了能耗优化的尝试。

首先,该工厂采用了生物发酵技术,将乳制品残渣与酵母菌等微生物混合,通过发酵产生的热能进行发电,提高能源回收利用率。

其次,该工厂引入了废弃物气化技术,将固体废弃物转化为可燃气体,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最后,该工厂还加强了固体废弃物分类与回收利用工作,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降低能耗。

四、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的应用前景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不仅有助于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还能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也在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引导和支持。

酸奶工厂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升级,实现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的优化,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五、结语酸奶工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能耗优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之一。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1、江苏xx固废污染事项2011年春节以来,在xx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xx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xx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xx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xx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项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4、北京宋家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2004年,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时,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处理的土壤中的废气导致工人中毒。

环境污染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案例分析

环境污染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发展的迅猛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下面我将就中国某地的一个环境污染案例进行分析。

这个案例发生在中国南方某地,该地区由于经济发展快速,吸引了大量工业企业的进驻。

然而,由于监管不严和企业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

首先,该地区的许多企业存在排污问题。

这些企业排放大量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其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溶剂和有害气体等。

这些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污染了地下水、河流和大气,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其次,该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也很严重。

由于许多工业企业没有对废气进行有效处理,排放的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直接释放到大气中。

长期以来,高浓度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使得空气质量下降,导致许多人患上呼吸道疾病,甚至引发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

此外,这些企业的废物处理也存在问题。

大量固体废物被直接丢弃到垃圾填埋区或者不合规的垃圾处理场,导致土壤污染。

而且,一些有害废弃物在不当处理的情况下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的化学反应,进一步加剧了环境污染的程度。

针对这个案例,应该采取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监管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正常运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其次,企业应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另外,还应该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污染的认识,并提倡大家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总之,环境污染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存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为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案例分析

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案例分析

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案例分析化工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在保持化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入手,分析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

案例一:某石化企业的VOCs治理某化工企业是一家专注于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

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为此,该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

首先,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VOCs排放情况摸底,并建立了预警和监测体系。

通过对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其次,企业对VOCs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通过引进先进的处理设备和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进行有效去除和回收,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该企业还加强了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通过定期组织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企业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的合力。

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该化工企业在VOCs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实际排放量大幅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得到了有效控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案例二:某颜料厂的固废处理创新某颜料厂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严重影响了附近水源和土壤的质量。

面对这一问题,该企业采取了一系列创新的固废处理措施。

首先,该企业引进了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

通过构建生物处理系统和深度处理系统,对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进行高效降解和去除,大大降低了废水的排放浓度和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了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通过研发新型的固废处理设备和工艺,将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有用的原料和能源,减少了对土壤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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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00年5月7日,12岁的郝某和两名同学在垃圾坑里捡了个内装液体的针剂瓶,出于好奇,他们把瓶内的液体灌进空矿泉水瓶里,藏在自家楼道中。

5月8日晚7时40分,杨某和他的堂妹来找郝某玩耍,郝某提议玩“酒精”。

他们取来那个矿泉水瓶,并将少许液体倒在地上用火柴点燃,当大势渐小时,郝某将液体向火上倾倒,突然升高的火焰一下子把杨某的脸、脖子、前咽和右上肢点燃。

经诊断,杨某的头、面、颈部、前胸烧伤15%,直到现在还在整形外科医院进行整形治疗。

2001年4月,杨某的父母起诉到法院,法院称,郝某点燃的“酒精”是北京某制药厂倾倒在垃圾坑的废弃硝酸甘油,该厂违法倾倒危险品,致使孩子受伤,他们应承担80%至90%的侵权责任;郝某点燃捡来的硝酸甘油,他的监护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杨某的父母要求制药厂、郝某赔偿各项费用119万元。

而制药厂认为,自己没有违法倾倒废品药物,杨某的伤与自己无关,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郝某的法定代理人认为,郝某与杨某点燃“酒精”属共同危险行为,杨某烧伤是因当时刮风所致,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杨某受伤的根本原因是制药厂违法倾倒危险品,自己也是受害者,并要求杨某退还垫付的治疗款,制药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

二、审判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三方均不服,分别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几年来,该制药厂将生产中的废物及生活垃圾,交给未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也未接受专业培训的当地农民吴某运输。

制药厂并未给吴某指定废物倾倒地点,吴某即将废物倾倒在事发地垃圾坑内,制药厂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郝某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法院终审判决制药厂赔偿杨某医疗费、整形手术费、精神损失费69万余元;郝某赔偿杨某各项费用10万余元。

三、案例分析
1、现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条规定,该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但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

这就限制了该法适用的空间范围和污染种类范围。

不仅如此,该法还对固体废物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该法第88条规定,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这就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内涵,其形态并不局限于固态,也包括半固态物质,此外,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也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如生产建设中产生的废油、废酸、废溶剂、废沥青等,生活中产生的厨房垃圾、废农药等。

至于其外延则是通过该法的内容结构和第89条来共同彰显的,即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液态废物。

当然这里的液态废物污染不包括排入水体的废水污染。

本案中,引起事故的废物是硝酸甘油,它有毒并且有强烈的爆炸性,显然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制的废物,从而进入其调整对象范围。

2、本案中,由于制药厂的不适当倾倒废物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6、17条关于固体废物处置等方面的规定,导致杨某身体受到伤害,依照《民法通则》第98条和第119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制药厂作为间接的加害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过错,这是由于
环境侵权赔偿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但这种无过错责任是相对的,只要加害方能够证明:完全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则可以免责;或者因第三人过错或者受害人自己致害,在相应范围内减轻其责任。

本案事故的发生显然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制药厂不能主张免责,但第三人郝某和受害人杨某自己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当然也因存在过错而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这就构成了制药厂在第三人和受害人责任范围内减轻其责任的基础。

关于第三人郝某的责任,其法定代理人称其与杨某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且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而应当免于承担责任,其理由是不成立的。

所谓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行为都具有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可能性,本身都存在过错,而且与事故发生都存在因果关系,但又不知道是谁造成了实际损害,则属于民法理论上的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

可见,不知道具体的加害人是谁,是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前提条件。

本案中加害人却是明确的。

首先直接的加害人是郝某,起初他们将少许液体倒在地上用火柴点燃,火势已经渐小时,而郝某又将液体向火上倾倒,突然升高的火焰一下子把杨某烧伤,因此是郝某实施的危险行为造成杨某被炸伤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郝某的法定代理人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作为监护人的职责,导致被监护人郝某的行为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被监护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是一种转承责任。

杨某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不力,也是导致杨某受到伤害的原因,依照《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

据此,制药厂和郝某可以在受害人杨某过错范围内适当减轻。

四、个人看法
在本案中制药厂将生产中的废物及生活垃圾,交给未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也未接受专业培训的当地农民吴某运输,这是一个重大的错误。

首先,生产中的废物与生活垃圾应该分开处理,因为生产中的废物通常会有很多有害物质,而一般的生活垃圾毒性并不如生产中的废物般大,因此,生产中的废物与生活垃圾应该分开处理。

其次,农民吴某未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也未接受专业培训,且制药厂并未给吴某指定废物倾倒地点,导致吴某将将废物倾倒在事发地垃圾坑内,制药厂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对制药厂进行处罚。

此外,农民吴某并未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也未接受专业培训就对制药厂的垃圾进行处理,这也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不负责的表现,吴某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再次,直接加害人郝某和其同学在不清楚瓶内液体是和物质的前提下就将液体倾倒出来用于其他用途,这一行为也是不对的,另外,郝某的监护人也没能尽到作为监护人的职责,导致他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他们在此案上也有一定的责任。

通过此案,我们应该加强工厂生产中的废弃物排放管理,并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常识。

让人们能更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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